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兵,男,一九六七年七月生,四川绵竹人,一九八八年七月开始工作,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加入中国共产邪党。
二零零七年四月至二零零八年八月,任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国保大队教导员,挂任德阳市旌阳区黄许镇党委副书记;二零零八年八月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任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主管国保队;
刘晓兵,出国旅游时,也看到了海外信仰真善忍、修炼法轮功的人群在景点派发真相资料。虽然他也知道法轮大法好,同时也知道法轮功洪传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但是刘晓兵迫于中共的淫威,利欲熏心,参与了绑架法轮功学员到洗脑班迫害。
当副局长主管国保大队的那些年,对旌阳区法轮功学员的监视、蹲坑、绑架、抄家、构陷入狱、仇恨宣传、唆使不明真相的人犯罪等,都脱不了干系。
迫害佛法的罪业,既逃不过人间的法律,也逃不过天谴。他们内部也清楚,二十万左右的钱不是什么大问题,中共大贪、小贪的官员比比皆是,看上去是有公安内部的人要弄他,实质是他参与迫害佛法而遭报应了。
刘晓兵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部份事实
◇ 二零零八年奥运之前,黄许镇政府巫祠勤带领乡政府干部刘晓兵、尹华贵等,绑架法轮功学员到洗脑班迫害,并煽动法轮功学员家属对法轮功、法轮功学员的仇恨和敌视,制造矛盾,导致法轮功学员家庭破裂。
◇ 德阳市法轮功学员简以丛女士,二零一一年七月三十一日,向民众讲法轮功真相,被德阳黄许派出所警察发现、绑架;当日下午被劫持到旌阳区看守所非法关押。当晚,旌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对她非法刑事拘留;八月五日旌阳区国保大队将此所谓案子移送至区检察院,旌阳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因为心虚,逮捕通知书上没有任何责任人的签名。
简以丛家属奔波于各个部门要求见人,国保大队长洪奇不断的哄骗家属:过两天就让见。
八月十五日,看守所突然通知简以丛的家人,称简已经大小便失禁,赶紧办理取保候审!家人简直不敢相信,一个健健康康的好人,被中共警察抓走后,仅半个月,就被折磨成这个样子!
◇ 德阳市耐火材料厂工人孟华龙,一九九六年下半年,因肝癌细胞扩散全身,已腹水,生命似乎到了尽头,学炼法轮功几个月后,全身的病都好了,身体状况比没得病之前还好。在法轮功遭受迫害后,孟华龙遭受了非法拘留、劳教、酷刑和经济迫害,多次死里逃生。二零零五年七月二日上午十点钟,孟华龙在菜市买菜,被警察绑架,非法抄家,非法关押一个月后劫持到四川绵阳新华劳教所,遭受三年半折磨。
◇ 二零零七年,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旌阳派出所在该所门前放置一块污蔑、诽谤大法的宣传栏,直接攻击大法,并把修大法信真、善、忍的法轮功与暴力恐怖事件相提并论,肆意诋毁法轮功学员。在宣传栏中,他们把举报暴力恐怖的事和法轮功列为首项,凡举报者奖五千至五万元;把举报杀人、爆炸、放火、投毒、绑架、持枪抢劫、强奸等犯罪列为第二项,凡举报者奖一千至三万元。他们的这一行为是严重的执法犯法。他们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诸多法律。
◇ 二零零八年,朱太菊,今年五十五岁,因二零零八年至二零一一年被迫害劳教期间,被迫害成精神分裂症状。德阳市旌阳区二中体育教师姜兰,女,在迫害中精神出了问题,现在还在绵阳市精神病院封闭治疗。
◇ 二零一零年,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的一些单位或个人还在继续执行六一零的邪恶指令:如编写、印发“平安旌阳”等小册子(有诽谤诬蔑大法和师父的内容,以金钱为诱饵,叫世人诬告法轮功学员等),发给各社区,学校等。
◇ 二零一零年二月,先发黑文件继续诽谤大法,以提供二百元至二千元为诱饵,诱骗世人构陷法轮功学员。还强迫各社区、各学校,人人签发所谓《家庭拒绝邪教》承诺书。特别是重点迫害被非法判刑、非法劳教、非法拘留过的法轮功学员,有的至今不发给退休金,或闯入学员家所谓“回访”、或诱骗学员签字等。
刘晓兵的父母亲都是八十岁的老人了,因为刘晓兵的事,都郁闷瘦了十几斤,妻子想起来他,就哭。修炼人以慈悲为怀,并不想看到刘晓兵和他家人的这样的结果。
然而,刘晓兵也是被邪党蒙蔽和洗脑的,丧失人性,跟随中共邪党迫害按真、善、忍做人、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善恶有报是天理。望相关部门的各级官员,不要为中共迫害站台、买单,因为那样,你同样也是中共和江泽民犯罪集团迫害佛法的受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