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业务需要,注册了好几个公司,再加上领导跟不同的股东又注册有别的公司,每个公司的内账都让我来做。公司没有聘专职会计,所以我身兼“数”职,掌管着公司的“财政大权”,既做几个公司的内账,又做出纳,还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和保管。像我这个职位,时时跟钱物打交道,随时可捞到人们所称的“油水”,可我从不这样做,从来不贪占公司便宜。
有一次,我外出打的办公事。当我下车时,跟司机要发票。本来打的费十二元,司机却扯给了我二十元的发票,他还强调了一句,“我给你多扯的发票哈!”言外之意,我回去可以多报账。我笑着说,“多扯了票我也只报销十二元。”司机露出敬佩的眼神。在实际报销这笔费用时,我也是按实报销。
现在有不少负责采购的人,通过高开物品单价、多开购买数量等方式做假,以将多报销的费用据为己有的事是司空见惯。很多供货商或销售方人员也心知肚明,都懂这些“潜规则”,甚至为招揽更多的生意或留住顾客,他们会主动“帮”你做假。我还记得在给公司采购东西时,不止一次发生过这种事:在东西购买完毕,要开票据时,店员会问我,“就这么开吗?”或“怎么开票呢?”他们是在问我需不需要在票据上多填金额,开假票。我每次都会告诉他们,“就按实开吧”。
那天,领导在她办公室给了我四万元现金让我存公司账上,因为当时很忙,没有当面清点我就把钱带到了我办公室。稍后,我在清点现金时,发现多了一百元钱,待我反复清点确认多了钱后,我第一时间就将这钱退给了领导。虽然办公室就我一人,没人看到,没人知道,但我想不是自己的东西决不会要。
类似的事还有很多,面对金钱和利益的诱惑,我时时能守住自己的良心,从不利用职务之便损公肥私。我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我是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师父要求我们要按“真善忍”的标准提升道德,做一个处处为他人着想,有益于别人,有益于社会的好人。而这位领导之所以聘任我,对我委以重任,对我“一百个放心”,也正是因为她知道我是法轮大法修炼者,工作认真,道德高尚,不贪也不占。
其实,我跟这个领导以前是同事,曾共事三年多。当初共事时,我俩接触并不多。期间,在二零零七年我和丈夫同修被警方迫害,单位强行辞退了我。我再次寻找工作时,她在人才网上无意间发现了我的简历。因在单位上班时,我努力按大法的要求做好人,工作勤恳,任劳任怨,一人干多人的工作,曾发生过三个部门争聘我一人的事,在单位引起轰动。这些她都知道。我简历上有一句“本人不贪不占,道德高尚”,虽简历上我没有写我的名字,她却一眼就看出是我,于是她非常欣喜的打电话叫我马上去她的私人公司上班,并告诉我,她知道炼法轮功的都是道德高尚的人,她曾听说有个人修炼法轮大法后把别人送给他的一万元钱退回去了,而此人在修炼法轮大法前却是个利益心很强、吃不得亏的人,她感佩大法的威力。
我到她公司后,本是做行政工作。后来基于对我工作态度和人品的信赖,她又将公司最重要的财务工作交给我,并说,“这是我公司的后门,我把它交给你,你帮我守住它!”我从未接触过财务,边学边做,认真细致,钱、账从未出过差错,我也真的“不贪不占”,所以她一直对我信任有加,以至于后来当地“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人员企图骚扰我时,她都义正辞严的告诉他们,“要都是炼法轮功的那才好呢”。我知道,她对我的信任其实是源自于对法轮大法的信任,对法轮大法修炼者的信任!
感谢无量慈悲的师父将这高德大法洪传于世!在当今世风日下、唯利是图的浊世中,无数法轮大法真修者犹如一朵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为世间增添了一道道独特而亮丽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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