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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马鞍山市两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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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二年一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安徽报道)安徽马鞍山市吴恒一是修炼法轮大法不久的新学员,刘霞是七十八岁的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一年十月十六日,马鞍山市花山区法院对吴恒一和刘霞非法开庭,只因刘霞曾送给吴恒一大法真相资料,吴恒一被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刘霞被非法判刑一年两个月,并被勒索罚金六千元。

吴恒一,男,五十多岁,是首创水务润达公司员工,一位开始修炼法轮功不久的新学员。他为人正直,在单位工作兢兢业业,深受同事的好评。

在家里,吴恒一是好父亲、好丈夫。他的家中有一女儿,正在打工,他贷款给她买车。妻子精神有病,他细心照料。吴恒一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

二零二一年五月份,吴恒一突然失踪,他的女儿也不知父亲的下落,一家人焦急万分。后来,一家人才得知,吴恒一被国保警察非法抓捕了。

刘霞,女,今年七十八岁。二零二一年八月三日上午八点多钟,花山区国保大队警察伙同花山派出所及社区人员,共计十五、六人,到刘霞家非法抄家,警察抄走她的护身符等私人物品。刘霞被带到花山分局,非法审问。后来,因为刘霞不签字,警察把她儿子找来签字,并逼迫刘霞按手印。当日下午四点多钟,刘霞被放回,被“监视居住”。

此后,刘霞被构陷到花山区法院,被送进看守所后,原本健康的老太太血压高达190,心脏也出现了问题。刘霞被警察要求吃药与医治,由三个警察与家人押着她送到十七冶医院和马刚医院,反复检查身体后,刘霞被放回。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六日,刘霞和吴恒一被花山区法院非法开庭。吴恒一因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

因警察了解到刘霞曾给吴恒一送过法轮功真相资料、真相币等,刘霞被非法抄家,最终被非法判刑一年两个月,并被罚金六千元。

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颠倒了是非善恶,剥夺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和言论自由,各级司法机关明目张胆地对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检察院、法院捏造罪证、罪名构陷,迫害法轮功学员,给他们的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

修炼法轮大法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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