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地区多年来发生的几起大的对法轮功学员的绑架案中,姜海涛利用技术侦察手段对法轮功学员的网络、电话监听定位,然后帮助实施绑架,是锦州市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直接参与者之一,现被举报。
制裁迫害人权的恶棍,目前已是各民主国家的高度共识。继美国2016年通过《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之后,加拿大、英国以及欧盟多国现在都有类似法律可循,澳大利亚和日本也在积极准备立法。法轮功学员每年整理几批恶人名单,送交民主国家的政府,要求对其实施制裁,包括禁止入境和冻结财产。所有计入明慧网《恶人榜》的人,都会随时或已经列入提交名单。
一、个人信息
姜海涛,Jiang,Haitao,男
出生日期:1980年5月6日
工作单位:锦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
原住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五段t8—22号
原住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五段t8—22号
地址:宝地城C区 6—19(可能是现住址)
身份证:(明慧网存)
电话13898358333
二、用监控手段实施迫害的部分事实
由于电话被监控,法轮功学员杨玉辉,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从家中被锦州太和分局警察撬门开锁、强行入室绑架。杨玉辉被投进看守所后,被强制“转化”,不“转化”天天被打,警察用绳子绑胳膊、拽头发。十月九日,律师会见时,杨玉辉的胳膊上还有被打得青紫的伤痕。后杨玉辉被非法判七年重刑。
以下是2016年7月~2018年12月锦州各地区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人次统计。以下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中有少数讲真相遭绑架的,大多数都是因为手机网络被监控惨遭迫害的。
凌河区 | 古塔区 | 太和区 | 开发区 | 凌海市 | 义县 | 北镇市 | 黑山县 | 区域不详 | 合计 | |
骚扰 | 8 | 4 | 41 | 17 | 205 | 33 | 12 | 23 | 343 | |
绑架 | 22 | 11 | 25 | 6 | 35 | 28 | 19 | 14 | 19 | 179 |
判刑 | 2 | 4 | 11 | 5 | 2 | 1 | 1 | 7 | 33 |
在此仅举发生在2016年—2017年利用手机监听、定位等手段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案例:
一、景翠珍、刘静在家中遭绑架 陷冤狱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日晚九点多钟,锦州市太和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刘长杰等几个警察,伙同女儿河派出所警察,非法闯入太和区腰汤村法轮功学员景翠珍家,将景翠珍绑架,同时绑架了在其家的河西村法轮功学员刘静。
当晚景翠珍家被翻个底朝天,家中的许多私人财物被强行拿走,包括二千七百多元钱及法轮大法书籍。随后警察翻墙入室进入刘静家,抢走生活费一千元等私人物品。过程中警察没出示警察证、搜查证。
当晚,景翠珍和刘静被劫持到女儿河派出所,并被关入铁笼子中。次日即被非法关押到锦州市女子看守所。五月十一日,警察开车到刘静家强迫家属在一张写有“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单子上签字。时任国保大队长李蕾具体负责此案。
景翠珍不论在家族中,还是在村民的心目中,都是百里挑一,口碑很好。她修炼前,身体一直不太好,视力也很差,甚至有时哭笑无常。自从修炼法轮大法后,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总是乐呵呵的,经常助人为乐,只要她知道谁家有困难了,就主动去帮助。她的丈夫盛福吉,曾任村长二十多年,清正廉洁,但是由于景翠珍屡次被迫害,在景翠珍最后一次被非法判刑关押到辽宁女子监狱期间,景翠珍的丈夫不堪种种压力,过早离世,待景翠珍带着满身心的伤痕离开监狱回到家中,已经是家破人亡……一个已过花甲之年的老人的再次被迫害,令她在外地工作的儿子忧虑万分。
刘静,被抓时才三十多岁,她有近八旬的公婆,丈夫患双侧股骨头坏死十四年,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孩子正在读大学,所有的负担都落在刘静一个人的身上。就是在这种艰难的情况下,刘静没有丝毫怨言,她常说:我是法轮功学员,我要按真、善、忍做好人。多年来,她精心孝敬公婆,细心照顾丈夫,还要供孩子上大学。婆婆发自内心的对人讲:“法轮功真好,要不是炼法轮功,我儿媳早离开这个家了!”也正是这样,刘静被抓到派出所后,村民们非常震惊,村长、村书记及治保到派出所去说明情况,希望她能够尽快回家,没有刘静整个家就散了,她是家里的顶梁柱。
但是,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刘静和景翠珍被锦州市太和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七月份,俩人被构陷到太和区检察院。
二零一六年九月九日上午九时四十分,锦州市太和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了景翠珍、刘静被构陷一案。律师作了有力的无罪辩护。庭审持续两个小时,当庭没有宣布结果。公诉人是太和区检察院的检察官赵晓军,审判长是太和区法院刑事庭庭长李杰,审判员是法官李立辉。九月末,律师通知家属,景翠珍和刘静分别被非法判刑五年和三年。后俩人都上诉到锦州中法、被非法维持原判。同年十二月末,景翠珍、刘静被非法关押到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
二、金德静遭非法抓捕 被枉判入狱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晚上九点多钟,锦州市太和分局国保警察身着便衣,在锦州市女儿河派出所警察的协同下,翻墙进入法轮功学员金德静(女,五十八岁)家,当时夫妻都在家休息。警察在没有出示搜查证的情况下,非法抄家,抄走法轮功书籍等私人物品。当晚金德静被非法关押到锦州市女子看守所。国保大队长李蕾具体负责此案。
十一月末,金德静被太和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日,锦州市太和区法院非法判金德静两年。时任太和区检察院公诉人王晓仿,太和区法院审判长李杰,审判员李立辉。金德静提出上诉后,锦州市中级法院于三月二十八日非法维持原判。四月二十五日,金德静被非法关押到辽宁女子监狱迫害。后申诉到辽宁高法,未果。现金德静已回家。
三、刘传华、潘文杰、吕凤霞、王建茹在凌晨被非法抓捕 遭诬判
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凌晨零点多至三点多钟,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刑侦大队协同太和分局国保大队长李蕾等国保警察,使用万能钥匙,在不穿警服、不出示搜查证的情况下,先后非法闯入锦州女儿河纺织厂法轮功学员刘传华、潘文杰、吕凤霞、王建茹的家中,非法抓人,并大肆抢劫很多私人物品。当日四人被非法关押到锦州市女子看守所。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王建茹、潘文杰、吕凤霞、刘传华四人被太和区检察院非法批捕。潘文杰家属随后聘请了律师维权,在律师向相关部门交涉并递交了相应的法律文件,在检察院曾两次退卷到太和分局国保大队的情况下,国保大队长李蕾仍进一步构陷,八月八日,锦州市太和区检察院将潘文杰非法起诉到太和区法院。
十月初,李蕾为达到构陷潘文杰的目的,补充侦查凑迫害材料,十月十一日太和区检察院“补充起诉”到太和区法院。潘文杰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女子看守所期间,因为坚持炼功,被诈骗犯孔素华及其女儿刘丹殴打,潘文杰自八月二十一日开始绝食抵制这种非法行为,八月二十五日下午女子看守所所长陈睿蕊、副所长贾雪亲自参与给潘文杰灌食。
锦州市太和区法院分别于十一月十六日、十七日、二十二日,非法庭审了王建茹、吕凤霞、刘传华和潘文杰。二零一七年十一月末、十二月初,太和区法院对潘文杰等人非法判刑,其中潘文杰五年,吕凤霞两年,王健茹一年三个月,刘传华判三缓四。潘文杰和吕凤霞随后提出上诉。潘文杰的辩护律师及家属就太和区法院法官李立辉、张德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了控告。二零一八年二月六日,锦州市中级法院不顾潘文杰及其辩护人的意见,没有开庭审理,且非法维持原判。吕凤霞案也被中级法院非法维持了原判。
现潘文杰仍在监狱被迫害,吕凤霞、王建茹冤狱期满已经回家。
四、杨玉辉、王丽华、谷贺霞等被非法抓捕、抄家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晚上八点多钟,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国保大队长李蕾在太和分局刑侦大队、巡特警大队以及锦州女儿河派出所警察和女纺社区鞠玖春(主任)、张秋艳的协同下,出动数十个警察(有的身着便衣)、车辆(有的没有警车标志),利用万能钥匙先后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谷贺霞、曲阿娟、姜德秋、杨玉辉、王丽华的家实施抓捕并抄家。曲阿娟因当时不在屋内,得以幸免。当晚十点多钟,谷贺霞、姜德秋、杨玉辉及其丈夫(不修炼法轮功)、王丽华及其丈夫一同被非法关押到女儿河派出所。后姜德秋安全回到家中。至三十日凌晨两点多钟,两位家属才被放回家,杨玉辉、王丽华被非法关押到锦州市女子看守所,谷贺霞被非法关押到锦州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此次绑架案,太和分局副局长张久义亲自上阵,坐在车里指挥。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二日,杨玉辉被太和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十二月十日,太和分局国保大队长李蕾将构陷杨玉辉的案卷移交到太和区检察院。期间,检察院两次退卷到分局补侦。二零一八年三月末,杨玉辉被太和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到太和区法院。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二日,锦州市太和区法院审判长张德存、审判员李立辉非法庭审杨玉辉。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该法院无视杨玉辉的代理律师作的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冤判杨玉辉七年,非法罚金五万。杨玉辉上诉至中法后维持原判。
现杨玉辉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女子监狱。王丽华被锦州市太和区法院冤判一年、入狱。现已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