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要“讲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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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日】一次和同事聊天,很自然的聊到法轮功,交谈中听出同事对大法没有好感,于是我和他深入的交谈。原来,他连“天安门自焚”伪案都不知道,除了不了解一些基本真相之外,更重要的是他对有些同修的做法不理解,还引起了反感。

听到这里,我心里真不是滋味,同修们冒着风险辛辛苦苦讲真相,换来的却是部份世人的反感。由此我联想到明慧网上同修的交流文章谈到,有同修在讲真相中有一些不理智的行为,如讲得过高、语言强势、与人争执等;还有手写真相币、标语字迹潦草等等。同修救人的急迫心情我们可以理解,但是由于我们讲真相方式不当而引起世人反感,那就得不偿失了。

讲真相是大法弟子必须做好的三件事之一,这是我们的责任和使命,大家都在努力的做。可能有些同修在做的过程中忽视了真相要“讲清”这一方面。

师父明示:“用理智去证实法、用智慧去讲清真相、用慈悲去洪法与救度世人”[1]。“在被迫害中,要让世人认清真相叫更多的人得法,救度世人。”[2]“在讲清真相中,不要等,不要靠,不要指望外在因素的变化。”[3]“全面讲清真相,正念清除邪恶,救度众生,坚定的维护法”[4]。

师父的讲法中反复提到真相要“讲清”,我们都想想自己,在面对面讲真相时,有没有做到“讲清”。

大法弟子做什么都不能糊弄事。我们是助师正法的大法弟子,做什么事都要尽力做好。个人觉的真相要讲清,除了学好法保持正念以外,在表面形式上不能和常人发生争执,做到理智平和,不能强势,不要讲高,首先通过与他一来一往的交谈中,了解到他基本的认识水平,再站在对方的角度,引导他一步步从基本真相讲起,比如,揭露“天安门自焚”伪案、邪党为什么迫害法轮功等,逐渐认清这些基本事实。交谈过程中我们希望对方能不断提出新问题,与我们方方面面展开交流,这样就有机会将他头脑中一个个假相击破。遇到实在蛮横拒绝的就不要继续讲了,停下来找找自己,并告诉对方希望他有机会能進一步了解一下法轮功真相,千万不要因为我们讲真相方法不当让常人对大法产生负面影响。

让我们在“讲清真相”上再多下下功夫吧,让世人对大法能有应有的虔诚与尊重。

个人的一点想法,不符合法的地方,请同修们慈悲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经文:《理性》
[2]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二》〈贺词〉
[3]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二》〈致北欧法会全体学员〉
[4]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大法坚不可摧〉

[修炼人之间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个人当时修炼状态中的认识,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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