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山东东营市胜利油田王学勇遭非法庭审

更新: 2020年09月06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九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法院于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日下午十四时对王学勇视频非法庭审,所谓“庭审”于下午十六时十五分结束,法官是吕姗姗,检察官是赵鹏。

尽管是视频庭审,但东营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的严苛对待丝毫没有改变,他们仍严厉限制旁听的名额,只允许王学勇的妻子和儿子进入法庭旁听。而他的二哥二嫂和儿媳妇都被挡在外边不让进。

王学勇是胜利油田孤岛集输大队职工,五十多岁,性情温和,为人很热心,工作勤勉,家中有一位贤惠的妻子和一个非常孝顺的儿子。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七日东营市河口区义和镇派出所非法抓捕了两位七旬老夫妻,他们当时在集上给人们讲真相。国保警察逼迫他们说出所发的真相资料是谁给的,老人在惊吓中说王学勇给过资料。此时,没有任何法定机构对资料的性质给予法律鉴定或出具认定意见。在这种情况下,国保警察在没有证据证明王学勇违法、没有立案的情况下即决定抓捕王学勇。

二零二零年一月八日中午,孤岛派出所国保大队人员突然闯到王学勇家中非法抄家,他们一无所获,没有抄到他们想要的东西。但他们还是将王学勇绑架,非法关押到河口看守所。

王学勇对国保强加的非法证据一概否认。为达到构陷王学勇的目的,国保又搜罗了两个所谓的“证人”,即他单位的一个保卫科人员,还有一个认识王学勇的人。实质上他们的供词也无法证明王学勇“违法”。东营区检察院以王学勇尚在取保候审期间为由,将他非法批捕。国保、检察院将两位老人家里的所有资料都说成是王学勇给的,还将2018年11月份对14位学员的大搜捕中,从王学勇家中搜到的96张护身符列为所谓“证据”,把两次的非法证据合并提交法院,以期达到冤判目的。

这一系列侦查、起诉、庭审存在多处违法,与此前他们多次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如出一辙。“在未排除非法证据前公安局不得报检察院、检察院不得批捕、起诉,在法庭作出是否排除有关证据的决定前,不得对有关证据宣读、质证。”(《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在各个阶段,始终没有“排除非法证据”这一程序。

在法庭上,检察官只是描述证据的名称和数量,而没有对文字性证据材料逐字确认该证据材料与指控罪名的关系,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拥有和传播该文字资料,也根本无法证明当事人犯了该罪,证据与指控的罪名没有任何关系,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关联性”;当庭没有宣读文字内容以确认是否有社会危害性,也就是没有庭审质证;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的行为后果,给什么人、什么财产造成了什么样的伤害与损坏,破坏了什么样的法律实施。

据悉,东营市各个区县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件都统一归到东营区检察院和法院管辖,以便于政法委在背后统一的操控和部署迫害。

近年来,东营区检察院、法院先后非法冤判了十多位胜利油田和东营市各区县的法轮功学员,刑期最长的达七年。其中,四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石强出狱两年后凄惨离世,五十多岁的史焕玲在被非法取保候审和流离失所中被迫害离世。进入2020年,瘟疫袭来,这已是对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人员的严重警告。然而,东营区检察院、法院明知法轮功学员信仰合法,却执法犯法,继续为恶。在疫情过后,他们又上演了一次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的“视频”庭审。

正告东营市政法委、各级国保和公检法人员,切勿再助恶为虐。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已二十一年,时间给人的机会已经不多了。请每一位相关人员都静下心来想一想,不要为眼前的一时小利所蒙蔽,停止迫害,真正的为自己生命的未来负责。

刑事庭庭长:吕姗姗 办公室 电话:0546-8260627
科长:赵鹏:办公室电话0546-3012156、0546-3012158 18661396397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