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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个好人有错吗?

——――甘肃兰州市王雄珍被非法关押已两年

更新: 2019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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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六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甘肃报道)兰州市七里河区王雄珍女士,坚持修炼“真善忍”做好人,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八日在家中被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至今。期间,城关分局向城关检察院构陷王雄珍,城关检察院又向城关法院提起诉讼。城关法院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日非法庭审王雄珍。

在长达五、六个小时的庭审,无论公诉人说多少,如何发难律师,都无法更改一个事实:公诉人无法提供修炼法轮功违法、散发法轮功资料违法、宣传法轮功真相违法的法律依据,这才是肩担天平的公诉人最尴尬的,也是公诉人将自己置于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的被告席上的证据。

大法给予王雄珍健康

王雄珍,家住兰州市七里河区杨家桥兰电小区。她原来患有肾盂肾炎、贫血等疾病,常被病痛折磨得心灰意冷。由于下岗了,经济上十分困难,丈夫也患病,常常两个人同时住医院,剩下唯一的女儿孤独的哭泣。

一九九六年六月,王雄珍幸运的遇见了法轮功,亲眼看到修炼的人,不但无病一身轻,而且个个修心向善,不图名、不图利,踏实工作,为社会默默奉献自己的力量。就决定也按李洪志师父教导的真、善、忍做人、修心,炼起了法轮功。

不久,王雄珍真的亲身体会了无病的轻松、幸福,能够摆地摊、做家务了。由于王雄珍能对照真、善、忍做好人,处处为他人着想,赢得了大家的尊敬,所以家人十分支持她。

王雄珍讲述自己遭迫害的痛苦遭遇

由于亲身受益于大法,丈夫亲眼见证了大法在我身上显出的神迹,不仅迫害前非常支持我,迫害发生后,丈夫对我说:“等迫害结束了,我一定炼。现在我只能全力支持你。”

二零零零年一月,我为了去北京给师父说句公道话,被天安门便衣警察绑架到天安门派出所。在兰州市驻京办非法拘禁三天后,由兰州搪瓷厂保卫科接回。保卫科先从我家属处勒索一千元,后从我下岗生活费中非法扣取几千元(我当时每月的下岗生活费一共才五十元)。

兰州市七里河国保大队把我当作犯人一样审讯,恐吓强迫我违心写“三书”后关进晏家坪拘留所,非法拘禁十五天。

回家后,我仍天天得不到安宁,不是派出所就是厂书记或者保卫科上门骚扰,做“转化”,使我和家人遭受经济和精神上的严重伤害。

因为我没上过学,警察就拿写好的材料逼我十几岁的女儿替我抄,一抄就是很多页。想起这,就令我十分痛心和伤心。我的孩子还小,却被逼迫抄写诽谤大法的东西。

这场由江泽民发起的残酷迫害深深伤害了我的丈夫和女儿。由于恐怖的迫害形势,造成我家人深深的恐惧感,一有个风吹草动,就吃不下饭,觉也睡不好,我丈夫胡培成在长期被骚扰中积忧成疾,于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离世。

横祸飞来,王雄珍又遭迫害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八日早晨七点左右,共十几人,开两辆警车,到王雄珍的家,强行把门撬开,把王雄珍劫持。

西站派出所、兰州市特警约八人,也对法轮功学员梁玉英的住所抄家。

中午,王雄珍与同时被绑架的兰州市七里河区小西湖法轮功学员高军、袁秀英夫妇及甘肃省白银市法轮功学员梁玉英一起,被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国保大队警察非法审讯,持续到晚上八点左右。

当晚十点钟后又将四人劫持到白银路公安医院体检,然后送往兰州市第一看守所,途中,将高军送回家中,王雄珍、袁秀英、梁玉英被非法关入看守所。

七月二十一日,兰州市城关检察院对袁秀英、王雄珍非法批捕,梁玉英被释放回家。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兰州市城关检察院将构陷王雄珍的案卷退回兰州市城关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国保企图补充所谓的证据。

十二月六日,王雄珍的律师在会见王雄珍时,了解到王雄珍自到看守所之后,身体出现各种病状,肾炎、尿频(喝一杯水就要上好多趟厕所)、心脏病、乳房上还长了一个肿块,叫什么瘤,看守所建议做手术。

对王雄珍的绑架,令家人担忧、恐惧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八日早晨七点左右,兰州市城关分局、七里河分局杨家桥派出所、社区人员共十几人,开两辆警车,到王雄珍的家,强行把门撬开,把王雄珍劫持,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同时将家中的部份私人物品拉走,期间没有通知王雄珍唯一的女儿。

当时王雄珍的女儿正在上班。好心的邻居给王雄珍的女儿打电话说了具体情况,当时就把王雄珍的女儿吓得浑身发抖,请假回家后,王雄珍的女儿看到,防盗门是开的,门上有一只脚印,门边的水泥被撬掉一大片,家里翻得乱七八糟,衣服、杂物、用品堆了一地,王雄珍的女儿不知道母亲被劫持到了哪里,特别担心母亲的安全,一夜没有睡着。

十九日早上十一点左右,负责这件案子的魏姓警察给王雄珍的女儿打电话,说王雄珍因为发法轮功的资料被别人举报了,现关押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让家属第二天去取拘留证。

二十日,王雄珍的女儿和家人一起来到城关分局,找到自称是魏姓的警察,该警察说,这件案子,公安机关收集证据交到检察院,检察院交给法院,法院看是否定罪。
王雄珍的女儿担心母亲的安全,就请当地律师会见一下王雄珍,问一下当时的情况。律师说:没有受害人,就不构成犯罪。说这一类的案子都属于冤案。

二十一日是探访日,王雄珍的女儿去看守所给母亲送生活用品和食品。看守所说:没有判,不让会见。王雄珍的女儿忍不住在很多人面前伤心的哭了。

作为女儿,深知母亲是那么善良的一个好人,现在却被非法关押,这个社会真让人失望,真希望这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早点结束,还法轮功清白,让母亲重获自由。

自王雄珍被绑架之后,王雄珍的女儿每天都吃不好、睡不着,每天都生活在恐惧和压抑中,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真的很无助。她找过人大,找过城关分局国保大队。国保大队的警察恐吓她,说不找还好,再找(王雄珍)更糟糕,吓得王雄珍的女儿不知如何是好。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日,城关法院非法庭审了王雄珍。主审法官是刘冬郁,公诉人是彭维萍。王雄珍的女儿以证人身份拒绝进入法庭旁听。

看看上述王雄珍被迫害的一步步程序,那是司法程序――抓捕、关押、逮捕、退卷、庭审。可是,作为被告人王雄珍被“依法追究责任”的过程中,所有被检察院以犯罪证据列入起诉书的书证、物证等证据,是不敢公之于众的,更不敢在法庭上依法质证的。因为,王雄珍拥有的所有关于法轮功的书籍及资料,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衡定――都是证明王雄珍做好人的证据,是拥有这些证据材料的人无罪的证据。不要说庭审中的参与者都是法律专业人士,很明白这一点。就是一个不懂法律,但只要是有修养、有涵养的人都能够分辨得出这些证据材料恰恰就是释放王雄珍的证据。否则,执法人员就是滥用职权、枉法裁判,这些证据就是他们犯罪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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