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沦为迫害好人的凶手 公安局长、派出所长遭恶报

更新: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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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 大陆综合报道)中共迫害法轮功十九年来,数不清的公、检、法人员因为沦为中共江泽民的帮凶,迫害修炼真、善、忍的好人,而遭到恶报。人在做,天在看。希望那些执迷不悟者静下心看看法轮功的真相,为你指路的明灯就在法轮功的真相里。

湖北省公安县公安局原副局长陈佩德遭恶报

湖北省公安县公安局原副局长陈佩德,男,七十多岁,二零一八年春天,经医院检查,患有肺癌,一年需花上百万元的进口药来维持余日。

从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三年,江氏流氓集团对法轮功迫害最疯狂之际,陈佩德任公安县公安局副局长,他组织、参与、策划了对公安县法轮功学员的一系列迫害。

二零零零年四月,在公安县看守所强迫法轮功学员“转化”;强迫法轮功学员坐师父法像;对法轮功学员录像并在公安县电视台播放。

二零零零年五月,在公安县财政学校培训处办“洗脑班”;二零零零年七月,在公安县一广场焚烧大法经书。

据不完全统计,公安县遭受严重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的有六人,非法劳教的有十一人;非法抄家、非法关进看守所,强行送进“洗脑班”的有数十人;迫害致死的有三人;敲诈单位、抢劫个人财物,合计数十万元。

善恶有报是天理,所有对大法及法轮功学员犯罪的人都要遭到天谴,如今,陈佩德重病在身,生不如死,也是他对神佛犯罪的恶果。

云南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王波遭报

据人民网二零一八年七月三日信息,云南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王波,在担任勐腊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某专案组副组长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对因工作失责造成错案负有领导责任。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有关规定,经西双版纳州监委委员会议讨论并报西双版纳州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波记大过处分。

表面上王波是在担任勐腊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期间由于工作失误而受到处罚,其主要原因是他积极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经常协助抓捕迫害法轮功学员。勐腊县成为西双版纳州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最多的地区。在他担任景洪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期间仍然积极推行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的政策。

山东蓬莱市小门家镇派出所警察赵福文遭恶报

赵福文,村里集人,五十岁左右,到法轮功学员家非法抄家,把师父的法像用力摔,用脚踩,把法轮功学员用的MP3也朝地上摔,法轮功学员给他讲真相,稍稍收敛一些,以后法轮功学员到集市上讲真相,他大吵大闹抢夺提包,抢资料闹得满集市都在看他发飙,集市上人人都在议论,对八十岁的老人还这么狠,你没父母吗?

多次作恶不听劝阻后,赵福文遭恶报,得肝癌而死。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塔河县退休公安局局长邓华遭恶报

二零一八年,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塔河县前公安局局长(已退休)邓华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十万元人民币。

邓华,一九九九年任黑龙江大兴安岭塔河县建设派出所所长,之后担任塔河县公安局副局长,是大兴安岭塔河县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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