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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刘翠仙遭八年冤狱 被药物摧残

更新: 2019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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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八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昆明法轮功学员刘翠仙与儿媳彭学萍,及法轮功学员刘晓萍、冉晓漫,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在乡村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绑架,遭非法判刑:刘翠仙与儿媳彭学萍被非法判八年,刘晓萍被非法判十年,冉晓漫七年零六个月。在公安局、看守所和监狱非法关押期间,刘翠仙遭到种种惨无人道的折磨。

特别是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刘翠仙一直遭药物摧残,直至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日出狱。监狱医院杨姓院长说:要停(药)回家去停,在这里必须服药。

刘翠仙,女,现年六十五岁,云南省昆明市红庙村人。一九九三年她家建房,丈夫不幸触电身亡,扔下七十多岁的婆婆及十四岁的孩子(孩子当时就受到刺激,精神智障),艰难度日。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大法后,她明白了人生真正的目的和意义,多种疾病不治而愈,从生活的绝境中走了出来,按真善忍做好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后,刘翠仙遭严密监视、骚扰、非法抄家、绑架、多次非法关押、二次劳教等迫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再次被绑架,被非法判刑八年。下面是刘翠仙女士自述她的这次遭遇。

遭绑架摧残、非法判刑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为使受谎言毒害的人们明白法轮功真相,我和三位同修刘晓萍、彭学萍(是我儿媳)、冉晓漫开车来到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县所属乡村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我和刘晓萍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于当日十八时三十分在妥安乡妥安农贸市场被附近的派出所警察绑架;约十九时三十分在妥安乡妥安村委会大白坡以南公路边,警察又将我儿媳彭学萍和冉晓漫绑架。警察抢走了我儿媳的云AE273L大众朗逸轿车一辆、我们身上的真相币一千多元及随车携带的真相资料。

警察绑架我们到派出所后,在派出所院子里一个被称为王所长(有人又称他为王政委)的人进来,不由分说便分别抓住我、刘晓萍、冉晓漫的肩膀,用脚从膝盖后面腿弯部位猛蹋,口里厉声说道:“跪着!跪着!跪着!”我们三人便分别被他踢倒跪在地上。

一会儿我看到我家大众朗逸轿车被开进院子,我儿媳彭学萍被两警察抓住头发从车上拖下,他们扭着她的手臂,头几乎被按在地下,又用脚不断的踢她。看到这种情形,我就大声叫起来:“不许打人!”王所长便回身猛地给了我几个嘴巴子,打得我耳朵“嗡嗡”作响。

拳打脚踢
拳打脚踢

我们四人被分别铐在院子里的树上,直站到半夜,没给我们吃饭和上厕所。之后将我们双手铐在一起,推上警车,夜里又冷又饿。第二天早上六点左右,警车开往禄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一到县公安局便将我们四人分开一人一间,非法审讯我们一整天。我们不予配合,不报姓名和住址,警察就将我们每个人都照了相,动员各村委会干部去我们发过真相资料的地方进行地毯式的搜查,凡接到真相资料的人都要叫交出来,并指证是谁给的。当晚(二十一日)十一点我们四人被送到禄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

因为禄丰县老看守所只有两间女号房,我们四人和另一同修都不背监规,就将我们一同非法关押在同一监室,目的是为了不影响另一监室的考核。我被三个警察(一男二女)单独叫出来,让我在一份东西上按手印,我不配合,被他们扭着两臂,按在地上,有一警察用脚采在我的背上,将我的大拇指反背过去按手印。不管怎么样,我就是不配合,我挣扎着站起来,他们又将我按倒,按倒我又站起来,反复几次,就是没按上手印。我心里发出最纯正的一念:谁也动不了我。最后,他们一个个都累了,扭着我的手也抖起来了,这让他们很震惊,还假惺惺的要来看看我的手,说是不是给弄残废了。最后,他们也不让我按手印了,给我带上了一副最重的脚镣。我被强制带了一星期的重镣,晚上无法入睡,连翻身都翻不了。

酷刑演示:脚镣
酷刑演示:脚镣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禄丰县法院以【2013】禄刑初字第49号刑事判决书,枉法裁判我和儿媳彭学萍八年徒刑,刘晓萍十年徒刑,冉晓漫七年零六个月徒刑。我的一家妻离子散,丢下一个刚刚报名上小学的小孙子无人照管(我的儿子原来就智力障碍,从我被迫害后就更加严重)。

我不服判决,于二零一三年六月提出上诉。上诉期间,“六一零”人员和国保人员经常到看守所威逼我们写认罪书,用尽各种手段折磨我们,软硬兼施,我们不写就扬言要把我们关死在里面。二零一三年十月十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以【2013】楚中刑终字第66号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冤判。

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遭受的惨无人道迫害

我们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一日被强制戴脚镣手铐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云南省女二监是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专管监狱。一开始我们被安排在九监区,九监区又是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专管区。我自始至终都被两名犯人(称“包夹”)监控着。我的“包夹”一个是死刑犯哇(缅甸人,她的名字就只一个字),另一个是无期徒刑犯焦玉盘王(傣族)。 “包夹”都是狱警认为特别凶恶的,才选定来迫害法轮功学员。在这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狱警往往通过给“包夹”减刑或加期的手段,来纵容或威逼她们给法轮功学员施加各种精神和肉体的折磨,逼迫法轮功学员转化。为了得到减刑,她们变本加厉的迫害法轮功学员,安排监控我的这俩个“包夹”一直对我非常残暴。

在监狱,我遭到不让睡觉、限制上厕所和限制喝水(一天只给一小杯水喝,上厕所要等待安排);买生活用品必须在购买清单上填写自己是犯了什么罪,不写连卫生纸都不给买;强制吃和注射不明药物。我被逼迫吃据说是降血压的药,每天三次,一次两粒(一粒白色,一粒紫红色)。药吃下去后,要被“包夹”要求张开嘴检查,每次吃完药还要签字。凡是吃降压药的人,每月还要被逼迫抽两管血,我也不例外。

中共迫害示意图:强制灌药
中共迫害示意图:强制灌药

我在九监区四个多月的时间里,每天都被两个“包夹”一左一右夹在中间,强制端坐在一只特制的塑料小凳上。这只塑料凳子凹凸不平,坐在上面屁股被硌得很难受。“包夹”的凳子都是木制的、平整的,上面垫着垫子。

长时间罚坐小凳子
长时间罚坐小凳子

监室是一间十多平米的房间,放着七张高低床,住着十四个人,空间非常狭小拥挤。我们背对着床坐着,我被要求不得靠在床沿上,眼睛不能看门外及窗外,双手必须放在膝盖上。我面前是她们俩放珠珠的凳子(她们做的手工活是穿珠子),倘若我一动就会碰落放置在凳子上的珠珠,一旦碰落了珠珠,就要遭到“包夹”的呵斥和辱骂。就这样一天中,除站起身来抬饭和上厕所外,我每天都被强迫端坐在那只特制的凳子上,从早上六点半至晚上十点半。我的屁股被坐成了紫黑色,疼痛难忍。有一次我把毛巾折成两折,垫在裤子里面,想缓解一下疼痛,但在上厕所时还是被”包夹”发现了,两“包夹”让我拿出来,并谩骂不止。

每晚夜间监督岗(犯人)约十五分钟巡视到我的床前,用手电筒照,看到被子稍鼓起一点,就认为是我在炼功,将我的被子掀起来查看,要不就是来捏我的脚。我睡觉鼾声稍微大点,“包夹”就来将我摇醒,不让我睡觉。这样的折磨一直持续到我下队(转到四监区)。

到九监区半个月后,开始给我量血压,量了三次就开始逼我服药。服药前血压一般为:120/80(即高压120、低压80),有时是130/90,其实也属正常,因我受到“包夹”的呵斥或威逼时,情绪处于较紧张的状态,特别是她们不让我睡觉,血压会高一点140/90。但监狱却以此为借口,要我服药。服药后一般血压在150/90,有时160/100。

我不明白她们究竟给我服的什么药,服药后为什么血压反而升高了?而且服药后我的身体出现了恶心、呕吐的症状。我就偷偷的将药吐出来,但被“包夹”发现了,就告诉给监狱医院杨院长,杨院长就又再拿药让我服。服药一段时间恶心、呕吐的症状越来越严重,有时一天要吐上百次。成天恶心呕吐,无法入睡,还遭到“包夹”的厌恶。我被这种药物摧残得鼻泡脸肿,精神萎靡。但监狱似乎无视这种吃药后身体出现的反映,一直逼我持续的服药,从没间断过。九监区一日要量三次血压(早、中、晚),由一监督岗(犯人)负责,血压若是高了就告知我们,若是低了就不告知我们。

“包夹”看到我身体和精神都承受不住了,就逼迫我写“三书”,因为狱警许诺她们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就可以加分减刑。我说我不会写,她们就写好三书后逼迫我誊写签字。在这种摧残下我没了正念,心想再这样下去我还能不能活着出去?就违心的誊写了“三书”并签了字。这是我的耻辱和污点,在此严正声明:在那种对我的残酷迫害下,我写的对大法及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

所谓的“转化”后将我安排到四监区。四监区的“包夹”没有九监区的邪恶,发药是专门由一个犯人来发,药吃到嘴里,趁她不注意,我就吐在手上缝制的小挂件里缝进去。自从将药吐出来后,我再不会呕吐,也不会恶心了,人也精神了,血压都是正常的120/80。有一次量完血压后我看到她写着100/70,就要求给我停药,但监狱医院还是不让我停药。只给减了量和次数,从一日三次,一次二粒,减到一日两次,一次一粒(减了那粒紫色的)。杨院长说:要停(药)回家去停,在这里必须服药。就这样我在监狱近六年,一直被逼迫服药到出狱。

在四监区,每月要量一次血压,每年要抽两管血。我年年都被安排抽血,我都抵制。

二零一七年六月八日,我从四监区被调到八监区,所从事的奴役劳动是撕菌子。由于撕菌子过敏,加之任务重,长时间的劳动使我的双手手指肿得亮晶晶的,指头既伸不直,也弯不下。分监区长看我实在不能干活了,就安排我学习所谓的法律,并要求作答。我被两个“包夹”一左一右夹在中间做答题,只有吃饭的时候我主动去帮那些犯人抬饭菜。抬饭时我发现了一件事:一个叫何莲春的同修,被她的“包夹”在她吃饭的碗里下药。我亲眼看到何莲春的“包夹”,往她的空碗里放入了一些白色粉末样的东西,然后用开水调开,才去给何莲春打饭,然后把饭倒在已调好药的那个碗里,拌好后又才抬上楼去给何莲春吃。我看到后心里很焦急,为什么给人吃药要背着本人,不让她知道呢?我让人转告何莲春不要吃饭。之后的那段时间她就一顿饭都不吃。我看到她的饭端上楼去(她住在三楼),又原样端回,之后何莲春被拉去野蛮灌食。这样在她碗里下药约持续了近两个月。何女士在狱中近十年进行过二十多次绝食抗议,被暴力强行灌食、灌药上百次。

在我出狱前的三、四个月,监狱规定每个人都不得有笔,所有的笔都得收走,交由专门的人保管,只得在星期日用笔,到时将笔领出来,用完后晚上就又收走。

监狱长年的奴役劳动,使每个在押人员苦不堪言,人象机器一样一天到晚忙活,也完不成高额的任务。从早上一直忙到晚上十二点,甚至凌晨一、两点也完不成任务。我撕过菌子、折纸袋、纸箱、粘纸盒、打包装、上下车当装卸工,繁重的劳役使我的身体受到很大的损伤。

这期间我长年瘫痪在床的母亲不行了,我家人苦苦哀求监狱方给我回家去见老母亲最后一面,却没得到监狱的允许。二零一五年八月八日,我那牵挂着狱中女儿和她的孙子媳妇的老母亲含冤离世。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日,我终于熬到了出狱。

以上是我的第三次被迫害经历,其实也只是写出了一点点。中共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对善良的法轮大法修炼者长达二十年的迫害,使我和千千万万法轮功修炼者及家人饱受精神和肉体的折磨,可谓罄竹难书。大家都可以看到,在中共制下,虽然高调唱着“依法治国”,但哪里有依法办事的影子?就连人最基本的生命健康权、知情权都被剥夺。莫说监狱里,就是在社会上,毒大米、毒奶粉、地沟油等等有毒食品不也在威胁着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吗?再加上中共邪党对互联网封锁,新闻造假,使老百姓最基本的人权遭到了侵害,这其中就包括我们每一个人。

法轮大法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是真正的高德大法。《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才是害人的邪教。以《刑法》第三百条判法轮功学员有罪,属蓄意滥用法律条文,足以令司法界蒙羞千古。法轮功修炼者不违法,迫害者才是真正的在犯罪!

法轮功被迫害,千古奇冤。面对迫害,每一个人都应理智的思考一下,法轮功修炼者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持续不断的讲真相,不怕被抓、被打、被判刑,为了什么?不是为了唤醒被中共谎言毒害的人的善念,唤醒社会所缺失的道德良知,唤醒人们心中的正念吗?

奉劝那些继续追随江泽民迫害政策走的人,不要再为江泽民背黑锅了。人在做,天在看,谁都得对自己所做的承担责任。当迫害法轮功被清算的时候,将悔之晚矣!目前迫害法轮功遭恶报的案例大量出现。其实,过去几年高压反腐中落马的高官,大都是积极追随江泽民团伙迫害法轮功的败类,包括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苏荣、李东生、王立军、张越等等,表面上这些人是因贪腐落马,实质上是他们迫害法轮功而遭了恶报。

俗话说: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多了解一下法轮功真相,以你的良知一定会做出正确的选择。愿每个人都为自己选择光明的前程,美好的未来!

此次迫害的责任人:
禄丰县检察院:王进忠(检察员)
禄丰县法院:李良升(审判长)、杨跃明(审判员)、朱燕(审判员)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法院:董波(审判长)、苏天喜(审判员)、杨忠祥(审判员)

附此次被迫害的书证:
云南省禄丰县检察院起诉书
云南省禄丰县法院刑事判决书(【2013】禄刑初字第49号)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法院刑事裁定书(【2013】楚中刑终字第66号)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释放证明书(【2018】刑释字第3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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