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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沈家屯镇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更新: 2020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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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六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1999年7月20日中共恶首江泽民利用国家整部机器对亿万修炼“真、善、忍”的好人开始迫害,河北省张家口市公安局桥西分局沈家屯镇派出所(2004年后归张家口市经济开发区分局)、沈家屯镇政法委及610、沈家屯镇各村书记、治保会主任,对辖区法轮功学员实施迫害:私闯家中非法抄家,抢劫私人财产,绑架、审讯,非法拘留,敲诈勒索、巨额罚款,非法关洗脑班强迫转化,非法劳教、非法判刑等迫害。

据不完全统计,从1999年7月至2019年,沈家屯镇派出所绑架法轮功学员98人次,其中送洗脑班强制转化6人次、非法拘留43人次,非法抄家28人次,对法轮功学员及单位敲诈勒索现金157122元。2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回家后含冤离世;2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5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更多的法轮功学员遭到非法监视和骚扰。

一、迫害责任人

张久泉,男,60岁左右,张家口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沈家屯镇派出所原所长。张久泉指使并亲自参与绑架、暴力殴打法轮功学员,刑讯逼供。张久泉对拒绝配合的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用扫帚击打法轮功学员的脸、耳、鼻、头部,指使手下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殴打,对绝食的法轮功学员灌食,并扬言:“往死里打,打死我赔”、“给我灌,灌死了算我的”。

在张久泉任职期间(1999年7.20—2002年),绑架法轮功学员68人,其中被非法拘留的法轮功学员35人、被劫持洗脑班强制转化5人,非法抄家28人,非法勒索法轮功学员现金142600元,2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其中1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生命垂危才放回家,随后含冤离世。张久泉,作为沈家屯镇派出所所长,是经济开发区分局沈家屯镇派出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人。

李彦军,男,50多岁,张家口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沈家屯镇派出所后任所长。在其任职期间(2003年—2008年后),指使并亲自参与绑架法轮功学员19人次,其中非法拘留法轮功学员6人次、被劫持洗脑班强制转化1人次,非法抄家2人次, 3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其中1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生命垂危才放回,回家后含冤离世,2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李彦军作为沈家屯镇派出所所长,是经济开发区分局沈家屯镇派出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责任人。

彭广海,男,70多岁,张家口市经济开发区沈家屯镇政法副书记。彭广海策划、指使并亲自参与把辖区法轮功学员绑架到镇政府、村委会、洗脑班等,非法监禁,剥夺人身自由,强制转化,逼迫放弃修炼法轮大法,非法罚款。彭广海在转化班会上大肆诬蔑师父和大法。

李森科,男,64岁,张家口市经济开发区沈家屯镇政法委610人员。亲自参与把辖区法轮功学员绑架到镇政府、村委会、洗脑班等,非法监禁,剥夺人身自由,强制转化,逼迫放弃修炼法轮大法。李森科还与沈家屯镇派出所警察共同参与对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

高凤平,男,54岁,张家口市经济开发区沈家屯镇政法委610人员。亲自参与把辖区法轮功学员绑架到镇政府、村委会、洗脑班等,非法监禁,剥夺人身自由,强制转化,逼迫放弃修炼法轮大法。高凤平还与沈家屯镇派出所警察共同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抄家。

苗传增,男,60岁左右,张家口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沈家屯镇派出所原副所长。多次参与绑架、暴力殴打法轮功学员及非法抄家行动。

韩俊辉,男,50岁左右,张家口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沈家屯镇派出所警察。多次参与绑架、暴力殴打法轮功学员及非法抄家行动。

此外,还有当时的东辛庄村书记寇祯斌、东辛庄村主任路明忠、闫家屯村书记丁尚才。

二、部份迫害事实

迫害案例一:集中绑架、集体转化沈家屯镇法轮功学员,强制洗脑、逼迫放弃修炼

1999年7月21日,沈家屯镇十几名法轮功学员进京上访被劫回,沈家屯镇派出所原所长彭广海向每人索要100元(从北京到张家口的车费),把学员非法监禁在沈家屯村委会不让回家,为完成从江泽民到桥西区610(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文革小组”式的组织)逐级下达的全部转化法轮功学员的任务,村书记、治保会主任拍桌子瞪眼睛的逼迫学员写“不炼功”保证,非法监禁7天。他们还把镇所有的法轮功学员集中起来强迫开解脱会,在会上彭广海大肆诬蔑师父和大法,他们说法轮功和共产党争夺群众,如不放弃炼功,就叫你倾家荡产。在沈家屯镇610头目高凤平、李森科、沈家屯镇政法副书记彭广海及沈家屯镇派出所所长张久泉与村干部杨志林、胡玉山、张凯斌(已遭恶报,此人曾拿猎枪对着师父的法像开枪,2003年秋,四、五人同乘一车遇车祸,只有他一人死亡)等人的参与、操纵下,在白布上写诬蔑大法的话,逼迫法轮功学员签字;他们把张家口市电视台的记者请来,带着录像机、照相机,企图拍诽谤大法的录像,因学员们拒绝配合,他们的阴谋未能得逞。他们还经常到学员家骚扰,一到“敏感日”,想抓就抓,想关就关,肆无忌惮,剥夺法轮功学员人权自由。

从1999年7.20法轮大法被迫害后,张家口市桥西区沈家屯镇派出所和沈家屯镇闫家屯村村干部多次到闫家屯村法轮功学员家骚扰并非法搜走大法书籍。2000年,沈家屯镇政法副书记彭广海、沈家屯镇闫家屯村原邪党村书记丁尚才和民兵把闫家屯村法轮功学员靳占仙、原万青、禹有明、徐应忠等非法集中到闫家屯村村委会办洗脑班,非法关押5、6天不让回家,没有人身自由,上厕所都有人跟着,家里人送饭也有人跟着,沈家屯镇党委政府来人天天问话,恐吓、逼迫写不炼功保证、逼迫法轮功学员交书。最邪恶迫害时,法轮功学员家四周24小时都有民兵监控,每到所谓敏感日都有沈家屯镇派出所警察、村干部、民兵上门骚扰,给法轮功学员和家人造成心灵上的极大伤害。

一次,闫家屯村原邪党村支书丁尚才、村妇联主任程桂芬又到法轮功学员徐应忠家说问几句话后马上就回来,徐应忠说不去,这一次不上你们的当了,上几次去了就给你们软禁起来了。他们走了以后,不一会儿他们就带来了很多人,有派出所警察、村干部和民兵。有一次法轮功学员禹有明正在家里看书,村支书丁尚才突然闯进来,当着孩子的面大打出手,把禹有明打了一顿,并说再炼功看书送你到局子里去,非常邪恶,还把禹有明的亲戚叫来把书撕掉才行,叫亲戚作保证以后不炼功才算完事走了。法轮功学员的家人过着担惊受怕的生活。

迫害案例二:对沈家屯镇许家庄进京护法的法轮功学员高额罚款、拘留并土匪式的倾家扫荡

2000年4月,沈家屯镇许家庄法轮功学员张爱桃,被以“到村委会谈话”为由骗到村委会,去了就不让回,镇610办公室高凤平、李森科逼迫她写“不炼功”保证,张爱桃拒绝。他们根本不管家中还有两个无人照顾的孩子。晚上十一、二点,张爱桃的丈夫回家看到在家里的两个孩子,就去村委会要人,质问他们孩子出了事谁负责任,并和他们发生了冲突,结果,张爱桃的丈夫被抓进看守所非法拘留17天,敲诈4000元。

许家庄法轮功学员刘海玲、郭培香也是被许家庄村委会三番五次关押,而且一到“敏感日”便严密监控,使她们无法正常的学法、炼功。2000年12月,她们走向了天安门,准备申诉她们的心里话,喊出了“还大法清白”、“还师父清白”、“法轮大法好”,然而,等待她们的是冰冷的手铐和非法关押,她们被送进张家口市(宣化)看守所。刘海玲绝食抵制,他们用根胶皮管一次又一次从她鼻子、嘴里往食管里插,血和奶汁吐了一地,直到有一妇女说:行了,别插死了,才放开她。半个月后,刘海玲生命垂危时放回,并勒索4600元。郭培香被勒索3000元,非法拘留15天。

2001年2月,许家庄的法轮功学员又被关村委会,4月25日,法轮功学员李步枝、王凤英、李继荣、沈振芬、李树娥、张爱桃、刘海玲等都到北京上访,回来后多数被关进张家口市(宣化)看守所,并遭到巨额勒索。沈振芬的家人为营救她,被迫交桥西区现金2000元、交沈家屯派出所所长张久泉现金1000元,派出所勒索3000元,看守所勒索780元,还让她儿子拿楼房作抵押;李树娥被沈家屯派出所非法勒索3000元,看守所勒索780元;李步枝、王凤英、李继荣分别被沈家屯派出所敲诈3500元,看守所150元。

之后,2001年5月10日,沈家屯镇610李森科、高凤平、陈浩东、沈家屯派出所指导员钟森林、副所长苗传增带队和村干部30多人,开上汽车,对以上7名法轮功学员进行土匪式的倾家荡产的非法抄家。法轮功学员张爱桃家里、院子都被翻了个底朝天,整个房子被掏得乱七八糟,他们抢走电视机一台、录音机大小两个、组合家具一套、沙发两个、煤气罐、电饭锅、电镀椅两把、暖壶两个、电话两个,一切生活用品只要是能带走的,都被洗劫一空,真是惨不忍睹。

他们又来到法轮功学员李步枝家,把衣服、被子扔了一地,搬走彩电、洗衣机、电风扇、沙发一套、橱柜等等;王凤英家被抄走黑白电视机、自行车、煤气罐、录音机;李继荣家,被抄走黑白电视机两台、自行车三辆、录音机;沈振芬家,被抄走电视机、录音机、自行车;李树娥家,被抄走冰箱、洗衣机、录音机、缝纫机、自行车;刘海玲家,被抄走电视机、录音机、煤气灶、四把电镀椅。派出所指导员钟森林进到法轮功学员家院子里时,敲着脸盆喊:“鬼子进村了”,他们简直无法无天。

2001年10月20日左右,许家庄村里发现有大法真相资料,村干部将张爱桃举报到沈家屯派出所和沈家屯镇610,并领着他们把她家翻了个遍,非法抄走了大法书籍,并把张爱桃绑架到了沈家屯派出所,在中午吃饭时张爱桃正念走脱。2002年秋,沈家屯派出所和镇610李森科又到她家骚扰,翻箱倒柜,把大法书籍非法抄走。

迫害案例三:对沈家屯镇东辛庄、闫家屯村等进京护法的法轮功学员高额勒索、拘留、恐吓、抄家、酷刑逼供;绑架、监禁学法小组的法轮功学员并抄家、拘留

2000年4月8日,沈家屯镇东辛庄法轮功学员戴素花、王秀兰、杨风果、郭美花、宋瑞娥进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有两个警察让她们骂师父、骂大法,她们不骂,便呼来警车,把她们非法抓捕并遣回当地,被关进张家口市(宣化)看守所。第二天,沈家屯镇政法副书记彭广海、所长张久泉把法轮功学员戴素花、王秀兰和从家绑架到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郭淑英带到桥西区党校,戴上手铐,关进铁椅子24小时,审问是谁通知去的北京,桥西刑警队的人对戴素花、王秀兰(都是40多岁的妇女)拳打脚踢,王秀兰被戴背剑铐:一只手在肩上,另一只手在后面,再用手铐铐起来,并用手铐打她的后背。后又将她们带回看守所。法轮功学员们绝食抗议迫害,在非法拘留十几天后,王秀兰被沈家屯镇派出所敲诈3100元、杨凤果3300元、郭美花(60多岁)1400元、宋瑞娥3300元、郭淑英500元后才放回。

2000年8月左右,沈家屯镇610头目李森科、东辛庄村书记寇祯斌等人把东辛庄法轮功学员叫到村委会非法审问,逼问法轮功学员还炼不炼法轮功、还去不去北京,逼法轮功学员骂大法师父。晚上村治保会杨志林、路明祯、段金华把法轮功学员王秀兰、杨风果和她们的家人叫去,李森科气势汹汹的叫王秀兰找保人,让家人和保人签字保证不去北京,再去北京就抄家拆房。有三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了三天。

2000年5月,法轮功学员徐应忠去北京上访被非法拘留30多天,沈家屯派出所勒索家人3000元无任何收据。2001年4月25日,法轮功学员王玉花进京上访,被非法关押40多天,沈家屯镇610李森科、高凤平、派出所副所长苗传增、警察韩俊辉和沈家屯镇下营屯村干部赵庆和、岳生贵、闫禄一同去王玉花家,抄走彩电、缝纫机、电饭锅、打气筒,一个不知姓名的人从王玉花丈夫身上抢走800元现金,派出所又和家人索要2000元现金,无任何收据。

法轮功学员闫爱兰、王桂芳进京上访,分别被非法罚款3000元。

2000年12月30日晚,沈家屯镇派出所警察非法闯进法轮功学员杨凤英家说:“跟我到派出所走一趟。”第二天下午就把杨凤英送进看守所,非法关押47天,其丈夫花了6000元才将其放回。

2000年12月31日凌晨2点30分,沈家屯镇派出所6、7个警察(其中有副所长苗传增,王海斌等)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陈来喜、贺秀珍家,将夫妻二人绑架到派出所并非法抄家。在派出所关押1天后,没有给吃一口饭就直接送进张家口市十三里拘留所。非法关押40多天后,桥西分局向他们每人勒索4000元,两人共被勒索8000元,沈家屯镇派出所、拘留所又向他们每人敲诈了4000元,两人又是8000元。一次非法入室绑架,夫妻二人就被敲诈一万六千元。

2000年2月,张家口市桥西区沈家屯镇(时任政法委书记彭广海)敲诈勒索一法轮功学员3000元;2001年1月,该弟子被沈家屯镇派出所所长张久泉非法刑拘在张家口市看守所一个多月,非法勒索现金5000元,扣发1、2月份全部工资损失约2000元,2001年3月-12月单位只发给每月生活费240元,损失约7000元。该弟子在2001年9月、2002年4月两次被非法关押在张家口市桥西区法制学校(洗脑班)、2002年4月-7月被非法关押在张家口市法制教育中心(洗脑班)强制转化。沈家屯镇派出所所长张久泉、桥西区政法委书记韩生、桥西公安分局局长牛永正是主要责任人。

2001年6月2日,沈家屯镇东辛庄村大街小巷都发遍了大法真相资料,由于村委会的举报,以镇派出所所长张久泉、610头目李森科为首的和村委会20多人,从6月2日半夜到6月3日晚分别闯入法轮功学员戴素花、路明军、张德安、刘玉文、宋瑞娥家进行非法抄家,搜走大法书籍、炼功带、真相资料等,并把他们绑架到镇派出所。法轮功学员戴素花被他们拳打脚踢,见诈不出来什么,张久泉气急败坏的说:“给我打,往死里打,打死我赔,打死算自杀”,桥西刑警队恶警(不知叫什么名)用胶皮棒从头到脚狠狠打了50多分钟,持续了一天。三天后被送张家口市看守所,戴素花、宋瑞娥绝食抗议,又被张久泉带人野蛮灌食,张久泉还叫道:给我灌,灌死了算。戴素花被五、六个人摁在地上灌得她吐血,14天后向她家人敲诈3300元才放人;宋瑞娥被灌食捅破嗓子出血,十多天后被敲诈3500元放回。

所长张久泉和一警察对路明军大打出手,打脸、耳、鼻、头,逼问资料来源,书、带和谁买的,路明军就是不说,他的耳朵被打得一个多月后还嗡嗡的响,几天后,张久泉和李森科向路明军家人索要5000元后才放人。

法轮功学员刘玉文,修炼前,他重病缠身,每天头痛,睡不着觉,吃饭不香,浑身无力,生不如死,对生活没有了希望,就这样一直忍着,修炼后,吃饭香了,病情一天天好起来,他又有了生活的信心,这一次,他被戴上手铐送到派出所,由桥西刑警队队长闫某开始严刑逼供,电棍电、罚他跪、面墙站、踢他的腿,张久泉用扫帚把打他的头,桥西刑警队的一个人用胶皮棒打他的脖子,逼供完把他送进了看守所。四、五天后沈家屯镇派出所恶警韩俊辉又把他提回派出所,毒打他的脸、用脚踹他的胸,晚上又把他铐在暖气上一夜,第二天送回看守所,家人怕他受不了折磨,因为他以前有病,就找他们要人,张久泉向家人索要7000元后才放人。

法轮功学员张德安已经是六十三岁的人了,家属担心他承受不了,被迫给他们送礼花了2200元钱,交派出所5000元才放回。

2002年3月30日半夜十二点,沈家屯派出所副所长苗传增、指导员钟森林、沈家屯镇610主任李森科和沈家屯村村委会杨志林、吴贵生、段金华(出车祸死亡)等十几人非法闯进法轮功学员路明金、王秀兰家,乱搜乱翻,把王秀兰的大法书籍全部非法抄走,还把王秀兰家彩电、VCD搬走(现还在镇派出所所长办公室),把她送张家口市十三里拘留所非法关押15天,又被送到桥西区洗脑班进行迫害,非法监禁27天,非法罚款500元才放回;法轮功学员路明金在副所长苗传增打了两耳光、警察韩俊辉踢了两脚后也被送十三里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又送桥西“法制学校”(洗脑班)非法监禁27天,勒索500元放回。

2002年九月底,沈家屯派出所所长张久泉带十几人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戴素花家大肆抄家,并把她绑架到派出所,非法审讯后送张家口市(宣化)看守所非法关押16天。她绝食后,张久泉带人去野蛮灌食,七、八个人围了一圈,把她摁在地上一动不能动,反复插管,把口腔插得全是血,直插得快没了气才罢休。2002年10月前,法轮功学员宋瑞娥也遭张久泉、村治保会杨志林等10多人晚上到家绑架,宋瑞娥坚决不跟他们走,僵持到半夜两点半,他们未能得逞。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2002年十一前,东辛庄村委会路明祯和沈家屯镇派出所几个警察晚上八点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杨风果家,抄走大法书和大法师父法像,把杨风果仰面朝天的绑架到派出所,杨风果高喴:“法轮大法好”。沈家屯镇政法委高凤平、610主任李森科威逼她写不炼功保证,副所长苗传增、恶警韩俊辉等6、7个警察轮流打杨风果,让她签字。恶警韩俊辉用木棒打杨风果的嘴,副所长苗传增把她头上打起了几个疙瘩。第二天把杨风果送进张家口市看守所,杨风果绝食十三天,生命垂危才放回。

2002年底,东辛庄法轮功学员孟金枝去北京证实大法,沈家屯镇派出所将她非法关押张家口市看守所半年之久。

2003年4月24日晚,路明金、刘玉文、王秀兰、李秀英、董利元、曲素珍、路翠娥七名法轮功学员在路明金家一起学法,沈家屯派出所所长李彦军带七、八个人非法闯入他家,抄走大法书籍、资料,并把7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到派出所,指导员梁山和一名姓马的警察用竹板子打路明金的双肩膀,逼他蹲马步持续一个多小时,第二天又在派出所院子里晒了一中午,把他晒晕后,送张家口市第五医院检查身体准备劳教,路明金正念走脱。其他6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43小时后放回,当曲素珍的孩子去派出所要人时被敲诈勒索2000元。

2003年4月25日,所长李彦军一伙又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贾建花家,抢走彩电、VCD、录音机、复读机、大法书籍和真相资料,还从柜中拿出2500元现金装入他们自己兜中,贾建花说你拿我3000元干什么,他们说:“是2500元,不是3000元,你再给我补上500元。”这就是在这场迫害中,人民警察的“执法”和“工作”!

2004年4月10日早上九点,沈家屯镇派出所所长李彦军、指导员梁山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路明金家,把在场的法轮功学员闫景、张爱桃、杨凤英一起绑架到沈家屯派出所,非法拘留,路明金绝食7天、杨凤英绝食11天、其他同修被拘留15天放回。并把路明金家中的彩电、VCD和大法书籍等一起抄走。

迫害案例四:5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2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2000年10月6日,法轮功学员郭淑英去北京上访,被劫持到北京海淀区看守所,身上带的275元被北京海淀区看守所警察全部搜走,后被带回当地关押27天后非法劳教三年。郭淑英被送走后,沈家屯镇政法书记彭广海向家人勒索300元“灌食费”。在唐山开平劳教所,法轮功学员们集体背诵经文,女警察刘江涛把郭淑英等18名法轮功学员带到菜园野地里,把她们的防寒服、棉衣棉裤、毛衣毛裤都剥下来,身上只剩下秋衣秋裤,每人一棵树,手背后绑在树上,绑得很高。刘江涛指使女犯人毒打学员,一边打一边问还炼不炼,女犯把郭淑英的秋裤和内裤扒到膝盖以下,警察刘丽英用小电棍电她的嘴。数九寒天,前两天又刚下过雪,树上的雪花被风一吹直往脖子里钻,刺骨的寒风冻得法轮功学员直哆嗦。两三个小时后才解下来,郭淑英的胳膊已不会动,40分钟左右才缓过来;2001年6月劳教所强制转化,让法轮功学员面墙而站,不让睡觉,打盹就打,郭淑英被罚站两天两夜。由于劳教所的迫害,她出现咯血,医院检查为胸内积血,2001年12月26日放回家。

中共酷刑示意图:吊铐、固定铐、反铐在大树上
中共酷刑示意图:吊铐、固定铐、反铐在大树上

2002年2月3日晚,郭淑英贴大法真相资料被恶人举报(举报她的那个男的40多岁,已在2003年夏天遭报,车祸死亡),沈家屯派出所所长张久泉和王某某到她家非法搜查,第二天郭淑英被送张家口市看守所非法关押长达17个月,沈家屯派出所非法勒索500元才放回。

2004年4月27日晚九点左右,沈家屯镇610主任高凤平、沈家屯镇派出所所长李彦军、司法所王某某和东辛庄村治保会主任杨志林,到法轮功学员董利元、王玉玲、孟金枝家,以到村委会说几句话为由,将三人骗至村委会,当晚被带到沈家屯镇派出所,第二天早上8点,被送保定高阳劳教所非法劳教。王玉玲(女,50岁)、孟金枝(女,42岁)非法劳教二年;董利元(男,50岁)被判劳教一年。家属去派出所、村委会要人,都推说不知道,过后也不通知家属,人抓走就没事了,他们把老百姓的生死安危根本不当一回事,更谈不上尊重人权和人格了。

中共酷刑示意图:电刑
中共酷刑示意图:电刑

其中法轮功学员董利元在劳教所因不放弃修炼拒不转化受到了劳教所恶警的残酷迫害,九个警察一齐上,他们把董利元一手一个手铐铐在门板上,把鞋袜脱掉,地上倒上水,把他两个大拇指拴上高压电线,接上“手摇电话”(强电流电机),一个恶警摇“电话”,另两个恶警拿高压电棍电他敏感部位,肉都被烧煳了,残酷的迫害了两个多小时,饭后接着继续迫害,致使董利元窒息休克过去,他们怕出人命,把董利元送高阳医院抢救,抢救回来后董利元躺在木板上一动不动,值夜班的警察说是装的,就用木棍往他鼻子里插,用带尖的木棍捅他的脚心,董利元还是不动,他们又第二次把董利元送高阳医院抢救,身体好转后他们就又逼董利元转化,董利元不得不绝食抗议迫害,又遭到他们野蛮灌食和高压电棍电击,董利元第二次休克,第三次被送医院抢救,回来后还要面对他们的邪恶转化,直到期满放回。2019年1月14日,董利元身体因长期的迫害出现病态去世。在此我们曝光保定高阳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董利元的主要责任人:保定高阳劳教所五大队大队长:杨泽民,教导员:李雪军,男队队长:梁保科,副队长:王国友。

沈家屯镇张家坊子村法轮功学员高仕萍,女,50多岁,2001年5月13日进京证实大法,劫回后被非法关押到张家口市十三里看守所,绝食7天,罚款3000元。2002年3月,高仕萍正在家织毛衣,沈家屯派出所所长张久泉、镇610人员等闯入高家,将50多岁的高仕萍强送保定高阳非法劳教2年。2002年12月回来后,派出所又到家中骚扰2次,高仕萍在多次惊吓和迫害中,于2003年12月14日含冤去世。

迫害案例五:残酷迫害辖区外法轮功学员

2000年 5月中旬的一天半夜,沈家屯派出所7、8个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张建国家非法抄家,并将张建国绑架到沈家屯派出所,连夜非法审讯、拳打脚踢、暴力毒打。张建国被送进张家口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两个半月,一直和杀人犯关在一起,受尽饥饿和犯人、恶警的打骂,而后又被派出所敲诈3000元、看守所勒索950元才放回。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

2000年5月,法轮功学员张鸿被沈家屯镇派出所所长、桥西区610头目、桥西公安分局刑警队副队长带到桥西区党校,锁在铁椅子里,用布条抖手铐并用拳头狠砸,然后在他们饭后继续对张鸿非法审问,狠打耳光至半夜,第二天送拘留所非法拘留。

2001年12月29日,桥西区新华街法轮功学员刘殿莉在沈家屯镇附近挂横幅,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绑架到沈家屯派出所,他们把刘殿莉锁在铁椅子上,狠劲的用拳头打头,打耳光,因不说住址,晚上又接着打,直到刘殿莉抽搐起来才住手,把她弄到卫生院。后被新华街办事处主任刘晓彦认出带走……

酷刑演示:铁椅子
酷刑演示:铁椅子

2001年6月6日深夜,沈家屯派出所所长张久泉、副所长苗传增等3人到桥东七十间房法轮功学员张润花母亲家砸门,把家中仅剩的近八旬的老母亲惊醒,老人披衣开门,他们直接闯进家问:“你俩闺女呢?”老人回答说:“都在监狱关着呢。”他们二话不说,开始在大屋、小屋、床底到处看个遍,老人当时被吓得瘫痪在地,其中一人把老太太直接弄到床上,一伙人便一走了之。两天后,老人的小外孙女到姥姥家发现老人在床上昏迷,一直不醒,眼看就不行了,急忙把老人送医院抢救,由于脑出血,花了一万多元才保住性命,老人却从此瘫痪在床至今,这对本不富裕的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可怜的老人整日以泪洗面。

2001年7月一天晚上,法轮功学员梁彦青被怀安县渡口堡派出所所长张斌带着两个警察从家中强行带到渡口堡派出所,当晚十点左右又被转押张家口市桥西区沈家屯派出所。所长张九泉和警察韩俊辉、王海斌轮番审讯,刑讯逼供,直到第二天天亮,将梁彦青投进张家口看守所。在这期间,梁彦青父母及其家属多次到派出所要人,所长张九泉欺骗梁彦青父亲说交三千元钱就放人,结果给了他钱就不了了之了,还暗地运作图谋将梁彦青送劳教所。

中共酷刑示意图:背铐
中共酷刑示意图:背铐

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梁彦青绝食抗议抵制迫害,狱警指使犯人强行灌奶粉,因其不配合而被狱警戴上背铐和脚镣,两天后才给拿掉;他曾被狱警李耀武拳打脚踢;一次由于他绝食身体虚弱跌倒在地,女狱医刘淑萍检查身体后却说:“没事的,死不了。” 梁彦青在历经四个多月的磨难后,家人找关系花了5000元、看守所敲诈2000多元才放回家,给其家人带来沉重的精神与经济负担‘特别是梁彦青的母亲,在梁彦青被非法关押期间,他的哥哥法轮功学员梁福青被非法判四年徒刑,梁彦青出来后,他的姐姐(法轮功学员)又被刑事拘留,就是从那时起老人家身心受到沉重的打击。由于长期担惊受怕,梁彦青母亲的身体逐渐的垮下来了,多年不能参加体力劳动,忧郁成疾,于二零一三年在悲痛忧郁中离世。

2001年6月,市公安、610查抄了一大法资料点。6月7日夜,沈家屯派出所副所长苗传增、王海斌与南营坊派出所副所长康新等人将法轮功学员李金香绑架到沈家屯派出所,并在家中无人的情况下非法抄家,抄走全部大法书籍(39本)和大法磁带(50多盘)以及所有大法资料和条幅,非法抄走2台复印机。沈家屯派出所对李金香进行精神折磨、人格侮辱、恫吓谩骂,副所长苗传增恶毒的说:“即使你不转化,也断了你再炼功的路了。”并敲诈李金香子女8000元,又从李金香的工作单位市百货大楼强行划拨一万元,单位从7月开始扣发李金香全部退休金,切断李金香唯一的生活来源,共扣除两年半工资。她连基本生活都保证不了,因交不起取暖费而被南营坊小学(住房处)强行起诉,致使她精神上遭受打击,后含冤离世。

2001年10月25日凌晨三点,五名法轮功学员在桥西区光中路挂“法轮大法好”的条幅被张家口市南营坊派出所绑架。下午5点多法轮功学员刘春丽和丈夫被张家口市桥西区北新村派出所、沈家屯派出所8、9个警察绑架到北新村派出所,随后8、9个警察和街道主任将她押回非法抄家,走廊内站满了警察,把家里翻了个底朝天,沈家屯派出所一个高个子戴眼镜的警察甚至把床上的大布娃娃撕开,把海绵都掏出来,扔的床上地上到处都是,并抄走大法书籍、磁带、法像和条幅,沈家屯派出所把她锁在铁笼子里,6天后送看守所,以“利用某教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关押7个半月。她两次绝食抵制迫害,遭到野蛮灌食,导致她小便失禁,褥子尿湿了都不知道,昏迷了三天也不放人,后经亲属托人才把人放回,单位扣除工资800元,其中沈家屯派出所收取了雇人看押费300元。

2002年,一位散发真相资料的法轮功学员被沈家屯派出所绑架,送进张家口市十三里拘留所,其亲属被迫交给沈家屯派出所7000元才放回。

迫害案例六:时任沈家屯派出所所长李彦军、东辛庄村主任路明忠2008年北京奥运会前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2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2006年4月24日上午10点-11点,张家口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沈家屯镇派出所所长李彦君带领四个人开三辆车(参与此事的还有闫家屯村委会治保人员),在围观着许多群众下,四个人强行把闫家屯村法轮功学员郭淑英抬上车从家中带走并非法抄家劫走大法资料和书。郭淑英被沈家屯镇派出所劫持到张家口市看守所。2006年9月4日上午8点多,张家口市桥东法院通知法轮功学员郭淑英的家人上午10点就开庭。在没有律师和证人到场的情况下,审判长孟庆有就非法宣判法轮功学员郭淑英有期徒刑五年,完后就让法轮功学员郭淑英签字、摁手印。郭素英拒签。

2007年5月,法轮功学员路明金在打工期间,被不明真相的世人举报,沈家屯派出所马春平等3个警察把路明金绑架到沈家屯派出所,铐到铁椅子上一天一夜,关押5天后将路明金送进张家口市看守所。在看守所非法关押3个月后,沈家屯派出所所长李彦军、张家口市桥东区法院又将路明金非法判刑4年,投进河北省唐山冀东监狱迫害。2008年奥运期间,东辛庄村主任路明忠带领沈家屯镇副镇长宋建丽、沈家屯派出所(所长李彦军)等人在晚上、深夜到东辛庄法轮功学员家,将东辛庄法轮功学员王秀兰、杨风果、曲素珍、董利元、路翠娥、戴素花、宋瑞娥夫妇绑架到沈家屯村废旧学校关押,被关押的还有许家庄村的张爱桃、李庆花、腰站村的法轮功学员。沈家屯镇副镇长宋建丽逼迫法轮功学员写不炼功保证,3天后,有的法轮功学员正念走脱,有的被放回,有的检查身体不合格被放回,最后法轮功学员董利元被送进张家口市玉宝墩劳教所洗脑班非法关押53 天,直到奥运结束后放回。

迫害案例七:2008年后沈家屯镇派出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2014年,法轮功学员杨凤霞因与同修讲真相,被张家口市经济开发区沈家屯镇派出所三、四个警察绑架,包里的2000元钱被抢走。

2014年10月16日上午,张家口市桥西区两名法轮功学员温学琴和杨女士外出讲真相,遭人恶告,在市一中附近被沈家屯派出所警察绑架,杨女士后被放回,另一位市二医院医生温女士被转到张家口市十三里看守所非法关押。

2019年9月21日上午11点左右,张家口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沈家屯镇派出所(所长张正伟、经开区分局局长李更新)多个警察埋伏在法轮功学员郭淑英家楼道及家门口,伺机非法抓捕与女儿及小外孙外出未回来的法轮功学员郭淑英。待郭淑英一回来,女儿先开门进家,突然出来10多人(俩个便装、有警号09039039、069354的警察)闯进家中,其中一人拿出一个证件一晃说这是工作证,郭淑英要查看时被拒。他们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就开始乱翻、乱抄,非法抄家。师父法像、大法书籍、讲法光盘、U盘、EVD、播放器、笔记本电脑一台、真相币8022元、真相资料等私人财产被非法抄走。郭淑英极力劝阻,他们还是强制执行并同时要绑架郭淑英,郭淑英去厕所时把门锁上,沈家屯镇派出所所长张正伟不惜把郭淑英租住房厕所门的玻璃踢烂也要绑架走郭淑英(郭淑英的儿子后来花了150元才把门修好)。

沈家屯镇派出所非法审讯郭淑英后,在去监管医院检查身体验尿时,郭淑英不配合他们,警号是070159的警察说没尿是因为郭淑英不喝水,并强行把两瓶水往郭淑英嘴里倒,把水倒了郭淑英满身都是,郭淑英善意的提醒他做人要善良,人做了什么都得自己负责,大清算时都得自己承担。他却说清算我也不怕,并喊着来报应我吧,我不怕,连说两遍。随后将郭淑英劫持至张家口市看守所。在看守所郭淑英绝食抗议迫害,身体极度虚弱,11天后,于10月1日中午1点多回到家中。沈家屯镇派出所给了一张监视居住决定书,并在10月19、20日让郭淑英到派出所报到,被郭淑英拒绝。

三、迫害者罪责难逃

《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公民和不信仰宗教公民。”第四十一条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根据以上张家口市沈家屯派出所所长彭广海(1999年7月20时任沈家屯镇政法副书记)、后任所长张久泉(1999年7月20时任沈家屯镇派出所所长)、李彦军、原沈家屯镇政法委、610办公室高凤平、李森科以及沈家屯派出所副所长苗传增、警察韩俊辉、东辛庄村书记寇祯斌、东辛庄村主任路明忠、闫家屯村书记丁尚才等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犯罪事实,已严重触犯《宪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一条之规定,以及《刑法》239条绑架罪、238条非法拘禁罪、245条非法搜查罪、非法入侵住宅罪、234条故意伤害罪、247条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274条勒索罪。

任何一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何执行“命令”的托词都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罪责。而且,追查惩办没有追溯时效和国界的限制,属于全人类的共同管治范围。对一切打着法律的幌子而迫害人权、迫害信仰的行为,已在全世界、全人类被追责、审判!目前有28个国家已经制定或准备制定类似美国的《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对人权迫害者拒发签证、冻结海外资产。

2019年5月,美国政府宣布:制裁迫害法轮功者(包括制定具体政策、下达命令者及协同者),对迫害者拒发签证、冻结海外资产,迫害者的配偶、子女亦在惩罚之列。拒发签证包括移民签证和非移民签证(如旅游、探亲、商务等);已发签证者(包括“绿卡”持有者)也可能被拒绝入境。并告知法轮功学员可以提交迫害者名单。

2019年6月17日,调查中共强摘器官的“独立人民法庭”在伦敦宣判,终审判决:中共犯有危害人类罪及酷刑罪。法庭认定,中共治下的政府是一个犯罪政权。并当庭呼吁各国政府和国际机构必须履行其职责,对中共危害人类的罪行进行指控。

天理昭昭,善恶必报。目前所知,上述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员中已经遭恶报的有:彭广海儿子在马路上骑摩托车被当时折断的电线杆电线所伤而死,张凯斌坐汽车出车祸而死,段金华骑自行车被大车撞死,赵庆和酗酒而死,王××因过度饮酒而死,韩生罹患严重糖尿病,钟森林因严重心脏病做支架。天意不可违,谁能阻挡得了上天对做恶人的惩罚呢?已经爆发的武汉新型冠状肺炎病毒也是对迫害善良的警示。

在此正告张家口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沈家屯镇派出所所长张久泉、李彦军、原沈家屯镇政法委副书记彭广海、610办公室高凤平、李森科以及沈家屯派出所副所长苗传增、警察韩俊辉、东辛庄村书记寇祯斌、东辛庄村主任路明忠以及其他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警察和党政官员:由于你们受中共及江泽民集团谎言欺骗和利诱,直接参与了对法轮佛法与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今天你们所有迫害法轮功的“功绩”,都将成为日后讨还血债的罪证,所造成的恶果,将使你们断送自己的未来甚至殃及家人和后代。立即停止你们的迫害行为,弃恶从善,举报他人罪恶,挽回给大法和法轮功学员造成的损失,悔过赎罪!如若一意孤行,继续作恶,必将受到正义的审判和历史的淘汰!

同时也警告其他参与迫害法轮功但尚未被揭露的警察、办事处、610等人员要引以为戒,不要无知的认为上级让干的就可以不受到追究,欺压善良而无后患。殊不知,苍天有眼,神目如电,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都逃脱不了法律与天理的制裁,所有的罪恶无一遗漏的将受到神的彻底清算,不要为了眼前的利益而毁掉自己的未来!

天理昭昭,邪不胜正;择善而行,就是善待自己。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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