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瑞凤,一九五六年一月十日出生,黑山县大虎山镇法轮功学员,小学教师,于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一身疾病不翼而飞。不但身体健康了,王瑞凤心灵也发生了巨大变化,明白了如何做人,做更好的人。在全校思品教学表演赛中,她的课讲得好,领导和老师们都给打分,被评为学校第一名。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王瑞凤因发送真相光盘被绑架、抄家,同年九月被黑山县法院秘密开庭,非法判刑五年,在辽宁省女子监狱被迫害近五年,二零一九年回到家中。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日早八点后,王瑞凤从自家屋内下楼,在楼下有三个身穿便装的人和王瑞凤搭话,当确认王瑞凤的身份后,他们连推带搡将王从一楼挟持到王瑞凤家门口,强行用王的钥匙打开了房门。进屋后,才知道他们是黑山公安局国保大队的。有一个人说,你怎么才下楼,我们等一个小时了。还有一人在屋里看到了大法师父法像,叫嚣:凭这个就可以判你。由于王瑞凤不配合他们,他们强行将王瑞凤抬上警车,将她送到锦州拘留所非法拘留半个月。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二日,王瑞凤在大虎山街上给世人讲真相。黑山国保的人暗中跟踪、录像,并将她绑架,非法送到锦州看守所。五月十八日,黑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王震,副队长李博,将王瑞凤构陷到凌海市检察院(锦州地区所有构陷法轮功的案子从去年起,统一由凌海市检察院与法院审理)。
凌海市法院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日上午非法开庭审理王瑞凤被构陷一案。因不许旁听,结果不详。
参与迫害单位及人员:黑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王震、李博;辽宁省凌海市法院刑庭庭长:李玮;主审法官:许冰(女)、法官:刘雨;辽宁省凌海市检察院负责此案检察官:陶禹岐(女)。
善恶有报是天理。奉劝参与迫害的所有公、检、法人员,要对自己的生命负责,面对中共对法轮功的无端迫害,要明辨是非,分清善恶,理智办案,不要助恶为虐,不要追随江泽民犯罪集团犯罪,无条件释放王瑞凤老师,为自己选择美好的未来。千万不要拿自己的生命作赌注,待恶报加身的时候,悔之晚矣。
相关单位、责任人资料:
黑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王震(直接办案迫害)
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李博(直接办案迫害)0416-5512076
黑山公安局督查办:0416-5536966
黑山县公安局地址:辽宁锦州市黑山县黑山镇中山路6号
大虎山镇派出所所长:顾 辉 手机13897822228
大虎山镇派出所副所长:李佳季 手机15804164837
大虎山镇派出所教导员:宋佳媛(女) 手机13842469666
黑山邮编121400 大虎山邮编:121406
辽宁省凌海市法院 邮编:121200,区号:0416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商业路41号,凌海市法院
院长:李宏 0416-8152001办
刑庭庭长:李玮 0416—8152008 办
主审法官:许冰(女):0416—8152021 办
18941603995 手机
法官:刘雨 0416—8152021 办,
法官:铁言 0416—8152019 办
法官:杨宏宇 0416—8152019 办
法官:李彪 0416—8152019 办
检察官:陶禹岐(女)电话:0416—8107125 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