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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黑龙江牡丹江市政法委书记韩嘉彬、李长生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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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原黑龙江牡丹江市政法委书记韩嘉彬二零一六年七月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任职期间,牡丹江地区法轮功学员至少有六人被非法判刑;二十人被非法刑事拘留;四十二人被非法行政拘留;三十五人被骚扰;四人遭到酷刑折磨。韩嘉彬之后,李长生任牡丹江市政法委书记,继续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仅在二零二零年,牡丹江地区法轮功学员至少有一百六十八人被迫害,其中被绑架四十四人,被抄家二十五人,被非法批捕七人,被非法拘留十三人,被迫害致死一人,被勒索金钱三人,被非法停发养老金三人。

一、 韩嘉彬任职期间发生的迫害

韩嘉彬,男,汉族,一九六五年九月生,山东胶南人,二零一六年七月任中共牡丹江市委副书记、市政法委书记,二零一九年三月任黑龙江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四月到黑龙江省人大任闲职。

韩嘉彬任牡丹江市委副书记、市政法委书记(二零一六年七月—二零一九年三月)期间,根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牡丹江地区法轮功学员至少有六人被非法判刑;二十人被非法刑事拘留;四十二人被非法行政拘留;三十五人被骚扰;四人遭到酷刑折磨;勒索现金65740元。

案例一: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王丽嬿被西安区法院非法判四年半

王丽嬿,原是牡丹江市皮肤病防治所医生。她善良仁爱,处处为患者着想,多年来从不给患者开高价提成药,赢得了很好的口碑。以真、善、忍为标准做好人的王丽嬿,在工作上认真负责,业务上不断钻研,取得了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王丽嬿在麻风病的理论与实践中积累了宝贵的临床经验,发表国家级论文三篇,完成三万字著作一部;《牡丹江市1950——1999年麻风防治效果评价》一文获牡丹江市科技进步奖,补充丰富了牡丹江市麻风病防治资料,使市顺利通过了国家的“基本消灭麻风病”的验收工作。并为牡丹江市培训了163名医生,考试成绩全部合格。

可是就是这样一位对牡丹江市有杰出贡献的善良人,却在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晚大约九点钟左右,和卢玉芬老人在西安区月牙湖附近小区准备粘贴揭露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海报时,被先锋公安分局圆明社区警务室副队长吕洪峰五人绑架。王丽嬿被绑架到牡丹江看守所非法关押。构陷王丽嬿的“案卷”由先锋分局转到牡丹江市西安区检察院批捕科,由批捕科任科长处理,又转交到牡丹江市先锋分局立新刑警支队,由支队长刘群和于洋负责,后来于洋又把王丽嬿的案子交到了先锋分局法制科李科长手里,由法制科递交到牡丹江市西安区检察院公诉科,公诉科将案卷退回给先锋分局于洋, 于洋却再次将案卷递交给西安区检察院公诉科。

十二月二十六日,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诬判王丽嬿四年零六个月,十二月三十日晚,家属才接到通知,上诉有效期只有十天,还赶上元旦休假。

案例二:周秀慧女士,被宁安法院诬判十个月

周秀慧,女,一九六二年九月五日出生,黑龙江省宁安市人。因为生过小孩以后,她的身体特别不好,去医院检查为腰椎间盘突出,医生说要不手术马上就有可能会瘫痪在床;还有萎缩性胃炎和浅表性胃炎,医生说如果不马上治疗就是胃癌的前期;同时伴有严重的失眠,整夜睡不着觉,四处求医问药,花了不少钱都无济于事。长期的病痛折磨使她多次想到过自杀,投江、喝药,一了百了,但每当看到年迈的父母和年幼的孩子,她就一次又一次地打消了寻死的念头,那段日子对她来讲真的是度日如年、苦不堪言啊!

就在全家人都感到特别绝望的时候,一九九八年有人向她推荐了法轮功。她从此开始天天坚持学法炼功,一个月后,她能睡着觉了,也能吃饭了,再接着炼下去,她身上所有的病都好了!她终于尝到了无病一身轻的滋味!修炼法轮大法以后,她无论在哪里都要求自己做个好人,并且还按照“真、善、忍”的法理教育孩子,要求自己的儿子要有男子汉的胸怀,光明磊落,做个讲真话、办真事、有诚信的人。在她的教育下,孩子乐观向上,积极友善,是个很孝顺的孩子。从此,她一家人其乐融融,温馨幸福。可以说大法不仅救了她的命,也挽救了她一家。

然而,就在周秀慧及所有法轮功修炼者还沉浸在修炼大法所带来的幸福美好中时,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恶首江泽民开始了全面对法轮功的迫害,当然周秀慧本人也未能幸免。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七日十三时三十分许,周秀慧在宁安市东京城镇向民众发放年画、福字时,被东京城派出所警察曹航、李志坤等四人绑架,办案负责人是所长刘可峰。一月十八日,周秀慧被宁安市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三月十六日,宁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夏亚俊将此案移送宁安市检察院,宁安市检察院主管此案的检察官是张彬。期间,家人聘请律师介入,为其维权。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日上午九点,黑龙江省宁安市法院对周秀慧非法开庭。周秀慧家人聘请了两位律师到庭为其做无罪辩护。开庭期间,周秀慧身体状态欠佳,医护人员庭审时全程陪护。公诉方证据粗糙,明显证据不足,准备不足,竟在中午休庭补充证据。但宁安法院无视宪法和现行法律,在铁的事实和无罪证据面前,竟然诬判周秀慧十个月。

案例三:李鸿森被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冤判三年

李鸿森,男,家住牡丹江市东安区东长安街绿苑一区。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李鸿森曾经因为向最高检察院起诉迫害元凶江泽民,被牡丹江公安局长安分局警察李文忠绑架,并被非法拘留五天。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李鸿森被牡丹江市先锋公安分局立新社区警务队(管辖西安区)警察张大伟等绑架,被非法抄家,家中的法轮功书籍和手机被警察抢劫走。同时被绑架的还有家住东大小区的法轮功学员林福海。李鸿森和林福海遭立新社区警务队非法刑事拘留,原因是俩人将教人向善的“法轮大法好”字喷到墙上。后来,李鸿森和林福海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市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李鸿森在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被非法庭审。家属去找法院,明确要请律师做无罪辩护,法院阻止家属请律师辩护,并威胁说,找律师会加重对他判刑。李鸿森被牡丹江市西安区法院冤判三年,被劫持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监狱五监区迫害。

案例四:赵群被非法判刑一年零二个月;高顺亭被非法判刑一年零四个月

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高顺亭在林业宿舍附近找出租房租赁时,被警察绑架,所带零钱包及电动车、手机被非法扣留。当时有五、六个警察,穿的都是便衣,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后得知他们是牡丹江爱民区新华分局警察。当天,牡丹江法轮功学员赵群,也被新华分局警察非法抓捕。十一月二十九日,牡丹江市阳明公安分局警察闯到桦林镇,绑架了法轮功学员王明英,并非法抄家,抢劫走王明英家的银行卡等私人财物,并称已跟踪并监控电话两个月了。

公安构陷这三位法轮功学员,检察院已第二次退卷。二零一八年三月六日上午,曾武律师分别会见了牡丹江法轮功学员高顺亭、王明英。高顺亭见到律师很高兴,她告诉律师,一月底至今,办案人员都未再见过她。律师告诉她先前检察院第二次退卷到公安,希望她能尽快回家。

三月六日,吕律师会见了法轮功学员赵群,得知,自从年前检察院将案件退回公安之后,没有任何办案人员提审过他。赵群这段时间状态稳定,他能感受到大家的正念加持,并要律师带话给他母亲,不要挂念他,一定会堂堂正正的走出去。下午,两位律师一起到办案单位公安局找承办人,承办人声称外出,不在局里,一个自称王姓的大队长接待了律师。

王姓的大队长首先表示案件已到检察院,他们只是补充侦查,所以不起决定作用,应该去找检察院。法轮功学员家属质问:既然抓人的是你们,就应该负责,而且,这也是你们自救的途径。该大队长为了阻止家属继续说话,以查身份证为由岔开话题。律师表示:既然检察院两次退回,就说明案件存在重大错误,无法补充,而且,从法律上来说,也无法补充。因为他们三位法轮功学员在法律上无罪,这个案子就是个错案。

该大队长反问律师:你们认为是错案,你们向检察院提了,有没有作用?为什么没有任何作用?没有人纠正错误?如果是错案,办案单位会依法负责。律师答道:现在不纠正错案,不为此负责,不代表在法律上就是对的。站在历史的角度,法治建设的角度,必须有人对此负责,不是现在就是将来。希望办案单位三思,立即撤销案件。

二、 李长生任职期间发生的迫害

李长生,男,一九六七年十一月出生,二零一九年五月任中共牡丹江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二零二一年四月任东北农业大学党委书记。

李长生上任中共牡丹江市政法委书记以来,牡丹江地区多名法轮功学员遭到绑架、关押构陷等迫害。根据明慧网报道的迫害案例不完全统计,仅在二零二零年牡丹江地区法轮功学员至少有一百六十八人被迫害。其中被绑架四十四人,被抄家二十五人,被非法批捕七人,被非法拘留十三人,被迫害致死一人,被勒索金钱三人,被非法停发养老金三人。因“清零计划”,以“开除工作”,“扣发养老金”,或“开除子女工作”相威胁、骚扰、威逼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的,有姓名可考的五十多人,加上各辖区各市县均有不具姓名的多人被骚扰,保守估计被骚扰人数至少八十人以上。

案例一:不配合警察嫁祸丈夫,海林王淑坤被毒打致死

牡丹江市海林市六十六岁的女医生、法轮功学员王淑坤,二零二零年六月末被骗去单位,遭警察毒打,并胁迫她承认已经上访29年的丈夫于小鹏也炼法轮功(从而便于关押),王淑坤于七月二日早含冤离世。

王淑坤女士,家住海林市方兴小区,在海林市海林镇医院退休后,返聘在镇医院任内科大夫。二零二零年六月末,海林镇医院党委书记韩艳给王淑坤打电话,谎称院长陈广群让她到医院去一趟。

到医院之后才知道等她的是海林市第一派出所警察,让她写放弃修炼法轮大法的所谓“三书”,还让王淑坤承认她的丈夫于小鹏也修炼法轮功,被王淑坤拒绝。

警察居然在医院四楼私设公堂,对王淑坤施以酷刑,大打出手,强迫王淑坤在“三书”上签字。有两个人分别按住王淑坤的双肩,不让她挣扎,另一个人用力把王淑坤的头往脖腔里按,当时王淑坤就觉得大睁双目,两眼不受控制的用力瞪着,头晕、恶心,而且腿疼痛难忍,求那些人放她回家。警察还威胁她说,过两天还找她。威胁王淑坤如不写就让别人写证明,证明于小鹏修炼法轮功。王淑坤的腿被打的疼痛难忍,几个小时后,警察威胁说过两天还找她,才让其回家。

王淑坤是手脚并用爬到楼上家中的。其丈夫于小鹏看到回家后的王淑坤身上多处淤青,膝盖骨骨折,全身被汗水湿透。

由于精神压力过大,身心受到巨大的打击,大约七月一日王淑坤傍晚出现脑出血症状、头晕、恶心,脑血管病症状。在二零二零年七月二日早四点二十五分突然去世,表现为脑干出血症状。

案例二:法轮功学员董淑艳、郭淑珍、张玉华遭绑架 遭爱民区法院诬判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晚上,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董淑艳、郭淑珍、张玉华三人在阳明区铁岭河镇被铁岭河社区警务大队警察绑架。

六月二十七日上午,张玉华女儿和亲友一行人到市公安局要求放人,一楼门卫不让进门,也不让见人。有人给门卫一张真相资料,希望他能明辨是非,门卫竟然报警,后来江南分局来人把两位亲友(法轮功学员)带走了。董淑艳的四姐前去要人,却被警察到家里非法搜查和恐吓。

七月十八日,律师会见了董淑艳,得知董淑艳进看守所后一直在绝食,身体很虚弱,是两个人扶着去会见的。她向律师讲述了自己信仰真、善、忍的历程,因修炼大法身体疾病消失,这么多年却因坚持信仰经受苦难。七月二十六日,律师来会见时,获悉董淑艳被迫害致命危,警察仍不放人,将她关进牡丹江公安医院继续折磨。

十一月二十二日,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对董淑艳、张玉华、郭淑珍非法开庭。董淑艳、张玉华认为自己信仰法轮功合法,并请律师做了无罪辩护。十二月十六日得知,董淑艳、张玉华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郭淑珍被非法判刑一年。庭审前,爱民区法院威胁家属:请律师做无罪辩护就加刑。

案例三:原牡丹江监狱警察戴启鸿又被非法判五年入狱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牡丹江多个公安分局统一行动,大规模骚扰法轮功学员,并到处打听戴启鸿的下落。戴启鸿失踪多日后,七月份证实他被绑架到牡丹江市第一看守所。二零一九年十月份获悉,戴启鸿再次被非法判刑五年,声称是结二零一七年的“案子”,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监狱。

戴启鸿本是牡丹江监狱公务员、警察,为人正直善良,乐于助人,工作技术过硬,是单位企业生产技术骨干。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日,戴启鸿遭绑架,被非法判刑五年,狱中遭受暴打、小号、吊刑、电击等多种酷刑折磨,并被剥夺公职。

戴启鸿于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再被绑架后绝食抗议,被“取保候审”。

关于戴启鸿被迫害情况,请见明慧网报道《牡丹江戴启鸿又被非法判刑五年入狱》

案例四:海林市姚淑霞被非法判刑六年三个月、遭勒索两万元,关押在哈尔滨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九日,海林市姚淑霞因贴真相不干胶,遭人恶意举报,被海林市第四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拘留十五天。在这期间,第四派出所警察没有按时通知家属。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三日,姚淑霞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到期,姚淑霞的女儿去接她,被告知,因疫情未做处理,要继续拘留十五天。这十五天后,姚淑霞被转到牡丹江市看守所非法刑拘。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四日得知,姚淑霞被构陷到检察院,非法批捕。此后,姚淑霞被非法起诉到法院,检察院量刑七年,罚款三万元。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下午,海林市法院对姚淑霞进行非法庭审,姚淑霞不承认自己有罪。在法庭上,家属得知,海林市公安为了构陷迫害姚淑霞,曾经有多个警察强行把姚淑霞的手按在电线杆子上,假装是姚淑霞在粘贴不干胶,拍照作伪证。然后,又找来不明真相的人假装举报,做假现场,再拍照,作伪证陷害姚淑霞。

姚淑霞被海林市法院枉判六年三个月,并勒索两万元。姚淑霞上诉到牡丹江中级法院,牡丹江中级法院维持冤判。姚淑霞于二零二一年七月八日被劫入哈尔滨女子监狱。详见明慧网报道《黑龙江海林市姚淑霞被枉判六年三个月》。

案例五:牡丹江市王楣泓又被非法判刑四年,亲人海外呼吁停止迫害

王楣泓女士,现年六十四岁,曾是牡丹江市地质勘查所的高级工程师,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在哈尔滨市学府书店附近给一个男青年讲真相,被诬告。在书店内被哈西派出所警察姜洋等绑架,先被行政拘留十五天,后哈尔滨市南岗区国保警察通知家属劝说王楣泓放弃信仰,并承诺签署保证就可以放人,否则就判刑。阴谋未得逞,后将王楣泓非法刑事拘留并非法批捕。还威胁家人不许透露其办公电话号,导致家人极度恐惧。

'王楣泓'
王楣泓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上午十点,被道里区法院非法开庭,道里区法院违法阻止她的亲友辩护人谢燕益进庭为其辩护。王楣泓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二一年五月中旬被非法关押到黑龙江女子监狱。

王楣泓女士曾因为坚持法轮功信仰而被非法判刑十一年。详见明慧网报道:《二十二年画不圆的“家”》、《哈尔滨市法院阻止王楣泓辩护人进庭》、《历经11年冤狱迫害 女高级工程师又遭绑架》等。

案例六:穆棱市高朋光、高永丽、孙士伟、石颖被非法判刑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四日下午,牡丹江穆棱市国保大队臧殿旭、李博,穆棱市八面通镇第一派出所张学波,第二派出所李明超等人绑架了穆棱市八面通镇的孙士伟、石颖、曹淑芳、高永丽与弟弟高朋光五人。五人家中大量个人物品被抢劫。

高永丽、高朋光、孙士伟被非法刑事拘留。曹淑芳因身体出现高血压症状,体检不合格,没有送看守所,二十五日凌晨两点被放回。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七日,五人被牡丹江海林市检察院非法批捕,后来被非法起诉到牡丹江海林市法院。大概八月十五日左右,八面通第一派出所通知曹淑芳到海林法院去一趟,法官姜新昆拿出检察院建议量刑书,告知他们五人将被非法判刑七年,还将被处以两万罚金。

高永丽、高朋光、孙士伟被非法拘禁在穆棱市八面通看守所。石颖被从牡丹江海林看守所劫持到牡丹江看守所继续非法拘禁。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六日上午十点半,黑龙江省海林市法院法官姜新昆,对穆棱市四名法轮功学员孙士伟、高朋光、高永丽、石颖进行非法庭审。三名律师为孙士伟、高朋光、高永丽做了无罪辩护。

穆棱市四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被海林市法院非法判刑:高永丽六年十个月、罚金两万元;孙士伟、高朋光均六年六个月、罚金一万元;石颖一年三个月、罚金三千元。高永丽、孙士伟、高朋光上诉到牡丹江中级法院,请求撤销一审冤判,改判当事人无罪。牡丹江中级法院不开庭审理,二零二一年九月八日驳回上诉,维持冤判。

关于高永丽、高朋光、孙士伟、石颖遭受的迫害,请见明慧网文章《黑龙江海林市法院姜新昆诬判四位法轮功学员》《黑龙江穆棱市五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一年》《黑龙江教师帮老人装玻璃被判六年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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