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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宣威市龙潭镇派出所骚扰法轮功学员浦梅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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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法轮功学员浦梅娥自二零一八年二月八日结束冤狱回家后,自己与两个女儿多次遭到派出所骚扰。

浦梅娥(浦娥梅),一九六九年生,家住云南省宣威市龙潭镇,二零零零年在狱中得法,走入大法修炼,详情请看明慧网《狱中有幸得大法 回头浪子遭迫害一文。

二零一八年二月八日,浦梅娥回家后,她两个女儿多次遭到电话骚扰,一次浦梅娥和小女儿乘坐火车时,在曲靖火车站被强行带到办公室非法搜身翻包。

二零二一年十月至十一月期间,浦梅娥小女儿多次接到居住小区的物管和户籍所在地(云南省宣威市龙潭镇派出所的电话),要求报告详细住址,他们要执行上级的敲门行动,要亲自到她家里来探视,被小女儿拒绝后,十一月十五日,他们又打电话给浦梅娥在昆明工作的弟弟,要求一定要见到浦梅娥。得知消息后,浦梅娥主动打电话给龙潭镇派出所所长,所长说:“上级要求他们上报情况,必须要见到本人,且在十一月二十日之前必须完成,希望你配合一下。”浦梅娥明确表示,对转化签字等无理要求,坚决不配合,如果是因为这些,也没有见面的必要。所长否定这些后,双方约定了见面的时间地点。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早上,龙潭镇派出所的二男一女驾车到曲靖相约的地方见面。一见面,一名身穿警服,胸前挂着录像机的警察就在浦梅娥对面坐下,看到红灯一闪一闪的,浦梅娥义正词严地指着他说:“请你把它取下来关了,今天不管你们来的目的是什么,首先我把你们当客人,如果你们执意继续,那我立即终止见面交谈。”那个女的说:“大姐请你配合我们一下,你不让正面照,侧面也可行,否则我们向上面交不了差。”浦梅娥坚决抵制不可以。在征得所长的同意后他们才关了,然后说×教如何如何不好,浦梅娥打断他的话说:“请你们尊重我,法轮功不是×教,公安部对外公布的14种邪教里没有法轮功。法轮功是一部教人修心向善的高德大法,你们不知道法轮功的真相,我也有责任,我之前没有跟你们讲过,让你们被电视骗了,我给你们道歉。”说完后浦梅娥从包里取出了一份协议书和一个三级残疾证,向他们讲述法轮大法的超常伟大,谈自己是如何在大法中受益变好的:

原来浦梅娥有慢性肠胃炎、膀胱炎、痔疮、月子里落下的冷风湿等疾病,修炼法轮功后都好了。这份协议是二零零八年五月,浦梅娥大女儿在龙潭镇二中上学时,从当时视为危房宿舍的二楼掉下来,两腿内踝骨、腰椎多处摔伤,做了手术,术后认定为三级残疾。校方通知浦梅娥,赔偿金额几十万元,她一分钱的赔偿也没要,浦梅娥若不炼法轮功根本就做不到这些,校长带着全校的领导设宴招待了浦梅娥。此外,浦梅娥还说:“再看看我本人,马上就53岁了,头发乌黑,眼睛不花,你们看我像53岁的人吗?”那个女的忙说不像不像,皮肤没有皱纹,又白又年轻。那个男的说:比刚出狱那时气色好多了。这时正好浦梅娥的大女儿因为不放心也赶来了,浦梅娥说:“我炼功全家都受益,你们看看我的女儿,像是三级残疾人吗?”他们都说不像,夸浦梅娥女儿长得漂亮,并问受过伤的地方怎么样? 浦梅娥女儿说都好了,跟正常人没区别。

最后征得浦梅娥同意,邀请三人到家里喝茶,所长说:“五年内不和其他同修联系,就从黑名单里除名。”浦梅娥说:“十年文革后受害的人平反了,那十年中的伤害能平吗?把我的名字从黑名单里抹去了,我八年狱中受的苦能抹去吗?还有对我家人造成的伤害能抹去吗?二零一四年我被迫害时,我小女儿刚满14岁,姐妹俩为了离我近一些,探监方便,在昆明租了一间房子,每月350元的租金,又阴暗又潮湿,满地蟑螂,晚上害怕整夜开着灯睡觉。除夕姐姐下班回来,别人家爆竹声声欢度年夜,姐妹俩煮条鱼,老大强颜装笑,最后撑不住了,姐妹俩抱团痛哭,有良知的警察知道内情后都掉泪了,问我用什么妙招,把这俩个孩子教育得这么优秀,又听话又孝顺。现在的政府在干什么?好人被关进监狱,真话不让说,使千千万万家庭陷入苦难。”

听完浦梅娥的讲述,他们只字不提签字、帮教之类的,临走时说希望浦梅娥母女越来越好,并叮嘱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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