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恶到头终须报,多行不义必自毙。自九九年“7·20”邪党迫害法轮功及学员以来,河间市一些中共邪党官员助纣为虐,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朱志明自2003年9月至2016年12月任河间邪党市委副书记、市长、书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政法委书记通常是直接操控迫害的人。
早在2008年,据明慧网报道,河间市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就有二百余人,恶警、恶人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现金达五十万元,当时仍有二十四人被非法关押在唐山冀东监狱、石家庄女子劳教所、河间看守所等地。
河间市二中教师赵雪颖(女,时年31岁),修炼法轮大法以后,按照炼功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处处与人为善,独自带着5岁的女儿过着平静的生活。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六日晚十时,公安局副局长宋贺静与妻子马志芹、政保科长赵铁桥带领恶警十余人强行闯入其住处,没有理由、没有任何证件的一阵乱翻,抢走现金一千二百元、工资卡、家用电脑、大法书籍等部份私人用品,不顾年幼女儿撕心裂肺的哭喊,将赵雪颖绑架到河间看守所,非法强行关押一年多。2007年1月23日,赵雪颖年迈的母亲、姐姐带领雪颖六岁的女儿到河间市公安局要人,遭到公安局国保大队长赵铁桥、恶警刘春阳等人野蛮对待,近70岁老母亲被推倒在地,恶警不顾雪颖女儿声嘶力竭的哭喊,强行把她拖拉几十米;姐姐上前阻拦,被刘春阳等人踹倒后殴打。时值河间大集,围观市民达几十人,纷纷谴责恶警的恶行。后赵雪颖遭非法冤判并被送往石家庄监狱迫害。
2008年,邪党借“奥运安保”之名,大肆迫害法轮功学员,以下是两个严重案例。2008年4月6日任玉珍被河间公安局政保科科长赵铁桥、瀛洲分局局长高军(又名高春)带领恶警几十人非法入室抄家后,连同有事前来串门的北石槽乡农民岳书玉一起强行绑架到看守所,非法无故关押,后任玉珍被河间市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岳书玉非法判刑四年。
2008年7月15日,河间公安局恶警百余人以“奥运安保期间不许多人入伙”为名,翻墙跳入河间边边村村民张连芝家,无辜将正在其家办工厂中议事、闲座的部份任丘、河间亲友共17人绑架、劫持至河间看守所(其中河间四街许国立只是拉脚载客,任丘年近60岁的刘艳峰夫妇仅仅是前去委托购买化肥而已)。大法弟子11人遭强行非法拘留关押5个多月后,于2008年12月24日被河间邪党法院无故非法秘密判刑3至5年不等,所谓的法官左新庆、魏红芳、周慧英等人执法犯法,非法判刑,草菅人命。
任丘、河间11位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后,赵铁轮、李静玲、刘艳峰等坚信自己的信仰没有错,始终不配合邪恶。赵铁轮被迫害的不能进食,多次被看守所恶警胁迫到河间市医院强行下胃管、输液。第一次开庭,从医院中拉去,因为身体极度虚弱,法警是用三个凳子支撑着,勉强坚持。庭审中,赵铁轮义正辞严,揭露邪恶的迫害,向在场警察讲法轮功遭受迫害的真相,慈悲的劝有缘人士退党。
因为不接受被强行勒索,家属拒不交钱,在没有任何理由、提交不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不顾被指定律师“适用法律错误”的提醒,河间法院强行无辜判处赵铁轮、李静玲五年刑期,刘艳峰、刘广华分别判处四年、三年刑期,张连芝等人遭勒索巨款后被判三年刑期,草草结案。审判结束后,连公安局内警察都喊冤屈。
2015年5月,最高法院发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通告后,河间市二十多名诉江的法轮功学员遭公安、政府部门不同程度的骚扰、恐吓、24小时严密监控、扣押、逼迫保证不再炼法轮功、被挑拨是非制造家庭麻烦和社会矛盾,被迫使离婚等等。
这些罪恶的实施,从绑架、关押、批捕、判刑,长期盘踞河间市邪党书记、政法委书记的人自然难辞其咎,他们遭恶报也给还在执行迫害命令的人以警示。希望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政府部门、公、检、法等人员,尽快清醒,不要步朱志明、袁余庆等人的后尘,善恶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