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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女子监狱狱警孙立伟的罪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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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甘肃报道)到目前为止,甘肃省女子监狱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大约五百多人次,现在有七个监区。第七监区(之前的“反X科”)是专门非法关押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监区,五监区是老残监区,其它监区是生产监区。

孙立伟,女,一九七六年五月二十四日出生,硕士研究生学位。丈夫,石怀林;公公,石新玉;婆婆,刘转花;孙立伟的女儿一人两个户口:一个叫石玥玥(天水户口)、一个叫孙燕燕(兰州户口),现在西北师大附小上学。家庭住址:兰州市大沙坪宁苑小区三号楼426号。电话:13919121962

自甘肃女子监狱开始对法轮功学员“转化”迫害以来,孙立伟一直专职从事“转化”迫害。她先在女子监狱教育科任专职干事,二零零五年后,又调任“反×教科”任科员。她由于迫害法轮功学员卖力,被升为副科长。孙立伟是典型的“笑面虎”,表面上对谁都笑嘻嘻地说话,可是一转过身,眼珠一转一个歪主意;她的眼神一变,包夹犯就知道该怎么做恶了。

甘肃省女子监狱于二零零一年成立了“反X科”,非法关押着法轮功学员。朱鸿曾经任甘肃女子监狱“反X科”科长长达十四年。朱鸿直接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暴力洗脑“转化”。包夹犯人都是由朱鸿、孙立伟从各监区挑来的,一般刑期都是在十年以上、文化程度较高的犯人,以减刑引诱她们非常卖力地迫害法轮功学员,不择手段。

二零一六年上半年,朱鸿被升为主管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副监狱长。科长由她培养的孙立伟接任,副科长为刘晓兰,其他成员是肖燕、魏莹、丁海燕、曹一微等。孙立伟自当科长以来,对法轮功学员更是实行野蛮、惨无人道的迫害。

在二零一七年十、十一月间,孙立伟遭恶报出车祸,门牙全摔掉。二零二一年底,因孙立伟管理不善,七监区一个刑事犯人自杀,孙立伟被调离甘肃省女子监狱。下面是孙立伟在甘肃省女子监狱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恶簿。

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方式

1.对刚入监的法轮功学员,派两个包夹犯看管(三人称一个“互监组”),二十四小时全天监管,规定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称包夹犯为“老师”,出行一切活动三人同步。法轮功学员之间不允许说话、递眼色、交换物品。“互监组”之间方圆保持(三块砖)一米之间距离,包夹犯必须走在法轮功学员身后。法轮功学员做什么事,吃饭、喝水、上厕所、洗脸、睡觉等一切事务,都必须请示包夹犯,得到允许,方可进行;否则,就是违反监规纪律,轻则挨打受罚,重则扣分(当月不能购买生活用品)。

2.“反X科”没有劳改任务,每天就是对法轮功学员强迫洗脑,看碟片。这些碟片每三个月轮放一遍。上午八点到中午十二点看碟片,下午两点到六点写思想汇报(必须结合自己写)。

3.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思想汇报”除大年初一、初二、初三这三天不写,平时的节假日都得写。法轮功学员完不成思想汇报,不让睡觉,写到天亮都得完成。对文化低的法轮功学员简直就是压在头上的一座山。

4.亲情接见一个月接见一次(十分钟)。法轮功学员的外地居住的亲人也许几个月或者一年才能来一次。可是在法轮功学员接见时,有警察电话监听,如果说了不让说的话,不但停止接见,回来后,还要受到警察、包夹犯的训斥、打骂。

5.“反X科”还有两条不成文的规定:一是,法轮功学员晚上睡觉不准面朝墙壁,两只胳膊必须放在被子外面,怕她们在被子里发正念。冬天,法轮功学员们只好穿着棉衣睡觉。二是,所有包夹犯的马桶都由被包夹对像洗刷,倒尿桶。

6.在“反X科”,包夹犯什么都可以购买,法轮功学员只允许购买日用品、学习用品、牛奶、豆奶粉,其它食品、水果都不能购买。有一次,王瑞林把一袋发的牛奶放在桌兜里,安检时被查出,孙立伟下令“以后不准给王瑞林发牛奶”。因此,没收了王瑞林当月自己买的两箱牛奶。杨眉患有大骨节病,向孙立伟提出申请购买牛奶,被孙立伟拒绝。

7.刚入监的法轮功学员没有衣架,包夹犯把超标的衣架要求放到刚入监的柜子里,洗衣服时,却不让用。每到监区安检时,包夹人把超标的衣物都存入到法轮功学员的箱子里,或者强迫法轮功学员们穿上。食品桶安检出违规食品,就栽赃到法轮功学员身上,这样不影响包夹犯被扣分、购物或减刑,法轮功学员们成了包夹犯的替罪羊。在“反X科”,包夹犯什么都可以做,什么都可以买;而法轮功学员们什么都不能做,什么都不能说。

8.在“反X科”,对刚入监的法轮功学员不发尿桶,晚上不准小便。对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禁止上厕所、洗衣服、喝水,剥夺人最基本的生活需求,这些都是孙立伟强迫法轮功学员“转化”的卑鄙手段。他们还私下规定包夹犯“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可奖励二十分。

9.所谓“转化”了的要经过三次验收,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监狱长朱鸿验收,甘肃省政法委验收,出狱前甘肃省监狱管理局验收。验收时必须回答三个问题:法轮功是不是×教;法轮功师父是人还是神;再炼不炼法轮功。

10.中共邪党不信神,宣扬无神论,可是却在监狱里让犯人叠给死人烧的纸钱(叠银元宝),并且劳动强度很大。这些纸钱的材料大多有污染、有毒,会导致皮肤过敏,起红疹。吸入粉尘,对肺部损害极大。甘肃省女子监狱为了掩盖罪恶,制作纸钱这件事不允许泄露出去,接见家人时不能对家人说。

二、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

◎许惠仙,甘肃省镇原县太平镇退休女教师。二零一五年,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到甘肃女子监狱后,包夹犯张淑梅对许惠仙经常用脚踢。许惠仙后被甘肃女子监狱迫害致命危,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八日被送回当地。许惠仙回家后,身体极度虚弱,不说话,除了睡觉,醒来就无法控制的烦躁,一直处于病危状态。二零一六年七月八日,许惠仙离世,终年七十一岁。

◎万铭芬,甘肃白银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四年十一月,被景泰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五年二月四日,万铭芬被劫持到甘肃省兰州市女子监狱。

万铭芬长期在打骂中度过,经常被包夹犯人张淑梅拳打脚踢,罚站、罚蹲。每天强制万铭芬看污蔑法轮大法的视频,逼迫她写“思想汇报”。逼迫万铭芬写放弃法轮功的所谓“四书”,她不配合,包夹犯张淑梅体罚她,罚站蹲、辱骂、脚踢、用拳头猛击她的太阳穴,打的她头昏眼花。用笔尖狠戳她的肝部,万铭芬疼痛难忍,痛了好长时间。万铭芬成了包夹的出气筒,想骂就骂,想打就打,经常强迫万铭芬吃她的剩菜剩饭。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万铭芬出狱,第二天家人将她送医院救治,检查出十种病变。二零一七年七月三十日,万铭芬含冤离世,终年六十三岁。

◎盛春梅,六十五岁,兰州市红古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一年,盛春梅被非法抓捕,后被红古区法院非法判刑九年。

二零一三年,盛春梅被绑架至女监。开始的包夹是陈丽萍,后来的包夹是郝娟娟。在长期的迫害中,盛春梅现在身患严重的糖尿病,双目失明,两耳失聪。一次,陈丽萍将盛春梅从衣领提起,扇耳光。盛春梅被经常辱骂,还被逼写东西,每天写思想汇报。因经常不按包夹规定一举一动打招呼,或说我错了等,包夹陈丽萍就拧、掐盛春梅的大腿内侧,揪胳膊上的肉,用尺子打头,痛的盛春梅直叫。

因为盛春梅身体单薄经不起狠打,包夹就经常不让她洗漱,罚她端着盛满水的盆站好长时间,水溢出一点就揪、掐,用下流话骂已经成了常态。在这种折磨下,包夹还要她写思想汇报、搞卫生、罚站、罚蹲。盛春梅因双目失明看不见,就给盛春梅一把尺子比着写思想汇报。

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盛春梅的女儿接到甘肃省女子监狱狱医电话,被告知盛春梅查出化脓性胆囊炎和胆结石。盛春梅的女儿提出给母亲保外就医,遭拒绝。五月份的一天夜里盛春梅突然昏迷,被背到狱医室,因情况严重,又送到兰州大学二院,抢救过来后送到新桥监狱。盛春梅的女儿陈盛华在电话中提出保外就医,狱医不同意。

八月二十三日盛春梅回到女儿的家里。十月十二日早晨九点多,盛春梅在女儿家中含冤离世。

三、孙立伟迫害部份法轮功学员的事实(二零一五年至二零二一年)

◎王立谦:四十五岁,红古区海石湾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五年。因不写“三书”,被孙立伟用电棍电嘴、电脸,脸上皮肤被电烧焦好几块,多少天不能吃饭。

◎李亚,五十三岁,原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县华煤集团建安公司职工。二零一零年五月,被华亭县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孙立伟见李亚不放弃修炼,让四个包夹按住李亚的胳膊、腿,孙立伟拿着电棍,撕开李亚的衣领子,把电棍戳到她的胸部电她,电了前胸电后背。孙立伟指使杨静把一盆冷水从李亚的脖子上倒进去,顿时,李亚的衣服全都湿透了。孙立伟又用电警棍电李亚,并指使包夹将李亚的胳膊扭到背后,扳住手腕,电她的脖子、头。李亚高喊“法轮大法好!”包夹就用破抹布塞住了李亚的嘴。包夹把李亚的胳膊扭到身后,并用力扳手腕,李亚被绊倒在地,胳膊严重扭伤。孙立伟在李亚没有任何反抗能力的情况下,用电棍持续电击李亚半个多小时,李亚的脖子周围被电宽约三至五厘米的一圈糊疤。

◎刘菀秋,六十六岁,兰州市西固兰化职工,被非法判刑六年。在陕西监狱时,左手被迫害致残,五指不能弯曲。二零一五年年底,在兰州市南关什字,和女儿刘磊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抓,非法判刑七年,刘磊被非法判刑三年。

第一天,刘菀秋就被恶警孙立伟怂使几个恶犯用大小电棍电击长达几小时,嘴唇肿的合不上,面部的皮肤没有一处是好的,脖子能看见的地方血肉模糊。恶警孙立伟还恶毒的挖苦刘菀秋说:“你的脸、脖子怎么成了蜂窝煤?”

为了迫使刘菀秋所谓的“认罪”,孙立伟、肖艳、张梅、丁海燕等人非法对刘菀秋每天长时间电击,每隔五分钟就电击一次。把电警棍插入刘菀秋的嘴里电击,导致刘菀秋的口腔被严重烧伤溃烂。为了掩盖罪行,警察每天叫犯人给刘菀秋灌大量不知名的药物,用黄药水搽嘴。

刘菀秋不打报告,不认罪并反迫害,五月十二日身心被残害的意识不清的从床上摔下,嘴着地,摔得鲜血直流。从此,孙立伟把刘菀秋双手双脚镣在铁架子光板床上,三个月(成大字刑),屎尿往裤子里拉,不准上厕所。她绝食反抗,被包夹人强行灌食,正值夏天,熏得号室人怨声载道,刘菀秋的臀部被折磨的溃烂生疮,在厕所让卫生员擦抹碘酒,裤子堆到脚面上,所有上厕所的人看了都惨不忍睹。

◎张建华,八十岁,兰州市七里河区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三年。张建华是王瑞林的婶婶,她俩同一号室,有一天晚上张建华用王瑞林的尿桶小便了,第二天包夹张小轩把王瑞林的头往尿桶里按,并且让张建华喝了尿桶里的尿。却央卓玛(藏族)是张建华的包夹,对张建华不是打就是骂。张建华完不成“思想汇报”被扣分,孙立伟罚张建华趴在教室大厅反复擦地板砖。

◎王瑞林,六十九岁,家住兰州市西固区。被非法判刑五年。因她不写所谓的“思想汇报”,恶人对王瑞林加重迫害。王瑞林家中无人给她汇钱,没钱买生活用品。恶人故意把王瑞玲的内衣、水杯等生活用品强行扔掉。

◎徐利英,七十多岁,玉门地区某中学老师。被非法判刑三年。主管队长肖艳使用软硬兼施的手段也未能“转化”她,她每天被迫反复拖走㾿地,打扫厕所。吃饭、听课罚蹲军姿,写“思想汇报”趴在地上写。

◎强维秀,五十二岁,在庆阳市农机部门工作。被非法判刑三年。入狱时正值二零二零年中共病毒疫情爆发。孙立伟对她软硬兼施,强维秀不抬头看播放的碟片,孙立伟就强迫强维秀蹲在讲台边,用手把她的头按在桌子上,孙立伟坐在她身后夹住,强维秀不睁眼,孙立伟就用棍支在眼皮上,这样一坐就是一上午(经常如此折磨)。强维秀不做操,孙立伟就用脚踢她,用手掐她的胳膊,洗澡时,看到她全身伤痕累累。

◎焦丽丽,五十二岁,庆阳市人。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五日被兰州市公安局抓捕,被非法判刑八年。由于不“转化”,受尽了包夹的围攻打骂、虐待。不让上厕所,生活上百般刁难,不准买卫生纸、日用品等,剥夺了应有的亲人接见和打电话的权力。孙立伟用高压电棍电击焦丽丽,致使焦丽丽的腰部严重灼伤。

◎杨眉,五十六岁,庆阳市人。杨眉放在库房箱子里的卫生纸、洗头膏等生活用品经常丢失。杨眉安装的假牙不能咀嚼硬的食物,可孙立伟让她嚼菜根和咬不动的芹菜,她只能硬呑下去。

◎王玉霞、王改霞姐妹,庆阳市人。因向两高写控告江泽民的控告状被抓,王玉霞被非法判刑五年,王改霞被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由于王玉霞不转化,在主管队长魏莹的授意下对她进行攻坚战,包夹人轮流上场,体罚、打骂。王玉霞闭口不说话,就拿来厕所刷屎的刷子撬她的嘴。当着王玉霞的面,殴打她妹妹王改霞。王玉霞的包夹张瑜三十岁,心肠歹毒,经常不让王玉霞吃饱饭,饭吃到一半就逼着去搞卫生,让把饭倒到厕所,否则就是一顿毒打。

◎郭彩萍,六十多岁,庆阳市人,被非法判刑三年。由于不会写字,受尽了包夹王蕾的打骂。郭彩萍后来转给张瑜包夹,张瑜经常扇她耳光,有一次竟打伤郭彩萍的眼睛,导致她双耳失聪。接见时,郭彩萍将此事隐晦的告诉了儿子,儿子在接见室砸监狱门,被拘留十天。郭彩萍每天被孙立伟叫到办公室训话,长达半个月。

◎张又夫,白银市音乐老师。被非法判刑四年。包夹李昊熙对她凶残歹毒,把冬天发的新棉衣、棉裤据为己有,当枕头,给张又夫的旧棉衣、旧棉裤,罩衣小的不能穿。到节假日监狱安检时,李昊熙又把超标的保暖衣裤让张又夫穿上,摞几层,绑的张又夫喘气都困难。李昊熙对张又夫稍有不如意就拳打脚踢或扇她耳光。张又夫不“转化”,她的主管队长魏莹秋同包夹人李昊熙、牛爱玲、马雅琴、却央卓玛把张又夫拉到厕所用电警棍电,电警棍“劈里啪啦”的火花声和张又夫的惨叫声传到了教室大厅。

◎祁惠荣,七十多岁,庆阳市人。受尽了包夹张琪的折磨、打骂,张琪在生活上百般刁难她。原本身体强壮的齐惠荣出监时瘦的皮包骨。

◎刘丽霞,五十多岁,嘉峪关人。被非法判刑七年,却央卓玛是她的包夹。刚来时,没有尿桶,也不让用别人的尿桶,憋的她晚上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觉。吃饭时,不让刘丽霞打菜,只吃馒头,发油饼也被却央卓玛卡了。刘丽霞因为长时间不让吃菜,营养不良常咳嗽。

◎杨文秀,七十多岁,白银市人。被非法判刑三年。包夹刘淑萍经常扇她耳光、拔头发,使得杨文秀经常小便失禁尿裤子。由于受到非人的折磨,出监时,杨文秀头发秃顶,瘦的皮包骨头。

◎唐忠碧,五十五岁,酒泉市敦煌市七里镇青海石油管理职工。被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由于不会写“思想汇报”,受尽了包夹牛受玲(当过兵)的打骂。洗澡时,看到她两肩膀、身上到处伤痕累累。

◎段小燕、五十二岁,庆阳市人。被非法判刑十年,受尽了包夹孙金香殴打,眼睛被打的肿似烂桃,门牙被打掉。包夹焦立娟长期罚她蹲军姿,趴在地上写“思想汇报”,每天度日如年。

◎刘荣,七十多岁,酒泉市瓜州县人,小学教师。被非法判刑五年。入监时,拒绝写“三书”。晚上孙立伟罚监区服刑人员站在走廊两排,实行株连政策。全监区包夹向刘荣围攻辱骂,迫使写“三书”。张小轩是刘荣的包夹,她强迫刘荣从早蹲到晚,不允许换腿蹲,如果蹲的不规范,就连打带踢。刘荣购买的线衣裤被她贪污,给刘荣旧的穿。刘荣被迫害的完全失明,生活不能自理。

◎李玉,七十多岁,庆阳市二中英语老师。被非法判刑三年。本身有残疾。入监时,不写“三书”,孙立伟让全监区包夹围攻她到深夜。

◎涂玉春,六十九岁,家住兰州市城关区。被非法判刑八年。入监时不写“三书”,被孙立伟用电警棍电后脖子,被丁警察扇耳光。入监两个月,她的包夹牛爱玲打她,拧她胳膊。涂玉春反抗,压响了警报器,孙立伟从办公室赶到号室,训斥涂玉春说:“警报器是你随便压的吗?”随后罚涂玉春蹲,并扣十五分(不得购日用品)。牛爱玲还伙同马雅琴在厕所曾三次打骂涂玉春,把她推倒在厕所水池下面,弄了一身脏水。

◎张桂兰,六十九岁,酒泉市人。贺艳玲是她的包夹,心狠手毒,对张桂兰经常打骂。嫌张桂兰被子叠的不是豆腐块,扔到厕所地上去叠,寒冬腊月在张桂兰床上倒凉水。原本身体强健的张桂兰在出监时瘦的皮包骨。

◎鲁英花,四十多岁,小学文化,天祝县人。被非法判刑三年。由于不会写“思想汇报”,受尽了包夹人赵瑞秀(号室长)打骂,晚上不让她用尿桶。每次改善伙食,菜里的肉必须被赵瑞秀拣去。

◎沈立冬,七十多岁,兰州市南关什字百货大楼营业员。被非法判刑三年。包夹人马雅琴凶残歹毒,沈立冬上厕所不允许长时间蹲大便,如果叫不起来,马雅琴就用各种手段折磨沈立冬。

◎方剑平,六十八岁,兰州市南关什字百华大楼职工,家住城关区。被非法判刑四年。她的“思想汇报”写的不达标准,主管队长魏莹把本子撕了砸在她脸上,让重写,罚蹲、罚站、不让睡觉。

◎李秀兰,七十多岁,庆阳市人。被非法判刑五年。入监时不写“三书”,反迫害,孙立伟用电棍电她,叫了几个包夹打压、罚蹲。从医务所开来镇静药(破坏神经系统)强行给李秀兰灌下,一段时间后造成李秀兰全身浮肿,说话语无伦次,精神恍惚,时哭时笑。

◎沈老太,八十四岁,辽宁省人。她拒绝写“三书”,在教室里高喊:“法轮功不是邪教!”却央卓玛是她的包夹,在恶警的授意下,却央卓玛用抹布塞在沈老太嘴里,憋的沈老太喘不上来气,在残酷的迫害下,她住院了。

◎韦雪玲,七十多岁,庆阳市人。入监时,不写“三书”,不穿囚服,被孙立伟用电棍电,被包夹拳打脚踢。不会写“思想汇报”,罚擦监道,罚蹲军姿。

◎毛秀兰,甘谷县法轮功学员,五十多岁,被非法判刑十二年,被迫害成心脏病,住监狱医院。

甘肃省女子监狱
邮编:730046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九州大道416号
电话:0931-8333610
监狱长:张震(男)
副监狱长朱鸿:13919121959
念学峰:13609350303
七监区副监区长张梅:13893127520
狱警孙立伟:13919121962
曹一微:13893459983
肖 艳:18293108281
魏 莹:13893389607
陈晓彤:13919121510
王 云:13893217598
侯志红:13919121623
刘晓兰:13919121520
马红梅:13919121598
陈 佳:13893149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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