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市政法系统17官员落马

更新: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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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中共政法委系统开始所谓整顿,称“刀刃向内”。据悉,山东临沂市(包括市县)至少已有十七名政法委官员落马。

其中包括:市政法委书记一人、市公安局二人、区公安分局三人、区法院二人、派出所所长一人、县(莒南、兰陵、临沭)公安局三人、县(莒南、兰陵、蒙阴、沂水)法院四人、县(临沭)检察院副检察长一人。

这些落马的政法系统官员中,很多人曾参与迫害法轮功。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已经持续20多年,人人被迫裹挟在这场迫害中,善恶自选,作恶者终究难逃善恶有报的天理。

一、“扫黑”中落马的政法系统人员很多曾参与迫害法轮功

1、山东临沂市政法委书记王行华遭报被查

据二零二一年九月八日山东消息,山东临沂市中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行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已经被查。

据其公开的简历,王行华,男,汉族,一九六一年十一月生,山东莒南人,曾任中共莒南县副县长、苍山县副县长,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任苍山县委副书记、县长,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任临沂市罗庄区委书记,二零一二年二月任中共临沂市委常委、罗庄区委书记,二零一三年二月任临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自二零一三年二月任临沂市政法委书记以来,王行华是当地直接指挥迫害法轮功的推手、操纵者。他任职临沂市政法委书记长达八年,对临沂市法轮功学员犯下累累罪行。特别是二零一七年,中共在全国开展“扫黑行动”,而山东临沂市制定了一个特别作案行动,取名叫“暴风行动”,在当地大肆作案,迫害无辜善良。这个所谓“暴风行动”由市政法委、610(江泽民一伙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策划操控,由市公安国保统一施令指挥执行,调动大批警力作案,其主要目的是抓捕那些被长期监控的法轮功学员,破坏真相资料点。

“暴风行动”的作案范围主要在兰山区、罗庄区和沂南县。此次邪恶的“暴风行动”,国保与特巡警、协警至少作案八次,造成了至少十八人被绑架抄家,两人被迫害致死,多人被迫流离失所,多人被非法判刑,最高刑期是四年,非法罚金九万元。

迫害案例一:邢西美、李长芳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七日,沂南县岸堤镇西沿路村法轮功学员邢西美,在集市上发放真相台历时,被当地警察劫持到临沂看守所,短短十几天,邢西美就在十一月二十日被迫害致死。

沂南县隋家店村李长芳,被绑架、非法关押在临沂市看守所期间,因胃疼,逐渐往下疼,下身、大腿、腰部等部位大面积出现红紫现象,被送进临沂市人民医院。二零一九年七月六日下午,在未确诊的情况下手术,手术后再也没有醒过,疑被摘取器官。

迫害案例二:绑架朱同贵、朱同朝兄弟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下午,兰山区警察强行爬墙入室,绑架了在兰山区租房住的郯城县朱同贵、朱同朝兄弟二人,房中电脑现金等私人物品被抢劫一空。当晚,二人遭到警察非法审讯打骂,折磨二十多小时,二十四日下午,被非法押送至临沂市看守所(河东区重沟)。

朱同贵后被取保,应该直接回家,但却被国保劫持到临沂市洗脑班迫害。朱同贵的家人与律师去临沂市洗脑班看望他,被洗脑班头子苏伟挡在外面,不让家人和律师探望。苏伟表现很恶,威胁、扭打律师。朱同贵、朱同朝兄弟二人家中有年近九十岁高龄的母亲,他们兄弟被绑架后,不能赡养老人,老人生活不能自理,非常困难。

2、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原局长王行军被逮捕

据二零二一年九月八日山东消息,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原局长王行军被逮捕。王行军是王行华的弟弟。与王行华同日被捕。王行军曾任临沂市兰山区公安局局长,后任临沂市公安局中共党委委员,对临沂市兰山区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负有一定的责任。

迫害案例:为掩盖杀害法轮功学员李长芳的事实 警察蓄意陷害其丈夫及家人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六日深夜十二点,山东沂南县隋家店村王西杰,突然听到院子外有动静,接着听到有东西被扔进院子里的声音。因天较冷又是深夜,王西杰就没有起床查看。第二天清晨王西杰发现院子里被扔进了一包法轮大法期刊材料。

王西杰感到此事有些蹊跷,就带着资料到了临沂一位熟人家里。刚到不久,就被跟踪的沂南县公安局和依汶镇派出所警察绑架。王西杰质问那些警察为什么要绑架他?依汶派出所所长刘伟明说:“你看你车上带的那包资料。”王西杰说:“你们赶紧调监控(王西杰家院前有被安装的摄像头),看看哪些卑鄙的小人想陷害我。俺老婆刚被害死了,又来害我。你们赶紧调监控。” 刘伟明就不吱声了。

王西杰后被劫持到沂南县看守所,警察许诺只要他答应将李长芳的遗体火化了,政府立即把他和他的姐姐王西爱释放回家,还可以得到一些赔偿金。此时的王西杰才明白国保为什么绑架他和姐姐的邪恶意图了。王西杰拒绝了恶徒的无理要求。

警察随后找到王西杰的女儿,女儿不敢做主。王西杰的儿子从外地回家后,沂南县警察立即对他威逼和施加压力,孩子虽然很清楚这些警察绑架爸爸和姑姑的目的,毕竟涉世未深,最后处于对爸爸安危的担心,无奈之下,违心的同意火化妈妈的尸体。而这一切王西杰都被蒙在鼓里。王西杰妻子的遗体被火化后,王西杰被释放回家,但王西爱却被沂南公检法非法判刑入狱。

李长芳为什么被害死?事还得从头说起。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早上六点多钟,沂南县公安局和沂南县依汶镇派出所警员翻墙入室抢劫并再次绑架了李长芳。随后李长芳被劫持到临沂看守所非法关押,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被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一万元,上诉被驳回。

李长芳被非法关押在临沂市看守所期间,出现胃疼症状,逐渐往下疼,下身、大腿、腰部等部位大面积出现红紫现象,二零一九年七月五日晚被送进临沂市人民医院。七月六日,在保守治疗见效情况下,临沂市看守所胁迫临沂市人民医院大夫威逼李长芳的家人同意做手术。手术后李长芳被送进重症监护室,再也没有醒过来。

七月十二日,临沂兰山区东关派出所与临沂看守所,趁李长芳家属不在,拔掉正在临沂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的李长芳身体上的各种仪器管子与呼吸机,随后将李长芳的遗体抢走。

从报导出的临沂看守所、临沂市检察院、临沂市人民医院、临沂市东关派出所等人员的不合常理的表现,李长芳疑被活摘了肾脏器官。

面对质疑,当局如果证明没有实施这种罪恶,不需要做什么,只要归还李长芳的遗体给家人查看,就可解决。但当局的反应是迅速绑架了王西杰和王西爱作为人质,要挟王西杰的一双儿女在火化书上签字,强行将李长芳遗体火化。销毁了他们全家人为亲人伸冤的直接证据。

3、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法院院长陈思贤被查

据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一日山东消息,山东临沂市兰山区法院中共党组书记、院长陈思贤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陈思贤,男,汉族,一九七零年八月出生,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人,曾任临沂市中级法院审判员,审判监督庭副庭长,正科级审判员等职;二零零八年五月任临沂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二零一二年二月任临沂市苍山县(现叫“兰陵县”)法院院长;二零一七年一月任临沂市罗庄区法院院长,中共党组书记;二零二零年五月任临沂市兰山区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陈思贤对其任职期间,枉判当地法轮功学员的案例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兰山区是临沂市委、市政府所在地,按属地管辖原则,临沂市发生在兰山区辖区内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件,全部由兰山区公安分局和兰山区法院主管。因此,兰山区公安分局绑架、兰山法院枉判的法轮功学员人数,列各县区之首,尤其是流离失所的法轮功学员,大多都是由兰山区公安绑架、兰山区法院枉判。

迫害案例一、杜以和被非法判刑四年,现仍在监狱遭非法关押迫害

杜以和,苏村镇东菜园村人,五十九岁。修炼法轮大法后,家庭和睦。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恶党迫害法轮功后,杜以和作为一个身心受益者,进京为法轮大法说句公道话。后被非法拘留,在派出所,被所长用绳子勒昏,并被殴打。二零零一年二月,杜以和又被强行带进“转化班”遭酷刑洗脑。

二零一八年,当地派出所限制杜以和外出打工,后又劫持了他。沂南县公检法执意构陷,杜以和被非法判刑四年,被劫入山东省监狱迫害。

迫害案例二、为遭迫害致死亲人发声,王西爱遭报复被劫入山东省女子监狱

王西爱,家住沂南县依汶镇隋家店村。修炼法轮功前,常年遭受疾病痛苦,经常和公婆闹矛盾。一九九八年冬,她开始修炼法轮功,在很短的时间内,身体上的疾病好了,心情愉悦,对生活充满了希望,从此和公婆的关系也好了。

王西爱有一个大家族,她和弟弟王西杰、弟媳李长芳,以及亲家刘成吉、邢西美都修炼法轮大法。迫害中,邢西美和李长芳先后被中共迫害致死。悲愤中,王西爱和当地百姓只不过说了几句公道话,却遭到国保的报复迫害。

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一九年期间,沂南县国保曾经至少两次集中警力,企图非法抓捕王西爱,但都因为她不在家而落空。县公安局国保和依汶镇派出所集中骚扰和威胁王西爱的几个姐弟们,也没有查找到王西爱的下落。

二零二零年一月五日,根据村里特务提供的信息,依汶镇派出所所长刘伟明带十几个便衣警察,驱车到临沂市北城区,撬门开锁,将正在给儿子看孩子的王西爱暴力绑架。当日,将王西爱非法关押到临沂市河东区看守所。

沂南县公检法非法罗列构陷证据,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王西爱被非法秘密判刑三年六个月。十一月十一日,被劫持到山东省女子监狱迫害。

4、临沂市兰陵县(原苍山县)公安局副局长潘云峰落马

潘云峰曾任兰陵县(原苍山县)公安局局党委委员、刑侦大队长。2015年1月17日下午,山东临沂市兰陵县(原苍山县)六名法轮功学员,被兰陵镇派出所绑架。六名法轮功学员分别是:吴淑娟(女,医务人员,52岁)、刘文远(兰陵县法院退休人员,近70岁)、徐启先(农民,65岁)、李增朴(66岁)、孟斐(教师,52岁)、老颜(教师,56岁)。他们是在兰陵镇附近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人恶告而遭兰陵镇派出所绑架的。潘云峰参与此次绑架。

迫害案例:山东兰陵县退休法官刘文远再陷冤狱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七日,兰陵县退休法官刘文远与当地五名法轮功学员,传播法轮功真相,被兰陵镇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一年之久后,刘文远被判冤狱一年半,五月六日,被劫持到山东省监狱迫害。其他法轮功学员也被非法判刑一年或一年半。

刘文远先生,今年七十岁左右,是兰陵县(原苍山县)法院退休法官。退休前,刘文远在县法院任办公室主任等职。一九九七年,刘文远开始修炼法轮功,长期困扰他的疾病都好了,通过真心学习法轮大法法理,他明白了人生原来还有更美好的东西,人与人之间应该是友爱和善的关系,大法法理使他的人生观、价值观得到了彻底改变和升华。

从此,他心怀慈悲,善待他人,多年来,他主动做了许多社会公益事情,许多有工作生活困难的人得到了他的无私帮助,许多亲朋好友也得到了他的经济等方面的周济,周围的人都很敬佩他,愿意接触他,所以刘文远在当地的人缘很好。

这么好的大法被抹黑,身心受益的刘文远先生怎能坐得住,他想办法要百姓知道法轮功和其被迫害的真相,而中共是不愿让百姓知道真相的,因此再遭非法判刑。

5、临沂市临沭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应柱落马

任何一名公检法人员,理当站在捍卫人民的立场,依法彰显公理正义。然而,临沂市临沭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应柱屡屡枉判法轮功学员,知法违法,完全违背“依法治国”的精神。

迫害案例:张明花、王希贞被临沭县法院勒索五千元

张明花、王希贞两位善良老人只因学炼法轮功祛病健身、做好人、与人分享大法的美好,从二零二零年的三月份以来,因遭不明大法真相的人的举报,备受莒南县城北派出所、检察院、临沭县检察院、法院以及受中共恶党利用的本村部份干部的不断骚扰,多次被问询、被欺骗按手印、被办学习班,本人及家人被弄得不得安宁,最后被威胁交上巨额现金,否则就判刑,尽管两位老人根本就没有什么收入。

两位老人被莒南县公安局处以拘留七日处罚,被逼迫在“保证书”上签名、按手印后回家。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一日,王希贞与张明花再次被莒南县公安局处以拘留七日处罚。五月二十八日被莒南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二零二一年上半年,王希贞与张明花多次被叫到城北派出所问话。五月二十一日,两位老人再被叫到城北派出所,被逼迫在一些材料上签名、按手印。随后二人被构陷到莒南县检察院。

六月二十四日,莒南县检察院将二位老人起诉到临沭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李正时。七月一日,王希贞与张明花再次被莒南县检察院非法传唤,非法讯问。二人被逼迫在一堆材料上签名、按手印;并被威胁恫吓说如果二人再炼法轮功就非法判刑。七月五日,二位老人被临沭县检察院传唤。检察官李正时将二人非法起诉到临沭县法院。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一日,山东莒南县十字路街道洪沟村70多岁的法轮功学员张明花被逼迫去了临沭县法院,莒南县城北派出所、洪沟村书记等人利用威胁、欺骗、株连家人等手段策划了整个过程。在临沭县法院,对张明花只是简单的读了一个什么文件,然后由张明花儿子交了五千元钱就算完事了。

此前的七月十二日,法轮功学员王希贞被传去临沭县法院开庭,也只是由她女儿交了五千元钱就算结束。所谓的“开庭”是假,勒索钱财是目的。

最近除以上几人外,还有以下人员落马

临沂市公安局副县级侦查员:武传华
临沂市临沭县公安局副政委:侯俊严
临沂市兰山区法院副庭长:张晓宁
临沂市兰陵县法院庭长:李正华
临沂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副大队长:程永学
临沂市兰山区公安分局纪委书记:刘秀伟
临沂市兰山区公安局李官派出所所长:钟玉华
临沂市罗庄区公安分局犯罪侦查大队长:秦立生
临沂市莒南县公安局犯罪侦查大队长:李彦军
临沂市莒南县法院副庭长:赵西峰
临沂市蒙阴县法院执行局局长:于刚
临沂市沂水县法院团队长:庞国防

二、法轮功学员家属控告执法违法者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中共政法委系统、公安部开始所谓教育整顿,称“刀刃向内”。其后,在中国大陆刊发最高法院动态的网站“最高办案指南”,公布了“公检法干警专属12项罪名”,并称:“建立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冤假错案之人追究终身责任”。

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开始,恶首江泽民操纵中共政府、公检法司、政法委整个操作系统,对法轮功残酷迫害。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过程中,被赋予法外权柄的部份公检法司人员埋没良知,“打死白打死,肉体灭绝,经济上截断”,“对法轮功不讲法律”。现在法律又倒过来找上了门——中共对政法委系统搞“倒查20年”。

不管中共有什么冠冕堂皇的说法、搞什么运动,清醒的中国人早已摒弃中共。然而天道无私,善行恶行都将自己承担后果,受害者有权讨回公道,借助法律保护自己和家人,让施暴者受到惩戒。二零二一年,临沂市和莒南县就有两个法轮功学员家属控告违法警察的案例,但程序进展缓慢。

1、山东省莒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郭强因涉嫌多种罪被控告

二零二一年正月,山东省莒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郭强被以涉嫌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伪证罪被受害人杨广珍的家人刑事控告。

郭强从二零一四年至今,在积极追随江氏流氓集团对修炼“真善忍”群体的灭绝迫害中,为所欲为,肆无忌惮的行邪作恶:非法入侵民宅、非法搜查、抢劫、绑架、关押、构陷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至少十九人次被国保大队枉法构陷,至少十五人次被枉法判刑,近千人次被骚扰,上百人次被绑架拘留或办洗脑班迫害。吕启兰、姚丙芳、刘怀凤、刘希娥、孟凡相、王宪学等法轮功学员均遭骚扰、或拘留、或劳教或判刑出狱后被间接迫害致死。

郭强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诸多法律条款,犯有酷刑罪,谋杀罪,法外杀人罪,非法逮捕与拘禁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迫害罪,盗窃与破坏财产罪,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等数罪。

莒南县法轮功学员六十一岁退休女教师杨广珍,于二零二零年四月份疫情期间遭莒南县国保大队、城西派出所不法警察绑架、抢劫大量私人财物,遭非法审问、关铁笼、唾液检测,于第二天被逼迫在取保候审书上签字,释放。

八月十一日,利用对杨广珍及其妹妹杨广娥的长期监控、跟踪迫害,国保大队、派出所大批不法警察,有预谋的非法抓捕了毛德君、杨广娥及不修炼的亲朋共八人,非法抓捕杨广珍未得逞。

十月中下旬,郭强将杨广珍构陷到莒南县检察院,莒南县检察院将案卷推给临沭县检察院。

二零二一年一月份,杨广珍家人向莒南县检察院提起对国保大队副队长郭强的刑事控告,要求依法追究被控告人郭强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伪证罪。

二零二一年三月中旬杨广珍被临沭县检察院刘艳构陷起诉到临沭法院,法院将案卷退回检察院。

目前,郭强在莒南县检察院被控告,是莒南县第一个被控告的公安国保人员。但是,已经十个月过去了,仍未见立案的消息。

2、山东高西霞被非法关押80多天 家属控告已立案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法轮功学员高西霞,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六日被育才路派出所警察入室绑架。在没有搜查证和拘留证的情况下派出所警察及国保人员强行撬锁,把人带走,并将家里的银行卡及现金翻走。

之后,家属多次找到派出所讲述真相,希望他们不要执法犯法,并希望尽快放人,均不被理睬,当被问及14种邪教为什么没有法轮功?以及国务院的出版署50号令时,派出所办案警察李强无法给出解释,之后就一直躲闪。

家属找到国保大队,找了几次之后,国保大队也避而不见,之后他们相互推诿,并声称案件是由政法委开会所决定的,家属找到兰山区政法委,负责人韩其宏态度较凶,之后家属再去的时候,他们就拨打110报警,以恐吓家属。

针对派出所及国保大队的违法行为,家属已经提起刑事控告,并向检察院递交了《撤销批捕申请书》、《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 同时针对公安办案人员的程序违法及扣押财物不予归还,提起了行政控告,目前法院显示已立案。过程中也有工作人员表示能理解家属的心情,也有很多办案人员并不清楚基本的法律法规。

结语

不管主动还是被动的参与了对法轮功的迫害,终将会受到法律的追查及天理报应。例如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一日颁布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中规定“执行上级命令的,不追究人民警察的责任”,而到了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新颁布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中明确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错案,不受执法过错责任人单位、职务、职级变动或者退休的影响,终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二十二年转了一个圈,公检法司人员也应该体会到了一个天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无论是执法者还是老百姓,靠任何高官或什么势力都不是最终的保障,做事前选择善恶才重要。抛弃邪恶,停止迫害,为自己和家人造福,才是明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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