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长春市法轮功学员于爱丽遭非法视频庭审

更新: 2020年12月14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长春市法轮功学员于爱丽,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一日遭朝阳区法院非法视频庭审,家属辩护、旁听权利被剥夺。

十二月十一日上午九点左右,长春市朝阳区法院以疫情为由,在于爱丽家属的强烈反对下,强行对法轮功学员于爱丽进行非法视频开庭,并且剥夺于爱丽亲属的辩护权,不允许家属旁听。然而,这只针对被构陷的法轮功学员的案件,同时开庭的其它案件,却没有这个限制,可以旁听。

于爱丽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第四看守所,被迫通过视频参与非法庭审。法院非法庭审现场,只有检察院的公诉人及法院的法官等几个人。

非法庭审期间,所展示的所谓视频证据及监控,根本无法看清,并且从头到尾,也没提到于爱丽干了什么,到底哪儿违法了。所谓的“证人”也无一到场,同时,所谓的“证人”都没亲眼见到过于爱丽。

法轮功学员修炼真、善、忍,而且法轮大法著作教导人们做好人,一个更好的人,是合理合法的。拥有法轮大法著作,完全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应被当成继续迫害的所谓“证据”。

非法庭审上,公诉人刘扬以《刑法》三百条非法起诉。法官曲栋通过视频问于爱丽:承认自己有罪吗?于爱丽说:不承认。法轮功不是×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法官:你有证据吗?于爱丽:我就是最好的证据。

然后,于爱丽平静、祥和地对法官、检察官等人讲大法的真相,自己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好了,道德升华了,确实在大法中受益了,真、善、忍是普世价值。

没等于爱丽说两句,法官曲栋马上慌忙地说:“不能陈述!不能辩护!不能辩论!”

整个非法庭审期间,法官和检察官公诉人等人语速非常快,快得分辨不出说的是什么,态度特别强烈蛮横。

据悉,当天一上午有近六名左右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平均每个庭审时间仅在十分钟左右,整个庭过程草率、荒唐,而且只有两名法轮功学员家属在非法开庭头一天的晚上,才通过别的渠道得知开庭消息,其他几名法轮功学员都是被偷偷开的庭,家属都不知道,没有任何亲人到现场。而且别的庭审,现场工作人员都积极主动地让当事人家属必须进场,只有法轮功的非法庭审的现场不允许家属进场,无疑公、检、法是心虚的,不可告人的,才怕见光和曝光。中共统治下的公检法司都是为中共服务的,法律只是一种摆设,“依法治国”也只不过是一句骗人的口号。

长春市公、检、法人员肆意践踏法律,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加重迫害,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枉法裁判,已构成徇私枉法罪,本案中公安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都涉嫌犯罪。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无论以任何名义对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采取惩治都是违法犯罪行为,这些伤天害理的罪行,一定会受到追诉、严惩。每个人都在这场大是大非面前检验着自己的良知底线,也将见证将来的结局。

人类到了这样一个时刻,每个人都必须做出一个选择的时刻,无论它以何种形式呈现出来,归纳起来不外是:善或恶,正或邪;而不同的选择必定有不同的结果。人在做、天在看,神佛最珍视的就是一颗弃恶从善的心。守住你的善念,在善恶之间做出正确的选择,就成就了自己的未来。

现在国际社会对迫害人权者、主要是对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声讨,已经使迫害者走向穷途末路!于爱丽及其家属、亲朋希望法庭宣告于爱丽无罪,还《宪法》、法律尊严、还社会公正、公平,衷心希望所有参与的审判人员给自己及家人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将来不被法律追责,不被道义追责。别再被中共恶党利用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赶快释放于爱丽和所有仍在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回家!给自己和家人留条后路,多积福德,这才是明智的选择。

主审办案法官是曲栋,手机号是13596166414,办公座机是0431-88559231,内部小号是:6231。
长春市朝阳区法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7755号,邮编 130012 电话 88559200 88559394
刑事庭:
法官 曲栋 13596166414 ,0431-88559231,分机号:6231(主审办案法官)
法官 姜辉 刑事庭审判员043188559354, 0431-88559352(审判员)
副庭长 王亚南(女)
赵若愚0431-88559354、18604450313
院 长 刘春梅 0431-88559227、17643109189
副院长 陈凤英 17643109111
副院长 董 艳 17643109000
副院长 包晓勇 17643109199
立案庭:
庭 长 閆 欣17643109107
副庭长 王贵甫15904412675

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
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757号 邮编:130012 电话 85377011
郭立庆 检察长 85303313
张 晶 副检察长 17843120005
刘 扬 (女)刑事检察部 0431-85887057(主要办案人)
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区分局
地址 长春市东盛大街1571号 邮编:130033
电话 84860077 84957487 84879110 传真 84941767
冯永信 原国保大队队长 13019223504(非法带队绑架)
长春市二道区分局八里堡派出所
地址:长春市乾安路119号 邮编:130032 电话 84713163、84723110
孙继宗 所 长 15904411678 、15904419326(涉案负责人)
王 宇 副所长 15754362565 、15568895938
李文远 警 察15904404225 、15568895946(主要涉案人)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