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广东江门市“610”头子陈明宇被立案调查

更新: 2023年09月14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六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二零一八年六月五日消息:广东江门市“610”头子、政法委副书记陈明宇涉嫌受贿犯罪,被立案审查调查,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事实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陈明宇,男,一九五五年八月十九日出生,广东省阳江市人。一九八二年七月至二零零六年二月先后在江门营顶茶场、江门营顶劳改场、江门监狱工作,历任干事、中队长、大队长、支队长、副监狱长、副政委、政委、党委书记;二零零六二月至二零一一年八月任广东省江门市监狱监狱长、党委书记;二零一一年八月至二零一三年九月任江门市“610”办公室主任(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专门机构)、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二零一三年九月至二零一五年八月任江门市政法委调研员;二零一五年八月退休。

陈明宇二零一七年十二月涉嫌严重违纪被审查。俗话说:善恶有报。陈明宇是因他长期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恶果,咎由自取。

据明慧网消息不完全统计,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一二年的十三年来,广东江门已经证实被迫害致死11人,被非法判刑25人,被非法劳教44人(有多人是二次甚至三次被非法劳教的),被洗脑班(所谓“法制教育学校”)迫害和被抄家、抓捕、拘留以及被上门骚扰、单位开除、勒索罚款的法轮功学员则难以计数。

有消息曝光,陈明宇在江门市监狱期间,广东江门市中心医院实施器官移植,并与江门监狱联系密切,车辆出入频繁。

陈明宇任江门市“610”办公室主任、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期间,继续执行迫害政策,绑架、骚扰法轮功学员,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劳教。

江门地区恶人恶报警示录

1、鹤山市政法委书记“610”头目黄洪才遭恶报身亡

二零一零年八月,江门地区鹤山市政法委书记黄洪才,偕同两个“610”(中共为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人员张国华、张国其前往福州,寻找昔日在江门地区被迫害得流离失所的法轮功学员,欲施加进一步迫害,但未得逞。黄洪才在返回广东途中,利用职务之便游玩,在一家酒店喝酒后,暴死身亡。

近几年以来,黄洪才一直未停止作恶,鹤山市本地所有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抓捕、入牢的,还有迫害致死的,都是他背地指使所为。他死后,开所谓的追悼会、火葬,一切都在秘密进行。

2、检察长莫远航和蓝旭明遭恶报受审

莫远航是原江门市检察院检察长;蓝旭明是原江门市蓬江区检察院检察长。中共迫害法轮功,蓝旭明和莫远航都利用手中的权力起诉、诬告法轮功学员,致使多达十人被非法判刑。蓝旭明、莫远航均遭恶报,被绳之以法。

蓝旭明,一九七二年出生。二零一零年,蓝旭明因追随邪恶迫害“有功”,被中共定位所谓的市“优秀基层检察长”称号。二零一一年九月一日,蓝旭明因涉嫌受贿罪,被迫辞去蓬江区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被刑拘,二零一四年四月,因受贿30万,被广州中院判刑五年三个月。

莫远航,一九五九年十二月出生,原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曾担任江门市检察院检察长、邪党组书记,一直参与对江门大法弟子的迫害,曾是蓝旭明的上司。二零一一年九月,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二零一六年五月因受贿罪判刑四年四个月,罚款20万元。

3、江门市蓬江区公安分局局长戴兆荣,于二零零三年因肺癌暴病而死。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