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给参与“敲门行动”警察的信

更新: 2017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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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三日】我们是被你们骚扰的法轮功学员。想和参与“敲门行动”的警察同胞们说几句心里话。

2017年5月以来,我县有许多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陆续被警察骚扰,包括各派出所的民警,国保大队,村治保主任,还有社区街道等人员。

其实你们知道吗?你们有很大一部分人还不明白法轮功的真相,所谓的“敲门行动”其实是触犯了中国的现行法律(具体法律条文见附页)。

例如,6月15日上午,靠山镇派出所警察一行四人来到法轮功学员刘秀芝家中,带着录像机,问她炼不炼了,家里几口人等,还把她的大法书抢走,说是违禁品。她讲道理,这些人也不听,还让其他警察把书送到车上,她丈夫很气愤就去抢书,四个警察将他按倒在地,还想用电棍电他,他当时大喊四声“法轮大法好”,喊到第三声,警棍自己飞上柴禾垛,最后警察还是把她的丈夫抬上警车送拘留所拘留八天,中途有一警察还打了他一个嘴巴子。

你们应该知道这些做法都是违法的吧。包括警察敲门、进屋、谈话、照相、录像、让人签字、要电话号等行为其实都是违法的,都是侵害了公民的人身自由和权利。

还有一些人不进屋,在门外说几句就走了,先说“关心”后说“打扰”。其实自己都知道,“关心”是假,“打扰”是真。

还有一部分人专门给法轮功学员家属打电话,恫吓家属,通过家属给法轮功学员施压,同时索取信息,家属都很反感,通常家属会说:你们不要再干这种事儿了,对你们将来不好。

确实有一部分警察做得很好,根本不去参与这个“敲门行动”。

法轮功学员讲慈悲,我们没有敌人,我们把你们当作自己的同胞看待,我们同你们一样被伊通这块黑土地养育成人,同饮伊通河水,共赏七星之山。俗话说:亲不亲家乡人,既然都是父老乡亲,我们由衷的为你们将来着想才写的这封信,同时也希望你们了解我们,更多的了解真相,省的将来被清算。

我们是一群按照真、善、忍的原则要求自己的修炼人,用真、善、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断提高自己的心性,加之每天习炼五套功法,使修炼者的身心得到高度的净化,道德品质迅速升华,成为法轮大法师父要求的“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好人。

我们这些法轮功的修炼者都是法轮功的受益者,修炼前几乎每个人都有不同程度的疾病,严重的卧床多年,更有重症患者和绝症患者,修炼后无病一身轻。很多人20多年没吃一片药。

早在1998年,北京、武汉、大连及广东省的医学界专家就对3万多名法轮功学员做了五次医学调查,证明法轮功祛病健身有效率达98%,当年以乔石为首的老干部对法轮功做了调查,结论是:“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基于这一点,法轮大法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主要著作《转法轮》被翻译成30多种语言,荣获来自世界各个国家地区的3000多项褒奖,受到全世界各个民族、各个阶层的人民的爱戴。就是这样一个利国利民的好功法和一群身心受到净化的修炼者,却惨遭了来自中共江氏集团长达18年的残酷迫害

法轮功学员在这18年中,有多少万人被骚扰,有多少万人被绑架关押,有多少万人被劳教,有多少万人被判刑,有几千人已披露被迫害致死,他们经受酷刑残害,有的致疯致残,还有很多人被关进洗脑班,也有不少人被活摘器官。

在中共政权即将土崩瓦解,迫害法轮功学员力不从心,迫害难以为继的情况下,又以召开19大为借口,采用“敲门行动”的方式企图再次掀起迫害之潮,那只能是痴心妄想,因为至今没有任何法律条文说明法轮功违反了中国的任何法律法规,所以最近一阶段,很多地区律师敢在法庭上公开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使参与的法官和公诉人哑口无言,有的法轮功学员被当庭无罪释放,使很多执法人明白了法轮功的真相,不愿意再继续迫害法轮功。使那些为了利益的驱使迫害法轮功的江氏流氓集团的跟随者大大收敛。每一位警察同胞们都应该考虑给自己留条后路,不再助纣为虐就是给自己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自2004年《九评共产党》一书问世以来,掀起了三退大潮,至今已退出共产党共青团少先队的有两亿六千多万人,中共已经大势已去,迫害即将结束,全面清算即将开始。

《血腥的活摘器官》一书,是加拿大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和前亚太司司长大卫·乔高,经过多年调查取证而写出的书,现在在全世界出版发行,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暴行,已经引起全世界的关注。

中共打老虎拍苍蝇中,落马的官员几乎百分之百是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打到最后的终极老虎就是江泽民。随着江氏集团土崩瓦解,中共解体也成为必然。因为中共建政以来搞了很多次整人的政治运动:三反、五反、肃反、反右、文革、迫害法轮功,每次运动都杀人害人,迫害中国民众达到8000万人,超过两次世界大战死亡人数的总和,真是哀鸿遍野,冤魂飘零,只等这次最后的清算。

也许你们会说:我们只是在执行命令,上级让干啥就干啥,可是现在法律明文规定,办案质量要终身负责制,将来你们能承担起这个罪责吗?那些仍在“认真执行命令”参与迫害的警察同胞们,你想过没有,你接到过迫害法轮功的正式文件吗?是不是电话或口头传达的命令呢?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那些当权者知道他们在干着违法的勾当,他们是不想留下罪证被将来清算的,这样一来,到最后当替罪羊的只能是你们这些冲在最前线的警察同胞们。

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希望你们明辨是非,选择光明的未来,拒绝执行邪恶的命令,不给好人造成伤害,在近年来公务员法中已经明确规定,如遇上级错误命令,可以拒绝执行,若执行了错误命令,要自己终身负责,希望你们做得越来越好,这不仅仅是对法轮功学员好,是对你们自己好,对自己的亲人好啊!

希望我们的肺腑之言能唤醒你们的良知,善念。快清醒吧,警察同胞们!

真正为您好的法轮功学员
2017年7月

附页:参与“敲门行动”的人员违反以下的法律

一、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以下三种情况违反的就是中国刑法第245条法律:

在没有得到主人允许,没有出示搜查令、没出示身份证件的情况下闯入、并搜查了我的住宅,包括秘密录像、照相等。

中国刑法第245条禁止“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

司法人员滥用职权,犯此罪的需从重处罚。包括党政干部、公安司法警察等安全官员等人。

二、滥用职权和徇私枉法罪

以下几种情况,违反的就是刑法第397条:

随意没收财产、敲诈钱财、欺骗法轮功学员和家属,或胁迫他们转化、放弃信仰,逼迫法轮功学员及家属违心供认或提供敏感的信息,包括私家车、电话、个人信仰等一些私人敏感信息。

换句话说,就是对于一些个人敏感话题,我们有不回答他们的权利。如果用强迫或欺骗的手段,他们就是犯法。

刑法第397条禁止“国家机关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三、抢劫罪、侵占罪和毁坏财物罪

法轮功书籍与其它财产被闯入家中不法人员抢走或毁坏。这种行为违反的是以下几条法律:

刑法第263条禁止“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包括入户抢劫、抢劫致人重伤、死亡以及持枪抢劫。

刑法第267条禁止抢夺公私财物”。

刑法第270条禁止“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刑法第275 条禁止“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12389”专线平台

二零一七年四月,公安部下达了命令,对公安内部的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为了加强对公安机关民警违法违纪行为监督举报而专门开通了“12389”专线平台,对于警察违法的违纪行为,可直接拨打电话“12389”,或登录“12389”网络平台进行举报。命令中还强调:擅自动用警察参与截访,不仅是非警务行为,情节严重会构成违法犯罪。根据新出台的规定和法律法规,控告江泽民完全合法,上访完全合法,谁再阻拦和打击报复,谁就是在犯罪。

真心为您好的法轮功学员
2017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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