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说说我与我的家人的几个小故事。
(一)我的故事
在学法轮功以前,处事常常是站在自己的角度思考,不让自己吃亏,眼睛盯着对方的不足,说他或她做的怎样怎样不对,自己的心常常处于苦闷中。我心里不平衡,满是对公爹的怨。
二零零二年因为身体的原因,学了法轮功,彻底改变了我。法轮功倡导的真善忍的理念,告诉人做人处事要先站在他人的角度思考,凡事先替别人着想,找自己有什么不足。自己受了委屈能够宽容原谅他人,且心里还要坦然不动。读着《转法轮》我的心一点一点亮堂起来,看人看事变了,尽看人家的优点,有时心里有点别扭,就赶紧对照师父的法,找找自己的不足,马上心里就明白了。
公爹六十多岁时,我就主动提出让他从农村搬到城里与我们同住。公爹没有积蓄,没有收入,虽然现在明白赡养父母是天经地义的事,但在学法轮功以前我是做不到这样甘心情愿,乐呵呵的侍奉公爹的。
一天傍晚,我骑摩托车行驶到一个丁字路口,被一个白色越野车从后面撞出三米多远,我摔在地上,摩托车扣在我身上,我的腰动弹不了。司机下车拉我,待了好一会儿我才能站起来,腰钻心的疼,站不住就几步奔到司机的车门踏板上坐了下来。肇事司机是个二十几岁的小伙子,他沮丧的低着头站在路边。我浑身无力,说话断断续续,看到小伙子那个样,我告诉他“不要紧”,小伙子一听我说“不要紧”,就赶紧过来对我说:“阿姨,我这就二百元钱,你拿着。”我看着小伙子那稚嫩的脸,说:“小伙子,阿姨不会要你一分钱的。”小伙子惊异的看着我,我告诉他因为阿姨是学法轮功的。这样,我什么也没要,让小伙子走了。我的心是那样的坦然,感觉只不过是尽了一个大法弟子的本分。
(二)丈夫的故事
有一年的正月,丈夫开车带着女儿去挖野菜,回家后兴冲冲的说,我捡了个宝贝,我一看他手里捧着一个沾满泥的小瓷坛,小坛挺精致,丈夫说着就到了卫生间一点点擦洗小坛上的泥,我来到卫生间的门口笑呵呵的对丈夫说,你得到了宝贝,就有人失去了宝贝,人家若不要会埋在树下的土里吗?说完我离开了,停了一会儿,只见丈夫捧着已是一尘不染晶亮的小坛从卫生间出来说我给人家送去。说着,他下楼开车把小瓷坛送回原处。事虽小,只因为丈夫明白这个理了。
我做生意的房产要出卖,年初,丈夫的老乡交了一万元定金,签了协议:违约一方,交对方一万元罚款。年底老乡真的违约了,房子不买了,他也没有准备要那一万元定金。丈夫说留下这一万元钱是合理的,按协议办事,他违约要付这笔钱。我跟丈夫说,不失不得呀,我们留着这一万元失多少德。再说他(老乡)挣这一万元多不容易。
丈夫也看过三遍《转法轮》,明白李洪志老师在书里阐述的为什么要做好人,凡事站在他人角度想,不失不得的理。丈夫听后说老乡有责任,让我们也损失了,那我们就留五千元吧。我听后,笑着说,五千元就不失德了?最后丈夫说,好吧,就全给他吧。后来我们就一分钱没少如数退给了老乡这笔钱。
(三)女儿的故事
一天,女儿从大学里给我打来长途电话,电话里女儿说:妈妈,我真上火,我陪同学去买东西,一个老奶奶多找了钱给我同学,她拿着钱就走,我赶上她告诉她老奶奶多找钱给你了,她不理我,还说不用我管。妈妈这样对她不好,她失德了,我是为她好,可是她却对我发脾气。再说,老奶奶挣个钱多不容易啊。后来我同学在宿舍大声跟我说:我给你面子,我把钱退回去了,我的事再不用你管。妈妈,她怎么能这样?
我听着女儿连珠炮似的倒出自己受的委屈,我笑着跟女儿说,你做的对,我支持你。只是跟你说,你想一想若注意一下表达的方式会怎样?女儿能这样做,是因为女儿自小就经常听我讲一些大法教我们如何做人做事的道理,善待他人的理念已根植于孩子的心中。
我家发生的这些小故事没有什么惊天动地,都是日常琐琐碎碎的小事,但小事中体现的是善待他人幸福自己的感受,是法轮大法彻底改变了我,也让我的家人在自觉的做一个好人中幸福着。
感谢师父!感谢法轮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