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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善之心化飞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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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七日】

  • 给法官的一封信

  • 脱离危险 选择光明

  • 给吉林省公检法各级官员的劝善信及随信附件

  • 江泽民发动的迫害给我家带来巨大灾难

  • 给法官的一封信

    法官先生:

    在汉川彭绿梅、王桂兰等四名法轮功学员悬挂条幅“案件”上诉之际,和您探讨一下本案“事实”定性问题:

    一、以刑法300条定罪完全是错误适用法律

    刑法300条第一款,其成立的要件有两点:第一点,必须是“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第二点,必须是破坏了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二者缺一不可。

    从第一点来看,法轮功从一九九二年就在全国范围内传出,教导人们按照真、善、忍做人,至一九九九年七月,真正修炼的众多民众身心健康、道德回升,至今为止,中国没有一条法律界定法轮功是“邪教”。 2000年5月10日和2005年4月9日公安部发布了认定十四种邪教的39号文件,没有法轮功,姑且不论行政机关是否具有认定邪教的法律权力,而公开宣称法轮功是邪教的是江泽民、《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文章以及“两院”司法解释的《通知》。

    无论是国家领导人也好,还是国家权力机构也好,其权力的来源及合法性只能是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并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赋予国家元首认定一个组织是否是邪教的权力。无论江泽民的讲话也好,《人民日报》社论也好,还是最高法院的内部通知也好,都没有合法的授权,因此是无效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其中通知应该不属司法解释,不能作为司法依据,有强塞私货、扰乱司法之嫌。

    从第二点来看,一个法轮功学员有什么能力或者权力能导致一部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在实际中应用或施行呢?本案所谓的事实,不论有多少条幅,多少标语及录像证据,都与起诉的罪名毫无关联。

    二、法轮功信仰及传播,和讲述真相的行为合法

    本案的“事实”是挂条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根据本条罪刑法定的原则,任何被指控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嫌疑人(被告人)其行为所涉及的刑法罪名都必须是依据《立法法》的授权有权制定刑事法律的机关颁布的刑法典或刑事单行条例。也就是说,没有法律明文规定法轮功学员“挂条幅”是犯罪行为,因为政府也在挂,企业也在挂、各行政单位也在挂,关键是挂条幅的内容,这就涉及到“言论自由的范畴”。

    《宪法》第3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有言论自由权,这是法律的规定,指公民有对任何社会问题,通过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发表自己看法的权利。

    既然说公民对任何社会问题有“言而论之”的权利,那关于江泽民集团滥用国家权力迫害法轮功的问题,是不是社会问题?法轮功学员提出“全国起诉江泽民”就是法轮功学员合法公民言论自由权的行使,完全是合法的。从2015年开始,大陆法轮功学员已超过二十万、向中共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起诉残酷镇压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既然最高法院公布了“有案必立 有诉必理”的新规定,法轮功学员提出的“全国起诉江泽民”又何罪之有?

    三、两高的司法解释是枉法陷害

    《两高的司法解释》的出台是在1999年中国前中共领导人江泽民利用手中权力,超越国家体制,私自发动的对一个信仰群体的政治迫害。在江泽民权利压力之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匆忙出台了一个决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未点名法轮功)。接着,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跟进发出了内部通知,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前提下,主动配合江泽民的意志,不顾及司法机关的独立职能,在通知中点名“法轮功是×教”,紧接着,随着迫害的升级,“两高”出台了解释(一)和解释(二),作为对法轮功信仰者的迫害量刑的依据。

    “两高”解释的违法性

    “两高”司法解释名义上是对刑法300条的解释,但是,从内容和逻辑上看,和300条毫无任何联系,是非法创造了新的规范。刑法300条第一款设定的罪名是“……破坏法律实施罪”, “破坏法律实施”是这一罪名的客观行为要件,那么,“两高”的解释无疑应当围绕这个罪名的构成条件和必须具备的事实进行解释。即应当述明什么是破坏法律实施,什么行为是破坏法律实施?满足何种条件,如在主观上是否只有故意,客观上必须要具备何种行为,造成了何种危害后果,才构成本罪;具体的因何种行为,才可能导致破坏哪一部法律、哪条法律的实施?然而,“两高”的解释却离开了本罪的构成而言他,说什么“制作、传播多少份邪教传单、图片、标语、报纸,或多少册书籍”的就是“破坏法律实施”。“制作、传播邪教宣传品”与“破坏法律实施”,怎么成了同一概念呢?“两高”的解释却完全超出了刑法300条的含义范围。另外,根据解释学原理,对一个文本的解释应遵从文本的基本文意,也就是说,一个解释无论如何也不能和原文本毫无关系。可见,“两高”的司法解释根本不是对刑法300条的解释,而是私自创造规则。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赋予了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法律解释权,但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解释宪法和解释法律的权力完全不同,该解释权限于解释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司法解释只能针对司法工作中具体应用的问题进行”,这意味着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对法律的解释只能就法律、法令在具体案件的应用进行解释,司法解释并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即不能普遍适用。否则,将导致司法解释在实质上成为法律的一种形式,并使制定司法解释的活动在实质上演变为一种立法活动,这明显有悖于我国宪法关于国家机构职权分工的设计,即全国人大及常务委员会是立法机关,有权制定法律,法院是审判机关,只能适用法律,无权创制法律。

    我国宪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立法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2004年3月14日修订的新宪法第六十七条(四)项更加明确了解释法律的权力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切不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法律解释也自然失去法律效力,一切依据该无效解释作出的法律判决和处罚都应该纠正。

    “两高”对所谓邪教问题的解释,扩大了刑法的范围,涉及到了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人身自由的限制,以司法解释之名行立法或立法解释之实,明显越权;同时,“两高”有关法轮功是×教组织的通知也违反了中国宪法36条规定的信仰自由条款。所以“两高”关于法轮功的解释属于无效的司法解释,更不能作为公检法办案时的法律依据。

    四、看清导致法律被利用来犯罪的根本原因

    在正常社会里法律是公益的体现。其表现形式是法律之神一手拿着秤,一手拿着正义之剑——象征法律即是维护公平正义的。而在我国却把法律定义为“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很显然,这一定义与法定的基本法律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自相矛盾的。而且使法律失去了正义,失去了是非善恶的正确准则和宗旨,这就必然导致当权者凌驾于法律之上、党大于法、权大于法、无视法律、破坏法律、法律被利用来作为政治迫害的工具等等。那么在前党魁江泽民公然执行非法意志的情况下,导致整个政府司法体制内所有参与打压的官员,都被利用沦为犯罪团伙成员。这是需要现行体制内公职人员都应该为自己思量清楚的大事。

    例如:如果明知道是一个冤案,却身不由己地在某种无法抗拒的压力下不得不参与冤案的制造过程,但凡有一点良知的人,内心总是不安的。

    如果被冤枉的不是一个单个的个体而是一个群体,而这个群体是被政府(政府中的掌权者)以国家的名义所排斥所迫害,参与其中的人就很少有人感到内疚或不安,甚至以执行命令为荣。

    其结果是:

    在因为没有正确界定到底谁是“邪教”,也没有被破坏法律具体所指,公检法机关仍然枉法裁定,蓄意错误适用《刑法》300条法律,这就是造成执法体系成为犯罪体系的关键的核心环节。在此基础上,导致公安机关错用《刑法》300条为罪名,对法轮功学员的抓捕构成绑架罪,关押构成非法拘禁罪,检察机关人员错用《刑法》300条为罪名,对法轮功学员起诉构成徇私枉法罪,诬陷罪,法官错用《刑法》300条为罪名,对法轮功学员的量刑判决构成枉法裁定罪和徇私枉法罪。

    中共(江泽民)镇压法轮功18年来,综其过程,只不过是又一次凌驾于法律之上,非法的政治运动而已。然而政治运动,终将被清算,被利用来当政治迫害工具的公职人员,最终逃脱不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即将成为真实的受害者。

    以上只是本人的见解,提出来供您参考。

    魏里来

    于2017年6月7日


    脱离危险 选择光明

    ——给“党务工作者”的一封信

    文:醒悟

    当前这个世界正在发生很大的变化,正的光明力量正在快速推进,敌视真善忍的邪恶腐败的因素正在最后被清除。当这一切最后全面展现在人间时,所有世人的结局也就定下来了,属于正的力量就会留下来,看到光明的前途,属于邪恶腐败的因素就会被历史淘汰。

    这几句话,可能许多人不相信,或者不以为然,或者嗤之以鼻,或者怀疑,或者等待,或者观望,或者执着于既得权力和利益不愿改变,或者继续迷在世中正邪不分自以为是,或者迫于形势压力有所收敛,或者固执己见追随邪恶堕落不能自拔。当然肯定也有相信的,因为人的根基、素质、经历、智慧都不一样。相信和不相信都是人自己的选择,是人自己的权利和自由,没有谁会强迫谁什么。

    但是,我今天愿意和大家探讨这个问题,因为我曾经是这支队伍中的一员,深知这支队伍中许多人的思想状态,也知道这支队伍中有许多正直善良的人,有很多富有才华的人才,如果其中有些人真的都被历史淘汰了,岂不太可惜了!这是所有善良的人不想也不愿意看到的事情。

    那么,现在我们就探讨一下这个和大家息息相关的重大问题,围绕这个中心讨论几个具体问题,简单扼要的谈一谈我现在的认识,供大家参考。

    关于共产党

    所谓“党务工作者”,顾名思义,就是在共产党组织内从事相应“工作”的人,或者是专职,或者是兼职;或者在基层,或者在中上层。那么,在这个组织之内又从事这组织的“工作”,那就应该对这个组织本身有客观、清醒、正确的认识。对此,有些人会说:那当然了,我在这个组织里干了几十年,是老党员了,老干部了;有的人会说:共产党的理论著作我都学过多少遍了,各级党校不知参加多少次了,我是坚定的共产党员。这话说出来其实也是有原因的,因为当今中国大陆的人从生下来接受的都是这样的教育,几十年反复的灌输形成了这样的观念。

    但是,这种观念并不一定是对的。有一句话叫作: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要想真正认识共产党,必须从它的内部和外部、它的历史和现实综合起来考察整体来认识它,才能认识它的本质和真面目。那么共产党的本质和真实面目是什么呢?有一本奇书书名为《九评共产党》,全面系统的回答了这个问题。很值得大家去看一看,看完之后你就明白了。

    这里只是简要的谈一点个人的认识。从另外空间看,共产党其实是一个生命,马克思自己称它为“幽灵”。据国外学者有关研究表明,共产党源出德国历史上的黑帮组织“光照帮”,“正义者同盟”是其分支机构,后来演变为“共产主义者同盟”和共产党。“光照帮”帮主亚当·魏萨晋信仰撒旦魔教,马克思年轻时曾秘密加入撒旦教。

    从这个“幽灵”入世以来一百多年的表现来看,它是一个邪灵,一个邪恶的生命。因为它的主张、它的表现、它的作为和人类的文明格格不入,甚至背道而驰。巴黎公社就是一群流氓造反,并开始了它祸害人类的历史。有人可能不同意这个观点,对此我能理解,但我还是建议你读一读《九评共产党》这本书,肯定会有所帮助。兼听则明,偏听则暗,这是真理。因为你在它的组织中为它“工作”,你就应该明白和清醒。

    关于共产主义理论、理想、运动和制度

    共产主义理论曾经被一些人视为人类进步的科学在一定范围传播,现在已经销声匿迹了,“理论家”们也承认共产主义理论研究已经走到尽头,国内大学几十年一贯制必修的三门教科书也早已取消。既然是科学的真理怎么会突然消失了呢?这说明它不是真正的科学理论。

    现在回过头来推敲一下这个理论体系中的一些核心观点,你会发现没有能够成立的。这一理论体系产生的目的是在这个基础上建立共产党,互为利用形成一体,进而欺骗操控世人,为人类的今天历史所用,仅此而已。至于曾经被不少人狂热追求过的“共产主义理想”,也早已无声无息的走进了历史的档案馆。有“共产党人”曾说:实现共产主义还得几十代人甚至更长时间的努力。这不只是自我安慰自欺欺人,也是内心世界的真实写照。因为它本来就是一些人凭空设计的无法实现的空想。可后来又提出“梦想”,“梦想” 能实现吗?理想是空想实现不了,多少还有点空“理”,那梦想再好也只能是梦了。中华民族要发展要腾飞是好事,每个中国人都会赞成,只是希望这不是梦。 至于共产主义运动和制度,以上两个问题明白了,这个问题也就解决了。有人说共产主义运动走入低潮。其实不是走入低潮,是寿命到了,了结共产党一百多年的折腾,杀人无数,人类痛恨它,历史抛弃了它。目前的中国只是打着“社会主义”的招牌而已。

    关于当今的中国。从表面上看,中国经济近些年发展很快,人们收入也在增加,生活水平有所提高。其实,透过表面现象你会发现,中华民族正在承受巨大的灾难!面临着严峻的危机!

    政党的腐败

    这个问题就不讲了,人人皆知,人人痛恨。现在官员贪腐都是上千万、上亿!广大老百姓为什么这么穷?原来钱都进了他们的腰包。这只是一方面。一些人通过所谓“改革”攫取的劳动人民创造的财富不计其数。它早就说过:共产党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何止是代表?实际上是巧取豪夺!这是在经济领域。在政治文化内政外交的各个领域都存在着和民生民主民权截然对立的严重问题,这是多领域全方位的腐败。

    政权的黑暗

    当权者与人民群众的矛盾早已水火不容,当局以整部国家机器暴力镇压“维稳”已是常态。老百姓已到了“有话无处说,有冤无处申”的绝境,连律师也遭限制甚至关进监狱。前些年曾有记者采访河南省一名基层官员,这名官员问:你是替共产党说话还是替老百姓说话?党群矛盾之尖锐一语破的,言外之意显而易见又意味深长。更为惨烈的是推行国家恐怖主义,把数以千万计的法轮功学员视为敌人残酷镇压,几百万人被迫害致死,甚至肆无忌惮大量活体摘取器官牟取暴利,其决策者当事者灭绝人性沦为魔鬼!犯下“这个星球上从来没有过的罪恶”!而这样的惨剧竟然是在国家政权体制内大规模长期发生着,何止是“黑暗”!与地狱何异!

    社会的颓废

    静观共产党治下的中国社会,用千疮百孔、病入膏肓来形容一点也不过。支撑中华民族文明的传统文化早已被批判,取而代之的西来意识形态把中国人卷入长期革命和斗争的苦难中,几十年的革命和斗争摧毁了大多数人的良知,国民精神和物质的贫穷到了极点。为了挽救这种败局,后来的当权者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掉头,鼓动人们一切向钱看。霎时,整个社会金钱至上,物欲横流,许多人在捞钱的大海中搏杀沉浮,甚至不择手段,由此带来了一系列的罪恶和灾难。尤其是近些年江氏集团毫无人性的对信仰真善忍修炼群体的镇压虐杀,动用了全部国家机器及难以统计的巨额财力,欺骗和劫持了全体国民盲目参与其中,酿成了中华民族空前绝后的巨大灾难,置所有参与者于万劫不复之险境!许多世人受邪党毒害良心泯灭善念不存正邪不分是非颠倒,甚至为虎作伥助纣为虐;人心道德大滑坡一泻千里,放眼社会“假”遍天下,恶行恣肆,暴力猖獗,黄赌毒泛滥成灾,黑社会十恶俱全。邪恶怂恿一些当权者腐败,蓄意一些政权黑暗,特别是司法界的黑暗,引发了社会的全面颓败。危机四伏的这个烂摊子已经无法收拾了!这一切早已激起人神共愤,神人共愤后的报应已经开始了,只是众多的人还蒙在鼓中,特别是这封信的对象——“党务工作者”们。

    阅文至此,有些人可能开始有点如梦初醒。这里我祝贺你良心发现,你已经开始自救了。

    也许有的人会说:你说的都是问题,难道共产党一点好处也没有吗?其实,历史安排它来在世上是别有用心的,是为敌视毁灭人类而来,这从它入世后的表现看的很清楚,共产党从19世纪问世后一百多年,通过暴力革命和镇压维持政权,杀害了全世界几亿人。看到这句话,你可不要觉的震惊和冤枉,因为这句话指的是共产邪灵,而不是指人,包括在其组织之内干事儿的人,也包括高层的人。但是有些人被它蒙骗受它操控在世上充当了它的“刽子手”。 有的人说,共产党领导人民“闹革命”,建立了新中国,没有共产党能有新中国吗?中国人民能解放吗?其实,朝代更替政权易主有深刻的内在的原因,是历史的安排。历史和现在的事实是:共产党夺取政权武装革命,巩固政权继续革命,两个“革命”中国人丧命无数,无数珍贵生命换来的“解放”和“新中国”,是社会加速两极分化、官员的严重腐败和劳动者的“水深火热”,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这是人所不争的事实。不同的是这两个群体中的具体人发生了变化。你冷静的思考一下,是不是这样呢?更为残酷的是,有学者统计,中共执政后政治运动接连不断,有八千万同胞被迫害致死和非正常死亡。西来幽灵操控中国人之手杀害自己的同胞,且数量如此之巨大时间如此之长久!难道还不能引起中国人的深思和猛醒吗?

    有的人说,党是好的,是人在干坏事。党好不好,看了以上文字应该有一个基本判断了。有些人有这样的认识,最主要的原因是受其表面漂亮的宣传口号所蒙骗,其实它历来都是说一套做一套,言行两张皮。它不会说:我就是恶魔,我就是来毁人的。那谁还相信它呢?二是它利用人正的一面掩饰保护自己,它把社会各领域的出类拔萃者拉入党内,或者高调宣传,给予名誉地位或利益,显示自己的正确。再就是玩弄阴谋诡计,过去有一句名言:“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你仔细体察这句话就明白了。还有就是最大限度的掩盖自己的罪恶,不让人知道。实际上,共产党搞的历次运动,都是党的主要领导者决策和发动的。共产党组织中的坏人运用共产党的权力,执行党的意志,二者相互利用。共产党是后台老板,坏人在前台卖命。大家想一想:大规模长期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取暴利,这是人能干的出来的吗?一般的魔都干不出来!所以,共产党历任的首脑鲜有善终者,而党永远是“伟光正”,它从来没有也永远不会向人民承认自己的错误!只是受其蒙蔽太深的人盲目的信任它,哀哉,斯人!

    有人说,共产党内的坏人是少数,绝大多数的党员干部是好的。本文无意也不想评判共产党的干部好坏及各占多大比例,也不会做出这种判断。这封信的作者宁可愿意相信好干部越多越好,而不是相反。信的开头已经表明了作者的观点和态度。这个政权至今还在运作,一个原因就是还有正直的干部(或者干部正直的思想)在支撑着。一个干部是好是坏知情的群众自有公论,自己的内心也十分清楚。但是有一个问题要明确,就是评价干部,共产党和群众的标准不同,群众是看干部对老百姓的态度和表现;共产党则要求干部绝对忠诚,和它保持高度一致,讲党性,讲政治,讲究“四个服从”。

    问题就出来了,共产党和人民群众是两个不同的利益群体。党认为这个政权是我打下来的,政治权力经济利益社会财富就应该我们掌管和享受,“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宣传,做不做,做多少,以党的利益为前提。特别是当它的决策和行动与群众的利益相对立时,你说你怎么办吧?你站在群众一边,它就把你视为异类,毫不留情处理你;你站在它一边你不就和它同流合污与人民群众对立起来了吗!

    朋友,你该怎么办呢?你过去是怎么做的?历史上这一类例子还少吗?共产党的干部是不好当的,是非曲直就这么泾渭分明!当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处理方式,可是这个处理方式却极其关键,它直接决定你的前程。你跟着它走,它把你带到哪里去?中共前任总书记江x坏事干绝,有多少人紧随其后?现在如何?

    有的人说:哪个政党不犯错误?要允许犯错误允许改正错误,你看现在新的领导反腐力度多大,应该相信它能解决自身的问题。共产党执政已六十多年,按一般常识,它要能够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早就解决了,决不会发展到今天的愈演愈烈之势。每一届新班子上台都有所承诺,有所举动,老百姓也寄予希望,最后的结果都是失望,当然人们对这一届班子还在观望。共产党和其它政党不同,它是无神论,认为自己是“老大”,无法无天,所以干坏事无所顾忌,从不计后果。共产邪灵害人本性难移,操控政权几十年运作形成了固有的体制和机制,再好的人再好的办法面对它也是身不由己无能为力。掌权者可以解决一些问题包括一些人,但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就象一个人,他的手可以打自己身体的任何部位,但决不会对自己下狠手,除非他走投无路陷入绝境。人地位再高权力再大,他也是在党之内而不是在党之外之上,主意办法再好也是在党的体制机制内运作。中共首脑历史上也有清明者,结局如何?否则作为共产党老大哥的苏共也不会自行解散了。毛泽东当年曾宣称:我们共产党已经找到了解决政权得而复失“怪圈”的办法,那就是搞“群众运动”。其后的“第二代”“第三代”领导者对此彻底否定,却继承了前任的“运动群众”。中共近一百年来与敌斗与友斗与己斗,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群众运动,运动群众,运动斗争接连不断,群众饱受苦难,冤案如山,冤魂无数,时过境迁,积重难返。它自知解决不了这些太多的历史遗留问题,也根本就不想解决,所以一再设计几个空洞的目标。引导人们“向前看”,这也是它自我保护的一招儿。殊不知积恶太多罪孽深重,“前边”还会有什么呢?其实共产党自己的国歌最后一句已经做了预言:“前进,前进,进!”最后“前”不了了,走进井里,没有出路了!

    有人可能会说:不管怎么说,这些年经济发展很快,人们生活水平也提高了。这话不能说一点儿不对。问题在于需要透过表面现象看其内在原因和实质。实际上,改革开放并没有发明创造新东西,只不过是恢复了其夺取政权时强行废弃的原来已有的经济形式,把当时革命革掉的东西又捡回来了,是不得已自救而已。国外境外巨额的资金和先进的技术输入,国内大批廉价劳动力的辛勤劳动,再加上超前超量开发的自然资源等促成了经济的表面繁荣。至于表面繁荣背后存在的问题和危机也是显而易见的。必须明确的是,共产党发展经济目的是巩固政权。当这二者发生矛盾时,或者它认为有必要时,它会毫不犹豫的抛弃前者选择后者。至于说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也只不过是和自己二十年前比。其实,许多真正的农民、工人和一线劳动者并没有多大改变,经济上并没有翻身,更没有当家做主人。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也有个别的人会说:我是共产党培养长大的,党给了我一切,我是党的人,党员要讲党性,党荣我荣党耻我耻,我要跟着它走到底。不错,忠诚是一种优秀的品质,忠诚本身并不是错,问题在于你忠诚的对象是不是值得你忠诚。上面已谈到了共产党的真实面目,它的本质,它的表现,它的历史和现状,它来世的真正目的。你应该有所醒悟了。其实,你的官职,你的待遇,你的利益,是你命中带来的,是你个人努力的结果,并不是它的恩赐,你只不过是生当其时,赶上它执政掌权而已。“党性”是什么?邪灵的本性是邪性魔性,邪灵你看不到,但它操控人的邪恶表现你看到了。党员首先是一个人,人就应该有人性。人性是什么?最起码对自己的同类有关心爱心同情心。当人失去人性完全被魔性代替的时候,就不再具备人的本质特征了,这个时候他只是披着一张人皮,比如那些面对活生生的法轮功学员下刀摘取其器官牟取暴利的人。不是有一句话叫做:“共产党员是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吗?用起来得心应手,这也正是共产党所需要的。自己没了,不知道为谁为什么活着。人的最大悲哀莫过于此!共产党掌权半个多世纪,它把驴牵走了,有人还去拔那个橛子,你真的是跟它一伙的吗?共产邪灵欺骗操控世人,倒行逆施,作恶多端,毁灭文化,败坏道德,战天斗地,残害生灵,特别是大规模迫害虐杀信仰宇宙真善忍特性的修炼人,犯下神人共愤的大罪,老天要清算它!难道你真的要为它陪葬吗?真的要为它献身吗?你可要三思啊!

    有许多人说,其实我也不相信它,我也知道它坏,只不过是身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也就是在它那儿谋生养家糊口而已。这是实话。但你要知道,你只要按它的意图指令行事,不管是有意的无意的、主动的被动的,它的罪恶就有你一份,你就要承担这一份的责任和后果,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这是不破的道理,这也是很严重的,当要清算它的时候,你怎么办呢?一句“我只是执行者”,恐怕难辞其咎。

    以上我们简要的揭示了共产党的本质和罪行,概括的梳理了这个组织中人的心态,明确指出了追随邪恶的严重后果。那么,到底应该怎么办呢?这里提出两点思路,请大家思考:一是端正对法轮功的认识。法轮功的理论包含了人类在内的整个天体宇宙的真理和天理。有人至今还不认识不理解是最大的遗憾,但也可能不算罪错,可是你要反对他甚至迫害他就是大错大罪。因为他是造就一切生命(包括你我他)本源的因素,是所有天体宇宙的根本属性,是未来的希望所在。新的世界就是他给开创的,你反对他你在哪里存身呢?这里真诚的告诉你:你如果有这样的心理和行为,劝你赶快纠正,已经做过的坏事尽可能的去纠正和弥补,这是自救!共产党要打倒谁,有挺过三天的吗?当年江魔头叫嚷“三个月消灭法轮功”,现在多长时间了?这本身不值得深思吗?真理要叫恶人消灭了就不是真理了,何况天理!

    二是“三退”,即退出党团队。前面已经提到老天要清算共产党的罪恶,江鬼是迫害法轮功的罪魁祸首始作俑者,但他是以共产党的总书记身份利用共产党的权力进行的,它与共产党合为一体操控整个党组织和国家政权绑架世人共同犯罪,共产党成了迫害的主体,人在被操控着作恶。所以只要是它的成员就是它的一份子,就是清算的对象。这种清算是偿还罪恶的痛苦过程,是极其可怕的。你从这个组织中退出来,虽然你的错罪不会因此一笔勾销,但保住生命后给了你改错赎罪的机会,这可是网开一面的洪大慈悲!你可要珍惜啊!机会稍纵即逝!千万不要以为这是故作惊人的天方夜谭,或者是耸人听闻的奇谈怪论,甚至是不着边际的无稽之谈。善恶必报是不变的天理,其实现世报应早就开始了,你看那些当年做恶的“大人物”,现在怎么样了!但最终的清算还在后头。2002年,贵州省平塘县发现一巨石,天然显示“中国共产党亡”六个大字。天意昭昭,非人所能左右。现在有许多中国人都明白了真相,已有二亿七千万人做了“三退”,其中包括在职和退休的各级干部和“党务工作者”,也许你身边和认识的人中就有退的,只是你不知道。法轮功学员为什么不顾自己的安危持续不断的讲真相?就是不愿看到那么多人被清算,修炼者的慈善之心常人是难以理解的。过去的同行们,你明白了吗?再说,你不相信天理报应,从人的层面讲,如果你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人生也很清白,共产党的那些罪恶,你是不是也会感到耻辱呢?即使没那么善良,没那么清白,也允许人改正错误自救,最关键的是你能不能抓住这个机会。

    朋友,生命是极其最珍贵的!人肉身的死亡不是生命的终结,真正的生命还在宇宙空间中存在着。但如果在这次彻底清除邪恶因素中被淘汰了,那这个生命可能就永远不存在了!对这个生命来讲,还有比这更大更严重的问题吗!大觉者的本意是救度一切众生,但能不能被救度还要看自己的意愿,看自己能不能觉悟,看自己愿不愿得救,要看自己的表现。你受欺骗不知道应该告诉你,这封信也是做这件事。告诉你了,就是你自己的选择了。生死攸关命悬一念啊!但愿你内在的生命憣然醒悟,表面的人身做出正确的选择!如果你今天做出了正确的选择,将来可能有一天你会万分庆幸:今天的选择是多么关键多么重要!可贵的朋友,我这里提前祝贺你了!


    给吉林省公检法各级官员的劝善信及随信附件

    你们好!

    我们是吉林省的法轮大法修炼者。自1999年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以来,吉林省始终是迫害的重灾区,十七年过去了,中国许多地区的迫害力度都在明显减弱,总体形势有了很大的改观,而吉林省在这方面的情况却并不乐观。

    进入2017年以来,在各省对法轮功学员纷纷拒绝批捕、退卷、不起诉、宣判或改判无罪的大环境下,吉林省依然对法轮功学员实行非法抄家、绑架、拘留、逮捕、起诉及非法判刑。在全国各地的迫害程度排名中,吉林省一直排在前面,省会长春市的恶名也高居前几位,这对现任吉林省领导来说,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都不是政绩,相反,在政治清明的将来,一定是耻辱、污点,甚至是罪证。

    我们把对法轮功的打压称为“迫害”,是因为从前提上,所有对待法轮功的依据都是颠倒黑白、子虚乌有的捏造诬蔑;在法律实施上,对法轮功学员劳教、判刑的所谓法律依据或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内部规定”,或是乱搬乱用法条以及一些违法、违宪的法律解释;整个打压过程中,都是违法的方式、酷刑的手段、流氓的心态,甚至是兽性的肆虐,对法轮功学员的身体、精神和心灵均造成巨大伤害。

    对法轮功迫害的实质是邪恶的放纵,施加在这些修炼人身上的罪恶不只是对这个特定群体的犯罪,更是对整个社会正气的毒害。一旦邪恶大行其道,它就必然会侵蚀社会的各个领域、各个角落,最终使整个社会沦入无耻、残暴、草菅人命的深渊。

    这样的状况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有鉴于此,我们写此信给各位省、市相关部门的领导,向你们郑重提请:

    请关注吉林省法轮功修炼者的人权保障问题!请善用手中的权力,珍惜良知,有所作为,在省内尽快终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违法犯罪行为!

    对法轮功的迫害多年以来是全方位的,我们这里只谈性质严重的违法事实,它包括:

    1.将法轮功学员正当的公民行为视为违法,滥用法律手段扰乱、破坏法轮功学员的正常工作与生活。
    2.抓捕过程中,视法律程序于无物。
    3.侦讯过程中,抢夺当事人私人财物,捏造证据、诱供逼供现象普遍存在。
    4.法轮功案件中当事人辩护权被全盘剥夺。
    5.在看守所与监狱中的法轮功学员遭受严重的人权伤害。
    6.法外洗脑班仍存在,非法剥夺法轮功学员的自由,已构成严重的权力犯罪。

    关于这几个方面的具体迫害案例,请参见信后的附件。法轮功修炼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理应享有宪法赋予的所有公民权利。这些权利包括:宗教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生命权、健康权、获得辩护权……但事实却恰恰相反,至少在吉林省内,迫害法轮功的问题现在仍然是纵恶者为所欲为的法外之地!只要是涉迫害法轮功的案件,法律就完全变成了为不公不义张目的工具,公、检、法在对待法轮功修炼者时,知法犯法达到了肆无忌惮的程度。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吉林省在剥夺法轮功学员的辩护权方面,严重程度可以说在全国首当其冲。严禁省内律师代理法轮功学员被构陷案件,外地律师来代理则受尽公、检、法的推诿与刁难,其职业尊严和人格都受到严重的侮辱与蔑视。许多外地律师,甚至是一些著名律师都纷纷表示,在别的省也代理过法轮功被构陷的案子,唯独吉林省法轮功案件的推进最为艰难。例如:

    2013年10月11日,农安县法院在不通知辩护律师及家属的情况下,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刘伟、张国珍、杨洪彪、修继学等八名法轮功学员。

    2015年9月11日,吉林市昌邑区法院在没有通知律师及家属的情况下,对李德全、李德祥哥俩偷偷非法开庭,李德全被冤判八年,李德祥被冤判四年。

    2015年10月9日,永吉县法院以检查律师证为借口刁难律师,随后又通过欺骗方式支走律师和家属,对法轮功学员李仙英偷偷开庭。

    2016年4月19日,通化市东昌区法院在未通知律师的情况下对法轮功学员张素华、朱亚先非法开庭。对张素华非法庭审用了十分钟,草草收场。对朱亚先非法庭审也只用了二十分钟左右。

    2016年9月19日,吉林市丰满区法院,在没通知律师及家属的情况下偷偷庭审二十八岁的女青年刘圣操,非法量刑三至四年。

    这里特别要提到长春市法轮功学员王永青被冤判一案。2016年11月10日,长春市高新区法院对王永青非法开庭。开庭前,法院违法拒绝辩护律师马卫出庭。在王永青的强烈抗议下,据说高新区法院向王永青展示了一份由吉林省国安局、省公安厅、省高检、省高法联合出台的禁止外地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出庭辩护的所谓“内部文件”,在王永青掠过一眼后,高新区法院法官匆匆将文件收回。

    就凭这样一份见不得人的内部文件,那么多象王永青一样无辜的法轮功学员就遭受着肆意的非法处置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正当诉讼权利被剥夺殆尽,法院不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不让法轮功学员最后陈述,用十分、二十分钟的时间草草收场,这样的开庭为违法开庭,基于违法程序所作出的判决必是违法判决,这种方式审结的案件必然都是冤案。而这样的冤案在吉林省比比皆是。

    为什么要剥夺这些修炼法轮功的公民的辩护权呢?原因只有一个:一旦他们的辩护权生效,一旦法律依照其合理合法的程序进行,那么就没有一个法轮功修炼者会被判有罪,中国所有法律至今没有一条敢说法轮功属违法信仰,所以《刑法》“第三百条”根本就无法适用于法轮功,根本就不能用此法条来作为给法轮功学员判刑的依据。而法轮功学员的正常言论表达根本没有给任何人造成伤害,也没有任何社会秩序因法轮功学员的行为被扰乱,也没有破坏任何法律的实施,法律机关又能凭《刑法》中的哪一条哪一款给法轮功学员治罪呢?

    为了否认修炼法轮功有益无罪这一事实,邪恶于是就宁可滥用权力来个死皮赖脸的严防死守。而这“内部”二字也足可证明:就连下发文件的部门自己也知道,这样的文件是无法拿到光天化日里来的。

    倘若这份由几个省级部门共同签署的内部文件真实存在,那么其制定者、责任者无疑就是这些部门的一把手们,也就是我们期望能够读到此信的人。

    虽然这种以权代法、暗箱布控的做法既过时又性质恶劣,毒害甚重,但我们在这里声明,这些蓄意违法、恶意侵犯人权的迫害法轮功的做法,我们仍然愿意暂时搁置对其的责任追究,我们将依循自己的信仰,遵循真、善、忍的原则,秉持善意,诚挚奉劝继续迫害法轮功的官员尽早悬崖勒马,鼓励各位听从心底良知的召唤,抛弃邪恶的操控,从今往后做一个正直有为、遏止恶行的好官员!

    各位是吉林省政界的重要人物,应该有超越于眼下利益的宽广胸怀与视野。纵观人类历史,暴虐可以逞一时的猖狂,阴谋可以暂时蒙蔽世人,但事情总有完结的一天,最终总是暴虐自取灭亡,阴谋如风散去,追随邪恶与谎言的人与邪恶和谎言一同腐朽溃败,人类终又重归以正义善良为核心的文明秩序之中。

    人类虽然经历过无数苦难,经历过无数由贪婪丑恶制造的灾祸,经历过各种各样的精神和肉体的压榨与摧残,经历过各种各样严酷的对纯正信仰的迫害,但人类最终还是走过来了;而在各种危难困厄中人类表现出的对神、对天道、对向善之心的忠诚,却深深积淀成为人性中最光辉的部份,内化成为使生命与世界继续繁衍下去的精神动因。

    如果我们从历史的格局上去看迫害法轮功的问题,就可以从中汲取很多的经验,就可以将问题看的更透彻,也就必然会清醒预见到迫害法轮功的结局——那就是真相必将大白于天下,善恶也必将各得其果报。

    其实从现在的形势看,结局的到来应该也不会太远了。情形的变化之快或许已经超出了各位基于以往经验而做出的判断。基督教在欧洲遭受的迫害长达300年之久,古罗马帝国对基督教的大规模绞杀达到10次之多,但最终基督信仰在世间得到了与他相配的殊荣。而今天在中国大陆发生的对法轮功信仰的迫害,其惨烈程度较基督徒们当年遭受的迫害更甚,但形势转变的速度却大大快于古罗马时代基督教地位的改变。

    时也,命也,迫害法轮功的主谋江泽民、周永康等人早已是大势已去,在苟延残喘担惊受怕中等待着最后审判的到来。现在如果想再发动一场十几年前世纪之交时那样铺天盖地、邪恶至极的迫害运动,各位都清楚,那是绝对没有可能的了。邪恶的势力越来越虚弱,而法轮功却并没有被打倒,相反的,历经了磨难的信仰者们对自己的选择愈发的坚定与清醒,我们都明确了这一点:一名正信者要修真、善、忍,还要维护真、善、忍,真、善、忍的精神不是任邪恶随意践踏的,世间应当成为由善引领着人们的地方,绝不可成为邪恶肆意妄为的领地!

    按真、善、忍去行,反对邪恶对真、善、忍的迫害,在磨难中显现真、善、忍的真义,这就是被迫害这十余年,每一名虔诚的法轮功信仰者所做的事情。我们这样做,不仅是在反对迫害,不仅是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更是在邪恶弥漫时挽救人世间的道德与良知。在这个过程中,亿万法轮大法修炼者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但从现在的形势看,邪恶终归是不能得逞的了。

    明白事实真相的人越来越多,迫害也就越来越难以维系;曾掌握最高权力的迫害的始作俑者和一些积极迫害的恶徒都以不同形式在遭到报应,曾经整个中国社会邪气嚣张压制正气的情况正在渐渐扭转。这种变化与法轮大法修炼者在最残酷的环境中依然坚持不向邪恶妥协,坚持和平传播事实真相的公民不服从行动是有直接的关系的。

    请你们要明白,我们所做的这一切不仅仅是为了我们自己的权益,更是为了整个中国社会的稳定和正向发展做着巨大的牺牲,我们所做的这一切也是在为了你。

    不放弃,不绝望,不仇恨,不计代价的去呼唤良知与正义,这就是我们的信仰教给我们的,这就是我们为你付出的。而现在,我们向你发出召唤,请加入向善的队伍,为自己赢得一个美好的未来!

    人不信神,不等于神不存在。人不信永恒的道德标准,不等于这标准不存在。只是人往往容易被眼前的利害关系所牵扯,因为暂时的是非颠倒而对善恶的标准失去信心。而正是在涉及到自身利害的时候,在不公不义的挑战面前,就是对人的本性的严肃考验,你的选择决定了你的未来。如何摆放,希望各位要慎重!请珍惜自己的未来!

    最后祝

    前途光明!

    吉林省法轮大法修炼者

    2017年5月

    附件:

    近期吉林省迫害法轮功修炼者部份事实

    (内容摘自法轮大法《明慧网》)

    1.将法轮功学员正当的公民行为视为违法,用法律手段扰乱、破坏法轮功学员的正常工作与生活。

    通讯自由、言论自由、表达自由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这些权利不能因为触及到了权力或什么官方意识形态就被剥夺。这不仅是现代国家的政治常识,也是普世皆准的常理公理。特别是法轮功学员,在其信仰遭受恶意诋毁,自身面临严重迫害,救济渠道又被全部堵绝的情况下,和平的行使公民表达权以澄清事实反对迫害,更是无错无罪。如果只许恶人利用国家机器大肆造谣中伤,却不许受欺侮者表达反对意见,天下绝无此种道理。所以对各种方式的自由表达、和平抗议所做的处罚或判刑,皆属于违法行为。

    近一段时间,大批法轮功修炼者以公民身份向最高检、最高法等国家部门控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事实,这种行为当然是在正当行使公民的控告权,然而吉林省却有很多人因此被抓捕被拘留被判刑,这是严重侵犯公民权利的违法行为了。

    以非常不完全的统计,近期因举报、控告江泽民而被迫害的省内法轮功学员有:蛟河市刘俊堂、陆泊凤夫妇及女儿,2015年8月27日被非法抓捕,现分别被判7年、4年、8年的重刑。

    长春法轮功学员胡大桅,2016年12月30日被非法抓捕,现被关押在集安市看守所。2017年4月律师看了案卷,薄薄的几页纸都是围绕诉江一事。律师从法律角度质问,检察院人员只是不语。

    吉林市法轮功学员白鹤,2015年5月向最高检控告江泽民,7月即遭非法抓捕,现关押在吉林市看守所已近2年。期间没有换过羁押手续,已是严重超期关押。

    吉林市法轮功学员梁宝范,2015年6月17日,遭吉林市昌邑公安分局国保、昌邑区延安路派出所非法抓捕,并声称梁在起诉江泽民活动中,起带动号召作用,传播、上网,将控告书发往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是犯法行为。2016年11月,在家属没有事先知情,不通知律师的情况下,梁被非法宣判4年徒刑,现已提起上诉。

    2.抓捕过程中视法律程序于无物。

    2017年4月,长春福祉大路派出所警察着便衣,谎称是买房人骗入长春市法轮功学员张子友的家,不出示任何手续强行搜查,强行拿走私人物品。

    同月稍早时候,福祉大路派出所七、八名警察,在未出示证件的情况下强行非法闯入另一名法轮功学员李春友家中,野蛮抄家,同样不按规定出示搜查手续,更荒谬的是在放人时还向家人勒索200个鸡蛋和200个鸭蛋。

    3.在法轮功案件的侦讯过程中无视法律程序,抢夺当事人私人财物,捏造证据、诱供逼供现象普遍存在。

    2017年5月,长春法轮功学员裴淑梅无故在街上遭到非法抓捕,搜查裴家时,把房东家孩子的物品硬算成是裴的物品,想以此为裴罗织“罪名”。

    梨树县法轮功学员刘金茹,2017年4月14日在家中突遭抓捕,当天即在梨树公安局遭到严重身体伤害,跟腱被打断三根、神经断了一根,之后一直病危,现生死不明。

    刘金茹丈夫张景全同天被捕,为捏造罪名,办案国保竟把自编证据撒谎说成是刘金茹承认了的。

    2017年1月,延吉市70多岁的法轮功学员全钟律,被当地派出所电话叫去,在不告知内容的情况下,诓骗全在一张文件上签字,随后即被带去检察院。

    2016年9月,德惠市抓捕10名当地法轮功学员,为捏造证据,挨家挨户敲门要求村民签字说收到某本法轮功内容的印刷品。

    2015年8月4日,敦化市法轮功学员邓丽娟在某小区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遭到敦化市巡警非法抓捕,随后受到酷刑折磨。到敦化国保大队后,又遭受酷刑虐待:不让睡觉,坐老虎凳,往身上浇凉水,薅头发。邓丽娟曾患淋巴癌,看守所检查身体后,欲按规定拒收,结果国保警察使用手段将其强行送入看守所。

    吉林市法轮功学员刘圣操,自2016年1月至2017年1月,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吉林市看守所,本人拥有的一台雪佛兰轿车一直被警察无理扣押。

    4.法轮功案件中当事人辩护权被全盘剥夺。

    在上面提到的邓丽娟被迫害案中,家属为邓丽娟请了北京律师,法院却以律师不是本地律师为由,阻止律师出庭辩护,并称这是省里“610”决定的。最后,敦化市法院在不通知家属和律师的情况下非法宣判邓三年徒刑。

    上文提到的梁宝范案,初审同样是在不通知家属与律师的情况下开庭的。梁上诉至吉林市中院,妻子刘俊梅欲为其辩护,法院最初同意,后看到刘的辩护词后,粗暴拒绝了刘的辩护人身份。

    上文提到的张景全案,初审开庭不通知律师。张景全上诉后,律师连正常的去看守所会见张景全也被禁止,2017年,四平市中级法院同样是非法秘密开庭维持对张的违法原判。

    上文提到的刘圣操案,吉林市丰满区检察院对刘聘请的北京律师极尽刁难,想尽理由阻止律师阅卷。开庭时,也同样不通知律师。

    2016年11月蛟河市法院非法庭审多位法轮功学员,当事人聘请了四位律师为其辩护,法院一律禁止这些律师阅卷,禁止律师上庭辩护。

    上文提到的白鹤案,吉林市丰满区不通知家属与律师开庭宣判。白鹤上诉后,2016年11月,吉林市中院以“事实不清”要求丰满区法院重审,至今丰满法院、丰满检察院没有任何动静。律师到法院要求阅卷,法院一直回避。

    迄今为止,据大略统计吉林省只有二三桩涉法轮功案件允许律师上庭为当事人辩护,其余皆为秘密开庭。这绝对是吉林省法律界的耻辱!

    5.在看守所与监狱中的法轮功学员遭受严重的人权伤害。

    在看守所与监狱中的法轮功学员的信仰自由和基本人权受到严重侵犯。在监狱里,一个放弃法轮功信仰的人的生活待遇会相对好很多,而一名坚持信仰的修炼人就会受到种种非难,甚至非人的酷刑折磨。

    据明慧网文章《吉林省法轮功学员十七年遭迫害综述》统计,“明慧网曝光的4071名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中,吉林省共有455名”,已高达十分之一以上!甚至整体环境都在趋于宽松的大背景下,2014年之后,吉林省又新增8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仅此数据足可见吉林省监狱对待法轮功学员的残忍程度,历年来那些失去自由的学员们的悲惨遭遇都已记录在案,即使少数没有记录,也会有上苍记录着这一切。这不是一封控诉信,太多受害安全暂不多提,仅举近期几个案例说明问题。

    吉林省女子监狱多年来一直严重迫害狱中的法轮功修炼者。直到现在仍有极恶劣的表现。长春修炼者车平平,女,四十二岁,硕士学位,原吉林省体育学院教师。2013年10月遭吉林市警察非法抓捕,在吉林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两年多。2015年9月7日凌晨5点钟,吉林市船营区法院就将车平平从吉林市看守所提出,偷偷非法开庭,秘密判刑四年。即没有通知律师,也没有通知家属,整个过程都是在吉林市“610”人员操控、指挥下进行的。

    2015年11月26日,在没通知家属的情况下,车平平被送往吉林省女子监狱。八监区大队长倪笑红,狱警高扬是迫害车平平的主犯,2017年3月下旬,车平平受诬陷被关禁闭。据悉,所谓禁闭就是被单独关押进一个小黑屋,没有窗户,地面上固定着铁环,双手要被锁在铁环上,不能站,不能躺,不能蹲,累的受不了了就只能跪着。

    车平平绝食抗议,他们把车平平捆绑用铁板车(铁板车上没有被褥冰凉)送到监狱医院灌食迫害,一天灌食两次。后来就用担架,把车平平五花大绑,绑在担架上去灌食。到4月16日看到就只绑车平平的两腿,车平平的手臂无力的挣扎着,还在给她灌食。车平平的家人去接见,监狱不让看。

    目前车平平身体非常虚弱,原本一百三十斤的体重至今只剩六十斤,原本一米六六的挺拔身材,现在只能在他人的搀扶下,佝偻缓缓前行。

    年近70的延边法轮功学员金英实,2015年10月在朋友家中无故遭到抓捕,此后长期没有音信,2016年4月,当地朋友才得到消息她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延吉看守所,一直戴着手铐,不让家属会见,现头发已经全白,身体状况堪忧。

    珲春市法轮功学员李喜莲,于2015年12月遭非法抓捕。2016年1月15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半,2016年4月被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6月份,李喜莲被检查出肺结核,体重从一百三十多斤下降到八、九十斤,家属说人都瘦的脱像了。但吉林女子监狱并没有给李很好的治疗。

    6.法外洗脑班仍存在,非法剥夺法轮功学员的自由,已构成严重的权力犯罪。

    吉林市北华大学教师韩永强、金艳华、刘英三人在2014年8月1日遭非法抓捕、抄家。随后三人分别被送至吉林市晓光村沙河子洗脑班,在那里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并被强迫受洗脑式精神摧残。

    项利杰,女,现年52岁,吉林省辽源籍人,1994年8月与台湾男子结婚。1999年7月迫害法轮功后,项利杰从台湾回大陆为法轮功上访、陈情,遭到了非法劳教、判刑等迫害。2006年12月,项利杰被非法判刑11年。在长达11年的冤狱期间,项利杰遭受了“吊刑、抻刑”等种种令人发指的酷刑摧残,最终导致她右臂残废,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

    不久前,项利杰出狱,但随即被当地公安部门劫持到洗脑班继续迫害。

    通化法轮功学员吕永珍,被迫害入刑9年,今年2月期满,但辽源公安却强行将刚出狱的吕永珍直接接到洗脑班继续迫害。

    安图县法轮功学员张倍齐,2010年被延吉国保非法抓捕,审讯中遭受酷刑折磨,致身体严重伤残。后张被非法判刑7年,关押在省公主岭监狱,2015年7月获得自由。

    张倍齐出狱后,当地“610”继续去张倍齐家骚扰、录像,让张倍齐去洗脑班,张倍齐被迫离开安图,到吉林市女儿家居住。

    此外,据《明慧网》2016年发布的统计,德惠市政法委610长期用“洗脑班”形式迫害法轮功学员。洗脑班自2002年成立以来,几乎年年抓人。以2015年为例,7月到9月间,计有法轮功学员21人被非法抓捕,多数是在拘留后被政法委动用特警,强行押送到洗脑班进行精神与肉体上双重摧残与迫害。

    舒兰市的洗脑班也非常嚣张,据统计,2014年8月,计有12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至洗脑班;2015年舒兰洗脑班也频繁往里抓人。

    以上所述,并非个例,而是吉林省内对待法轮功学员的普遍情况,篇幅所限,我们在这里仅仅是按时间顺序随手选取最近发生的案件权作例子而已。


    江泽民发动的迫害给我家带来巨大灾难

    ——原劳动人事局干部给蠡县政府领导的一封信

    我叫王平均,今年71岁,原劳动人事局干部。因修炼法轮功,曾两次被非法劳教、多次被抄家,三次被绑架,四次被拘禁,被勒索巨额罚款,并被无理开除达16年之久;儿子被冤判11年重刑,夫妻被迫离异;父、母受惊吓先后含冤而死;老伴也曾被非法关押长达7个多月,由于不堪重负,造成她瘫痪在床。我原本一个幸福的家因修炼法轮功,做好人,被迫害得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18年了,已想不清是怎么过来的。只记得从劳教所出来后,靠给人家看门、打工艰难度日;老伴瘫痪后,不能打工了,只好靠种地为生;如今老了,地也种不了了,还要昼夜伺候瘫痪在床的老伴,生活举步艰难。我为国家工作了一辈子,年逾古稀却老无所养,对我来说,真是天大的冤枉和不公。18年来我多次找到各有关领导,至今无果。因此再次申请县委、县政府领导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恢复我的公职,并办理退休手续。

    一、法轮功福益人民,福益社会

    我13岁就患上了慢性肠、胃病,30多岁时,又患上了失眠症、心脏病、荨麻疹等多种疾病,还经常感冒发低烧,经常住院,吃药成了家常便饭。尤其是心脏病的频频发作,除了在夜间发作外,还时常病倒在上下班的路上。90年腊月二十八傍晚,我下班骑车往家赶,心脏病突然发作,我急忙躺在路边道沟里,胸口憋得厉害,费了好大劲才摸出急救药服了数粒,缓解了一些,但想动却动不了。腊月里天黑得快,行人稀少,我当时真有点绝望了,心想今夜病不死,也得冻死。后来被一个好心的路人发现,在他的帮助下才回了家。

    长期病痛的折磨使我时常有轻生的念头,对前途、希望呀更是万念俱灰。1996年我有幸遇到了法轮大法,炼功不长时间,所有的疾病“不翼而飞”,被人称为三吊弯的身体站直了,几十年的近视眼镜摘掉了,一直瘦弱不堪的我体重竟达到了150多斤,使我尝到了无病一身轻的滋味,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学大法后不仅身体受益,心胸也变得宽了,做事能为别人着想了,以前心胸狭小,遇事想不开。一家人看到我身体的神奇变化,全家也都炼起了法轮功。

    现在社会好象繁荣了,高楼多了,生活比前几年好多了,可人们的道德却一日千里地下滑着,为了钱,人人骗人,人人害己。生活中随时就会上当、受骗、受害:假药、假酒、毒疫苗、毒奶粉、毒大米、地沟油……;自然生态遭到极大破坏,江河断流、水土严重污染、雾霾重重、灾害频繁,生态体系面临着全面崩溃。人的无知、贪婪吞噬社会,毁灭着人类乃至人类的未来。

    为什么会这样?是我们五千年的传统文化缺失了,人心变坏了。法轮功教人以“真、善、忍”为原则修心向善做好人,做事先考虑别人,遇到矛盾找自己。炼法轮功能使人心归正,道德回升;使修炼者变得诚实、善良、宽容、平和。

    1998年下半年,以乔石为首的前人大老干部对法轮功进行了数月调查,得出的结论是:“法轮功于国于民百利而无一害”。 同年,国家体育总局抽样调查1.2553 万名法轮功学员,结果表明修炼法轮功祛病健身总有效率高达97.9%。

    举两个实例:

    1、1997年3月17日,《大连日报》报道,一个古稀的老人,他叫盛礼剑,义务为村里修了4条共长达1100多米的路。当有人问他修路拿了多少钱时,他说:“我是学法轮功的,为大家做点好事不要钱。”

    2、1998年7月17日,《中国经济时报》报道,河北邯郸市一个瘫痪了16年的病人谢秀芬,炼法轮功两个月,奇迹般的站起来了,其它的病也全好了。

    现在法轮功的书籍被翻译成38种语言,在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洪传,许多黑人、白人也都炼起了法轮功……

    法轮功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在中国洪传,这是中国人民的巨大福祉。

    二、江泽民集团的迫害给我家带来巨大灾难

    江泽民出于妒嫉,不顾大多数常委的反对,违法违宪,执意迫害利国利民的“真、善、忍”大法,严重破坏了中国的法制、经济、生态、道德,把中华民族推向了灾难的深渊。

    十八年来,这场血腥迫害,仅知名知姓者至少有4096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数万人被打伤致残,几十万人被判刑、劳教,很多法轮功学员被活摘器官,无数家庭被迫害得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我就是其中被迫害的案例之一:

    被非法关押并遭巨额罚款

    1999年12月18日,因两个孩子依法进京上访,我受到了株连,12月21日上午,我正在家侍奉病重的老母,突然被叫到单位,县610办公室主任张春亮正等着我,张二话没说便命人把我塞进车里,并拉到县招待所关押起来。并让单位出人日夜看守,37天后放回。在我被非法关押期间,县纪委的人经常到招待所及外面大吃大喝。吃完后,记劳人局的账,最后连住宿费共花了8千多元。局领导决定这些钱从我的工资中扣除,当年腊月26扣除了我第一笔款5百元。

    我回家后,两个孩子还在被关押。县610逼迫每人必须交13000元罚款,少一分也休想回家。马上就要过年了,再加上病重的老母哭哭啼啼,交吧,把家里的所有积蓄都拿出来,还差5千元。不知借了多少家,勉强凑齐。孩子们回来了,可我的老母亲由于病重承受不了这巨大的打击,于正月初7走了。咽气前还一遍一遍地说:“好几万呀,你们以后可怎么过呀!”

    被停发工资,被逼流离失所

    2001年是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最严厉的一年。局领导在压力下对我看管得更严了。2001年3月3日,李英杰副局长派人把我叫到局办公室并说:从今天开始给你办学习班,你必须吃住在单位,说白了就是防止你进京上访。我明知这是侵犯我的人身自由权,但又不想为难领导,就默认了,关押五天后放人。

    2001年4月25日中午,李英杰副局长又派人把我叫到局会议室,李局问道:你是不是进京来?我说,没有哇。李又说:“不管怎么说,你今天不能走了,派两个人给你做伴”。就这样我又被关押起来。没想到我被关押后的第3天,即4月27日晚上,城关派出所六七个人又突然闯进我家,指名要抓我,其中一人还说抓一人给奖金两百元。对此我无法理解,我配合领导,为什么又让人去抓我?第二天上午我找到李局长当面问他:李局长,我配合你们,为什么又让人去抓我?在这种无人身安全保障的情况下,4月30日上午我不得不离开单位。

    我离开单位十来天后,单位派人到处找我,最后让我一个本家兄弟找到我并说:5月11日前回单位没事,到单位打个招呼就可以回家了。我相信了,可没想到单位又一次把我关了起来。李局长对我说:你不能走了,我得负责“转化”你。我无法理解,法轮功教人按“真、善、忍”修心向善做好人,不偷、不抢、不贪、不腐,连烟酒都不沾,叫我往哪转?第二天李局又突然对我说:县长(刘立明)说了,从5月份停发你的工资。几天后李局拿出一张表让我看,我看了看明白了:只答应不炼功还不行,还得骂师父、骂大法,否则就不算“转化”。天啊,师父和大法没朝我要一分钱,却治好了我的病,给了我一个健康的身体,要我现在恩将仇报,我拒绝了。后来有知情者告诉我,必须把蠡县法轮功学员最近的活动情况都说出来,否则就劳教我。面对如此的不公,我不得不再次离开单位。

    从2001年7月1日到2002年11月4日,我饱尝了近一年半的流离之苦:给人家捡过药材,帮人卖过小吃,多次挖野菜充饥。在我流离失所其间,县“610”、公安国保和单位到处抓我,并在我的亲朋好友家长期蹲坑,拿着我的照片到处沿路盘查,还长期跟踪我的老伴。2001年皇历10月初3,国保大队长陈贵星带人突然闯进我家企图绑架我,可扑了空。他们不甘心,不但抄了我家,还把我的老伴抓进拘留所非法关押7个月之久。

    被开除公职,两次被劳教

    2002年11月4日,遭人举报,并被鲍墟派出所彭小五等绑架,被关进县看守所,他们把我绑在铁椅子上4天4夜,朱彬在11月6日晚上疯狂的毒打我,先是双耳光狠命抽我,打累了,然后穿着皮鞋用力跺我的脚,又用棍子撬我的腿,最后狠命打我的双臂,致使我的双臂好长时间抬不起来。

    11月16日看守所长康某递给我两份材料。我接过一看,一份是县纪委开除我党籍的决定,一份是县劳人局开除我公职的决定。劳人局开除我公职的理由是:“修炼法轮功死不改悔”。 2003年1月18日,我被非法劳教三年。在保定劳教所里,受到种种非人的虐待。先是轮番熬我,5天5夜不让我睡觉,长期罚站,一站就是一整天;强迫超长时间劳动,经常一干就是十三、四个小时。我被折磨得骨瘦如柴,所有的病都犯了:肠、胃病、心脏病,又添了高血压,4、5个月很少进食。10月10日,劳教所怕我死在所里,不顾天下着大雨,将生命垂危的我连夜推了出来。

    由于生活无着,老伴早已从县城搬回老家,一个好端端的家被拆散了。丈夫被劳教,儿子被判重刑,儿媳迫于压力带着心爱的小孙子离异了。老伴除了遭受亲人离异的痛苦外,还处处遭白眼,面对不明真相的亲友的责难,她欲哭无泪。因身无分文、家无粒米,只好东家吃一顿,西家讨一碗,几年来一直靠亲朋接济艰难度日。如今一个骨瘦如柴、奄奄一息的我回来了,更是雪上加霜。补养没钱买,治疗无钱医。只好拿起大法书,经过两个月的学法炼功,我竟然又恢复了健康。

    由于生活所迫,2004年8月26日,我到县委、县610要我的工资,又被绑架到保定劳教所,使我又回到几乎致我于死地的地方。看管我的普教日夜将我铐在床上,强迫我每天看他们编排的诽谤大法的录像,开的声音很大,歪头不行、闭眼不行,从早上8点到晚上1点,还不准上厕所。我被整得血压升高,心脏病发作,还不放过,直至生命垂危,才不得不通知家人将我接回。

    十八年来,我的整个家庭无论从经济上,还是从身心健康上,都受到严重伤害。

    我儿子在徐水刑警队、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惨遭种种酷刑迫害:拳打脚踢、扇耳光、电刑、坐老虎凳、冷冻、戴上头盔击打头部、野蛮灌食。他们用烟头将他双手指指甲一个个烫烂;把他绑在铁椅子上踩脚趾甲,将其十个脚趾甲一个一个踩碎,手指、脚趾至今仍有伤残;三九天穿着棉衣服用凉水浇透,罚站三天三夜,过后双脚被冻坏,疼痛多年。还造成左手致残,四个臼齿脱落;用手摇电话机连上手脚多次电击心脏,一次他被电得昏死过去,很长时间醒不过来,犯人们怕他死去,用烟头将他烫醒。在徐水刑警队、看守所,我儿子不记得被迫害的昏死过多少次……。儿子说,没想到还能活着回来。

    儿子遭迫害过程中,儿媳几次受牵连差点被双规,她整天以泪洗面,几次欲寻短见,她曾对儿子说:要不是因为王琮(孙子名字)没人看管,她早就不想活了。 在重重压力下,她担心被牵连,孩子无人照看,被迫与儿子离婚。在长期惊恐中,使她得了严重的肾病,并做了肾摘除大手术,险些丧命……。

    心灵受到极大伤害的是幼小的孙子,小孙子自三岁起就多次经受生死别离之苦,眼看着爸爸、姑姑、爷爷、奶奶一个一个被抓走。姑姑、奶奶、爷爷陆续回来了,可爸爸老也不回来。他每天对妈妈说得最多的话就是:“我想爸爸,爸爸什么时候能回来呀?”孙子上学后,在学校处处受排挤、受欺凌,甚至遭打骂,致使他思想慢慢错位,开始怨恨爸爸,怨恨爷爷、奶奶……。

    长期的迫害,使我的家境一直贫困不堪:住的还是坯砖对头的破旧老房子,房顶和墙壁都时而掉土,不得不用纸糊上;沙发用砖头顶着,电视还是30 年前的老电视;我家鲜菜很少买,前几年,一大袋咸菜吃半年。

    说这些,我没有一点怨恨之心,因为师父教我们大善大忍。迫害法轮功,罪魁祸首是江泽民。在那邪恶的“连带”压力下,哪个领导敢不执行迫害的指令呢?可世上有一个理,欠债还钱。迫害了神佛,迫害了修炼人,那欠下神佛的债怎么还呢?世世代代也还不清啊!

    三、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违宪违法

    将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运动和文化大革命的发起对照一下,其手法如出一辙。迫害法轮功是一场法外的政治运动,它的发动完全违法。我们回顾一下便知:

    1999年4月25日,江泽民发出了即将对法轮功进行暴力镇压的信号。江泽民的四月信函被中共中央办公厅广泛发给了许多中共领导干部,指示他们认真研究这封信并贯彻其中的指令。

    1999年4月29日,江泽民给政治局写了一封信,指示中共的领导干部们按信中的内容“处理”法轮功问题。

    1999年5月8日,江泽民写了一个备忘录指示中共的领导干部们如何秘密准备迫害法轮功(即:如何严厉处罚法轮功修炼者,使用哪些党的资源,以及谁应当整体负责与这项任务有关的党的命令)。他的备忘录被许多省级和市级的党委的文件引用并纳入,并配发指示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1999年6月7日,江泽民对中央政治局发表了讲话,号召在中国进行对法轮功的迫害“斗争”运动。 仅仅因为法轮功修炼者的精神或者宗教信仰, 而对他们实施杀戮、通过酷刑转化思想、以及其它方式的迫害。

    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违反了《宪法》第3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原则;触犯《刑法》第251条“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江泽民集团利用整个国家机器,驱使所有人参与的这场迫害运动,迫害死数万法轮功学员,犯下了:酷刑罪,谋杀罪,法外杀人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强奸与性暴力,强迫劳动罪,非法逮捕与拘禁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迫害罪……。

    信仰自由是全世界公认的普世权利。从历史上看,可追溯到古罗马的《米兰敕令》,它以法律的形式首次规定了,信奉各种宗教都享有同样的自由,不受歧视。到1948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第18条规定:“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1987年11月,联合国大会又通过了《消除基于宗教或信仰原因的一切形式的不容忍和歧视宣言》,再次规定:“任何人不得受到压制,而有损其选择宗教或信仰之自由。人人有表明自己选择宗教或信仰的自由。”

    显而易见,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违反了国际人权公约,违反了国际法。

    2015 年11 月27 日,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轮功学员吴红卫一案。中国著名律师、东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赞宁出庭为吴红卫做了无罪辩护。

    张赞宁律师在法庭上当庭指控:“真正在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是江泽民。江泽民才是真正的大罪犯!”法庭立即爆发鼓掌声。

    我国刑法规定:第三条(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即法无明文不为罪。翻遍中国现行的法律条文,没有一条规定法轮功是邪教,及信仰法轮功违法。显而易见,任何迫害法轮功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2000年中共公安部发布《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 号)中指出:到目前为止,共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 种,其中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有7 种,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有7 种。这14 种“邪教”组织名单中没有法轮功。2014 年6 月2 日《法制晚报》又公开重申了这十四种邪教,明确地向全世界表明,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中共现任当权者以这种方式公开否定了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诬蔑,表明了现任当局对法轮功的态度:法轮功是合法的。

    很显然,对我开除公职、停发工资也违反了《劳动法》第十二条。

    2004年我曾找到两份文件,一份是2000年国务院四部委的通知,一份是2001年国务院五部委的通知,这两个通知都是针对因炼法轮功而出现的部份人员的学籍、公职等问题而做出的决定。两通知第六条明文分别写到:“因炼法轮功……一般不予开除”、和“因炼法轮功……劳教前一律不许开除”。2001年国务院五部委的通知最后还强调:“凡与本通知精神不符者一律依本通知精神为准”。这两个文件610就有存档,他们不执行。他们执行的是江泽民的灭绝性迫害政策:对法轮功“政治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销毁。”

    我将两通知的复印件分别交给单位领导、“610”及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刚开始单位和“610”互相推诿,后来单位领导态度改变了,知道开除有问题了。一次谈话中,楚小楷局长对我说:“我刚来劳人局第一件事就碰到你的问题”,还说:“俺们敢不开除你吗?”劳人局为此专门开了一次局委会,并确定一名领导(陈启昌)专门负责跑我的问题。

    同年我曾给县委书记吕坤立写过一封信,反映了我的问题,他在我写的信上做了批示:“宁书记请阅处,生活上给予解决。”宁书记没给办。这封信县610有存档。

    四、明白真相,选择美好未来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是千古不变的天理。历史上,罗马帝国的当权者曾多次对善良的基督徒进行迫害,因此招来了接连不断的大瘟疫,最后整个强大的罗马帝国被大瘟疫所毁。而每次瘟疫中,没有迫害基督徒的好人都幸存了下来。

    东欧共产国家的解体,柏林墙的倒塌,苏共的解体,这谁又挡的住呢?十年前,在高层不是也广而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反腐亡党,不反腐亡国。谁又能说这不是天意呢?

    今天在中国的反腐大战,其也是天象带动下人间的显现。二零一二年江泽民邪恶集团的重要爪牙王立军出逃美国驻成都领事馆,看似偶然的事件,却把这个犯罪集团的重重黑幕从内部被一个个揭开,直接导致现政权下决心清洗江氏邪恶集团。从企图篡党夺权入住中南海的薄熙来收监受审开始,到掌控第二权力中央的政法委书记周永康被拿下,再到掌控军队的徐才厚、郭伯雄。自此江泽民邪恶集团就开始江河日下。接着又拿下了迫害法轮功的重要头目李东生(中央610主任)、周本顺(河北省委书记)、武长顺(天津市公安局局长)、苏宏章(辽宁政法委书记)、张越(河北政法委书记)……,这冥冥之中谁能说这不是天意的安排呢?

    现政权已经明显地与江氏集团的迫害政策作出切割,2013年11月在三中全会上习近平废除劳教制度,释放出一大批被劳教所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2014年确立了“依法治国”“依宪治国” 制度和“重大决策终身追究制”; 2005年《公务员法》新增第九章第54条:“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意味着什么,不值的我们好好的深思吗?这不在提示我们要慎重的对待法轮功的事情吗?

    我们祖上的先贤告诫我们,要顺天意而行。要能在纷乱的世事中,看到事物的本质,看清时局的走向,顺天意而行,才是君子,才是智者。为什么看不到?是因为“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在这里希望各位领导,一定要看一看法轮功学员冒着生命危险给您送去的真相。

    随着时间的延续,明白真相的公检法人员和基层官员越来越多,尽管表面上江氏的迫害政策依然持续,但这些基层人员的态度已发生了根本变化。近期明慧网报道了很多法轮功学员被无罪释放的案例。有的警察还主动退还了以前抄家时拿走的私人物品,很多单位的领导补发了克扣的法轮功学员的工资(各地都有先例)。其实,在这善与恶、正与邪之间,今天的每个人都要做出选择,因为这是生命存留的选择。天理昭昭,罪恶即将受到审判。江泽民被以“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等多项罪名,在全球30 多个国家被起诉,截至2016 年6 月17 日,已有208718 名法轮功学员及家人向中国最高检察院、法院提交了对江泽民刑事诉讼状,在亚洲举报江泽民的民众已达两百万。时间对每个人留下的不多了,机会很少了,真心的希望各位领导善待大法,善待法轮功学员,从而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善待大法一念,天赐幸福平安。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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