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弟弟被迫害致死 于春波被绑架病重、父亲呼吁释放

更新: 2021年02月11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二月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于春波、于春海兄弟俩是吉林省榆树市光明乡长德村的农民,因为坚持法轮大法真善忍信仰,遭到中共残酷迫害,两人曾被非法劳教,受尽折磨,弟弟于春海于二零零七年被迫害致死,年仅三十二岁。哥哥于春波被绑架后,现病重住院,老父亲呼吁释放。

长春市法轮功学员于春波与妻子李凤霞(未修炼法轮功)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二日在家中遭绑架和非法抄家,后一直被非法关押。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三日,家属接到长春市第二看守所狱警打来的电话,询问于春波以前的身体状况,并说人现在监狱医院住院。

直到二零二一年的一月二十六日,家属打听到原定二月一日长春市朝阳区法院预谋非法开庭。鉴于于春波的身体情况,延后一周。于春波七十岁的父亲在新年来临之际奔走于长春市朝阳区相关公检法各部门要求释放大儿子于春波及儿媳李凤霞,却均遭到推诿,失望而归。

家属和律师之前与看守所沟通会见,答应二月一日可以会见,结果看守所和医院仍不让见。经过沟通后,二月二日律师在医院见到于春波,于春波从十二月十三日病重住院,吃不下饭,一米七多的身体如今迅速消瘦至八十多斤,至今确诊不了什么病症。与法院沟通后决定年前不开庭了。

二月八日,家属再次去派出所,办案人宋平礼却说于春波在绝食。

曾经饱受丧子之痛的老父亲心急盼儿归。于春波未成年的女儿没有了父母的疼爱,新年来临,泪眼望双亲回到身边团聚。

希望相关人员秉承您内心的良知、善念,把枪口抬高一厘米做出您正义抉择,让这一家庭得以美满团聚。当历史翻过这一页,将有一天您会为您今天做出的善举感到欣慰与庆幸。希望各界正义人士给予关注。

关于于春波、于春海兄弟俩遭受的迫害,请见明慧网文章《长春于春波被送监狱医院 仍面临非法庭审》《长春于春波被送监狱医院 仍面临非法庭审》
《哥俩遭非法劳教 弟弟被迫害致死 - 吉林省榆树市于春波控告元凶江泽民》等。

于春波的老父亲2021年2月致信公检法司呼吁释放病重的大儿子。

于春波父亲的公开信

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

我是于春波的父亲,家住在吉林省榆树市光明乡长德村,是地地道道的农民。近期,我的儿子于春波被有关部门恶意污蔑和非法抓捕,出于一个父亲的本能和良知,我想通过此信向相关领导公开讲述我儿子于春波被迫害的真相,希望各位领导、尤其是相关责任人明察实情,以纠正错案再度发生。

自1999年7月20日,我的两个儿子于春波和于春海因为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而遭受残酷的迫害:被非法抄家、绑架、判刑、劳教。在看守所,他们长期遭受惨无人道的毒打、辱骂、用电棍电击全身、长时间坐板体罚、不让睡觉、被用水浇、用皮鞋踹、遭受超负荷奴役等,多次被打的全身是伤,行动不能自理,两个孩子被折磨的骨瘦如柴,生命垂危。在长期的被虐待中,2007年二儿子于春海不幸去世,年仅32岁。

领导们,32岁啊!这是什么年纪?正是壮年啊,留下两个可怜的小孙子,最大的8岁,最小的才2岁!古语说,白发人送黑发人,想来世间最惨痛的遭遇莫过于此,问世间哪个父母能承受如此之痛?

而如今同样的事情又一次发生了。我的大儿子,唯一能给我养老的孩子,也是家中唯一的支柱于春波,于2020年11月12日,与我儿媳妇李凤霞在长春市的家中被抓走,家也被抄了。家里只剩下刚刚读高中的孙女,她正值学业紧张时期,面对父母双双被关押,失去家庭温暖和经济来源,天天以泪洗面,精神压力巨大。我一个70岁风烛残年的老人,看着支离破碎的家和孤苦无依的孙女,想想被关押的儿子儿媳,想死的心都有。

我儿子于春波他是好人啊,真诚、善良、胸怀宽阔、从不与人计较,我们村的人都夸他仁义、老实。我就想不通他清清白白的,没偷、没抢、没杀人、没放火,没触犯任何一条法律,怎么在家就被抓走了呢?难道信仰“真善忍”做好人还成了罪过?还有天理吗?

不了解内情的人误认为:政府把法轮功定为×教。其实国家法律根本就没有把法轮功定为邪教。“邪教”之说是江泽民在1999年10月26日接受法国《费加罗报》记者的访谈时首先抛出的。第二天《人民日报》跟风发表评论文章,重复江泽民的污蔑之词。然而,个人讲话和媒体报道并不是法律,并不能代表国家,也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我查了很多资料:2000年4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公安部关于认定的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这是中国唯一一部认定的邪教组织的文件。通知指出:到目前为止,共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种,其中没有法轮功。2011年3月 1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第50号令废除了禁止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禁令,据此,法轮功出版物不属于非法出版物,无论持有多大数量,均不违法,更不涉嫌犯罪。《刑法》三百条中,更没有法轮功字样,根据罪行法定原则,《刑法》三百条不能作为判处法轮功的法律依据。

既然国家没有任何一条现行法律认定法轮功是邪教,那么任何部门对我儿子于春波的所谓抓捕和指控都失去了前提,也就不能成立。

各位领导,你们在工作中接触很多案件,你们来说一说在当今社会,贪污腐败的,刑事犯罪的,有没有一个是炼法轮功的?没有!律师都说法轮功学员是一群最善良的守法公民。中国法律界的许多著名学者、教授,都强烈谴责这种违法犯罪行为,甚至有些人还亲自出庭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如中国政法大学著名学者滕彪教授、东南大学法学院张赞宁教授等。这些年来,已有一百多位律师为法轮功学员作了一千多场无罪辩护。

执法者当捍卫法律的尊严。如今我儿子于春波被非法关押好几个月了,身体出现了严重状况,在监狱医院住院,我们家属去了多少次都不让见面,这于理于情都让人无法接受!我们心急如焚啊,我儿子如今又承受不白之冤!这是重大的冤案!这些年中我们的家庭承受着精神上带来的痛苦、肉体上的伤害和心灵上的创伤。

咱们人心都是肉长的,每个人都有家庭父母老小,请各位领导高抬贵手,放我儿一条生路,我再也承受不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了。相信善良的你们也不愿看到悲剧的发生。古语说:上天有好生之德。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人在做天在看。我知道我的儿子是无辜,你们也知道,我也知道你们知道,那么把枪口抬高一厘米吧,让这个世界因为你们而有温暖和美好。

我真诚的希望,你们能够秉持正义之仗,以道义和良知,践行司法公正,早日放回我的儿子、儿媳。我将感激终生!


参与迫害单位:(区号0431)
朝阳区分局自由大路派出所
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明水路6号 邮编 130012 电话 85602099
办案人姓宋
蔡亮 所长15904411110、85683362
宋平礼 13194371456(办案人)

长春市朝阳区法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755号,邮编 130012 电话 88559200 88559394
传真:0431- 88559345
院 长 刘春梅 0431-88559227、17643109189
副院长 陈凤英 17643109111
副院长 董艳 17643109000
副院长 包晓勇 17643109199
立案庭:
庭 长 闫欣17643109107
副庭长 王贵甫15904412675
刑事庭:
法官 曲栋 13596166414、17643109105、0431-88559231
分机号:6231(主审办案法官)
庭长0431-88559355
副庭长王亚南(女)88559354(办案人)
赵若愚0431-88559354、18604450313

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
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757号 邮编:130012 电话 85377011传真电话85887009
郭立庆 检察长 85303313
张晶 副检察长 17843120005
刘扬 (女)刑事检察部 0431-85887057(办案人)

长春市第四看守所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5277号(在第二看守所院内) 邮编:130062
办公电话:87975151、87985252、84162707、84162712、84162705、84162701
刘英久:所长 15904403399
江志国:所长 15904415655
王毅洪:副所长15904403329
金宇虹:政委 15904403344
李宝林:政委 84162702
邬江:教导员 15904404633
韩兵 18343093343
科长:徐晶,李杰

长春市第二看守所(男)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5277号 邮编:130062
0431-85802280转8512 0431-87975151 87985252
所长 李宝林
政委 吴军

清明街与北安路交汇的长春市医院公安局设立的所谓“病监大队”,对外挂的牌子是口腔门诊,实质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很多老年法轮功学员被关在这里迫害。
长春市中心医院
地址:长春市北安路500号(人民大街与北安路交汇东行100米)
或南关区人民大街1810号
邮编:130051
监管病房电话0431-84339150,
存钱电话:0431-84339152。
官网电话:‭0431-8897 0109‬ 0431-88916232‬‬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