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金坤,男,土家族,一九七四年二月生,湖南龙山人,一九九七年入邪党。一九九五年起,历任湘西自治州龙山县公安局侦查大队副大队长洗车河派出所所长、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副局长、湘西自治州永顺县公安局政委、永顺县公安局局长,永顺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七年一月,任湘西自治州公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零一七年一月至二零一九年二月,任湘西自治州公安局调研员、“州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二零一九年二月至今,任湘西自治州委政法委委员、州公安局调研员。
说起向金坤,其个人的所谓事迹曾被电视台制作《传奇向金坤》、《亮剑乌龙山》等专题片,专门用来给警界洗脑,名声在外。
从向金坤的履历可见,向金坤是湘西自治州政法委书记欧阳旭(已遭恶报落马,明慧网有报道)的下属,在欧阳旭兼任湘西州公安局局长的两年时间里,向金坤先后任永顺县公安局局长、湘西州公安局副局长,欧阳旭将其提拔为自己的副手。两人曾多次一同出席公开活动。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在中共开足马力迫害法轮功的二十年间,向金坤就全程参与迫害法轮功,由于迫害法轮功政绩突出,向金坤曾获得所谓的“全国特级优秀警察”、“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称号。二零零七年时,就立过一等功。
就在被查前的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向金坤还主持召开湘西全州八县市维稳办主任参加的维稳办会议,要求严厉查办不稳定事(案)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一年后,向金坤这个“维稳办”主任就被他所效忠的中共“维稳”了。
据明慧网报道《2018上半年430名法轮功学员被冤判》,湖南省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为29人,全国邪恶排名为第五名,其中湘西自治州就占了9名,是湖南省诬判人数的三分之一。
而对这9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判刑,恰恰是时任湘西自治州“维稳办”主任向金坤的“维稳”政绩。
向金坤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部份案例:
◎、二零一八年三月六日,湖南省湘西保靖县法院刑事庭对三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梁凤三年、杨正莲两年、郭才松一年零六个月。
◎、二零一八年,湘西保靖县小桥学校教师、法轮功学员宋禹被诬判四年。
◎、二零一八年四月四日,湘西州保靖县法院对吴明香非法判刑两年,罚金八千元。
◎、二零一八年四月四日,保靖县法院对四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判刑:吴明莲三年、罚金一万元;丁琳两年,罚金八千元;向家玉一年,罚金六千元;李顺珍一年,罚金六千元。四人上诉,湘西州中级法院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非法维持原判。
这其中被冤判两年的法轮功学员丁琳,原来有肺结核、颈椎骨刺等病,修炼法轮功后全部好了。他和法轮功学员王岳来都是二零一八年六月被劫入网岭监狱的,入监体检时,x光显示丁琳肺结核处已经钙化了,没有传染性了。可是他被逼天天坐站16个小时,晚上还要写“作业”(符合中共要求的思想汇报),他不写就要站立到12点才能睡觉,他身体逐渐恶化仍不“转化”,恶警正准备逼他晚上站立到二、三点,碰巧八月初,全监狱统一体检肺部,x光显示他肺结核复发了。
恶警害怕自己被传染上肺结核,马上停止“攻坚转化”,送他去监狱医院,关在三楼专门的肺结核病区。据懂医的犯人说,肺结核很容易被恶劣环境引起复发,“熬鹰”不让睡觉,只要几天就会复发。如果不是碰巧统一体检肺部,他会被活活折磨到肺结核晚期,可能会象王桂林被折磨到胃癌晚期致死。
这仅仅是二零一八年上半年的迫害案例,更多的迫害黑幕还在被中共掩盖着,中共打着法律的名义迫害法轮功,而中共的司法从来都没有独立过,中共以权代法、以权执法、权大于法是中共国的特色,而向金坤也只不过是中共利用后被政治清洗的牺牲品而已,这是他迫害法轮功的报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