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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亳州市五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庭审

更新: 2019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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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安徽报道)十二月五日,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法院非法庭审五名法轮功学员,包括:四姐妹穆敏、穆蓬娟、穆霞、穆丽芳和姜健美,二十多名家属参加了庭审旁听。休庭时,四位女儿坦荡的对旁听席上的母亲高声说:“修大法,修真善忍,没有罪!”

一家十口人被绑架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七日下午两点左右,公安局出动十二辆警车、百余个警察,分别在城区马家胡同法轮功学员王玉兰的家,及十九里、古井镇的女儿家,绑架了王玉兰及她的五个女儿、三个女婿和一个十二岁的外孙,共计十人。

同日,法轮功学员姜健美和贾素玲也被绑架。

之后,病重的王玉兰、不修炼的大女儿、十二岁的小外孙、三个女婿,以及法轮功学员贾素玲被陆续获释回家。

王玉兰的四位女儿穆敏、穆蓬娟、穆霞、穆丽芳,以及姜健美被非法关押,并被构陷到谯城区法院。家人为五位学员分别请了辩护律师。

谯城区法院强行开庭

正式开庭五日上午九点。四日下午,在庭前预备会议上,律师就关于本案未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提前三天向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又向合议庭提出希望充分保证当事人合法的诉讼权利,但合议庭、法院院长及公诉人、检察长,均对此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完全忽视不理,还是决定强行开庭,已经严重违反法律规定。

公诉人、法官行诬陷之实,侵犯公民权利

庭审从早上九点开始,一直到傍晚六点。中午十二点休庭,十二点三十分又继续正式开庭。

庭审过程中,五名法轮功学员自始至终表现的面目祥和,正念坚定,对于公诉人的非法指控,淡定慈悲,声音洪亮清晰,一一做了回答和反驳。五名法轮功学员都表示了修大法无罪,修真善忍无罪,做好人无罪,要求法庭无罪释放。

五位律师依法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

整个庭审过程中,谯城区法官和公诉人,对于被告人,先认定“有罪”为主,公诉人在法官的默许下,只管念手中的稿子,而且是声音小、速度快,不顾律师、当事人、家属是否听见。当律师和法官高声交涉时,公诉人依然念稿不停。律师提出意见,让其大声点,而审判长却说,我们都能听的见,就你自己听不见。似乎法庭不是在审理案件,而是达到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庭审过场,强行推进庭审速度。

开庭时,法轮功学员穆蓬娟更以别的案件在押人员都提前得到开庭通知,抗议主案法官、审判长,没有提前三天发传票、通知各被告开庭时间,表明主案法官、审判长违反法律规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不重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但主审法官、审判长,以起诉书在开庭前十天发到被告手里了,各被告在关押期间,可以准备自行辩护的说辞为借口,坚持不改正违法之处。

当法轮功学员姜健美插说一句话时,法官车海三极其暴怒,招呼法警一哄而上,把姜健美摁住,立即给她戴上手铐,让她坐在专制的椅子上,不让她再和其他四名法轮功学员靠近。

期间,有家属在下面说了一句话,被法警直接拉出法庭,关在别的房间里面。当时场面如临大敌,只得休庭。

“修大法,修真善忍,没有罪”

中午休庭时,穆家四姐妹在被戴戒具之时,转过身来,面向坐在后方旁听席上的母亲王玉兰,穆丽芳高喊:“妈,你四个女儿都是好样的,修大法,修真善忍,没有罪。你要照顾好自己,好好的活着,等我们回来。”

她们的母亲王玉兰已经七十多岁了,白发苍苍。母亲举起手,竖起大拇指,高声回应:“好!好!好!我四个女儿都是好样的,炼法轮功做好人,没有错,你们放心,我不会死,我一定等你们回来,一定等你们回来!”当时场面极其的震撼。

愿公、检、法人员拿出勇气、守住良知

公检法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是用来惩恶扬善,打击真正的犯罪者的,而不是当权者随心所欲迫害好人的工具。“文革”已过去数十年,在今天的中国大陆,假“法律”之名,制造冤假错案,践踏信仰自由与基本人权,迫害修炼“真、善、忍”的好人的悲剧还在上演着。

而法轮功是佛家上乘修炼大法,所讲述的“真善忍”是宇宙特性,能够切实达到教人向善、提升道德、福益社会的效果。法轮功现在已洪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获各国褒奖三千多项,受到世界人民的爱戴与尊敬。只有中共恶意把善说成坏,把坏奉为好,毁灭中国人的道德与良知。

奉劝所有被中共欺骗指使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别再无知造业,害人害己,步周永康、薄熙来等恶人的后尘,充当替罪羊。善恶有报,如影随形,无人逃脱。愿所有公、检、法人员慎重选择,拿出勇气与良知,给子孙后代开创一个公平、正义的生活环境。愿每个家庭都有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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