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公安局桥东公安分局工业街派出所原所长孙小平、后任所长王勇,工业街办事处书记王志文等,被江泽民集团抹黑诬陷法轮功的谎言欺骗及名利诱惑、胁迫,不辨善恶是非,泯灭良知善念,带领所属警察和工作人员,紧跟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的迫害政策,积极配合执行桥东区政法委、“六一零”和桥东公安分局的具体迫害部署和指令。执法犯法,对辖区法轮功学员肆意骚扰、绑架、非法拘禁、非法罚款、非法关押洗脑班、非法拘留、以至非法劳教、非法判刑。他们充当了一线的迫害工具,犯下了迫害佛法和修炼人的大罪。
一、对法轮功学员绑架、拘禁、关洗脑班,逼迫他们放弃信仰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下旬,工业街派出所和办事处把法轮功学员刘静波、姜春梅、张德慧、李德宇、李宏等人绑架到工业街办事处。二十四小时不让回家,没有人身自由。桥东区所属一些单位的官员轮番上阵,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这些法轮功学员被非法监禁6~7天。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末,工业街办事处又将辖区的李德宇、张德慧等10多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在办事处的一间屋里,不让回家,办学习班,逼迫放弃信仰,强制“转化”。屋里只有几条大椅子,没铺没盖。有法轮功学员质问工业街办事处书记王志文:“你们办事处有什么权利把我们关在这里?”王志文无理,却狡辩说:“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其实他们就是知法犯法。
法轮功学员李德宇被工业街办事处非法监禁7天,后又被劫持到单位非法关押5天。工业街办事处不仅安排人在李德宇家周围监视他,甚至有时还要安排人到他家住,被李德宇拒绝,他们又改成打电话监督。派出所片警也经常到李德宇家骚扰。由于李德宇不“转化”,工业街办事处还通知其单位停发他的退休费,后李德宇正念要回。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日,李爱民被工业街派出所劫持到桥东法制学校(洗脑班)非法关押,后李爱民正念走脱并流离失所。
二零零一年江泽民集团栽赃大法、欺骗世人的“天安门自焚”伪案播出后,工业街办事处人员又非法把李德宇、张德慧等法轮功学员劫到办事处强迫看录像,还安排扛着摄像机的报社记者。他们企图诱骗法轮功学员诋毁大法,并以采访录像的形式播出毒害世人,法轮功学员拒绝配合,使他们未能得逞。
二零零一年八月,张家口市政法委、“六一零”要办洗脑班,工业街办事处6、7个人开着吉普车,戴着红袖箍,气势汹汹,非法侵入李德宇家中抓人,因李德宇不在家,未能得逞。
二零零一年八月下旬,工业街派出所不法人员强行将刘静波绑架到所谓的“法制学校”强制洗脑,并派单位专人看管,连上厕所的自由也没有,屋外有桥东公、检、法的人重重把守,并设置几道铁门;白天强迫看诬蔑大法的电视直到晚上12点,晚上桥东公、检、法工作人员对法轮功学员强制洗脑,灌输谎言,逼迫放弃信仰,放弃修炼。
期间,欲对刘静波勒索罚款3000元。刘静波的工作单位看到她家生活困难,替她交了3000元。同年十二月下旬到二零零一年元旦期间,刘静波再次被工业街办事处非法关押,失去人身自由。
◎一九九九年后,法轮功学员张玉花因陪其她法轮功学员去工业街社区居委会要保证书,社区伙同工业街派出所把张玉花绑架,劫持到张家口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半个月。出来时,看守所警察向其丈夫勒索饭钱300元。
◎从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后,工业街办事处多次派人逼迫丁莲士写不炼功的保证。二零零零年,丁莲士被劫持到工业街办事处办的洗脑班。晚上不让回家,威胁说不写保证书就劳教。
◎法轮功学员李宏与丈夫苗传增一家的遭遇,是桥东区工业街办事处和桥东分局工业街派出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又一罪证。
二零零零年十月六日,李宏和丈夫苗传增等法轮功学员一同去北京,想用自己身心受益的巨大变化证实法轮大法好。苗传增遭北京三个便衣警察毒打,后他们被劫持回当地工业街派出所,被工业街派出所劫到张家口市看守所非法拘留一个月后,被非法劳教2年。
李宏被工业街派出所劫持到张家口市十三里拘留所非法关押15天,因孩子年幼无人照看,她的父亲代交饭费后被放回。
二零零一年八月下旬,李宏被工业街办事处强迫每天到办事处办班洗脑“转化”。一日,她得知次日再不“转化”就不让回家了,就被迫带着7岁的儿子离家出走。流离失所8个月后,于二零零二年五月十日返回家,准备给儿子报名上学。第二天早晨,李宏被工业街派出所3个警察从家中绑架。8岁的儿子离不开母亲,被一同带到吉家坊张家口市法制学校洗脑班非法关押。
三天后,孩子被公安强行送回姥姥家,孩子大病一场,高烧40多度,三天不退,身心受到极大伤害。李宏的父亲在女儿被非法关押、外孙重病的双重打击下,不堪承受精神上的巨大压力,立时两耳失聪。
李宏的儿子因母亲被非法关押,父亲被非法劳教后流离失所,上学又耽误了一年,次年9岁,才花高价在姥姥家住地上了一年级。孩子失去父母的照顾,十分痛苦。工业街办事处还不时派人到学校骚扰孩子,给孩子施加压力,逼迫母亲放弃修炼真、善、忍,致使孩子精神受到极大伤害,性格由此变的暴躁、孤僻。
二零零三年六月八日,苗传增到张家口汉桥街建设银行,刚进储蓄所,被工业街派出所副所长王建、指导员屈旭东等5、6个恶警摁倒在地,连踢带打,绑架到派出所。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七日,在张市铁小念书的李宏儿子苗森放学走在路上,被一个戴墨镜,骑摩托车的便衣劫持,死死拽住他的手,逼问他父亲下落,企图绑架孩子。
李宏先后被非法关押在张家口市法制学校“转化”班和桥东区法制学校“转化”班,被强制洗脑,被非法剥夺人身自由长达2年8个月,身心受到很大摧残。家庭骨肉分离,老人得不到照顾,孩子失去了母爱,夫妻不能团聚。
李宏在桥东区“法制学校”洗脑班被强行洗脑,单独非法关押。不法人员雇用两个陪教24小时随身监控;每天逼迫看攻击大法的谎言录像;连续20天罚站;不让睡觉,有时仅让睡两个小时,稍有合眼,就被监管人员电击、用手指捅眼睛或拧、掐,致使李宏腿脚浮肿瘀血,行走困难;头部眼睛和大脑受到严重损伤;不法人员不给吃饱饭、每月仅100元的伙食费还被两个心肠狠毒的陪教克扣一半,一月只吃到50元左右,每顿二两米饭,甚至不给菜吃;不让家人探视。
李宏身遭严重摧残,几次绝食抗议迫害。家中亲人也承受着巨大的精神痛苦与压力。桥东区司法局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公然在光天化日下私设监狱,一个迫害人的非法临时洗脑班,长期非法关押迫害一个信仰真、善、忍,只为做好人的善良法轮功学员。没有收监证明、没有关押期限,法轮功学员的一切人身权利全部被剥夺。凡是送到“法制学校”的法轮功学员,无一不受到精神与肉体的残酷迫害与折磨。
李宏父亲多次到所谓的“法制学校”要人,却被逼迫写不炼功保证,要挟株连家人,并扬言扣除老人的养老金,强令索要3000元。因李宏丈夫被开除工作,生活没有来源,实在拿不出钱,洗脑班就一直对其非法关押不放,直至二零零五年一月底才放回。
二、非法拘留法轮功学员,并巨额罚款、抄家、敲诈勒索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法轮功学员李爱民进京证实大法,被北京天安门警察殴打。后被张家口市桥东分局工业街派出所劫回,非法拘留一个月,并勒索3000元后放回。李爱民的工作单位张家口煤矿机械厂被工业街派出所敲诈勒索5000元。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张德慧和其他法轮功学员到北京证实大法。还没到信访局,就被北京警察截访,他们把上访的法轮功学员都劫到北京体育馆,后被截回张家口。从此,工业街办事处人员在办事处书记授意下,经常到家骚扰,并指使邻居监督。
一九九九年底,工业街派出所把张德慧和其他法轮功学员劫持到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勒索150元饭费。
二零零零年,张德慧和其他法轮功学员又一次去北京证实法后返回,工业街办事处书记王志文到张德慧家说去北京找他们没找到,硬是向张德慧老伴敲诈500元车费。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法轮功学员张玉花去北京护法,被工业街社区居委会书记非法罚款5000元。张玉花工作单位张家口市第一建筑公司书记赵武让单位替张玉花垫交罚款5000元,之后单位从张玉花每月工资中全部扣除。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日,法轮功学员王润海进京证实大法,被天安门派出所警察绑架。之后,被截回张家口市公安局桥东分局工业街派出所,王润海又被工业街派出所劫持到张家口市看守所非法拘留45天,被敲诈1000元后放回。之后街道办事处、政法委等人员经常到家骚扰,给家人和孩子带来很大的伤害和不安。
◎二零零零年十月五日,法轮功学员李德宇进京证实法被劫持,工业街派出所将其非法拘留16天。因工业街办事处到李德宇单位要罚款,单位扣押李德宇工资1000元。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九日,法轮功学员苗传增和其他法轮功学员进京证实大法,发送大法真相资料,被北京南站派出所公安绑架。单位接回后,被张家口市桥东公安分局敲诈3000元(煤机厂从苗传增工资扣1000元,单位2000元),并将苗传增非法关在单人宿舍,开除公职。
同年十月六日,苗传增和其他法轮功学员再次去北京证实大法,他与妻子李宏、江春梅、李岩在天安门广场打开四米长、半米宽横幅“法轮大法是正法”,遭北京三个便衣警察毒打。后他们被劫持回当地工业街派出所,两天后,他们被送张家口市看守所,苗传增被非法拘留一个月。李岩则被工作单位张家口铁路威胁恐吓并逼迫辞职。李岩于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前后被迫辞职,流离失所。
◎二零零零年十月六日,法轮功学员周桂梅去北京证实大法,在德胜门被北京恶警绑架,非法转押至张家口驻京办事处。桥东公安分局工业街派出所将她非法关押在张家口市看守所一个月,勒索家人15000元。
二零零一年十月三十一日,周桂梅又去北京证实大法,被绑架到北京交通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半个月,后被工业街派出所劫持到张家口市看守所。在周桂梅绝食抗议中,所长崔卫东往她头上浇水。周桂梅被非法关押九个月,被勒索4000元后放回。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法轮功学员张永慧和其她法轮功学员在天安门广场被恶警绑架到天安门分局派出所,遭到恶警用“苏秦背剑”式铐刑迫害,后转押张家口驻京办。张永慧被工业街派出所押回劫持到张家口市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二月中旬,张永慧被工业街派出所恶警敲诈钱财后才放回。
酷刑示意图:苏秦背剑:把人的双手臂背在后面用手铐铐住,恶警抓住铁链踩住法轮功学员后背,用力往上拽,痛苦至极。 |
二零零零年二月中旬,张永慧又被工业街派出所警察绑架,所长孙小平将她非法关押在张家口市看守所。因她不背监规,被看守所副所长孙某某暴力毒打,并戴背铐、戴脚镣迫害。张永慧绝食抗议迫害30天后才放回。回家后,不断遭工业街办事处、工业街派出所不法人员的监控、骚扰。后又遭邪恶多次绑架。
拳打脚踢 |
◎二零零一年十月三日,刘静波和其他法轮功学员去北京旅游,被工业街派出所再次劫回,在张家口市拘留所被非法关押15天后,又被工业街派出所拉回工业街办事处继续迫害,非法监禁5~6天,逼迫她们放弃修炼。刘静波被拘留所勒索饭费150元、工业街派出所敲诈3000元、办事处敲诈1000元。
◎二零零零年,法轮功学员黄雪梅与其她法轮功学员去北京证实大法,被北京警察劫持,后放回。同年七月三十日,黄雪梅与张永慧再次去北京证实大法,被非法关押在天安门派出所,被体罚四个多小时,她们不配合邪恶的非法审讯,晚上被放出。后在北京旅馆被不明真相的店老板构陷,被劫持到驻京办事处,身上带的钱被他们全部抢走。截回张家口市后又被工业街派出所、办事处敲诈2000元后才放回。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八日早晨,法轮功学员郭秀荣、刘建军、刘静波、曹建铃、丁莲士、安秀梅、赵月梅在桥东区东河沿小公园炼功,被桥东区工业街派出所警察董某某等绑架。所长孙小平、副所长屈旭东将丁莲士劫持到张家口市十三里拘留所,非法关押15天,勒索罚款3000元,无任何收据。其他人转交桥东区花园街派出所并劫持到十三里拘留所,分别被非法关押15天,敲诈300元放回。
◎二零零零年七月,赵月梅、冯守正、李春娣再次去张家口市东河沿小公园炼功,又被工业街派出所警察绑架。赵月梅、冯守正再次被花园街派出所非法关押拘留12天。
三、五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三日,张家口市公安局桥东分局工业街派出所片警徐某等人,将苗传增及四位法轮功学员送唐山开平劳教所。第二天,唐山开平劳教所又将苗传增与26名法轮功学员以每位劳工800元的价格转卖给保定高阳劳教所。
苗传增在劳教所受尽折磨。二零零二年苗传增被强制劳动时受重伤,不能出工,同年二月二十四日从高阳劳教所放回。回家后,工业街派出所、办事处不法人员仍然不间断的到他家骚扰、威逼“转化”,苗传增被迫流离失所。
◎法轮功学员张永慧为证实大法,多次进京上访。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七日,张永慧因再次到北京证实大法,被张家口市桥东公安分局局长闫志有、副局长马福维、工业街派出所所长孙小平等强行非法送唐山开平劳教所迫害。后又转押保定高阳劳教所进行残酷的非人折磨达三年之久。
◎二零零三年六月中旬,法轮功学员李爱民在张家口药厂宿舍,被桥东公安分局工业街派出所警察绑架,并劫持到张家口市看守所非法关押。李爱民在看守所绝食抗议,恶警指使犯人进行野蛮殴打和灌食。七月二十一日,在没有通知家人的情况下,李爱民被工业街派出所非法劳教两年半,劫持到河北保定高阳劳教所迫害。此时李爱民因绝食正在打着吊瓶,前胸后背都被犯人打得黑青,劳教所拒收,但负责押送的工业街派出所警察采用请客送礼等手段,使劳教所强行收下。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 |
◎二零零三年大年腊月二十七,张家口市刑警大队三大队的三个警察,突然闯入张德慧家说是核实问题,晚上就让你回家。强行将张德慧绑架到张家口市牛奶厂院里,铐在老虎凳上非法审讯。晚上,又把张德慧劫回工业街派出所。第二天晚上,张德慧就被劫持到张家口市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三个月后,张德慧被非法劳教一年半,被劫持到保定高阳劳教所迫害。
张德慧和被非法关押在保定高阳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们被强制“转化”。不许睡觉,只要两眼一闭,就被包夹打醒。有的法轮功学员一星期未睡觉,两脚肿的象包子一样。法轮功学员每天都得到地里干活,有时干了一天,晚上还要加班到十点多,第二天照常得早起出工。
有的时候他们把拒绝“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半夜弄到野地里进行折磨,用挖坑活埋的邪恶手段逼迫“转化”,有时夜里睡觉都能听到惨叫声。更甚者,有一个姓魏的男警察把一条蛇放在一个女法轮功学员身上,进行恫吓,威胁“转化”。保定高阳劳教所不择手段的“转化”法轮功学员,丧心病狂的迫害法轮功学员,是一所不折不扣的人间地狱。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三日,张家口市公安局桥东分局伙同工业街派出所将法轮功学员王志娴劫持到唐山开平劳教所,非法劳教。
四、一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二零零八年七月,北京奥运会期间,高庙街道办事处到法轮功学员叶亚平家要身份证被拒后,他们伙同工业街派出所(派出所所长王勇)十余人,开两辆警车,闯进叶亚平家,以“不配合”为由,未出示任何证件下,野蛮抢走大法师父法像、大法书及学习资料等,并强行将叶亚平戴上手铐绑架到派出所。第二天,叶亚平又被劫持到张家口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两个月后,叶亚平被非法判刑三年,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河北省女子监狱四监区遭受迫害,直至二零一一年冤狱期满,获释回家。
五、一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后含冤离世
法轮功学员江春梅,女,62岁,河北省张家口市人。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功后,严重的风湿病得以痊愈。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江春梅集体学法,被非法拘禁在张家口市党校7天,后转押张家口市十三里拘留所,被非法拘留15天。
二零零零年十月,江春梅去北京上访,被非法拘禁15天。后被工业街办事处非法拘禁两次,无任何法律程序。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二年,江春梅被迫流离失所。二零零四年四月至五月间,工业街办事处又上门骚扰,家人未给开门,被威胁说如不开门,将停发退休金(家人未修炼法轮功)。江春梅身心遭到了极大的伤害,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九日,江春梅离世。
六、工业街派出所对法轮功学员的后续迫害
◎二零零八年奥运会前夕,工业街派出所逼迫刘静波交出身份证,继续对其迫害。
◎二零一三年九月底,法轮功学员郭云霞在桥西区大市场讲真相、发真相资料救人时被诬告,后被非法关押工业街派出所。派出所所长带七、八个人到郭云霞家和其工作单位(张家口市百货站)进行非法查抄,将大法书、真相资料、200多元现金一并抢走。郭云霞被非法关押三、四天后,被勒索5000元所谓的取保候审金后放回。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五年期间,工业街派出所先后三次到郭云霞家进行非法抄家,并到单位非法搜查。二零一五年春,工业街派出所又把郭云霞从家劫持到派出所,郭云霞正念抵制,后顺利回家。
◎二零一六年,工业街派出所董某某和工业街办事处的两个人又到法轮功学员李德宇家非法录像、照相,侵犯人权。
中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公民和不信仰宗教公民。”
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根据以上张家口市公安局桥东分局工业街派出所原所长孙小平、警察王建、工业街派出所后任所长王勇和、工业街办事处书记王志文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犯罪事实,已严重触犯上述中国《宪法》第35条、第36条、第41条之规定,以及中国《刑法》239条绑架罪、238条非法拘禁罪、245条非法搜查罪、非法入侵住宅罪、234条故意伤害罪、247条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274条勒索罪。
江泽民、中共迫害法轮功已经犯下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和酷刑罪,是对全人类道德良知的挑战,将面临的是人类历史上最大最严厉的审判。天理昭昭,善恶必报。任何一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都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罪责。而且,追查惩办没有追溯时效和国界的限制,属于全人类的共同管治范围。
在此,我们正告上述及其他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警察和党政官员:由于你们受中共及江泽民集团谎言欺骗和利诱,在单位直接参与了对法轮大法与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你们的名字已被列入国际互联网的恶人榜名单,你们的恶行将受到全世界法轮功学员的揭露和国际正义组织的追查。
今天你们所有迫害法轮功的所谓“功绩”,日后都将成为被讨还血债的罪证。所造成的恶果,将使你们断送自己的未来甚至殃及家人和后代。立即停止你们的迫害行为,弃恶从善,挽回给法轮大法和法轮功学员造成的损失,悔过赎罪,并冷静思考了解真相,退出中共党、团、队组织,这是你们唯一的出路。如若不听劝阻,一意孤行,继续作恶,必将受到正义的审判和历史的淘汰。
同时,我们也警告其他参与迫害法轮大法与法轮功学员但尚未被揭露的警察、办事处人员、六一零等人员要引以为戒,不要无知的认为上级让干的就可以不受到追究,欺压善良而无后患。殊不知,苍天有眼,神目如电,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所有参与迫害大法与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所有迫害法轮大法及法轮功学员的罪恶无一遗漏的将受到神的彻底清算,不要为了眼前的利益而毁掉自己的未来。
我们将继续收集、整理已经和正在发生的迫害法轮大法与法轮功学员的事件和参与者,并一一记录在案,随时向国内外相关机构举报,使一切迫害罪恶无可藏匿,使一切迫害者无可逃遁,以便应时惩罚、审判和清算。天理昭昭,邪不胜正。择善而行,就是善待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