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旅店做生意中 先他后我

更新: 2019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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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我得法二十四年,开旅店做生意二十四年。这二十四年中,面对个人利益与别人的利益,我都能为别人着想,宁可自己吃亏,不让别人吃亏。

二零一八年進入八月,天气非常炎热,来客都没按照合同规定兑现,有的客人说住两天,可只住一天,就要找理由离开。

八月的一天,两位老师每人带两个孩子,来时只交定金四百元,规定一人带两个孩子,一天费用三百元,所以她们俩人带四个孩子,一天的费用是六百元。她们走时,因管收费的工作人员有事,就把这任务交给我了。她俩交钥匙时,我说再交二百元,她俩说不交,而且还说了很多不三不四的话,当时我没被她们说的话带动、也没辩解,只是面带笑容说:“天气太热。”我还送给四个孩子一人一只雪糕。

两个老师说:“我们叫的车怎么还不来?你快叫别的车把我们拉走。”我就叫一个司机来接她们。刚上车的时候,她们自己叫的车也来了,这时那个司机管她俩要车费。我一看,就对那司机说:“钱我给,你叫她们走吧!”司机一看我出面,就说:“看老太太的面子。”司机放她们走了,我给司机钱,司机不要:“怎么能要你的钱?”为这事,工作人员不高兴,引起很大风波,我不为所动,说服工作人员,要为他人着想。

还有北京来了三个客人,住一天,结果只吃了两顿饭就走,钱是交的三顿饭的钱,走时也没提交钱的事。我觉的亏了客人,就把儿子给我买的海参拿出一些,给了客人,客人很高兴,我觉的这样做对得起客人。

辽河油田今年分期分批来了很多客人,他们是我们的老客户,每年都来。客人们说:“老太太还同以前一样,到哪儿去,也不如来你家开心,象自己家一样。”

我们为岛中卖海苔的客商代卖海苔,客商告诉我说:“一包二十元,多卖的钱属于你自己。”我的工作人员一包卖三十元,我知道后说:“不对,一包二十元,咱们不能从中得这不义之财。”游客很感动,回去告诉同伴说:“这老太太真实在。”

这些都是从法中得到的,师父告诉我们遇事为别人着想,先他后我,如果不学大法,我是不会这样做的。

在单位,我现在不管生意的事,天天在公共场合炼功学法,洪扬大法,得到游客的认同。有人问我学大法有什么好处,我就把大法的美好告诉他,他认同了我,我就劝三退,给他资料看看,進一步了解大法真相。

这二十四年中,所有来的客人都知道我是学大法的,都说:法轮大法好,好好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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