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如果他们拒绝服从

更新: 2020年04月10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四月十日】疫情中,对李文亮等八名医生执行训诫的中南路派出所副所长杨力及警察胡桂芳,最终承担了“训诫”的责任,基层警察成为替罪羊,而此前他们曾表示自己是执行上级命令,可事到临头,哪个上级会站出来替他们说话?这就是执行错误命令的恶果。

而在武汉市中心医院,由于执行隐瞒疫情的指令,不许他们发布信息,也不许他们戴口罩,不许穿防护服,以免造成恐慌,导致包括李文亮在内的五名医生殉职。率先向医生同学发出SARS冠状病毒消息的该院急诊科主任艾芬,为了保护科室医生,让大家把防护服穿在白大褂里面。疫情爆发一个多月后,她对媒体说,早知如此,老子到处说。

拒绝,还是服从?一念之间,却有着根本的不同。

西点军校鲜为人知的校训

当良知,或者说是常识,与上级命令发生冲突时,应如何处理呢?被誉为“美国将军的摇篮”的西点军校,校训、军规中都写着要“无条件执行、工作无借口”。

但却鲜有人知道,近些年来,“拒绝服从不正当命令”成为了西点军校的一门道德哲学必修课。也就是说,当命令与良知发生冲突时,身为军人的西点毕业生们理应选择的是后者。

这门道德哲学必修课来自柏林墙的启示。柏林墙的东德守卫因开枪打死偷偷翻墙逃向西德的人而被判刑。

法庭上,律师为年轻的卫兵们辩护,他们仅仅是执行命令的人,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利,罪不在己。法官则当庭指出,东德的法律要你杀人,可是你明明知道这些逃亡的人是无辜的,明知他无辜而杀他,就是有罪。作为警察,不执行上级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此时此刻,你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权,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

这里面有两个关键词,一是良心,二是主动承担,而不是被动执行。既要明辨是非,还能智慧地去做。

良知是最高的准则

一九八九年罗马尼亚发生过这样一个历史性事件。时任总统齐奥赛斯库命令国防部长向抗议的人民开枪时,国防部长的良心没有泯灭,对部队说不能向人民群众开枪。齐奥赛斯库又给国防部第一副部长下令,但副部长没有去包围民众,而是带队悄悄撤离了,这对齐奥赛斯库是致命一击,最终不得不自己逃跑,数日后这位独裁者被处死。

一九八九年“六四”屠城前,第38集团军军长徐勤先少将拒绝率兵进京镇压和平请愿的学生和市民。徐勤先身为解放军第一王牌军的军长,身为解放军中少壮派,一九八八年九月刚刚授予少将军衔,仕途理应不错,但他出于良知,拒绝率兵进京镇压学生运动,面对审讯他说:“不是历史的功臣,就是历史的罪人!”最终,被撤职、逮捕,判刑五年。

在这个世界上,良知是最高的准则,任何借口都是逃避。爱因斯坦说:“制度要是得不到个人责任感的支持,从道义的意义上来说,它是无能为力的。” 这也就是良知自由的重要!

联合国于一九六八年通过了《战争罪和反人类罪不适用法定时效公约》,该公约规定,反人类罪最为严重的国际犯罪,不论其犯罪期日,不适用法定时效,应当进行无限期追诉。

反人类罪的惩罚原则之一是“罪责自负”,不会因行为人是“执行上级命令”而免除责任。任何人实施了反人类罪这样违反国际刑法的行为,都不能以任何借口逃避国际刑事责任,而只能由其本人对自己的罪行负责。上级命令不能成为个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抗辩理由。

服从不代表盲从,正确与否,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思考,也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中国现行的警察法、公务员法等,都规定他们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这意味着“执行上级命令”已经不能成为脱罪的借口。

不执行错误命令,或者智慧地执行命令,你有很多选择权。就像这次疫情,武汉市官员为自己辩护没有疫情信息发布权,中国疾控中心也自己没有发布权,但实际上他们都有在职权范围内可以做的事情,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疫情的扩散,如果及时叫停武汉百步亭的万人宴,何至于百步亭55个门幢,居然有33个成为发热门幢,这岂是懒政两个字就能概括的?

善恶一念之间

平庸之恶,更显出勇于站在道义一边的弥足珍贵。

有这样一则真实的故事,一位法轮功学员去派出所给所长讲真相时说:原市委副书记的姐姐,是我们单位的政教主任,江泽民刚开始迫害法轮功,她就组织全校师生在印有‘法轮功是某教与法轮功决裂’字样的一块大白布上签名。签名时她总是在现场紧紧的盯着,有一个不签的她都不放过。我告诉她法轮大法是佛法,迫害善良的修佛人,罪孽太大了。你这样做会遭报应的。她说她不相信什么报不报应的。

后来她得了颈椎病,刚退休五个多月,就瘫痪在床上了,多次住院治疗也不见好转。只好雇了两个保姆到家里来伺候,最后在痛苦中死去。

这位所长听后,深深的埋下了头,脸只差三、四厘米就贴到桌面上了。他小声说:“我没抓过法轮功学员。”可以看出他的内心很受震动,他的善念和良知尚存,最后与法轮功学员挥手致谢告别。此后不长时间,这位明白真相的派出所所长就被调到公安局管经济的领导岗位上去了。

在中共对法轮功长达二十年的残酷迫害中,有些公检法人员一味追随江泽民集团的错误政策,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打压,而一些明白真相的人则不再参与迫害。比如,派出所接到举报不出警;公安人员以法轮功学员身体不适合羁押而放人;检察院退卷,法院不开庭等等,都是在智慧地保护法轮功学员的合法权益。此时,他们的良知战胜了杀人的党性。

明慧网信息统计,二零一九年,中共至少冤判789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中,律师普遍认为:根据中共现有的法律,中国公民修炼法轮功合法,拥有法轮功书籍合法,法轮功学员向世人发《九评》、发放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资料合法,劝人退出中共恶党是大善。法轮功学员以及律师,在法庭上有理有据的讲真相,震撼中共法庭,令在场的公检法人员哑口无言,同时,也使许多参与的人员明白了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是犯罪,是真正的在破坏法律实施。

二零一九年有16名法轮功学员被无罪释放、撤案、法庭免于刑罚。有186名法轮功学员被检察院、法院退卷。其中,有14人曾3次被退卷重新侦查,34人被退卷2次。

古人讲,遇事三思而行,兼听则明,偏信则暗。中共不得人心,用“假恶斗”来扭曲人性,泯灭人性,违背天良。古语说,多行不义必自毙,盲从它的人要赶快清醒,不能继续执行中共的错误命令,做中共的棋子,那只会被人唾弃,成为中共的牺牲品。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