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理都懂,就是做不到”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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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八日】有些同修在交流文章中,经常谈到:“法理都懂,就是做不到”。平时我们同修之间切磋时,也经常有同修感叹:“法理都明白,为什么就做不到!”我在一段时间里也曾对这一问题有过困惑。但随着不断的学法实修,我对这种说法有了一些新的认识。现将自己的一些想法写出来,不对的地方请同修指正。

一、没有真正认识法理,因此做不到

我们都知道,师父讲的法“理白言白”[1],很多高深莫测的法理,师父都是用人类最浅白的语言表述出来,为的是让迷中的我们能够认识法,能够走入修炼。但是这种对法的字面含义的认识,只是局限在法在人这一层的局部显现(因人的教育、修养、观念、执着而异),并不等于明白了法在人这一层的全部真正内涵,更谈不上超出人类这一层次以上的层层层层的涵义。法的真正内涵只有修炼人在实修中才能逐渐认识,师父说:“修炼的人修到哪一层次就只能认识哪一层次中佛法的具体体现”[2]。当你真正认识法在某一层次的内涵时,你已经修到那一层次了,你的思想境界也已经在那一层次了,你的行为也必然符合那一层次的法理要求。悟到多高的法理,就能做到什么成度。因此,我们所说的“法理都明白,就是做不到”,实质上是我们只是明白了法的表面意思,而并没有真正认识到法在修炼人这一层的内涵。为什么我们感到做不到,就是因为我们人心太多,执着太重。有那么多的人心怎么能认识法的更高内涵呢?因此就做不到。

如师父告诉我们:“作为一名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个人解脱不是修炼的目地,救度众生才是你们来时的大愿与正法中历史赋予你们的责任和使命”[3]。对这一法理,每个同修都明白,但在实际修炼中,每个人的表现却不同。有的人能够真正认识到救人的重要性和紧迫感,每天都尽心尽力的去讲真相救人;有的人觉的师父讲了,不做不行,不做圆满不了,抱着完成任务的心态去做;也有的人对讲真相根本就不重视,不想做,不愿做;也有的人抱着怕心不敢去做,至今也走不出来。

为什么会这样呢?就是因为每个人的修炼层次不同,思想境界不同,也就是对大法法理认识的成度不同。如果你站在人的基点上,只是认识这一法理的表面意思,当然你就做不到法理中对我们的要求。如果你真的把自己视为一个修炼人,站在大法弟子的角度认识这一法理,认识到能够成为一名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能够助师正法,这是何等的荣耀;认识到讲真相救众生是大法给了我们一次成就自己的机会;是自己经过了亿万年的努力,吃了无数的苦,今天才有资格成为一名大法弟子,才有资格助师正法,救度众生。那么再大的魔难,也不能阻挡我们去讲真相救人,我们就会万分珍惜这万古难遇的修炼机缘。那还怎么能谈的上做不好做不到呢?当我们感到做不好做不到时,一定要认识到是自己修的层次不够,唯一的办法就是多学法,真正实修自己。当自己的修炼层次提高上来后,就会看到法在这一层次的显现,那时自然就能做到法对我们在这一层次的要求。

二、不是“做不到”,而是不想做,不愿做

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一个是有些人的修炼目地不纯,一个是有些人并不相信法。有些人的修炼目地并不是为了返本归真,而是为了想以后活的更好。这些人虽然也天天学法,天天炼功,但带着人心学法,根本就领会不了法的内涵,也不会去真修自己。这些人也经常说:“法理都懂,就是做不到”,其实这种人不是做不到,而是根本就不想去做、不愿去做。有些人也天天学法,说起法理来也是一套一套的,但这些人并不真的相信法。如师父告诉我们:“真修的人没有病”[4]。对这一法理,每个人都懂,但有些人就是不相信。身体一不舒服了,就以为是有病了,就要采取一些人的办法解决问题。这种不信师不信法的人,实际上也是还没有真正认识法。因为真正认识法的人是不会怀疑法的。只有那些对法的认识似是而非,浮于表面人的这层道理,而没有在实修中不断的体悟法的真正内涵的人,才会怀疑法。这样的人当然也就不可能按照法的要求去做。

当我们感到做不好、做不到时,一定要认真查找自己的原因,看看是不是因为自己的修炼状态造成的,还是因为自己根本就不想去做,不愿去做。如果是因为自己的修炼不足造成的,那就要抓紧时间修好自己,通过学法实修,提高自己的层次。如果是因为自己从内心就不想去做,不愿去做,那就要警觉了,千万不要与这万古难遇的修炼机缘擦肩而过。能不能按照大法的要求去做,能不能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这是衡量我们是不是一个大法弟子的标志。千万不要用“法理都懂”来障碍自己,来误导自己,来阻碍自己向内找,向内修。

我们之所以做不好、做不到,就是因为我们修炼上还有不足,人心太多造成的。当我们真的能在学法实修中提高自己,当我们的人心越来越少时,法的力量就会在我们身上体现出来。那时绝对不存在做不好、做不到的问题。对于走在神路上的修炼者,人世间的任何魔难,都是我们升华自己的机会,都是我们建立威德的机会,都是我们成就自己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开天辟地都没有过的珍贵机缘,抓紧时间修好自己,抓紧时间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事,完成我们的神圣使命。

注:
[1] 李洪志师父经文:《二零一三年大纽约地区法会讲法》
[2]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3]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三》〈放下人心 救度世人〉
[4] 李洪志师父著作:《法轮大法义解》〈为长春法轮大法辅导员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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