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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铁岭张佩环被非法判刑 二审法官不开庭

更新: 2018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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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通江口镇法轮功学员张佩环,因为信仰真、善、忍,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被非法判刑八个月,已上诉到中级法院。

三月二十日,家属辩护人面见二审主审法官潘成铁,潘成铁无视法律,不开庭,称:“愿意上哪告去上哪告去”。

法轮功学员张佩环,今年六十五岁,一月二十二日被非法开庭,两名律师为张佩环做了无罪辩护,并当庭指出派出所与国保大队所罗列的所谓罪状都是违法的。 二月二日,家属跟主审法官王宁打电话得知张佩环被非法判刑八个月。张佩环老人上诉至铁岭市中级法院,二审主审法官是潘成铁。

家属辩护人曾经多次给潘成铁打电话,潘未接,家属递交材料时,潘未出面。三月二十日,家属辩护人去铁岭中级法院,与潘成铁见了面。

家属就二审什么时间开庭询问潘成铁,潘成铁说“不开庭了。”家属问为什么?家属说:依刑事诉讼法规定,必须公开开庭。潘成铁说:“我们做的都是合法的,你们认为不合法,你们愿意怎么都可以……二审我们根据情况,认为需要开庭的,我们就开庭,认为不需要开庭的,我们就没必要浪费资源。”但潘成铁却不能说明法律依据是什么。

家属说:国保支队的鉴定意见无效,因为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司法局指定登记的,铁岭国保支队并不具有鉴定资格。潘成铁接连说:“谁告诉你的?谁告诉你的?”

家属问递交的资料都收到没有?潘成铁说:“都收到了,没有必要出个手续告诉你东西我们收到了。”家属接着会见申请、阅卷申请结果,潘成铁都无理拒绝。

家属提供新证据,如:法轮功书籍出版合法,一审未公开开庭,各地讲法是私人学习用读物,不能算宣传品,打印一半的小册子也不能算在宣传品,以及国保出具的鉴定意见无效等等,说明公安不出示任何手续抓人、抄家违法,所得所谓证据非法,应排除……潘成铁无视法律,极不耐烦的说:这些都是无关紧要的证据。

潘成铁强迫家属限时两天提交辩护意见,否则就算没交……家属没交。潘成铁还说:愿意上哪告去上哪告去,监察委,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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