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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7年丹东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综述(图)

更新: 2018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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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三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丹东市有8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3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刑拘;4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拘留;3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1名法轮功学员因迫害离世。法轮功学员遭受直接经济损失大约是575775.50元,经济的截断,对于遭受多年迫害的家庭无疑是雪上加霜。

2017年,丹东市有10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7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刑拘;3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拘留;3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如图表所示。

图1:2016~2017年丹东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人数统计
图1:2016~2017年丹东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人数统计

表1:2016~2017年丹东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人数
非法判刑非法刑拘非法拘留绑架骚扰离世
2016年834325
2017年10733185

一、非法判刑

2016年,8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他们是宋桂香、万初海、康丽、于传芳、孙维珍、张桂琴、毕桂英、郑淑春。

2017年,10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他们是李桂琴、赵鸿娥、张淑杰、王桂芳、刘敬东、穆桂英、吴凤君、蔡玉珍、于静东、臧永德。

(一)2016年丹东法轮功学员遭受非法判刑案例

1、丹东法轮功学员宋桂香陷囹圄10年 又3年

宋桂香,女,58岁。2016年4月11日下午,宋桂香好心向一位市民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真相,被不明真相的社区人员跟踪、诬告,遭丹东九道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抄家。丹东市元宝区法院于7月7日非法庭审,在法庭上宋桂香依然慈悲的向法官、公诉人、警察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真相。家属聘请北京律师为宋桂香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宋桂香被非法判刑三年。

自宋桂香被绑架后,她八十七岁的老父亲不顾年迈,顶着烈日不断的奔走相救,到派出所、检察院对有关人员讲述宋桂香原来患有严重的心脏病、眩晕症等多种疾病,多年求医无效,修炼法轮功后多种疾病神奇康复,按照真善忍的原则做好人。老父亲想到女儿因坚持信仰、做好人,就无辜遭受两次非法劳教,一次非法判刑,十年身陷囹圄,在看守所、教养院、监狱遭受了常人难以想象的酷刑折磨,常被多种酷刑折磨的奄奄一息,想到这些,就不禁泪流满面……详见明慧文章《宋桂香又陷囹圄 八十七岁老父奔走相救》

2、丹东元宝区法轮功学员万初海被非法判刑4年

万初海,男,1973年生,大学毕业。2016年4月,万初海在丹东市区讲真相被不明真相世人诬告,遭丹东八道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抄家,抄走打印机、电脑、手机一部、摩托一台、法轮功书籍及私人物品。家中4480元现金也被八道派出所警察掠走,家人心疼的说“被抄走的私人物品都是万初海用繁重的体力劳动辛苦挣来的。”万初海曾因坚持信仰被非法劳教过,现在又被非法判刑4年。

邻居们都称赞万初海是个正直、忠厚、能干、心地善良的好人,听到他被警察绑架村里人都很惋惜,有的说好人遭不幸,就炼个法轮功呗,可是政府就不让炼,这是个什么世道。万初海的父母都是非常纯朴、善良的农民,且年事已高,身体有病,天天盼着自己善良无辜的儿子能够早日回家。

3、丹东宽甸法轮功学员康丽被非法判刑3年

康丽,女。2015年,康丽依法向最高检察院递交控告江泽民的起诉书,控告江泽民16年来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10月20日,被丹东宽甸县国保、硼海派出所、乡政府等多人绑架、非法抄家,被非法判刑三年,罚金2万元。

由于康丽遭绑架,一直学习成绩很好、面临高考的儿子无心念书,她的丈夫找到办案单位讲述妻子修炼法轮功做好人无罪,为了善良的妻子能重获自由,他不仅花去了全部家中积蓄,还借了外债。当他得知妻子于2016年4月20日被非法判刑3年,并处罚金2万。所有的努力付之东流也没有救回妻子,精神受到极大的打击,连生活的信心都丧失了。

4、丹东法轮功学员于传芳被非法判刑3年

于传芳,女,76岁。2015年11月28日,于传芳张贴法轮功真相不干胶,遭丹东永昌派出所所长王辉等警察绑架。丹东市振兴区法院对其非法判刑3年、监外执行。看守所因检查出于传芳有冠心病、高血压拒收。于传芳年事已高,面对各种阻力聘请当地律师依法上诉,依法维护宪法赋予公民的信仰权。

5、丹东法轮功学员孙维珍被非法判刑1年

孙维珍,女,76岁;张桂琴,女,67岁。2016年4月4日下午,孙维珍和张桂琴在路边讲真相、发放法轮功被迫害真相小册子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给正在巡逻的丹东集贤派出所警察,两人遭绑架并被警察非法抄家。

孙维珍因身体状况被保外。在保外期间,她多次给汤池派出所所长王海斌以及丹东振兴区检察院潘嗣修讲真相并邮寄了真相信。在2016年8月,丹东振兴区法院、检察院等执法人员不顾老人年迈,竟将76岁的法轮功学员孙维珍骗入看守所。家属多次找到法院法官申请辩护,法官明知无理,避而不见,欺骗家属一周内开庭。结果年底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秘密开庭。孙维珍被非法判刑1年送入辽宁省女子监狱。家属仍不放弃,不断找办案人员,孙维珍于2017年1月回到家中。

6、丹东法轮功学员毕桂英被非法判刑1年

毕桂英,女。2016年6月14日,毕桂英在发放法轮功被迫害真相资料时被丹东市兴东派出所警察绑架。家属到兴东派出所、元宝区检察院讲明毕桂英修炼法轮功合法,因为法轮功被非法取缔而发放法轮功受迫害的真相资料也是合法的。

丹东元宝区法院于2016年9月28日上午对毕桂英非法庭审,毕桂英被非法判刑1年并处罚款5000元,家属不服,提出上诉,法院维持原判。后被送入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

7、丹东法轮功学员郑淑春被非法判刑5年半

郑淑春,女,62岁。2016年9月11日下午,郑淑春在丹东市内一小区楼道内贴真相不干胶,被不明真相的人恶告,遭丹东六道口派出所警察绑架,当天晚上6~7点,六道口派出所副所长李刚和另一警察非法抄家。家人请律师为其辩护。

郑淑春女士在十多年前身患严重肝病,经多方医治无效,于2005年开始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的言行,一个月后,身体疾病不治而愈。在2009年郑淑春女士以自己亲身经历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的真相,被丹东四道沟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非法判刑7年,在辽宁女子监狱被强迫“转化”(就是放弃真善忍的信仰),每天被强制做十六个小时的奴工,身心均受到极大的伤害。七年冤狱刚获自由,回家才一年多,又遭丹东元宝区法院非法判刑7年6个月,罚金2万元。二审中级法院非法改判5年6个月。

(二)2017年丹东法轮功学员遭受非法判刑案例

1、丹东法轮功学员李桂琴判非法判刑3年

李桂琴,女,69岁。2017年3月9日上午,李桂琴在丹东市同兴集市上向民众发放法轮功被迫害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李桂琴在2008年曾被判非法判刑3年半。6月28日又遭振安区法院非法庭审,冤判三年,2017年12月初被中院非法维持原判决。

2、丹东法轮功学员赵鸿娥、张淑杰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王桂芳四年

赵鸿娥,女;张淑杰,女;王桂芳,女。2016年11月16日,王桂芳与丹东法轮功学员刘克娟正准备去赶集,在自己家门口遇到一群便衣警察,他们以询问是否认识图片中的人为由进门而绑架俩人。

2017年3月21日下午,赵鸿娥、张淑杰在万达商场讲真相,被丹东帽盔山派出所绑架。

2017年12月8日,振兴区法院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对王桂芳、张淑杰、赵鸿娥进行非法庭审。振兴区法院没有通知家属,找来一帮社区,村委、街道人员在庭下围观。据了解,3位同修共分两次开庭,每次庭审时间约半小时,草草了事,荒唐至极。在案件证据不足,并且没有任何犯罪事实的情况下,荒唐的用毫无相关的刑法三百条为法律依据,对王桂芳冤判4年,张淑杰与赵鸿娥被冤判3年6个月。

3、丹东6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监外执行并非法监视居住

2017年9月11日上午,丹东6名法轮功学员刘敬东、穆桂英、吴凤君、蔡玉珍、于静东、臧永德,到丹东金山镇讲真相,中午11点左右被丹东金山派出所警察绑架,之后全部被非法抄家。除78岁的于静东老人仍被非法关押在丹东看守所外,9月29日,其他5名法轮功学员全部回家,金山派出所让他们每个星期一必须到派出所报到,不许和别人接触,不许出家门。

12月13日,6名法轮功学员在丹东元宝区法院遭非法庭审,法官当庭说,按新政策不能把信仰的人拉到政府的对立面,不能用政治力量来消灭,别的没多说,也没罚款,当天六名学员全都回家。第三天,公布非法判决结果,蔡玉珍被非法判刑8个月、监外执行1年,臧永德被非法判刑6个月、监外执行1年,于静东被非法判刑1年、监外执行2年,刘敬东被非法判刑8个月、监外执行1年。其余2名不详。

五龙背镇政府给每个学员各发一份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管理手册,各给一个手机,告诉手机不能离手,随时通知,如不接手机随时绑架,每天上下午必须到社区报到两次,写每天都干什么,安排家人和社区人员监视居住。

二、非法刑拘

2016年,有3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刑拘:王玉、杨爱平、高文媛。

2017年,有7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刑拘:王志杰、李燕英及王姓法轮功学员、赵学景、孙立豪、吕金兰、吕春兰。

(一)2016年丹东法轮功学员遭受非法刑拘案例

1、丹东法轮功学员王玉和杨爱平被非法刑拘 振兴法院撤回起诉

2016年8月28日下午,王玉、杨爱平在丹东市区内的菊花山打真相电话时,被市国保等部门绑架。在10月18日,案卷转到丹东市振兴区检察院公诉科。两人被绑架后,在8月28日晚都被非法抄家。王玉被抄走电脑一台、法轮功书籍、师父照片。杨爱平被抄走一台电脑及十几本法轮功书籍及多张师父照片,还有炼功用的 MP3。

杨爱平家人聘请律师、王玉家人不断的向市政法委、公、检、法、各派出所寄真相信、到各办案单位,讲明修炼法轮功没有违反国家法律,现政权推行司法改革,提出办案终身责任制,希望公检法人员能依法办案,遵守《公务员法》《警察法》《法官法》等法律法规。

经过十六个月坚持不懈的向公检法人员讲真相,丹东振兴法院于2017年12月13日裁定:准许丹东振兴检察院以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为由,撤回对王玉及杨爱萍的起诉决定。杨爱平、王玉于2017年12月15日回到家中。

2、丹东法轮功学员高文媛被非法拘留15天

高文媛,女,60多岁。高文媛因坚持信仰曾于2013年被非法判刑3年,在2016年8月27日非法判刑期满回家,不到1个月,9月20日去鞍山办事时,在鞍山火车站被铁路警察翻包,警察发现包里有几张法轮功遭迫害的真相短语钱币,将其劫持到鞍山看守所,被非法拘留15天。10月18日高文媛被家人接回。

(二)2017年丹东法轮功学员遭受非法刑拘案例

1、宽甸县灌水镇三位法轮功学员:王志杰、李燕英及王姓法轮功学员

2017年4月26日,王志杰、李燕英及王姓法轮功学员到宽甸县八里村讲真相时,被辽宁省宽甸县灌水镇派出所警察绑架。王姓法轮功学员当天被抢劫的私人物品大约有一、两丝袋子,被非法抄家时可能家里没有人,警察是从窗户跳进去的。后来,只知道李燕英被非法关押到丹东金固看守所。

2、丹东市法轮功学员赵学景、孙立豪

2017年5月12日晚,赵学景、孙立豪在乐购附近被几个国保人员绑架,搜全身,国保人员私自从她们身上拿到钥匙后非法抄家,当晚她俩被送到八道派出所,第二天下午五点送去看守所,5月26日被非法批捕,但所有文书赵学景都没签字。派出所人员还让她俩捐器官。

3、丹东法轮功学员吕金兰和吕春兰

吕金兰,70多岁;吕春兰,60多岁。2017年6月28日,吕金兰,吕春兰姐妹俩在丹东新乐购附近中国移动公司交电话费,与窗口一名五十多岁男姓收银员讲真相,被其恶告,遭丹东花园派出所(丹东桃源派出所和花园派出所合并)警察绑架。第二天早上,家人交一千元办取保,派出所才放人。2018年1月9日,被非法关押入丹东看守所。

三、非法拘留

2016年,丹东4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拘留,他们是纪丽君,任平、王桂芳、刘克娟。

2017年,丹东3名法轮功学员遭非法拘留,他们是钱丰莉、白淑珍以及她的妹妹。

(一)2016年丹东法轮功学员遭受非法拘留案例

1、丹东法轮功学员纪丽君、任平遭绑架 被免予起诉

2016年10月1日,纪丽君,任平在丹东步行街讲真相,被金山派出所警察绑架。

11月8日,因证据不足,纪丽君被免于刑事处罚,家人交了五千元保释金,取保回家。2017年2月,金山派出所通知纪丽君到派出所办理领取当时交的五千元保释金,对纪丽君取消保释,改为行政处罚十天。

2017年2月4日,检察院又对任平以证据不足,免于刑事处罚,撤销案件。任平被无条件释放。

任平、纪丽君被绑架后,双方家人不断的到金山派出所要求放人,告诉派出所修炼法轮功不违法,更无罪,任平母亲为救女儿一次又一次到派出所找办案人及所长,无暇照看生意兴隆的小卖店,不得已低价出兑。

在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期间,任平、纪丽君善待监室的所有监管人员,与她们和睦相处,告诉她们法轮大法真相,对所有参与绑架她们的公安及检察院办案人员不管他们有的态度多蛮横,她们就是抱着善念向他们讲真相,告诉他们法轮大法世界洪传,劝他们为了自己和家人,停止迫害。

2、丹东法轮功学员王桂芳、刘克娟被绑架 讲真相后回家

丹东合作区公安分局国保队长麦振龙等警察到王桂芳家非法抄家并绑架王桂芳,法轮功学员刘克娟也在王桂芳家中,被前阳边防派出所警察绑架。

刘克娟在拘留所里始终拒绝穿号服,因为立掌发正念被电棍击打了四次,后来改静坐发正念。刘克娟平和、慈悲的给同监室的人讲明法轮功无辜遭迫害的真相,使拘留所里的警察改变了对大法的看法,佩服大法弟子做的正。刘克娟于2016年11月29日回到家中。

(二)2017年丹东法轮功学员遭受非法拘留案例

1、丹东法轮功学员钱丰莉被绑架 振兴区检察院退卷

2017年1月1日上午10点,钱丰莉在丹东振兴区和馨园小区张贴真相不干胶,遭小区保安构陷,被丹东永昌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当天被非法送丹东金固看守所,后构陷案卷被送丹东市振兴区检察院后退卷。钱丰莉于4月21日回家,

2、丹东宽甸法轮功学员白淑珍以及她的妹妹

2017年9月13日上午,丹东宽甸镇国保与石湖沟乡派出所等三部门联合绑架石湖沟乡法轮功学员白淑珍以及她的妹妹,抄走法轮功书籍等物品,之后,石湖沟派出所警察又到法轮功学员康艳家,康艳不在家,绑架才未得逞。9月28日两位法轮功学员回家。

四、绑架

2016年,丹东有3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他们是张德培、赵鸿娥、汪淑媛。

2017年,丹东有3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他们是程原毅、纪丽娜、都兴琴。

(一)2016年丹东法轮功学员遭受绑架案例

1、丹东法轮功学员张德培

张德培,约70岁左右。 2016年7月(大约),张德培在发放真相小册子时被警察绑架,其家人给办理保外。

2、丹东法轮功学员赵鸿娥

赵鸿娥,约50岁。2016年3月18日上午,赵鸿娥到所辖小区丹东市帽盔山派出所办理公民身份证时,办理身份证的警务人员提出无理要求:签字不炼法轮功才予以办理,赵鸿娥不从,并据理力争,被非法扣留。然后,三个警察逼迫赵鸿娥带他们到家中非法抄家,抄走两本法轮功书籍《转法轮》,直到下午3点多家人到派出所要人,赵鸿娥才回到家中。

赵鸿娥曾多次遭绑架、抄家、判刑。赵鸿娥曾被非法判刑8年,2015年9月,冤狱期满回家,因身份证丢失,2015年12月未,赵鸿娥第一次到丹东帽盔山派出所办理身份证,就因不在不炼功保证上签字,派出所警察未给办理。这次是有事需要身份证,又第二次去派出所办理,没想到却遭非法扣留、抄家。

3、丹东法轮功学员汪淑媛

汪淑媛,76岁。2016年10月8日下午,汪淑媛在公共场所张贴“全球公审江泽民”的不干胶,被丹东帽盔山派出所所长在监控看见,遭警察绑架,过程中汪淑媛不配合警察的无理要求,说自己是好人,没犯法,不坐铁椅子。还反问警察:“你说我犯什么法了,拿出法律条文来看看”。警察说:“你这个老太太,什么都懂,一会儿送你回家吧”。当晚5点之前回到家中。

(二)2017年丹东法轮功学员遭受绑架案例

1、丹东法轮功学员程原毅

2017年8月末,程原毅被不明真相人的举报给兴东派出所遭绑架,第二天向警察讲明真相后回家。

2、丹东法轮功学员纪丽娜

2017年7月份,纪丽娜在路边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被丹东市广济派出所警察绑架,向警察讲真相后当天被释放。

3、丹东法轮功学员都兴琴

都兴琴,女,79岁。2017年11月6日,六道边防派出所警察突然闯入都兴琴家中,将其绑架到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非法抄家的现金约11,000元,书籍200多本。在派出所都兴琴向警察讲明这些书籍、物品都是为别人好的,让人向善的,当晚8点多,都兴琴被送回家中。目前被非法监视居住。

五、骚扰

2016年,有2名法轮功学员遭骚扰,他们是沈莹、张淑杰。

2017年,有18名法轮功学员遭骚扰,他们是姜红梅、于传芳、刘金华、石国春、刘敬东、王玉珍、李兴盛、白艳英、王桂华、陈秋莲、张红、徐姓法轮功学员、孙姓法轮功学员、谢桂凤、孙洪凯、纪丽君、臧永德、潘晶。

(一)2016年丹东法轮功学员遭受骚扰案例

1、丹东法轮功学员沈莹

2008年,沈莹被非法判刑5年半,2013年7月结束冤狱。2016年7月份,接到所在地丹东纤维派出所警察的电话,要求到派出所按手印、采血等,说上级通知的。

沈莹向警察讲明,这种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公民在没有任何涉嫌犯罪的情况下,即使警察也没有理由随便要求任何人到派出所按手印、采血。还对警察讲了在对法轮功学员迫害期间,中共非法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的器官高价贩卖,现在全世界各国政要都在谴责这件事情。警察听后什么话也没说就挂断了电话。

2、丹东法轮功学员张淑杰

张淑杰冤狱7年,2016年3月29日才获自由。在2016年8月、11月,张淑杰的姐姐接到丹东市桃源派出所警察的通知,要张淑杰到桃源派出所按手印。张淑杰没有配合警察的非法要求。

(二)2017年丹东法轮功学员遭受骚扰案例

2017年中共两会前后,丹东市内多个派出所警察打电话或到法轮功学员家中骚扰,有的甚至入室强行拍照,说是上面让这样干的。他们的违法行为涉嫌侵犯公民信仰权、肖像权及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滥用职权罪。干扰了法轮功学员的正常家庭生活,同时也给其本人及家人在精神上造成了极大伤害。

1、到家中骚扰、拍照

(1)2017 年2月22日上午,丹东帽盔山派出所两个警察敲开七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姜红梅的家门,姜红梅没让进门,其中一个警察说你还炼不炼法轮功?姜红梅说:“炼”,这个警察又说:“还炼呗?”另一个警察马上说:“咱们走吧。”两人再没说什么就走了。

(2)2017年3月1日晚,丹东永昌派出所于国祥等三个警察穿着便衣到法轮功学员于传芳家中,于国祥说:“我们来看看你。”然后问:“你是为什么炼法轮功的?”于传芳说:“我因为有严重的心脏病炼功的。”并且跟他们讲没有任何法律说法轮功有罪,宪法规定信仰自由,法轮功不应被迫害。

(3)2017年3月19日,丹东汤池派出所三个警察敲开法轮功学员刘金华家的大门,一名头戴记录仪的男警察自称叫宋凯西,另一名女警察手里拿着笔和本准备记录,刘金华怕家人吓着,不让他们待下去。他们还问刘金华其他法轮功学员情况,刘金华说不知道,他们就走了。

(4)2017年6月12日下午2点钟,派出所警察刘海泉带两人到法轮功学员石国春工作单位,问石还炼不炼,石回答说:你问这个有什么意义吗?炼法轮功违反哪条法律了?警察说:我们也是没有办法,执行上级指示,我已抵制两次了,实在没有办法才来的。

(5)2017年6月16日下午4点钟,两个警察和一名街道人员来到法轮功学员刘敬东家,问她还炼不炼了,刘回答:还炼。警察说你现在身体很好,并有一人做了录音,待了二三分钟时间就走了。

(6)2017年6月18日晚7点钟,两个警察到法轮功学员王玉珍家,一进屋就说查户口,王把户口簿给他们看了,警察做了录像就走了,也没说别的。

(7)2017年6月21日下午,三个警察(其中有两名所长)来到法轮功学员李兴盛儿子家,李兴盛也在,李给他们讲了迫害大法遭报应的真相,警察们都认真的听,并且始终面带微笑,关于炼功问题只字未提就离开了。

(8)2017年6月8日上午,丹东福春边防派出所警察到法轮功学员白艳英家骚扰,白艳英没给开门。

(9)2017年6月8日下午,丹东福春边防派出所警察到王桂华家骚扰,说是上级命令让来的。王桂华没让他们进屋,就是给两个警察讲法轮功真相,告诉他们挣钱也要挣善钱,不要什么钱都挣,不让进门是为他们好。

(10)2017年6月初,法轮功学员陈秋莲被所在军苑社区骚扰,陈秋莲向社区人员讲大法真相,没让社区人员进门。

(11)2017年6月6日,丹东临江派出所一名姓张的片警和另一名年轻警察到法轮功学员张红家,进门说:“我们是来看看你、关心你的。”年轻警察拿出相机欲拍照被张红拒绝,于是他把照像机收起来了。姓张的警察拿出一张表格让张红填,张红不填,并告诉他我不能配合你,填这个表格对你不好。他就收起来了,然后问:“你平时干什么?”张红说:“我平时干什么是我的权利,我可以不回答你,中国没有一条法律定法轮功违法,法轮大法世界洪传。”最后姓张警察说:“全世界炼我管不了,法轮功怎么回事我也知道,是上面让我来的。”

(12)2017年6月6日,丹东兴东派出所两个警察到徐姓法轮功学员家,她不在家,警察告诉她母亲叫她到派出所去一趟,又问每天她都干什么,她母亲生气地说:“你问这些干什么?”家中客人听到警察问话打抱不平说:“人家每天干什么你们也要管,你们警察是不是管的太多了?这是侵犯人权!”警察自知没理,走了。

(13)2017年6月8日,丹东九道派出所警察到孙姓法轮功学员家,问:“还炼吗?”孙说:“炼,不炼法轮功早死了。”并告诉警察天安门自焚是江泽民一手策划欺骗世人的。警察拿出个单子让她签字,她没签,警察说是公安局让来的。

2、电话骚扰

(1)2017年2月24日,丹东帽盔山派出所警察打电话给法轮功学员谢桂凤的儿子,问谢桂凤还炼不炼法轮功,为此儿子很为母亲担心。

(2)2017年中共两会前,丹东头道派出所警察打电话给法轮功学员孙洪凯的姐姐,问孙洪凯现在有没有工作,都干什么。

(3)2017年中共两会前某日,丹东九道派出所警察第一次打电话给法轮功学员纪丽君的丈夫,说是要到家里去看看,其丈夫说:“你们别来了,来也不能给你们开门,有什么事我们去派出所吧。”这个警察说:“不用来,我们去就行了。”第二次又打电话说要到家中拍照。三月二十八月第三次打电话给其丈夫,其丈夫没接电话。

(4)2017年6月20日下午,法轮功学员臧永德在家中接到派出所电话,叫他带身份证到派出所去一趟。臧问其有什么事?对方回答说要重新核实身份证。臧说没听说有这个事,如果都核实我就去,单叫我核实我没有时间。最后电话挂断了。

(5)2017年5月29日,丹东永昌派出所一警察打电话给潘晶丈夫,说让她到派出所验血,丈夫说:“验血?她不去!”警察又问:“她有没有电话?”丈夫说:“她没有电话。”警察再一句话都没说,就挂断了电话。明真相的丈夫对派出所警察的无理要求极为反感。

六、被迫害离世的法轮功学员

2016年,丹东有1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离世:邵忠业。

(一)丹东法轮功学员邵忠业屡遭摧残 含冤离世

邵忠业,终年71岁,辽宁省丹东铁路防疫站汽车司机。邵忠业在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1999年7月江泽民非法取缔法轮功后,为了证实大法他多次进京上访,历经抚顺洗脑班强制转化迫害、两次非法劳动教养,一次非法判刑,在丹东教养院、本溪教养院、锦州教养院、本溪监狱遭受各种酷刑迫害,如:老虎凳、灌辣椒水、用火烫,冬天凉水浇、绑死人床、连续几天不让睡觉、用锥子扎……双腿一度瘫痪,差点迫害致死,他依然信仰如初。他公开对服刑人员讲真相,最后狱警也被他感动,明白了大法的美好。

邵忠业屡遭酷刑折磨,身体遭受摧残,患上严重的肺病,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含冤离世,终年七十一岁。详见明慧文章《辽宁丹东邵忠业生前遭受的迫害》

七、丹东法轮功学员王雪梅狱中绝食反迫害

江泽民非法取缔法轮功后,丹东法轮功学员王雪梅因坚持修炼真善忍的信仰,被开除公职,两次被非法劳教、强制送入精神病院。王雪梅在劳教所遭受过长期不让睡觉、吊铐在铁架子上两天两夜、电击、强迫连续五天五夜罚站、野蛮灌食、抻刑、药物摧残等酷刑迫害。(详情请见明慧网王雪梅迫害经历)

2014年11月,王雪梅被丹东元宝区六道口派出所警察绑架,王雪梅在看守所被迫害的出现严重的心脏病症状,出现休克状态,不省人事,生命随时受到威胁,同时又查出患有子宫肌瘤。在第一次被送入辽宁省女子监狱时,因患病被拒收,看守所强制进行手术摘除肌瘤。2015年9月14日,王雪梅在身体极其虚弱的情况下,再次被丹东看守所送入辽宁省女子监狱。

在监狱被非法关押期间,王雪梅一直抵制非法强制转化,因不放弃修炼法轮功的权利,王雪梅在2016年6月15日开始绝食,王雪梅的女儿向监狱狱长、狱政报案,同时替母亲向当地丹东法院申诉,王雪梅的女儿为母亲正当维权后,接到监狱狱警的电话,说:“我们不再管她了。”王雪梅可以在监狱里迫害最重的监区不被强制劳役,争取到了相对宽松的环境。

八、经济迫害

自从1999年“7?20”,江泽民发出对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灭绝人性的政策后,江泽民利用手中的权力,操控媒体、公检法人员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普遍的迫害。不仅仅在法轮功学员的身体上实施酷刑、在精神上进行折磨。对于经济上的迫害也是普遍且是严酷的。经济的迫害也是最丧失人性的一种行为,只有毫无人性的中共才能做的出来对人经济上的截断,使人失去最起码的生存条件。

调查显示经济迫害分几个部份,直接经济迫害和间接经济迫害。直接经济迫害就是非法抄家、勒索、罚款等直接对金钱、物品抢夺、榨取;间接经济迫害是由于绑架、非法抄家、拘留、判刑给当事人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不但法轮功学员本人承受迫害的恐怖压力,这场迫害给家庭亲友带来的精神伤害都是无法计算的。丹东法轮功学员在经济方面遭受的迫害人数:21人。直接经济损失约为:57万多元(因遭迫害期间无法核实准确)。

(一)2016年丹东法轮功学员遭受经济迫害金额及种类

图2:2016年丹东法轮功学员遭受经济迫害金额统计
图2:2016年丹东法轮功学员遭受经济迫害金额统计

如图所示:经济迫害中,工资迫害对法轮功学员以及家属的影响延续时间长、金额更大。在被非法关押期间,法轮功学员本人及家属承担的费用很大。其一:在此期间不仅不开工资,而且不享有国家正式涨工资,迫害刑期越长,差距越大。其二:在非法关押期间不能作为计算工龄,直接减少退休工资。对于长期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无疑是雪上加霜。

1. 遭非法抄家损失金额——折合人民币约64990元

(1)张桂琴家中被非法抄走法轮功书籍、电脑、真相币、各种挂坠等私人物品。折合人民币约4300元

(2)孙维珍家中被非法抄走师父讲法录音带、炼功带十四、五盘、讲法碟十四、五张,小台历等私人物品。折合人民币约200元。

(3)宋桂香家中被非法抄走大法书1本等私人用品,折合人民币约20元。

(4)万初海家中被非法抄走打印机、电脑、手机一部、摩托一台、法轮功书籍及私人物品。家中4480元现金也被八道派出所警察掠走。折合人民币约10880元。

(5)王玉家中被非法抄走电脑一台、法轮功书籍、师父照片。折合人民币约2220元。

(6)杨爱平家中被非法抄走一台电脑及十几本法轮功书籍及多张师父照片,还有炼功用的MP3、手机,折合人民币约2700元。

(7)郑淑春家中被非法抄走数十本法轮功书籍以及其它物品。折合人民币约500元。

(8)王桂芳被非法抄家,损失折合人民币约15,400元。

(9)刘克娟被非法抄家,损失折合人民币约550元。

(10)赵鸿娥家中被非法抄走两本法轮功书籍《转法轮》,折合人民币约20元。

(11)毕桂英被非法抄家,损失折合人民币约600元

2. 因非法判刑退休工资损失金额——约为465785.50元

第一种情况是:丹东法轮功学员在结束非法判刑后,2016年在领取退休金时,被社保告知要退回在非法判刑期间,被家属领取的工资,而且在非法判刑期间不能正常涨工资,以后永远要相差工资。不返还的话就会面临被起诉。丹东市社保局依据的文件不是国家正式的法律文件,而是试行的文件。

第二种情况是:丹东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在办理退休工资时非法判刑的刑期被扣除,不能作为计算工龄,这样每月就比正常工资少。

社保工资是国家社会福利的一部份,为了保障国家公民在年纪大、无法正常劳动时,以维持正常生活而提前交付国家的钱,都是几十年自己通过劳动挣取的,只要达到一定年纪时,应该无条件返回的。

法轮功学员在遭到非法判刑期间,不但在监狱里为了坚持信仰,身心遭受极大的伤害。而且每天还要参加监狱里的劳动,在打骂声中,身体以及精神都承受很大的压力。吃饭时都很紧张、匆忙,劳役繁重时有时饭都吃不上。有外来参观时吃的是炒菜,平时都是菜汤,汤底都是泥,根本吃不饱,在监狱超市买的东西要比外面超市贵很多,否则无法坚持监狱里每天十几个小时的紧张而繁重的非法劳役,有时在法定休息日还要偷偷出工。还有监狱里为了方便管理,还要购买统一的床单、冬夏的统一服装,这些都需要自己负担。这些都违反监狱法。

法轮功学员家属要承担每月探监的往返路费,还要给法轮功学员每月在监狱购买日用品和额外购买食品的费用,每月的花费也是很多的。监狱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在监狱里,还在用各种方式、酷刑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如丹东法轮功学员王雪梅在狱中绝食反迫害,监狱强制灌食后通知家属送灌食费。

丹东市被通知返还工资的法轮功学员有:

1、张淑霞:2009年3月30日被非法判刑七年,2016年非法判刑期满后,被告知非法判刑期间领取的工资要返还。被迫返还的工资是:125097元,而且刑期内不准涨工资。当时工资是1090元。在2016年3月29日出狱后应该得工资:2023 元。现在仍然是1090元。期间停涨工资每月损失:933元。今年4月~12月工资损失:8397元。共计损失:133494元。

2、刘雪雯:2012年9月24日被非法判刑三年,2016年被告知需要返还三年领取的工资,被迫返还工资约59,500元,期间不能涨工资,7个月损失工资约7×450=3150元。共计损失:62650元

3、高文媛:2016年非法判刑期满,被迫返还她在非法判刑期间家属领取的工资约51000元。因非法判刑不能涨工资的月损失工资450×4=1800元,共计损失约52800元

4郑淑春:2009年2月被非法判刑七年,2016年冤狱期满后,被社保要求返还自2009年3月至2015年7月期间,由他人领取的养老金85141.5元。2016年7月以后丹东社保就不给她发工资了。2016年9月11日郑淑春又遭绑架,没有返还工资。2016年工资损失约为9000元。

5、王香菊:社保要求返还被非法判刑期间已经领取的工资,被迫返还工资79000元

6、韩暖:社保要求返还非法判刑期间领取的工资是大约每月12000元,被迫返还三年的工资。大约共计:43200元。

7、张淑杰:七年非法判刑期满后,回来办理退休计算社保工资时,社保扣除非法刑期,工龄少算7年,每月少算工资大约为500元。

3. 丹东法轮功学员被非法罚金45000元。

康丽:被非法判刑三年,被非法罚金20000元。

郑淑春:被非法判刑三年,被非法罚金20000元。

毕桂英:被非法判刑三年,被非法罚金;5000元。

(二)2017年丹东法轮功学员遭经济迫害

1、丹东法轮功学员吕金兰、吕春兰姐妹:家人交1000元办取保,派出所才放人。

2、丹东法轮功学员王玉在释放前,家属交1000元保证金。

3、丹东法轮功学员都兴琴,被抄走现金约11000元,书籍200多本,台历30本。

共计折合人民币约为:15300元

结语

元凶江泽民违反中国法律及国际法,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修炼团体犯下罪恶。全世界各地声援“诉江”大潮不断,谴责江泽民违法违宪迫害法轮功的反人类罪行,成为二十一世纪最大的人权诉讼案。

十七年来,丹东市法轮功学员不顾自己的安危,面对残酷的迫害,依然慈悲的用各种方式向世人讲明法轮功遭受迫害真相,唤醒世人的良知善念。从法律、实事、国家推行司法改革等方面向公检法人员讲明真相,在中国修炼法轮功合法,希望他们依法办案,不要参与对大法弟子的迫害。希望更多的人认清江泽民邪恶集团的罪恶,为自己及家人选择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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