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遭冤狱迫害致残 吉林榆树市郑洪琴又被枉判六年半

更新: 2021年10月29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吉林省榆树市67岁的法轮功学员郑洪琴,在中共对法轮功的持续迫害中,曾遭三年冤狱迫害,身体留下残疾,腰弯得近九十度,今年六月又被枉判六年六个月,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

郑洪琴(郑洪芹),农妇,修炼法轮功前,患有脑血栓等多种疾病,修炼后都好了。

二零一一年十月一日,为营救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她只身去恩育乡贴不干胶,被永利大队治保主任及王某某恶告,遭恩育派出所和榆树国保大队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榆树看守所,期间亲属、朋友一直未能见面。

在被非法关押的九个月中,她被迫害瘦得皮包骨头,说话的力气都没有,生命垂危,只能靠点头摇头来回答问题。即使这样,榆树市法院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非法将虚弱的郑洪琴抬进法庭,所谓“庭审”,当庭没有宣布结果,四个警察又把郑洪琴抬出去了。办理此案的是庭长申家超。

在郑洪琴身体极度虚弱的情况下,榆树邪党法院冤判郑洪琴三年徒刑,二零一二年七月四日,将郑洪琴关入长春黑嘴子监狱(现在是长春市兰家女子监狱)。

在监狱遭迫害期间,郑洪琴一次上厕所时摔倒,造成腰骨骨折,之后身体留下残疾,腰弯的近九十度。还出现严重糖尿病症状,几度昏迷。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郑洪琴在某超市讲法轮功真相时,善意的给一便衣警察讲真相,遭便衣警察诬陷、绑架,后郑洪琴被非法抄家。

郑洪琴被关押在榆树看守所,身体被迫害得病情严重,送去长春市住院治疗。之后被构陷到德惠检察院。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日,郑洪琴被德惠市法院非法判刑六年六个月。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