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第五次被迫害 广东佛山市胡雅婷被非法判刑四年

更新: 2019年11月11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近期,广东佛山市顺德区湖南籍法轮功学员胡雅婷被顺德法院诬判四年。

胡雅婷曾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祥润会计师事务所任中级会计师。

二零零六年十月胡雅婷在散发真相资料时被当地国保大队绑架,非法劳教一年多。

二零一零年九月初胡雅婷在某居民小区投递真相资料时再次被当地国保大队绑架,顺德区法院冤判胡雅婷三年,胡雅婷不服坚持上诉,佛山市中级法院依然冤判胡雅婷三年,胡雅婷于二零一三年九月回到家中。

二零一五年七月胡雅婷在中山市黄圃镇派发真相资料时被当地岭栏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派出所振华社区警察中队,在佛山市顺德区一次大抓捕中,又非法抓捕胡雅婷,胡雅婷被诬判两年半,于二零一八年五月回到家中。

然而,在她结束冤狱仅三个月,即二零一八年八月,胡雅婷在某商场门口给一个学生真相小册子时,被四、五个一直跟踪她的便衣绑架到顺德区容桂派出所振华社区警察中队,于近期被顺德法院诬判四年。

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恶罄竹难书。胡雅婷的例子只是其中一个缩影。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