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吉林残疾妇女新年讲真相 遭国保警察关押

更新: 2019年02月20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二月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家住吉林省珲春市今年六十岁的妇女张俊玲,三级残疾(左小腿截肢),在二零一九年中国传统新年期间,感恩法轮大法使她获得了身心的健康和道德的升华,走上街头告诉人们修炼法轮大法的殊胜和美好,愿天下有缘人得福受益,被珲春市公安局、珲春市国保大队人员绑架、入室抢劫,现被非法关押在拘留所。

家中被非法搜查,翻的一片狼藉,警察抢走所有的法轮大法书籍和物品,

修炼法轮大法获新生

张俊玲女士,早在一九八一年五月十五日被火车碰伤,左小腿截肢(三级残废),多年来身体患有失眠症,腰椎盘突出、颈椎病、后背痛、冠心病、坐骨神经痛、胆管炎、风湿病、三叉神经痛、腰肌劳损、胃病、神经衰弱、冠心病、胆结石、肾积水、肝胆管结石等近二十种疾病。特别是后背痛(因一支腿是假肢身体的重心都侧向左侧,腰椎都变形了)晚上背痛的不能睡觉,她曾经营医药生意,什么药都用过也没治好,真的是苦不堪言。

二零零七年又得了乳腺癌,右侧乳房全部切除,刀口一尺多长。得到医疗保险十大疾病理赔。出院后开始修炼法轮功,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折磨她的二十多年的疾病不翼而飞,无病一身轻的她一家人生活的快乐、幸福。

这十一年里,张俊玲女士没花一分钱吃药打针,给国家节省了大量的医药费。

警察闯入家中绑架 非法抄家

但是,中共自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对法轮功迫害,持续至今已近二十年。张俊玲修炼法轮功获得身心健康,却多次遭到当地警察、“610”人员的绑架、骚扰。

二零一七年十月八日,上午十点多,当时张俊玲家中正在装修,门开着,珲春三派出所警察两人(穿警服)闯进屋内,张俊玲当时在卧室,装修的工人喊她出来,说派出所的人来了。张俊玲从卧室出来后问什么事?警察说:登记一下户口,拿以前登记户口为借口,还假装询问邻居家的情况。

这时从楼上下来几个便衣,从楼下也来了几个便衣同时闯进屋内,警察拿出一张纸让张俊玲签字,警察说是搜查证,现在对你进行搜查。一个警察说:“你把东西拿出来,我们就不翻了。”当时因装修,东西放的很乱,他们进入卧室内,把放在床头柜上的一个盒子,内装大法书约五六本、还有mp3、mp5各一个,倒出摆在床上拍照,当时张俊玲的手机也在床上。警察还让把大法师父法像交出来,还满屋子找大法师父法像,衣柜,橱柜、是柜都打开了,警察再没翻到想得到的东西,就将大法书籍、mp3、mp5,还有手机一同劫走,临走时,将张俊玲挂在衣柜上门上多年的四个挂件摘下来拿走了(是踩着床摘下来的)。

警察将张俊玲绑架到三派出所门前没下车,从派出所出来一个女的,上车后一直拉到珲春市公安局。到公安局后,将张俊玲带到一个审讯室让坐铁椅子,张俊玲不坐,说:我没犯罪,不是犯人。警察让吐吐液,张俊玲不吐说:“干啥,要摘器官呀?”警察强行按指纹、照相。

张俊玲告诉警察们,她自己身患二十多种疾病,三级残疾(左腿小腿截肢),特别是在二零零七年得了乳腺癌,右侧乳房全部切除,出院修炼法轮功后一身的病都好了,十年里没花一分钱吃药打针。警察要看病例和医疗保险理赔保险单。

警察看到mp5里的控告书,问:起诉江泽民的控告书是谁写的?张俊玲说是我自己写的,你好好看看,那都是事实,都是我的亲身经历。询问后,非法拘留十五天;然后带张俊玲去医院检查身体,测心电、B超、透视、抽血等,傍晚送去拘留所。因张俊玲血压高、心肌缺血、冠心病等症状,拘留所拒收,当天晚六点多被放回家。

社区和“610”不法人员不断到家中骚扰

回家几天后,居住的社区打电话让去社区,说什么给办家庭医生,张俊玲说不需要,社区人员又去家骚扰。

社区人员和“610”人员以前也多次到家中骚扰。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八日,社区两个女的又到张俊玲家骚扰,鬼鬼祟祟地在窗前张望。

几天后“610”人员和社区人员又到家中骚扰,还带了一个邪悟者(女)满嘴胡说,被张俊玲严厉制止,并给她讲了亲属中象她做这个事的人遭报的事实,邪悟者收敛不吱声了。

在二零一八年里,“610”和社区人员多次打电话或到家中骚扰,使张俊玲家人不能安稳的生活。张俊玲的丈夫患有半身不遂,需她精心照料,每次不法人员去家中骚扰,他都受到精神打击,几天内不能恢复。

在这里奉劝参与绑架张俊玲的警察们,善恶必报,不要替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继续卖命,最终落个陪葬的下场。法轮功学员所做的一切都是符合中国“宪法”和中国所有法律。迫害法轮功学员所做的一切都是触犯中国“宪法”和所有法律,是最大的犯罪行为。弃恶从善,呵护善良,善待法轮大法学员,立即无条件释放法轮功学员张俊玲回家,为自己和家人留一条生路。

参与迫害人员及单位
李双强:男,“610”办主任、政法委副书记。电话:13944358877,宅电:0433 -756887
610人员 姓胡 18043304335,他是直接负责的人,姓名不详
刘 洪:男,53岁,国保大队中队长。专门抓捕法轮功学员。电话:13904470038,宅电:0433-7512839;国保大队的胡某(汉族)、李某(朝族)
崔艺兰:女,朝鲜族,国保警察。从事过抓捕法轮功学员
看守所 王辉 7530897 13904471334
拘留所 钟刚 7502722 13944358068
看守所 办公室 0433-7530897 -7534534 -7534434 -7513647
看守所女警 丁京子 0433-7534837 13904470612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