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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厅长马明遭恶报落马

更新: 2019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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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内蒙古报道)据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一日消息,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厅长马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已经被查。

现年62岁的马明,去年2月退居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马明的前任是赵黎平。赵黎平二零一二年七月,被免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于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被执行死刑。

据公开简历显示,马明,男,汉族,一九五七年十月生,辽宁辽中人,二零零零年五月任吉林省松原市副市长;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历任吉林省财政厅副厅长(正厅长级)、吉林省商务厅厅长等;二零零八年一月任中共吉林省辽源市委书记;二零一一年五月任吉林省公安厅中共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兼省委政法委副书记;二零一二年六月后任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公安厅厅长、督察长,自治区政法委副书记(兼)等。

马明、赵黎平任内蒙古公安厅厅长期间,都曾积极追随中共恶首江泽民、政法委书记周永康残酷迫害法轮功,推动迫害政策,指挥、操纵内蒙古各个盟、市、旗、县、区对法轮功学员大肆绑架、抄家、关押、诬判、致死、致残。

截至二零一六年一月,这十七年间,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内蒙古自治区经明慧网报道的迫害法轮功案例共计一千五百九十九例,直接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人数一千七百五十四人,其中被迫害致死六十三人。而马明在内蒙古任公安厅厅长却长达六年,对内蒙古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难辞其咎。

一、马明在任职期间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部份案例

◎法轮功学员房庆昌被活活打死

内蒙古兴安盟科右前旗法轮功学员房庆昌,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七日,遭内蒙古科右前旗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五日,被诬判四年、送进臭名昭著的内蒙古保安沼监狱迫害。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五日被内蒙古保安沼监狱迫害致死。狱方阻挡着不让家属看死者的遗体全身。据内部可靠消息,房庆昌是被警察和犯人包夹电击和殴打致死。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六日,内蒙古保安沼监狱通知房庆昌家属,声称房庆昌二十五日晚六点钟死于“心脏病”。房庆昌的家人接到通知就急忙去了监狱,狱方说放在了殡仪馆。家人又去了殡仪馆,看到房庆昌鼻子里都是血、后脑下都是血,从脖子往下不让看,腿只能看到膝盖以下,无论房的家人怎么说都不让看。房庆昌的家人问为什么有血,狱方谎称:因天太热腹部胀起就把血挤出来,是“正常现象”。

房庆昌家人请了律师、请了法医验尸,一切准备好了,当法医要开始工作时,发现检察院开的证明不符合法律程序,法医就和狱方争吵起来。人死快一个月了各项调查进展很慢处处受阻。房的家人一直找死因,监狱方一直撒谎和造假,设法阻挡,还找了三个律师和顾问。监狱放风要把房庆昌的尸体强行火化、想销毁证据。

◎法轮功学员陆玲被迫害致死

内蒙古法轮功学员陆玲(女、未婚),遭两次劳教迫害,还被非法判刑五年,在呼和监狱被迫害得病危,于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六日离世,年仅三十六岁。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六日下午,陆玲与她妈妈李玉英在亲人家干活时,遭内蒙古根河”综治办”协同得耳布尔派出所所长李明路、警察冯某绑架,并非法抄家,抢劫走很多物品。

二零一一年十月,陆玲被非法判五年,送呼和监狱迫害。但不到一年就被迫害得生命出现危险。狱方怕她死在监狱里,怕担责任,通知陆玲的家人把她接回家。当时陆玲的母亲因坚修炼法轮功也被非法关押。

陆玲于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六日含冤在牙克石林业医院去世,据说去世前肚子肿大。

◎曾陷冤狱七年,遭针扎、毒打,法轮功学员张丽梅含冤离世

法轮功学员张丽梅,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马林镇人,于二零零一年春天,被元宝山区公安局非法抓捕,诬判七年,在呼市女子监狱被迫害期间,二十四小时罚站不允许睡觉,罚吃窝头。在这种情况下,包控她的苑喜梅等对她打耳光、揪头发、辱骂、用脚踢,还用扫床的竹板打她的头、手、胸部和胳膊,被打得一道一道血印和青紫疙瘩。张丽梅长期被包控、迫害,并给她用酷刑,用钢针扎她大腿内侧,扎得鲜血直冒,惨不忍睹。

二零零七年,张丽梅结束了非法的漫长的牢狱生涯,回到家后,只能领着孩子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期间还经常被监听监住。二零一五年八月,张丽梅因依法控诉江泽民,又被松山区国保大队劫持,被勒索恐吓。

一次次的残酷迫害,来自外部和家庭的压力使得张丽梅身心受到严重摧残,张丽梅的身体越来越糟糕,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抛下年仅十七岁的孩子含冤离世,终年五十二岁。

二、马明在任职期间被诬判的法轮功学员部份案例

马明上任内蒙古公安厅厅长后, 仅在二零一七年,警察绑架构陷、诬判法轮功学员三十二人。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的名字:王桂香、雷秀华、杨翠玲、王艳昕、岳淑霞、肖丽娟、方道和、赵德停、张法军、刘文发、王秀杰、鄢丽萍、江学农、谭秀霞、徐润叶、曹继海,王长顺、吕春霞,李彩芝、丁玉芳、盛秀环、贾彬、赵春霞、李玉岚、王翠华、王大孝、吴燕、高春荣、张万波、李桂英、李树芳、贾丕珍。

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重判,仅以赤峰地区为例:

◎赤峰李文志、纪淑荣夫妇,于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被绑架,两人被非法判七年徒刑。

◎赤峰市红山区法轮功学员杨丽荣与母亲李玉芝、和朋友张翠敏女士,于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同一天被绑架,杨丽荣被非法判重刑八年,李玉芝被非法判刑三年,张翠敏被冤判七年。

◎赤峰市敖汉旗法轮功学员吉晓东,被赤峰市松山区检察院、法院于二零一四年四月非法判刑七年。

◎赤峰市巴林左旗法轮功学员李玉芬、王玉兰于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三日上午,被左旗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二零一四年八月下旬,公安局和检察院人员伪造证据,非法逮捕李玉芬、李玉梅二人。李玉梅被非法关押四个月,出现严重心脏病症状,被取保候审放出。十一月二十五日,李玉芬被巴林左旗法院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六年。

◎赤峰市宁城县天义镇法轮功学员张向云与另一名法轮功学员武秀荣于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下午,在天义镇街上讲真相时,被宁城县公安局警察绑架。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九日被非法判四年。

◎、赤峰市松山区法轮功学员刘凤荣(四十五岁左右),二零一四年七月份,在向世人讲法轮功真相时,给了人两张神韵光盘,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遭到松山区公安国保警察绑架。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刘凤荣被冤判四年。

以上只是马明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案例,由于篇幅有限,马明任职的其它地区迫害法轮功的案例就不一一列举了。

在江泽民发动的这场惨绝人寰的迫害中,那些曾经参与和正在参与迫害的人,从省、市到基层,明知法轮功学员都是善良的好人,为了职务、为了饭碗、为了自保,昧着良心犯罪,都将面临正义的审判,善恶必报。现在没有遭报,是老天爷想给其中还有可能改过的人留下希望与机会,其实他们才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牺牲品。而且人间的报应只是为了警醒世人,地狱的报应那才是偿还恶业的过程,还会殃及子子孙孙。

'马明'
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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