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新野,男,一九七六年出生,辽宁省铁岭市调兵山市人,修炼法轮大法后,他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好人,把父母都接到自己家里赡养,却遭中共非人迫害。下面是陈新野自述被迫害的事实经过。
一、酷刑折磨后,被非法判刑
二零零八年五月,中共恶党借口开奥运会,邪党人员绑架六十多名法轮功学员。沈阳市三台子派出所警察非法闯入我家,把我捆绑起来,按到地上,嘴被堵上、戴上黑头套,绑架到沈阳毓英楼宾馆。
在那里,对我酷刑审讯,用拖鞋打我几十个耳光,脱光衣裤用电棍电击。警察嫌电击强度不够,就往我身上浇水,把毛巾弄湿,继续用电棍电我,直到电量用尽。
他们又用两尺多长的黑色橡胶狼牙棒轮番殴打我,连续两天。还把我塞在四个腿的小方凳下面,上面坐了一个接近二百斤体重的警察,让我窒息,痛苦得无法用语言形容。
之后他们把我送到皇姑看守所非法关押。那里让背监规,不背诵,就挨打;强制穿死刑犯号服;戴脚镣;吃的是黑面馒头,白菜汤底下都是沙子。一个屋里本来只能装二十人,实际装了三十多人,需要侧身才能睡觉。一天只允许去两次厕所。有的法轮功学员存了二千~三千元钱,只给一袋花生米。家里人送存的衣服,都是犯人先挑,剩下的才给法轮功学员。
我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十四个月后,被非法判刑四年,送到沈阳康家山监狱(原来是教养院)继续迫害。
到监狱后,就每天到工厂坐板,从早六点坐到晚上六点,一动不能动,还必须坐直,不坐直,就挨打骂。七月的盛夏,二十多人共喝一瓶矿泉水,每人一口。四个包夹二十四小时看着,每天言行一字不落,都要和恶警报告。
一个月后,逼迫我做奴工,做镐石(人工钻石)。每天用砂轮磨,磨出的镐石象芝麻、大米粒大小,最大的是黄豆粒那么大。因为长期盯着砂轮磨,视力严重下降,眼睛花,看东西重影。
二、再被非法判刑四年,在本溪监狱遭迫害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我出差,住在辽宁丹东丹铁大酒店。那天早上,服务员敲门,开门后,进来七、八个便衣警察,我被丹东国保和振兴派出所警察绑架到振兴派出所。寒冬季节,零下十多度,他们把我固定在铁质老虎凳子上一天一夜。
第二天早上,我父亲和单位领导去派出所要人。副所长到我面前,我说:“我父亲,一个八十多岁的老人,他唯一的儿子被绑架了。他儿子没有做任何坏事,只因为做一个好人,就被你们抓来了,他着急上火是很正常的。你也有父母,我想,你也能体谅父母对儿女的牵挂。”
酷刑演示:铁椅子 |
我坐在铁凳子上,数九严寒,晚上没有暖气,一直也不给我饭吃,第二天早上,让我签字、按手印,我不配合,七、八个警察就一起把我殴打倒地,他们拉我去医院体检。
第二天中午,把我绑架到丹东看守所,非法关押半年。后我再被非法判刑四年,被劫持到臭名昭著的本溪监狱继续迫害。
本溪监狱全称“本溪溪湖监狱”,是辽宁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所谓“转化”基地。多年来,监狱为实现其百分之百“转化率”,采用各种残酷的手段折磨法轮功学员,强迫其放弃信仰。
刚到本溪监狱时,我被非法关押到本溪监狱教育科,那里有专门“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门,所谓的“教育班”其实就是洗脑班。刚到本溪监狱坐板时,我就打坐,刑事犯人梁新把我拖到走廊暖气片那,用“开飞机”酷刑折磨我,我不配合,他就用拖鞋打我。别的法轮功学员过来制止,他就报告大队长,大队长就过来恐吓我们。
后来把我分到监区,强制做奴工,做工艺品、做衣服,每天有奴工定额,完不成,还遭惩罚。监区长问我:“你要工分吗?想减刑吗?”我说:“不需要。”狱警大队长见我在车间坐着,一直不肯干活,就让我干活。我说:“我身体没恢复,恢复也不干,因为我不是犯人!”狱警队长又找我谈话几次,让我干活,我没有同意。
酷刑演示:老虎凳 |
本溪监狱每到年底都实施强制“转化”,用钱鼓励警察参与迫害。常用手段是:用胶带绑到老虎凳上,实施“熬鹰”酷刑(二十四小时不让睡觉、恐吓、殴打、看污蔑法轮大法的片子、二十四小时戴高分贝耳机听污蔑大法的录音、戴摩托车帽,然后用棍棒敲击,电棍点击等);指使犯人殴打、孤立、辱骂;脱掉衣服冷冻;制造恐怖气氛等。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一日,四年冤狱期满,我走出本溪监狱。当天,六一零人员在监狱外拦截我,让我签字。我说:“我被迫害四年,现在冤狱到期,你还让我签字说假话,我绝对不会签字的,我做好人没有错。你给我留个电话吧,我也想和你谈谈。别因为一份工作,稀里糊涂把自己的身家性命都搭上。等过后有机会,我找你吃饭,咱们好好聊聊。”他给我留了一个办公电话号码,我说:“你要是有诚意,给我留个手机号吧。”他给我留了一个手机号码后,急匆匆地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