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简化后的中共有关法律条文很容易记住》一文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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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一日】明慧网近期一篇文章《简化后的中共有关法律条文很容易记住》,该文提到“在中共邪党政法委、610邪恶操控下,近期在中国大陆各省各地都出现了‘敲门’、‘清零’、‘有奖举报’法轮功学员的恶行。法轮功学员在讲清真相的同时,利用邪党制定的有关现行法律、法规反迫害,证明迫害法轮功违法。唤醒民众,维护法轮功的合法权益,也是制止迫害的一个办法。”文中最后,提到“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角度应对”。

面对邪恶濒临灭亡前的疯狂恶行,此时利用法律,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方式主动找公检法各部门讲清真相,解救被邪党迷惑和捆绑的还能被救度的生命,是一个将坏事变成好事的救人方式。

在利用法律讲真相救人的方式上,很多同修都存在不同的障碍,在此摘录明慧网已经发表的两篇文章供同修参考,在最后的正法阶段,善用法律讲真相救人的过程中破除邪恶因素,解体对众生的迫害。

一、明慧网在二零一一年三月发表的参考资料《反迫害法律手册》第一版的前言“正用法律反迫害”,在此摘录此文供同修参考。

(一)邪恶利用法律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

中国人(包括大法弟子)普遍法律意识淡泊,不懂法,甚至没有起码的法律常识。他们对法律敬而远之,不愿意也不想了解法律,同时又迷信法律。这一切给邪恶迫害大法弟子提供了一个必须的环境和“场”,在法律的外衣下干着最邪恶的勾当。而大法学员无论被迫害到怎样程度,甚至被打残、打死,大法学员和家属往往只是消极承受,没有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人为地滋养了邪恶,纵容了邪恶,邪恶越发肆无忌惮,为所欲为。

(二)即便在中国,法律也应当被正用

师父说:“目前大法弟子所做的一切就是在创造未来,当前三界内的一切也都是为大法而存在。”[1] “有多强的正念,有多大的威力。”[2]

今天世上的一切都是为大法而来的,都可以被大法弟子证实法所选用、善用。法律也是一样,也可以被善用。中共邪党是邪用法律,根本上变异了法律的本质与功能。我们大法弟子在证实法中正用法律,其实就是在圆容人间的法律,同时也给法律界人士提供一条赎罪和自新之路。

法律本身应该是可以起正面作用的,却被邪恶利用迫害大法弟子,大法弟子不应该消极承受,应该反过来用法律武器反迫害。

在反迫害中,如果大法弟子正念强,心态纯正,没有怕心,没有人的执著、顾虑心与仇恨心;也不认为法律没有用或不可能将坏人绳之以法。那么,对于大法弟子来讲,就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法律是为正法而来的,在整个人类世界,特别是在中国大陆,一切铲除邪恶的法律要件都已经准备好了,高级生命的巧妙安排是常人无法知道的,邪恶之徒更无法理解。从表面上看,中国法律看似被中共邪党搞得支离破碎,可是,只要我们用心去做,我们就一定能把这个支离破碎的法律织成有力的法网,大法弟子的智慧完全可以打开这个正义之门。

许多同修不愿意看中国法律,认为那是中共邪党的法律,很避讳其中的“党文化”词汇与邪恶的逻辑。许多同修不愿意运用法律的原因还有许多如同常人的借口,认为:“邪党不讲理,你和它打官司没有用。”“人家嘴大,咱们嘴小,你和它没法讲理。”“法院是人家的,你上哪去也告不出去,咱们就修好自己行了。”“法律是人家定的,邪党不倒台,你打不赢官司,做好咱们应该做的吧!”等等。

正是因为我们有了这些常人的认识,邪恶才有漏可钻,才能一直假借法律之名维持迫害,说到底是我们有意无意的承认了迫害“合法”。

法律在人间是一个普世的标准,而不是哪一个国家、哪一个民族、哪一个政治组织的标准。例如: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等。这些保护普遍人权的东西,在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法律中也是有同样定论的,甚至,在量刑要件上的基本差异都很小。在中国环境下,法律被邪党塞進许多私货,在不同的整人运动中还塞進了不同的私货。可是,邪党的私货是无法改变法律的基本精神的,它动不了正法的安排。换句话讲,一切为正法所用的东西,谁也动不了!我们修炼的人更不能动常人的理,师父也讲:“常人这个理,一般的大觉者是不轻易动的,越高的觉者越不破坏常人的理,一点不动。”[3]我们不能人为的把法院、法庭、法律“恩赐”给邪党,那可是邪党最想要的,它就想“合法”呢,谁承认它合法,它就要管谁。这是神所不允许的,谁要干了这个坏事,那个高级生命不会饶他。近来,在中国大陆一些地方发生的迫害十分严重,也是这个原因。有太多的同修和太多太多的中国人认为法院、法庭、法律是邪党的,无形之中承认了邪党“合法”,邪党也就能更方便的干坏事了。其中的教训应该使我们更清醒,我们大法弟子应该充分运用正法安排的这一切反制邪恶。我们是在运用公平与正义铲除罪恶,是在用这种人能听懂的语言救度众生,是在给未来人留下一条理性平和的正路。这是站在修炼的基点上讲我们运用法律应该把握的要点。

大法弟子以什么心态看待“党法院”的判决结果?有许多同修的心很注重结果,那个心很执著“党法院”给的结论。最后等来的结果什么样?“党法院”的结果一定不是让你回家。因此,心里很不平衡,认为打官司没用。所有认为打官司没用的都是在默默的接受和承认迫害,我们大法弟子做任何事的基点应该是修炼人的正念,要在法上看问题,要在大法弟子承担的使命上看问题,我们大法弟子只有救人的份。无论我们付出多大、吃多大苦、甚至是付出人身,我们都是为了完成大法弟子的使命,而不是为了一场人间的官司胜负。我们是明明知道“党法院”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给大法弟子强加罪名、判刑的,我们却不为其邪恶的迫害所动,仍然认真的做好法律诉讼,这是为了挽救世人的良知而做,而不是为了自己在“党法院”得到什么“无罪释放”而做。

(三)如何在中国正用法律反迫害?

随着证实法進程的向前推進,如何运用法律制止迫害、证实法、救度众生,已经成为越来越重要的一个问题。如果人人都能善用法律,那邪恶就会加速解体和消亡。

从法律角度反迫害不仅仅体现在事后起诉迫害我们的邪恶之徒,当然这也是主要的一方面,在迫害前和迫害中也应该从法律角度反迫害,尽早破除旧势力的安排。我们可以正告行恶者它们的行为是犯罪,应负法律责任(如果知道具体的条款和后果更好);如果他们不听劝阻,继续行恶,要将他们告上法庭。我们不仅仅是说说而已,要有将恶人绳之以法的强大的正念和决心,并在事后及时付诸行动。对于毫无人性、正念无存的恶人、恶警来说,他们不相信神的存在和因果报应,这些对他们可能不起作用,而法律的制裁和利益的损失(如失去工作)却是他们害怕和顾忌的,我们要让他们人的表面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他们看到大法弟子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的不可动摇的意志和决心,也许会停止迫害或有所收敛。这也是对他们的慈悲和挽救。

许多大法学员没有从法律角度反迫害,不是他们做的不好或正念不强,而是不懂法,法律意识淡泊,根本没意识到这一点。大法学员要对相关法律条款应该有个大致了解,增强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在讲清真相中要适当增加一些法律方面的内容和知识,破除世人在这方面的迷惑和误解。

二、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四月三日的文章《用法律反迫害的尝试(上)》,文中 “心态纯善,是成功的关键”一节,摘录如下供同修参考。

(二)心态纯善,是讲真相成功的关键

同修甲悟到:善是法徒成就一切事的关键,是大法弟子必须修出来的,用法律反击迫害,一定要修出善才行。

(1)修净内心之恶,根除迫害的把柄。

师父讲过:“旧势力是以恶治恶的方式干的。”[4]师父说: “因为不会在大法弟子中出现任何无缘无故的事情,也是不允许的,谁也不敢。你别看邪恶它怎么邪恶,它不敢这样做的。旧势力的因素它敢于在大法弟子中起这个作用,就是因为你有这样的人心,需要这样人的出现。在这方面大家一定要清醒。”[5]

同修甲理解:为什么现在还有邪恶迫害?从一个角度看:一定是我们心里有恶念、有执着,旧势力用这种变异的方法让我们修善、去执着,真的修出了纯善,去掉了执着,迫害真就没有存在的理由。用法律反迫害也是这样,如果我们心里有恶念,还可能招来迫害,所以必须用纯善的心态去做。

交流中我们悟到,这不是师父讲的“修内而安外”[6]的一层内涵么?明慧交流文章《一位神仙眼中的大法弟子》,世外同化大法的高人,从局外一下指出我们的症结所在:对“了却人心恶自败”[7]的法理不全信、理性认识浅。这次交流,明白了“了却人心恶自败”中的“人心”,一层内涵直指我们心中的恶念,而今终于在理性认识上突破了。

(2)师父点化:挽救恶人

甲曾结合实修写过《心念纯善,迫害破产》一文,她说:在她眼里没有“恶警”,都把他们当成迷失的孩子,象密勒日巴修炼中对待屡次害他的操普一样。那些劳教所里别人看来很凶残的人,在她面前根本恶不起来,都明白了真相。

甲意识到周围大多数同修,认为还在迫害大法的人不可救药,对他们讲真相也是走形式,心里想尽快把他们送进监狱,这不是慈悲!违背了大法纯正的标准。正是很多同修没有包容的善心,抱着恶念不放,使他们变得更恶。他们的恶,正是针对大法弟子心中的恶念而生的。

交流中认识到:这些迫害法的恶人,根源上也是坚信大法能救度他们,才和旧势力立约扮演恶人的。虽然按照正法理不能让他们圆满,但是应该救度他们,使他们改过自新,免于被淘汰,将来就有修大法的机缘。

师父讲过:“对大法弟子很凶恶的,那这样的人其实他也很可怜,他其实也是被中共造谣的谎言给毒害了,所以他才那么干的。当然也有一些人是受金钱指使。不管怎么样吧,反正是我们能救的,就包括这些,我们都要去救。虽然你看他现在表现的很恶,可是你不知道,他当初可能是一个神圣的天上的神来到世间当人,是为了得这个法才来的。”[8]“他敢于放下自己的神位、跳到人中来当人,就凭这一点大法弟子就应该去救他。”[8]“你们来了,他们也是一样,他们来了。他们心里想的是这个法一定能救了他们,对这个大法充满着信心,他们来了。就凭这一点咱们不该救他们吗?绝对的应该救他们。他们当初都是无比神圣的神。”[8]

我们理解师父是想让弟子救这些恶人的。在大法弟子反迫害的艰苦实修中,虽然一大批迫害者明白了真相,开始抵制迫害而得救,但是整体比例太小了。同修乙曾经结合实修写成《庭辩时把公检法作为受害者》,当时起到了好效果,但是现在发现那时的认识还肤浅,慈悲包容还不够大。现在理性上发自内心的要救度那些人,知道应该更加纯善的去做,一下平添了信心和力量,神的一面也振奋起来了。

师父讲过:“其实慈悲是巨大的能量,是正神的能量。越慈悲这个能量越大,什么不好的东西都能解体掉。这是过去释迦牟尼也好,那些修炼人也好,都没有讲过的。善的最大表现就是慈悲,他是巨大的能量体现。他能够使一切不正确的都解体。”[5]

明慧有文章说过:一位受电击酷刑的同修,在痛苦中即将失去意识的时候,却升起了对施刑人的怜悯,瞬间窗外电闪雷鸣,施刑者吓的扔掉电棍逃出门外;一位同修喝止用皮鞭抽打她们的“恶警”:“让你儿子离开这里,他长大了知道你这么打好人,会一辈子看不起你!”威严的呵斥中充满了善,“恶警”当即停手,让儿子过来谢谢阿姨,然后带儿子离开,再也没有回来行恶;一位被迫害的同修,给迫害者们唱《得度》,“穷凶极恶”的警察竟然莫名其妙地止不住眼泪,夺眶而出……

师父讲过:“我经常说,你真心为别人好,没有一点为私的心,你讲出的话能使别人落泪。试试?”[9]

以前我们都把这段法理解为对同修的态度。但是,如果我们有上面那些同修的慈悲,包容所有的众生,包括实施迫害者呢?怀着纯善之心才能做到正念正行,纯善的巨大能量可以改变一切,使恶人得救,那才能如约彰显大法无边的威德。

(3)排斥恶念,在反迫害中证悟纯善

在理性上认识了,境界升华了是提高,可是实修中,用起诉、控告这种严厉的方式制止行恶,还要做到纯善可就有难度了。

师父说:“你看到杀人放火那要不管就是心性问题,要不怎么体现出好人来?杀人放火你都不管,你管什么呀?”[3]现在对大法的迫害远远超过了杀人放火,大量同修被剥夺了自由和生命,迫害还在发生着。我们发正念,讲真相、揭露邪恶,是制止邪恶迫害。但是,这样还制止不了一些顽固的恶人行恶,就得想别的办法了。对此放任不管,并不是善,目前只有用法律手段控告、起诉他们,才有可能制止恶行,这本身就是大善之举,只是我们做的过程中,要排斥掉怨恨、气愤等魔性因素,没有这些因素,就象上文制止惯用皮鞭的恶人那样,正面交锋的言语,是充满了善意的严厉,这不在言辞的技巧,而是内在的善心。

同修甲说:一步步达到纯善的更高标准,其实也简单。人神之差就是一念之间。实施迫害的人,其实被旧势力迫害的最苦,将来的恶报最苦。你看他作恶下去的苦,对比他当初下世时烘托大法威德的愿,不怜悯他吗?不救度他吗?慈悲心一出就开始善解了。不是等我们修好了再去做,而是在做的过程中修好。在做的过程中产生恶的念头、想法、气愤,都是正常的,要马上排斥它们,那都不是先天善良的本性的想法,而是后天污染的业力和观念,不断排斥,就越来越善,越来越纯,这本身就是修炼。

不行就把“主意识要强”[3]那段法背下来。我们坚定的这样排斥恶念修善,思想业消了,相应身体的业力也消了,相应的“以恶治恶”的外在迫害,也会被师父消解,从这段法中能悟到指导当前实修的一层内涵。

在法理上基本清晰了,就看如何去实修证悟了。

三、破除思想障碍,就在解体着另外空间操控恶人利用法律为幌子迫害大法弟子的中共邪灵。

跟身边同修交流利用法律反迫害的过程中,同修们有一个误区,以为了解法律就必须打官司,一下子就有了畏难情结。了解法律,善用法律,破除的是邪党多年来灌输给中国人的“法律无用论、权大于法”等等歪理和党文化思维,同时善用法律,也是给未来人留下的法在人这一层的展现。大法弟子利用法律打官司,用此方式将“善恶有报”的天理在恶世中展现,让世人敬畏佛法、敬畏生命,在最后一刻能够得救。

如何利用法律更好的做到讲真相救人,同修可以上公义论坛咨询了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二》〈什么是功能〉
[2]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二》〈也三言两语〉
[3]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4] 李洪志师父著作:《二零零四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
[5]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九》〈二零零九年华盛顿DC国际法会讲法〉
[6]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修内而安外〉
[7] 李洪志师父诗词:《洪吟二》〈别哀〉
[8] 李洪志师父经文:《二零一五年纽约法会讲法》
[9] 李洪志师父经文:《世界法轮大法日讲法》

[修炼人之间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个人当时修炼状态中的认识,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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