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辽宁省锦州市薛国瑞被非法庭审

更新: 2017年03月19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2017年3月17日,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法院对黑山县太和镇刘二金村法轮功学员薛国瑞非法庭审,从上午9点开始到11点半结束,地点在黑山法院。

薛国瑞亲属进法庭时,门口有法警搜身,不让带包和手机。家属请了两名北京律师宋玉生和蔺其磊。宋律师辩护中讲到法轮大法是正法时被法官打断不让他说。蔺律师从法律角度做的无罪辩护,没有被打断。两位律师全程做的是无罪辩护,也指出了办案人员有违法行为。在法庭上几位亲友证实了薛国瑞以前一身病因修炼法轮功身体得以康复的事实。

宋律师在法庭上指出:公安局交到检察院的起诉文件上没有盖公章,律师说,这个好比盖大楼,公安局属于打地基,检察院属于中间部份,法院属于盖顶部份,公安局的起诉文件上公章都没有,说明地基不合理,法院怎么能去盖顶呢。

公诉人说特殊情报人举报的薛国瑞。蔺律师指出这个特殊情报人,为什么不能出庭,而且什么时候用特殊情报人,是有规定的。律师说我的当事人是个农民,为他出庭作证的亲友也都是农民,说是用特殊情报人而不出庭不合理。

法官当庭没有宣布结果,说20天后给出结果。

审判庭庭长:李伟 手机 18941601219 办公电话0416-5593033
公诉人:唐守达 (公诉科副科长) 手机13050455455 宅电 0416-5531865 办公电话0416-5513030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