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朝侍郎:迎合权贵谋私利,获罪于天
清代学者袁枚在《新齐谐》里记载了一则某侍郎因为执法中贪图私利而遭报应的故事。
清代乾隆二十年间,朝廷派某侍郎大人,到黄河视察,住在陶庄公馆。除夕夜侍郎与随从提着灯火巡河,与当值的主簿喝了些酒。侍郎回到陶庄公馆后很快入睡,睡梦中见到了去世的母亲。母亲见该侍郎来到这里,大惊道:这里不是人间,你来到这里怎么能回去呢?于是,带侍郎去求河西边的高僧想办法让侍郎回到阳间。
他们来到庙宇见到高僧,侍郎跪下叩拜,高僧不理他。侍郎问高僧:“我奉天子之命来巡查黄河,有什么罪行该死,也应该告诉我,让我心服口服啊,为何您不理我呢?”老僧笑道:“你杀死的人太多,福禄已经耗尽,还问什么?”侍郎说:“我杀人虽多,但那些都是按照国法应该杀的啊,并非我的罪过呀!”高僧说:“你办案的时候,心里真有国法吗?你只是贪图私利,迎合权奸,想得宠升官而已!”
老僧取案上的玉如意,直指侍郎的心。侍郎觉得一股冷气刺入心窝,冷彻五脏,心跳不止,汗如雨下,害怕得不能说话。过了一阵后他说:“我知罪了,以后改过,行吗?”高僧说:“你并非能够改过之人,但今天还不是你的死期,以后下地狱再算总账吧。”于是吩咐一个和尚送他回阳间。
这时,他死去的母亲走过来,哭道:“儿啊,你活不了几天了!你为什么在执法时,不秉公办事,却贪图私利,迎合权奸,妄想得宠升官呢?”侍郎面对母亲,无地自容,长叹一声,从梦中醒来。不久,该侍郎生病,吐血而亡。
侍郎在执法过程中迎合权贵谋取私利,获罪于天,祈祷忏悔为时已晚。人的命由天定,而福祸由人的心主宰,所以人无论是在工作还是为人处世,都应以天道为准则,心存善良,不以任何借口戕害他人。
2、退伍老兵到地狱走一遭的亲身经历
一个人坏事做多了,死亡后只能到地狱里去受罪领罚。明慧网有一篇报道《我到地狱走一遭的亲身经历》,讲述一位退伍老兵在地狱看到一些曾经在人间执法的公检法司人员,四个人一组反绑在一个刑具上,一根钢钎同时横穿四人的腰部,一边一个刑役的差役,将钢钎一推一拉,受刑者在痛苦中偿还一个受害者。那场景非常凄惨,四个人极其痛苦的惨叫,满地是血。这就是人在阳间做坏事,在地狱里受刑偿还自己的罪业。
在衙门里行事事关百姓身家性命,所以慈善的人即便对真正的罪人施刑,也会心怀宽仁。《坐华志果》记载:吴兴县有一位大中丞,他的先父曾经当过郡府的刑杖手。他经常对同行们说:“公门里面好修行!咱们在公门不做善事,就像走进宝山空手而回一样。”这位刑杖手老先生,每天晚上都会把打人的刑杖浸泡在尿桶里。为什么呢?因为小便可以化瘀生肌,浸泡后的刑杖打人,虽打得皮开肉绽,血肉狼藉,但不会化脓糜烂。老先生就用这种办法救了很多人的性命。
老先生说“公门里面好修行”,是指身在嘈杂的衙门,其实反而更能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保护百姓,不仗势欺人、不伤人害命。老先生的仁爱之心符合了天道,虽然未出家入庙,也是在积德修身了。
3、现代公检法人员遭报连连
现代社会许多人不相信善恶有报,有些在公检法司等机构工作的人员,常常利用手中的权力诬陷、冤判无辜的民众,甚至酷刑折磨,制造许多人间冤案。或许这些人和上面记述的那名侍郎一样,说自己不过是“按照国家法律在办事”。其实大家心里都有一杆秤,不妨拿古代高僧的话对照一下:“你办案的时候,心里真有国法吗?你只是贪图私利,迎合权奸,想得宠升官而已!”我们再来看看几个现代例子:
内蒙古赤峰市“六一零”头子杨春悦家,前些年儿子车祸丧命,然后杨春悦自己死于脑癌。他的妻子痛苦的哀号:“老天啊,我们家到底缺了什么德啊……”知道底细的人私下议论道:“脚磨成泡自己走的,这是恶事做多了!”原来,杨春悦迫害法轮功,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制造了几百起冤案,才毁了自己原本幸福的家庭。如果杨春悦的妻子早点劝导丈夫别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或许不会有这种结局了。
河南省鲁山县法院至少对九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其中经刑事庭副庭长杨东升一人之手,就非法重判了二人。法轮功学员在自己遭受迫害的情况下,还善劝杨东升:不要冤判法轮功修炼人,会损毁自己福德遭到报应的。杨东升不听劝,还说:“只有没用的人才信善恶有报,想说服我,没门!谁能把我怎么样!有共产党给我撑腰,不管什么信仰不信仰,法律不法律,要跟党保持一致,对法轮功决不手软。”二零一一年八月十四日,河南省鲁山县法院警车在郑尧高速公路上发生严重车祸,车上十人三死七伤,杨东升等三名庭长身亡。
杨东升等人说这些话、做这些事的时候,不知三尺头上有神灵,人间私语,天闻若雷;多行不义必自毙,连忏悔祈祷的机会都没有了。上天可不是根据你是否执行上级命令来判定你的对错,而是根据你做事时发出的心是自私恶念还是善意,来判定你的功过的。
鄂安福,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法官,四十五岁,于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八日脑出血,历经近两个月的抢救后身亡。据悉,鄂安福在临终前,不断叮嘱家属:“快去找炼法轮功的!”并向法轮功学员忏悔自己的罪行。他为什么要找法轮功学员呢?原来,鄂安福在二零零一年对五名法轮功学员非法秘密判刑三年至八年,其中女教师王敏是他昔日的同事,也被他送进辽宁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临终前鄂安福望见了地狱之门,想找法轮功学员赎罪,可惜为时已晚。
结语:转机就在一念间
那么是不是对上天犯了罪的就没救了呢?好像也不是,比如湖北教师刘某的经历。这位刘姓男教师,三十多岁,在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某学校任教。嘉鱼县古名沙阳堡,取《诗经•小雅•南有嘉鱼》之义得名,地处长江中游南岸、北与武汉接壤,历史悠久。身为教师,置身文化之地,刘某却不幸听信了中共谎言,不但不信善恶有报,还对法轮功师父和法轮功出言不敬。法轮功学员给他讲真相劝善,他不想听也不想信。
二零零三年一天下午,刘某的儿子在荡秋千时撞伤大腿根部,血流不止。孩子被送医抢救。医院一检查,小孩的小便处已撞烂,不敢接收,刘某只好叫车去武汉。在路上,刘某突然想起了上午自己对法轮功师父出言不敬,那一瞬间,他明白了:法轮功学员讲的是真的!于是,他马上在心里向法轮功师父认错忏悔,并求法轮功师父帮忙救他的儿子。刘某要妻子也一直求法轮功师父救儿子。佛法慈悲,车还未到武汉,刘某儿子伤口处的血止住了。在武汉医院没打一针,只吃了一片药。第二天早上,他儿子排出正常尿液。从此以后,刘某知道尊敬法轮大法了,他讲起此事都会说:“法轮功真神!”
本文特别提醒,今天还在被中共谎言欺骗、认为无佛无神的公检法司等机构的人员,今后在工作中遇到法轮功案件的时候,一定要三思慎行、选择良知。真善忍是天理,不该诽谤与加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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