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级法院二法官何映江、夏喜遭恶报

更新: 2018年07月01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七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省高级法院审判监督二庭审判员(刑事再审和减刑假释案件审判团队主持法官)何映江和审判监督一庭副庭长夏喜,盲目追随中共江泽民参与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直接参与和幕后教唆基层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致使多名学员受到冤狱迫害,有的甚至被迫害致死。何映江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被纪委监察委调查,夏喜于二零一七年十一月被纪委监察委调查。二人于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一日同日被检察机关逮捕,二人受到天理惩罚。

他们对法轮功学员所犯下的一些罪行如下:

何映江,男,1973年2月出生,四川苍溪人,1996年参加工作,在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法院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刑一庭副庭长,2008年1月调任四川省高级法院刑二庭任助审员、审判监督一庭审判员(刑事再审和减刑假释案件审判团队主持法官)。在其任职苍溪县法院刑一庭副庭长期间,为了眼前利益,盲目服从上级指示,参与非法审判和操控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至少有王小红、杨正明、严宗芳、曾玉贤等4人被非法判刑。

2007年1月8日,四川省阆中市法轮功学员王小红、杨正明到苍溪县讲真相,在龙山被蹲坑的国保便衣绑架,杨正明借用朋友的崭新二轮摩托车价值一万多元被抢劫,同时被抢走俩人手机各一部、和救世人的真相资料。随后国保警察又先后二次强迫王小红、杨正明回阆中,国保非法抄家,抢走电脑、电印机、VCD机各一台及大法书籍。非法关押期间不让家人见面。

2007年5月22日,苍溪县法院在没有通知家人的情况下秘密开庭,诬判王小红3年6个月,诬判杨正明5年6个月,60多岁的老太太严宗芳被诬判3年6个月,曾玉贤被诬判5年。此案,作为副庭长的何映江负有直接责任。

夏喜,男,1972年12月生,四川绵阳人,1995年8月在绵阳市中级法院参加工作,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刑一庭副庭长,2005年10月调任四川省高级法院刑二庭正科级助审员,2014年1月任四川省高级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副庭长。

夏喜在绵阳市中级法院刑一庭任职期间,为了眼前利益,无视天理道德,盲目服从上级指示,歪曲解释、滥用所谓的刑法300条,操控绵阳市中级法院辖区基层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审判。仅绵阳市涪城区法院从2001年12月到2003年12月就有林丽、梁华、王芳、景绍芳、蒋年莉、罗远和、史晋秦7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重刑。

2000年底,绵阳市8个县区出现了多个种类的法轮大法真相资料。元旦期间,数百名法轮功学员来到天安门广场打出横幅,喊出正法心声,散发真相传单。邪恶受到巨大震慑!2001年1月19日,法轮功学员林丽、王芳、蒋年莉、罗远和等正在成都市赶制的真相资料时被国保警察绑架,她们为了让世人了解真相,省吃俭用购置的电脑、打印机、高速复印机、油印机、便携式复印机、装订机和各种工具及已制作的部份真相资料被警察抢劫。参与去北京上访讲真相的四川江油市法轮功学员梁华被绑架,后走脱,被非法通缉,于2001年6月在武汉被绑架。

2001年12月5日,绵阳市涪城区法院对他们非法判以重刑。林丽被诬判13年、梁华被诬判12年、王芳被诬判11年、景绍芳被诬判10年、蒋年莉被诬判5年、罗远和被诬判4年。

2003年9月3日,法轮功学员史晋秦在绵阳市涪城区花园六队农贸市场附近发真相资料时,被警察绑架并被非法抄家,被公安和检察院构陷到涪城区法院,被法院诬判3年。后被劫持到成都市龙泉驿女子监狱迫害,在监狱中受尽酷刑和精神折磨。在2006年11月23日到期出狱的前三天,史晋秦突然手脚无力、不能独立行走、口齿不清(破坏中枢神经药物中毒反应),不到十天即瘫痪在床,出狱后不到4个月,于2007年3月31日含冤离世。

上述罪恶,夏喜作为负有指导基层法院刑事审判的二审法院刑事审判法官,负有直接责任。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天理报应,丝毫不爽,无论时日长短,作恶必遭恶报。那些抱着侥幸心理还在参与对大法迫害的人,停止迫害,才有未来。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