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广东茂名市陆国坤等四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更新: 2021年10月13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近日获悉,广东省茂名市陆国坤、广州市张惠、揭阳市吴玉娟、深圳市王某顺四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茂名市陆国坤被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

茂名市电白区法轮功学员陆国坤,在广州市南沙区发放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资料时,被监控拍摄。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一日,陆国坤被南沙区公安分局国保和金州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到南沙区看守所。

近期得知,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四日,陆国坤被广州市荔湾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

广州市76岁张惠女士被非法判刑四年

广州市海珠区法轮功学员张惠女士,一九四五年五月出生,今年76岁。

广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侦查二大队警察怀疑张惠使用WIFI传播法轮功真相,二零一九年七月九日,在同福西路将张惠绑架,并非法抄家,将她劫持到广州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六日,张惠被广州市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张惠被构陷到海珠区法院,检察员叶唯伟。

二零二零年二月,张惠被转移到海珠区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二零年底,张惠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五千元。张惠不服非法判决,提出上诉。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广州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原判。

深圳市79岁王老先生被非法判刑一年七个月

深圳市法轮功学员王某顺(具体姓名待查),男,一九四二年出生,今年79岁,家住福田区。王先生,二零零四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亲身受益后,王先生向世人分享修炼法轮功的喜悦。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八日九时许,王先生免费赠送世人真相资料,被恶意举报。三小时后,中午十二时左右,王先生在住处,被福田公安分局警察绑架。

二零二一年初,王先生被南山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七个月,勒索罚金二千元。王先生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日,深圳市中级法院驳回王先生上诉,非法维持原判。

揭阳市吴玉娟女士被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

吴玉娟女士,一九七七年二月出生,今年44岁,广东省揭阳人,家住榕城区。

吴玉娟使用真相币购物,被恶意举报。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四日下午三点左右,吴玉娟在家中被绑架,并被非法抄家,家中五千元现金被抢走,吴玉娟被劫持到揭阳市看守所。吴玉娟未修炼法轮功的丈夫也被绑架,并被非法拘禁了十天。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二日,吴玉娟被非法逮捕。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五日,吴玉娟被揭东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五千元。

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颠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恶,各级司法机关明目张胆的对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警察抓捕、入室抢劫、勒索钱财;甚至检察院、法院捏造罪证、罪名构陷,给广大法轮功学员和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而且也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灾难。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佛家上乘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

修炼法轮大法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