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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孙宝妹被关押近三月 律师递交手续被推诿

更新: 2017年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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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九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上海报道)上海浦东法轮功学员孙宝妹自被抓捕至今已近三个月,现在被非法关押在浦东新区看守所。九月五日,家属和委托的律师前往浦东分局递交委托手续和法律意见书,被推诿、踢皮球,律师最后表示要去检察院或者上级公安机关投诉,才被告之声称承办人员“出差”,由他代为收取手续。

孙宝妹,家住上海市浦东新区,在小学任行政工作,是亲朋好友、邻里之间公认的好人。修炼法轮功前患有牛皮癣,乳房有肿块,腿脚不便等多种疾病。一九九九年走入法轮功开始修炼,身体所有疾病痊愈,无病一身轻,道德也随之升华。

为了把法轮大法的美好告诉世人,孙宝妹一直和百姓讲述法轮功真相,先后被中共人员非法抓捕七次,多次被警察非法抄家。二零一七年三月二日上午,上海市浦东公安分局、安全局610以王浩为首的一行人,先后闯入孙宝妹的家,在无任何证件和行政手续的情况下,肆意翻柜抄家、逼供诱供、强行将孙宝妹带到杨思派出所。当天晚上,他们又将孙宝妹送到浦东南汇拘留所,因孙宝妹突发身体不适状况,拘留所拒收,孙宝妹于三月七日回到家里。

二零一七年六月,孙宝妹在世博中华艺术宫周边讲真相,被保安诬告,后被抓走、抄家,六月十六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非法刑拘,现在被非法关押在浦东新区看守所。七月十八日被非法批捕。期间,警察到她丈夫的工作单位进行骚扰,并恐吓说要判刑三到五年。

九月五日,家属和委托的律师前往浦东分局递交委托手续和法律意见书,在大门安检处,律师一行提出来意,希望进到办公大楼办理相关事宜,被安保人员强行阻止,理由是正门不安排外来人员进入,办理事情去信访处。律师表示我们是来办事的,为什么要去信访?应该门卫给相关部门联系,让律师和本案的承办沟通案情。门卫还是表示:“我们这里不打电话,你们可以去信访处要求那边联系。”

无奈,律师绕至分局后门,来到信访窗口,并递交律师手续说明来意。窗口人员查询后答复,本案由陆家嘴刑队负责办理,也有可能是周家渡派出所办理,并表示他们不能确定是哪个部门办理的,只能让律师去周家渡那边询问。

律师又一路奔波,来到周家渡派出所,被窗口人员告知,案件不在该所,要去陆家嘴指挥部刑侦支队。再至刑侦支队,却被告知案件不在刑队,法轮功案件一般由国保负责办理。“你们这是不作为,推皮球!”面对律师和家属的质问,窗口人员电话和周家渡派出所核实信息,并答复可以去周家渡派出所,相关信息派出所会告诉律师。

不得已,律师一行又再次返回周家渡派出所,被告知案件确实已经到了国保处。刚才因为工作失误,才提供了错误信息。这个借口显然是不合理的。家属愤怒的质问办案人员,被带进休息室安抚,代理律师同样质问办案单位为什么恶意侵犯律师以及当事人的辩护权。

下午,律师和家属再次来到浦东分局,询问窗口工作人员相关信息,并告知如果承办人员还是没法确定,律师只好去检察院或者上级公安机关了解相关信息,为什么一个案件没有承办人员却把人批捕了?等待良久之后,下来一个工作人员,声称承办人员黄警官出差,由他代为收取手续,就孙宝妹的情况,表示现在是根据二零一七年最新司法解释,两年内有过行政处罚的和曾经有刑事处罚的就要立案,不论数量。

律师向工作人员递交了要求立即撤案的《法律意见书》,明确指出,认定法轮功是×教没有法律依据,孙宝妹的行为不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孙宝妹的行为属于依法行使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及表达的权利。

律师仅仅是侦查阶段递交委托手续,家属仅仅只是希望和承办人员做善意的沟通,这样合理的诉求都会被恶意的干扰,恶意的回避。希望浦东分局能正视自身的职责,能真正依法办案,立即释放孙宝妹,也是真正对法律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对历史负责,最终也是真正对自己负责。


周家渡派出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昌里东路185号
邮编:200126
电话:02150614567*46056
电话:02158837001
治安民警:李国兵(011873)、徐进(011373)、施磊(014320)、何文敏(011940)、沈嘉恩(011137)、黄建国(013876)
办公联系电话:22046038
办公联系电话:22046073
办公室电话:22046078
所长:陆培忠、警号:011184 办公联系电话:22046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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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所长:陆剑峰、警号:012328,办公联系电话:22046090
领导监督电话:手机:13386263316,固定电话:22046066
户籍警:戴文辉 手机13482210945

上海公安局浦东分局国保处
地址:丁香路655号
邮编:200135
电话:02150614567*45451 *45449 *45448
电话:02122045451
电话:02122045449
电话:02122045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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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人员 夏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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