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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七旬尤秀英陷冤狱一年 610图谋再关洗脑班

更新: 2017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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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上海报道)上海市现年七十三岁的法轮功学员尤秀英女士,遭冤狱一年,今年八月二十五日是出狱的日子。黄浦区610声称,因为尤秀英不放弃信仰,坚持修炼法轮功,八月二十五日将被送到所谓“上海法制学校”(实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

在亲戚朋友中,尤秀英的善良、脾气好出了名。她操持家务孝敬长辈,善待家人照顾弟妹。修炼法轮功前,她身体非常不好,患有乙型肝炎、肠胃毛病、便秘、口腔溃疡等,修炼法轮功后她用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努力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很快她的身体全好了。年逾古稀的她独自操持家务,还要照顾七十八岁的老伴,老伴身体很差,完全依赖她照顾生活起居。

这样一个善良老人,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早晨,在家中被非法闯入的普陀区国保警察抓捕、抄家,警察抢走多本法轮功书籍及其私人物品。主要参与人员有普陀区长寿路派出所警察王俊烨、殷波,普陀分局国保翟立宏等。

尤秀英老人被劫持在普陀区看守所。普陀分局国保为迫害她编造的所谓“案子”,与普陀区检察院、法院合谋枉判她一年。

尤秀英老人遭受一年冤狱,近日黄浦区610声称,要把她送到上海市洗脑班继续关押。

上海市洗脑班对外称“法制教育学校”,打着法制的幌子,实则却是犯罪的机构,是一个暴力洗脑的黑监狱,十几年来不断抓捕、关押迫害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二年下半年,由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68号,搬到了奉贤浦星公路9900号二号楼,此处是上海市公安局机关会务培训休养基地,洗脑班对外挂牌“751公安活动中心”,更加隐蔽起来,所谓的“校长”就是前上海劳教所所长蒋琦琼。

据最新了解的消息,洗脑班头目蒋琦琼欲“大有作为”:洗脑班的工作人员,原来是临时工,一般两个月为一个周期。通过不断强制被关押在这里的法轮功学员观看视频、写检查等方式对他们进行洗脑。现在洗脑班工作人员,开始所谓“专业化”,有心理学专业背景,有针对的做“转化”。

洗脑班隶属于“610办公室”,而从法律上讲,“610办公室”是一个非法的机构,它设立的所谓“法制教育学校”就更不具合法性。它不是司法机关,没有执法权;又没有教育部门审批手续,不是合法的学校。虽然它打着法制教育的幌子,但它从筹办到操作都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它也没有登记注册,也没有任何法律条文或公开的政府文件确认其性质、地位;它没有任何的组织章程,不受任何机构监督,办班过程没有任何法律程序。它不是执法机构却拥有不需要任何法律文件即可拘禁任何人的权力,里面的工作人员没有执法者的身份却有着超出执法者的权力。所以无论从哪方面来说,它都不是一个正常的机构。

中国《宪法》第35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36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第37条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近年上海市洗脑班为了披上所谓法律的外衣,在劫持学员去洗脑班之前,都会安排街道、居委上门,用伪善、欺骗、恐吓等手段,要求家属在一张只写了家属意见的白纸上签字,就表示是家属同意的要送洗脑班。或去看守所会见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以要么判刑要么去洗脑班一个月为由,威胁学员自己同意,以此掩盖、推卸自己邪恶的本质。

近期被劫持到上海市洗脑班案例

2017年2月,上海法轮功学员汤蟾秋被黄浦区610劫持到上海市洗脑班;3月3日,上海市徐汇区许龙琴被徐汇分局国保绑架,3月8日被劫持到上海市洗脑班。

2017年5月13日,上海宝山区朱纪芹被非法拘留十日,再被劫持到上海市洗脑班。

上海市浦东新区法轮功学员钱建英,2015年6月1日被劫持,后被非法判刑二年,2017年到期后家属被告知要“加刑”一年,据悉是被劫持到上海市洗脑班,至今仍被非法关押。

2017年4月18日,上海市普陀区法轮功学员应钰被抓,半个月后普陀区公安在街道和应钰的妈妈谈话,要送应钰去洗脑班,还表示“那边条件要比看守所好很多,现在是一个人对付一个人了,比之前改善很多了。”被应钰妈妈拒绝。仍不死心,又去看守所恐吓诱骗应钰,三十天后将应钰劫持到上海市洗脑班,非法关押、洗脑,7月25日才从洗脑班回家。

2017年7月11日,嘉定法轮功学员周美娟被抓,三周后,嘉定610、国保和周美娟所在安亭小学的校长等企图将周美娟再劫持到上海市洗脑班进行“转化”迫害,并以开除周美娟公职为由,要周美娟家人签字同意,被其家人拒绝。周美娟于8月10日回家。

众所周知,信仰自由是天赋人权,任何人、任何组织都不能剥夺。而“上海市法制教育学校”却在光天化日之下公开践踏法律。它们不仅是在违法,而且还在犯罪。它们的建校是违法的,它们的职能是违法的,它们采用的手段是违法的,而它们要达到的目的也是在犯罪。

正如律师在应钰的呼吁信中写道:“类似的强制转化场所,已随着2013年12月30日劳教所依法取缔,成为现代社会的笑柄、障碍进入法治历史,而未经法律正常程序的审理审判,即可任意强制关押的现象,既让人瞠目结舌,又令人义愤难忍。”

在此呼吁相应机构和良心之士,关注尤秀英女士的处境,不要再让那些“政府工作人员”违法犯罪的行为发生。让非法拘禁关押老百姓的隐秘之地(如学习班、转化班、法制学校等)真正地退出历史舞台。

上海市洗脑班
地址:奉贤浦星公路9900号1号楼上海市法制学校(大门后面那幢红色房顶的四层楼房)
邮编:201403
校长:蒋绮琼 女,住在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 ,手机13918092785.18901896121
校长:金荣铭 手机13501955149 17317306380(现在)

上海市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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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防范办主任 李红
副主任周跃明
史华英
黄金杰[市委防范办巡视员]
范宏文[督察处]

上海市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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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 姜平

上海市黄浦区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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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 吕南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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