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78岁周锡坤被冤狱迫害 已被非法停发养老金三年

更新: 2022年11月14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武汉市洪山区法院冤判时年七十四岁法轮功学员周锡坤三年。周锡坤在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遭受迫害,二零一九年十月,冤狱期满回家。可是,自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周锡坤被非法扣发养老金至今,给他的晚年生活造成巨大困难和痛苦,

周锡坤今年七十八岁,原武汉测绘大学(现武汉大学信息学部)员工,二零零三年退休。他坚持修炼法轮功,按真、善、忍做人处事,与世无争。

公检法联合设冤狱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晚八点左右,卓刀泉派出所马姓科长、警察何爱民,伙同珞南派出所警察刘春艳等一伙六人,由武汉大学信息学部保卫科陈姓科长领路,闯进周锡坤的家,野蛮抄家,随后将他劫持而去。

周锡坤被非法关押二十多天,卓刀泉派出所马姓科长等不允许周锡坤和家属见面,也不通知家属周锡坤被关押何处。只有到看守所通知家人给周锡坤送药,家人才知道他被非法关在洪山看守所,身体状况很不好。此时,武汉大学保卫部服务中心的一伙恶人还不停地到他家骚扰。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二日,周锡坤被洪山区检察院批捕。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五日,刀泉派出所马某、何爱民将构陷他的案卷递给洪山区检察院。

二零一七年四月,洪山区检察院将构陷周锡坤的案卷退回卓刀泉派出所,不予以起诉。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周锡坤被卓刀泉派出所警察何爱民从洪山看守所接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后回家。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周锡坤突然接到洪山区法院通知,马上准备开庭。家人前去法院询问,方知卓刀泉派出所马某、何爱民暗自将退回的卷宗补充更多构陷材料后,又重新交回到洪山区检察院。检察院负责此案的检察员陈婷、刘雯雯两人,于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五日,将补充的构陷卷宗直接汇制为《起诉书》转到洪山区法院。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三日下午两点,洪山区法院徐中泉法官、陈婷检察官对周锡坤非法开庭。

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洪山区法院冤判周锡坤有期徒刑三年,罚款五千元。周锡坤不服,当场提出上诉,并同时控告法官徐中泉、检察官陈婷等五人触犯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要求中级法院秉公审理。

此后,周锡坤的消息石沉大海,家人无法得知他的任何信息。直到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二日,沙洋范家台监狱给他家属打电话,通知他家属送衣服,家人才知晓周锡坤已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遭受迫害。

非法停发养老金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正当周锡坤还被非法关押在沙洋范家台监狱之时,武汉大学信息学部计算中心主任王新华和副主任廖晓明,到周锡坤家里,逼迫他的家属签字,执行“停发周锡坤养老金”的校方非法决定,还扬言校方要开除周锡坤等等威胁言行。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开始停发周锡坤老人的养老金,

众所周知,职工的养老保险金是基于劳动合同产生的,是用人单位和职工分别按一定比例缴纳的,属于职工创造的劳动报酬,个人工资以外的法定福利。

周锡坤因信仰真善忍,被无辜冤判三年,不仅在监狱中被残酷迫害,如今,出了冤狱,还被剥夺其维持生存所应得的养老金。在监狱中,他历经三年的冤狱奴役,导致他的心绞痛旧病复发、病症加重,四肢无力、双腿行走困难,往往要靠扶着墙壁、柜子、桌子、门框、窗沿行走。

非法扣除养老金,给周锡坤一家人的生活造成极大的困难,刚刚结束非法刑期,这另一种经济迫害的枷锁已经套在了周锡坤的身上。

根据《婚姻法》、《继承法》以及其它家庭关系相关法律规定,养老金对于家庭而言,它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还可能兼具赡养老人和抚育幼小、完成子女教育的作用。因此,对公民养老金的剥夺是对整个甚至多个家庭生存和生活来源的剥夺,给周锡坤与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害,这是中共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实施灭绝政策的产物。

“老有所养”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世界上多数文明国家与中国现行法律所保障。而中共劳社厅函与各地的所有文件,都违反了《宪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立法法》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规定,违背了“依法行政”原则,完全属非法行径,更严重地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而武汉大学校方的那些盲目执行“扣除养老金”政策的人社局相关人员,自认是执行“上级”的规定,却没有理智的思考《公务员法》第九章第六十条的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参与克扣法轮功学员养老金,不仅违反了中国的法律,也是参与了江氏集团所触犯的“群体灭绝罪”和“反人类罪”,剥夺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生存权。

尤其,武汉大学属于高等学府,不会不知道国际法规定了“反人类罪”是最严重的国际犯罪,不适用普通刑事追诉时效制度的限制,可以进行无限期追诉;而且惩罚原则之一是“罪责自负”,不会因执行人是“执行上级命令”而免除责任。

法轮功是教人向善、按照真、善、忍为准则修炼的高德大法,法轮功学员周锡坤老人,坚持信仰,没有违反任何法律。依法论法,被冤判的周锡坤老人不仅不该被扣发养老金,还应该得到国家赔偿。

“人在公门好修行”,将心比心,看看法轮功学员周锡坤老人的难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执法者的同理心何在?武汉大学相关人员唯有依法公正行事,做出经得起法律文件与良知检验的决定,才能免于日后饱尝“罪责自负”的苦果。

武汉大学参与迫害周锡坤及非法扣发其养老金的相关部门及责任人信息:

1. 韩进:武汉大学邪党委书记。
简历:韩进,男,汉族,1959年9月出生,辽宁营口人,1989年1月加入邪党,1977年3月开始工作, 1982年2月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物理系物理专业。

2.窦贤康:武汉大学校长,此前担任中国科大邪党党委常务副书记(正局级)、副校长。
简历:窦贤康,男,汉族,1966年1月生,安徽泗县人,1987年7月开始工作,1985年10月加入邪党。

3.赵雪梅:武汉大学邪党党委副书记、党委组织部部长。
简历:赵雪梅,女,汉族,四川三台人,1963年12月出生。1985年6月加入邪党,1986年7月开始工作。

4.李资远:武汉大学邪党党委常委、副校长、武汉大学财务部部长。
简历:李资远,男,汉族,湖北仙桃人,1964年11月出生。1985年5月加入邪党,1987年7月开始工作。

5.万清祥:邪党常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简历:万清祥,男,汉族,湖北荆州人,1965年11月出生。1986年12月加入邪党,1987年2月开始工作。1984年9月至1987年2月在原荆州师专化学系学习;1987年2月至2007年10月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邪党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工作,历任招毕办副主任、毕办主任、副部(处)长、部(处)长;

6.李建成:武汉大学邪党常委、副校长、武汉大学测绘学院院长。
简历:李建成,男,汉族,1964年12月出生,内蒙古集宁市人,邪党党员,武汉大学测绘学院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1983年至1993年就读于武汉测绘科技大学,先后获学士(1987年)、硕士(1990年)和博士(1993年)学位。1993年7月留校任教。先后任武汉测绘科技大学地学测量工程学院副院长、院长,武汉大学测绘学院院长。

7. 林文书:现任洪山区邪党委书记。
简历:林文书,男,汉族,1965年9月出生,籍贯湖北麻城,1987年7月开始工作,1998年12月加入邪党。现任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邪党委书记。

8.严中兴:邪党委副书记、区长。
简历:严中兴,1974年8月出生,汉族,籍贯安徽金寨。1999年7月开始工作,199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黄陂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黄陂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黄陂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2020年9月,任洪山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代区长。2020年12月,任洪山区区长。

更多号码:下载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