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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河北省政法委书记张越遭恶报被判刑15年

更新: 2018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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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七月十六日】原中共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越,是河北省迫害法轮功的元凶,于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二日,被江苏省常州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张越,山东广饶人,现年五十五岁,曾一直在中共公安的国保系统任职。九九年以后,任北京市公安局一处(政保处)处长,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助理、国保总队总队长(副厅级)、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二零零三年,周永康任中共的公安部长时,张越升任公安部二十六局(反邪教局,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局长,成为江泽民、周永康集团迫害法轮功的主要帮凶。他可谓借迫害法轮功的政绩“一路高升”。二零零七年十二月调到河北省任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等职。

1999年7月,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后,张越长期投靠周永康,尤其是他任职四年公安部“二十六局”(反×教局)局长期间,双手已经沾满法轮功学员的鲜血。在调任河北省政法委书记之后,张越积极追随其主子周本顺,更是有恃无恐,变本加厉的在河北省大肆抓捕和迫害法轮功学员,制造了许多冤假错案,给众多法轮功学员的家庭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和损失,其血债累累,罪恶滔天。

善恶报应终有头。盘点近年落马高官,从王立军、薄熙来、李东生、苏荣、徐才厚到周永康,以及河北省落马的周本顺、景春华等都曾积极跟随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犯下反人类罪。张越操控河北政法系统多年,其迫害法轮功的罪恶是他落马遭报的必然。而且人间的报应只是为了警醒世人,地狱的报应那才是偿还恶业的过程,还会殃及子子孙孙。

可是今天,仍然还有一些基层不识时务的警察、社区、街道人员,以所谓执行上级命令去“敲门”、拍照、登记,严重干扰法轮功学员及家属的正常工作和生活,这些人的行为已经严重触犯了中国现行法律,如不思悔改,摒弃恶行,迟早会受到惩处。张越就是这些人的前车之鉴,希望你们不要再干那些迫害好人的违法之事,以免受刑罚和天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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