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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政法系统人员遭恶报案例

更新: 2018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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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一日】俗话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里仅列举梅州市政法系统迫害法轮功的人员遭恶报的部份例子。

1、黄伟闻,男,广东梅州兴宁市人,1966年出生,2003年12月~2013年04月任梅州市公安局长,2006年12月~2016年11月任梅州市政法委书记。2018年4月11日,其被通报正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按照惯例,梅州市政法委书记兼梅州市610领导小组组长(610办公室仅是610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也就是说黄伟闻担任梅州市迫害大法的总头目达十年之久,参与迫害梅州市法轮功学员至少十三年。在其任市公安局长与政法委书记期间,发生了很多起法轮功学员群体绑架事件,都是在其纵容默许下或指使进行的,如2005年2月3日谢汉柱、郭雅芬、刘立平等七、八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此起绑架事件导致五位法轮功学员被判刑,重的判十一、二年);2014年4月23日傅雪冰、邓芳英等数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事件(此起绑架事件导致傅雪冰、邓芳英分别被非法判七年、十年。十几年来梅州市大量法轮功学员被迫害,黄伟闻负有领导责任。

2、李元祥,男,1957年3月出生,广东梅州兴宁市人。1999年11月至2003年10月左右担任平远县公安局局长,调入梅州市公安局任公安局委员,2005年6月担任梅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直至2017年退休。退休一年后的2018年5月,李元祥被宣布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退休前长期分管梅州市国保支队(具体是从那年开始分管国保支队不确定)。其对早期平远县的迫害与2013~2016年梅州多起绑架事件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傅雪冰、邓芳英等数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事件。

3、王成首,男,1966年9月出生。2002年8月后,担任过大埔县公安局副局长、局长。2004年10月~2012年8月担任梅江区公安分局局长。在其担任梅江区公安分局局长的八年间,梅江区发生很多起绑架事件,其难辞其咎。2012年8月,王成首仅保留梅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一职,一年后转任梅州市体育局副局长。2018年4月27日,其被通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4、温健忠,男,1969年5月出生,广东省梅县人,2011年8月~2016年7月任蕉岭县公安局局长。在其任公安局长期间,蕉岭县学员被迫害,温健忠负有领导责任。如2016年2月24日,法轮功学员练光珠被绑架直至判刑,2018年4月升任为蕉岭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不足两年的温健忠,被通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审查调查。

5、张建民,男,1971年10月生,广东省饶平县人,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在2016年9月左右担任丰顺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近年丰顺县法轮功学员被迫害与其职务相关。2018年4月其被通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6、李苏明。男,1973年8月生,广东梅州市梅江区人。2014年之前为梅州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很多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后二审上诉,梅州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都枉法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2014底后,李苏明历任蕉岭县法院代院长、院长。在其任院长期间,练光珠在2016年6月15日上午遭蕉岭法院非法庭审后被非法判刑五年,并非法罚款一万元,李苏明负有领导责任。2017年6月,李苏明因为涉嫌严重违纪受贿问题,被立案审查,已被开除公职。

7、钟强,男,1961年4月出生,2007年左右任丰顺县公安局长,2009年9月~2011年8月左右任梅县公安局长,2013年底被判刑,关在梅州监狱(目前不知是否已出狱)。在其任梅县公安局长期间,很多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与劳教。

8、钟锋,男,1969年9月出生,生前系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西郊派出所副所长,长期负责监控迫害辖区内的法轮功学员。2018年3月9日,其在上班期间突然发病死亡。

9、许智辉,男, 2014年左右开始担任城北派出所所长,2017年3月,法轮功学员陈清芳被城北派出所恶警非法抓捕,城北派出所多人参与迫害,导致陈清芳后来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绑架陈清芳仅数月,2017年6~7月左右,许智辉被发现受贿,已被抓。

10、陈小清,男, 2005年至2009年底担任梅县法院院长,在其担任梅县法院院长职期间,梅县多名法轮功学员如2008年朱贤生等人被非法判刑。2009年12月开始担任起任蕉岭县法院代院长、院长。由于2014年1月以来,蕉岭县法院先后有8名警察因涉嫌滥用职权、收受贿赂等行为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其中包括法院领导班子成员1人,正、副庭长7人。陈小清作为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对上述问题的发生应当承担教育监管及查处不力的领导责任。2014年底左右,陈小清被免去院长职务。

9、廖运坤等,原五华县看守所所长廖运坤,民警江贺桂、邓德伟在看守所执法监管中被发现有严重违法渎职行为,于2012年9月被刑拘,锒铛入狱。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事例:2009年10月底,兴宁市法轮功学员谢育军等人被非法关押在五华县看守所,直至被五华县法院非法判刑绑架到梅州监狱。

11、钟其森,男,广东梅县人,2008年前历任梅县公安局副局长、梅县公安局纪委书记。2008~2012年前后担任梅县政法委副书记兼610办头目,在其任职期间大批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非法劳教,如张美云、谢国芬、谢新凤;如2008年5月6日梅县朱贤生、叶文新、范辉海等学员同时被绑架事件(此事导致一人判刑二人劳教)等,钟其森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很多法轮功学员一直怀着极大的善意向其讲真相,但该人作恶不断,现已确认其大约于2018年3、4月份患肠癌。

12、钟立,男,1982年2月生,广东梅县人,原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原梅州市法院院长、原市综治委副主任)钟勇生的儿子。2001年9月参加工作,不久调入梅州市政法委,参与迫害法轮功,很快就当上梅州市委610办公室综合业务科科长,直到2009年8月。2010年5月,工作不到九年就升到梅州市劳动教养管理所政委(副处级)。2013年7月至2014年3月钟立任梅州市技师学院副院长期间被举报,2014年因档案造假,被免去副院长职务。因为协助钟立档案作假,多位官员受严重警告,包括其父钟勇生、当时任五华县610办公室副头目的朱幼雄等。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恶报如影随形,或迟或早都会到来。善恶有报是亘古不变的天理。希望那些仍在追随江泽民流氓集团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公检法人员悬崖勒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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