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尊讲:“我救你们,你们救常人,现在连我都帮你们做,你不做了你是大法弟子吗?”[1]
在这救度众生的关键时刻,也是最后时刻,我们更加珍惜师尊用慈悲和巨大的承受为我们救度众生和弟子的提高延续来的宝贵时间,我们学好法,实修自己,发好正念清除另外空间的邪恶因素,讲清真相,救度更多的有缘人。这其中也包含着在和同修相互配合时要包容同修,在家庭和社会工作中尽职尽责,证实大法。
一、包容同修
我们同修由于目前修炼层次的不同,对大法的认识也就不同。同修们修好的一面被师尊隔开了,暴露出来的是不好的东西,是让我们“向内找”,提高层次,要修去的东西;我把同修当成一面镜子,看到其他同修的执着和缺点,对照自己,查找自己有没有这方面的瑕疵,修去它。师尊讲:“无论是救度众生、个人提高、反迫害都是在证实法,走正你们的路才是证实法。”[2]
我们在交流时、做项目时,要放弃自己的观念,圆容师尊所要。师尊要求我们“整体提高”[3]。怎么提高?我理解要在实修中、在整体配合中、在法中、在正念中提高。什么是正念?我理解符合法理的念头才是正念,这样的行为才是正行。
包容同修,我主要是看同修的优点、闪光点;善意的、慈悲的、以同修能接受的方式指出同修的不足,共同提高,这才是师尊所要。师尊讲:“所以作为一个生命来讲,能够在做事中考虑别人和所表现出来宽容,是因为基点就是为他的。”[4]我们同修一部大法,都是师父的弟子,在这残酷的社会环境中(特别是大陆)修炼,跟随师父正法走到今天,我觉得同修都很了不起,都值得敬佩。
二、平衡好在社会和家庭中应该承担的责任
1、在单位中尽职尽责
师尊讲:“从做好人做起,一味的提高自己的心性,一味的吃苦,一味的往上修,一味的要求心性的提高”[3]。我修炼当初,是个省直单位中层领导,修炼后,就是从做好人开始,在单位服从领导、关心职工,用真、善、忍指导自己修炼,在单位我连续几年被评为厅机关 “先進工作者”;所领导的单位,也是“先進单位”。
在常人当领导时秉公办事,有一次我和领导研究决定提了一名同事升职、做我的副手,导致一名老职工和一名女职工的怨恨。工作上有时掣肘,我不计较,用慈悲善念对待他们,宽容他们。特别是在我因一九九九年“四二五”去北京上访和二零零零年七月去北京天安门广场证实法后,我被免职。我坚持不卑不亢,有修炼人的自信,没有怨恨任何人,没有常人的低沉,展现出的是修炼人的慈悲,看众生都很苦,只有救度他们的份。
开始单位没有给我安排工作,我就为大办公室与我同屋的同事(我的原下级)服务(打水、扫地),大部份同事不愿看我干这些事,认为我有骨气、讲义气。有的同事说:你就看看报纸、喝点茶水就行了,我们佩服你的为人。后来领导交给我的工作项目,我用师尊赐予的智慧,都能提前很快的完成,项目成果得到省级专家的评审通过。受到上司和同事们的好评,大家都知道这是因修大法而出现好的状态和工作成果。
在工作中,我向他们讲清真相,把他们大部份人都做了“三退”。后来领导又让我做了很多项目的负责人。有化工、发电、污水处理、矿山等十几个不同类型的论证项目,经过我的合理安排,同事的共同努力都顺利地按时完成,并通过省级专家的验收。在此期间,我向协作单位所有我接触的人员讲了真相,大部份办了“三退”。
2、平衡好家庭,善待亲属
二零一三年我市有几个同修因真相挂历项目,被邪党公安部门绑架,我参加了其中一位同修(A)的营救工作,在北京律师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后,所在区法院一审冤判A同修五年。A同修和家属都不服,决定上诉。我和三位同修与A的家属组成营救小组,大家达成一致,通过营救A同修,向涉案的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市公检法、政法委、看守所等单位寄真相信,A的家属到哪个部门反映情况,都有我们中的一名同修陪同去,我们另外两名同修坐在汽车里近距离发正念;有三个学法小组的二十几名同修,在三个学法小组学法点集中发正念。反映情况什么时间结束,我们再分别通知三个学法小组停止发正念。
两年多的时间,我们与A同修家属跑公检法等部门二十多次,使大部份接触的人明白了真相。在此期间,我们半个月就交流一次,同修们学会了向内找,整体配合,救度公检法人员。最后市中级法院决定A同修的案件发回重审,这是我市唯一的发回重审的法轮功学员的冤案。
正在这节骨眼上,也是七月份我的妻子每年去北方娘家避暑的时间,正好赶上妻子牙疼、腿疼,连续几天睡不好觉。我因A同修的冤案又走不开,孩子一看我决定留下来,也不满意。问我说:“是我妈重要,还是A同修重要,你走了还有别的同修管,可我妈没人管。”我想起了师尊的讲法:“在亲朋好友遭受痛苦时,你动不动心,你怎么样去衡量,作为一个炼功人就这么难!”[3]我是修炼人,常人中的好人“还以大局为重”呢,我还是决定留下来。孩子对我的决定很不满意。自己找朋友的车,把他母亲送走了,连夜赶回来上班。回来后他也不认我这个父亲了,见了面一脸怒气,我主动与他说话,他也不理我。我夫人的家人也都对我不理解。我还是坚持每周抽出两天时间开车拉上几名同修到市中级法院近距离发正念。坚持拉同修与A同修的家属到公检法等部门继续反映情况、发正念等。
过了一个月,我觉得公检法的人员要救,家庭也需要平衡,项目组的同修和协调人也同意我去北方解决家庭矛盾。我和同修们说好后,第二天清早,自己独自驾车跑了六个多小时,到了夫人的娘家后,才给儿子打电话,他说:你一个人走我不放心,开的是十几年的老汽车,一旦路上抛锚了,你咋办?我说:“事有轻重缓急,当时A的事紧急,确实离不开,你的心情,我理解。当时我是太为难了。选择了让你不满意的结果。老爸对不起你和你妈。你消消气。我到了,你放心吧,我会照顾好你妈的。”后来慢慢的孩子又叫我爸爸了。谢谢师尊慈悲的化解了我和儿子的矛盾。
在师尊的帮助下,在所有参加营救A同修的努力下,二审的结果:一审五年改判冤刑三年半,因离A同修出狱日期较近,加上讲真相的结果,在同修的正念加持下,A同修在没有转化的情况下,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三年半后,返回到自己家里。
对于平衡家庭,因我曾当过处级领导,在他们心中有一定的地位和亲和力。在生活方面大家多多少少也沾点光。可我因为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被邪党政权免职,并在单位的所谓揭批(造谣诬陷法轮功)大会上被点名批评,领导因此受到省政府的批评。我的两个亲属,也在省直机关里当处长,他们听后,觉得脸上无光,特别是有些人还特意在他们面前提起此事。我不理常人说什么,就要展现大法弟子的风度,我们没有错,向他们讲我们是被冤枉的真相。乌云遮不住太阳,善恶有报,我们不久的将来是会被平反的。在生活上我处处的关心他们,有啥困难我全力帮助,他们看我心态很好,身体健壮,处事没有私心,总为他们着想。慢慢的也就认可了大法,全家都做了“三退”。
通过修炼,我认识到:讲真相,救众生,我们的言行就是真相。在社会和家庭中尽职尽责,慈悲对待众生,就是在证实大法。修炼就是成就生命。师尊救我们,我们救度众生,随师回归新宇宙。
以上是目前的认识,是向师尊汇报,与同修交流,有不妥之处,敬请同修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经文:《二零一九年纽约法会讲法》
[2]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三》〈走正路〉
[3]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4] 李洪志师父著作:《二零零四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