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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岳顶香被非法关押迫害八年

更新: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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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甘肃报道)甘肃兰州市法轮功学员岳顶香,因为修炼法轮大法,慢性肾炎、偏头疼、贫血全好了。然而,就因为她身体健康了,做一个好人,在第一劳教所被非法劳教一年,后遭非法判刑七年,在甘肃女子监狱被迫害,历尽了苦难。

岳顶香,今年六十一岁。以前,身体有多种疾病,慢性肾炎、偏头疼、贫血,炼法轮功以后,身体各种疾病全部消失,再没有犯过,干活不累,无病一身轻,从此,她变成了一个健康幸福快乐的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用劳教判刑的邪恶手段,剥夺她正常的公民信仰自由的权利。下面岳顶香讲述了她遭受第一劳教所和甘肃女子监狱迫害的经历。

在甘肃省第一劳教所被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零三年,我发资料,让更多的人了解炼法轮功能祛病健身,被社区人员看见,把我当时就送到派出所,第二天,又送兰一看守所,半个月后,非法批我劳教一年,二零零三年七月,非法关押在甘肃省第一劳教所(平安台劳教所)七大队。

每一个刚被劫持入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都被不法人员派两个吸毒犯监控。劳教所规定不许法轮功学员间相互说话,不许炼功(为防止炼功,晚上和监控人员加床两人睡)。打饭、上厕所,一切活动必须三人到位,否则被队长或总值班发现不到位,就扣监控人员的分。

由于拒绝写“三书”,在三伏天,我被吸毒犯班长指示,只穿着坎肩背心,强迫站在太阳下曝晒,晒得胳膊起泡脱皮。晚上,还要挨班长、互监的毒打、辱骂,不准睡觉、罚站,进行非人的折磨。

在平安台劳教所,我被强迫做苦力,挖地沟,下地收麦子,掰玉米,摘梨,有时一碗饭只吃几口,就逼着我们连续下地干活,一直到天黑,才让收工。

十一月寒天,不让进号室,在外面冰凉的水里,让我们洗脸擦身。床板中间横钉着三根铁板条,晚上睡觉硌的腰、肋骨疼痛,恶人想方设法体罚我们。

一次,我不写“思想汇报”,罚站我八天八夜不让睡觉,当时浑身肿的变了形,白天晚上都得干活,晚上剥大豆,白天磨水钻,照样干活。

家人接见时,看我肿得厉害,要求住院治疗,监狱才把我送到康泰医院,

第二天,从病房闯进四、五个医生,强行从我的左大腿根部抽取骨髓,迫害身体,半个月后,又接回劳教所,整天劳动。还有个姓王的队长对我说:“象你这样的法轮功人员,打死白打死,不查身源,直接火化,这是江泽民下的命令。”

遭非法判刑七年 在甘肃女子监狱被迫害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四日,我被兰州市国保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兰州市第一看守所,第一看守所阴暗、恶劣的环境使我染上严重的疥疮,八个月的非法关押、极差的伙食,给我的身体造成很大的伤害。不知哪里的医务人员,打着化验血型的幌子,两次都是白天十二点左右,强行抽取我们的血液。伤害我们的身体。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日,兰州市城关区法院金济勇到兰州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宣判,我被非法判刑七年,法院故意拖延上诉期,直到十二月二十五日,过了上诉期,家人才接到非法判决书。

二零零九年一月六日,我被非法转到甘肃女子监狱邪教科,被两名犯人包夹严管,因不背监规,遭包夹殴打。从关进监狱的第一天开始,六年多的时间,遭受着无休止的迫害。

第一个包夹叫庞伟,是大烟犯,被警察教唆的恶徒用凳子压在我脚面上,犯人庞伟站在上面,并踢下身,使我大小便失禁,不能行走。她说,你要不“转化”,就整死你。经常找茬,无缘无故拳打脚踢,当时坐的小木头凳子,拿起来就砸我的头部,脚踝骨,嘴里还说,我要把你砸成脑震荡,想方设法折磨我,不让上厕所是常事,只能排到裤子里,她还说,湿死你,不让换。

第二个包夹犯人叫比万历,凡是队长给她们包夹开一次会,回来就开始迫害我们大法弟子,处处找事,用同样的手段整我,不让上厕所,不让坐,要么一直站,要么一直蹲,拳打脚踢是家常便饭。

第三个包夹犯人叫梅菊,其人虽年轻,没有结婚,但本性恶劣,专门帮队长孙立伟出坏点子,警匪合作,不按她说的写,鞋脱下满头满脸乱打我,还说,我把你打残废了,我家有的是钱,我送你去医院。一次,我刚蹲下,准备取盆子洗脸,她从我的腰部狠狠的踏了几脚,当时,就觉得我的腰骨断裂,疼的无法站起,蹲着默默的从心里求师父救我,我要站起,不能蹲着,随着这一念,鼓足力气,扶着床边慢慢地站起来。在那十几天之内,我腰痛的不能直立行走,只能一只手扶着腰走路,那一段时间,不断地求师父帮我,一两个多月,我才恢复正常。

梅菊还说,我们包夹人就是队长的一条狗,让咬谁就咬谁,没办法。

一次,恶警孙立伟把我叫到一个房间,用电棍从头部、脸部、脖子、脊背、手背电我,还说,若要不骂师父,她还用电量更大的警棍电我。

包夹犯人马雅琴更是丧心病狂,不但打自己包夹的大法弟子,还要挑唆其她包夹人迫害我们大法弟子,她的手段就是狠狠地踢脚腕,拔头发,骗吃骗喝,还要大法弟子给她洗衣服,事事要顺着走,不然,就无缘无故迫害大法弟子。

包夹犯人就是队长的一帮打人的帮凶,队长之所以让犯人那么做,都是为提干;犯人为的是加分,早回家,丧尽天良的干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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