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同修协调配合的点滴体会

更新: 2017年12月28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一年来,本地区参与营救的同修,不论风风雨雨,始终陪着家属去给公检法讲真相救人,由开始的不理解、不接待,把同修拒之门外;到后来的接待,取回扣押的物品和汽车,公检法人员有的三退,还有的详细了解真相。这都是参与营救的同修,一年来放下自我、一心为他的结果。

一、改变观念,曝光邪恶

前段时间,外地同修在明慧网上看到我地区发生几起绑架事件,主动来我地,将一年来的成熟经验讲给我们。同修说,我们修炼人被绑架时,同修曝光的也很及时,但说的都是我们自己,某某某被绑架了,在家里抄走了多少资料,多少大法书等等,具体绑架的人、单位、职务、证件号、手机号一概不知,即使登上明慧网,国外同修也无法第一时间营救。外地同修说,我们地区是这样做的,几年来,公检法和派出所的现任领导及手机号我们都掌握其中及时更新,国保和派出所有绑架同修事件,第一时间将电话打给参与者,并说你现在正在违法,责任终身追查制,组织犯罪个人承担等。

如果他们不听劝告,继续迫害,那就用不粘贴、短信、上明慧网曝光。

如:×××派出所所长×××,带领警察多少人,绑架善良的民众×××,抄走多少真相资料,抢劫多少人民币等,目无宪法,违法乱纪等。这样做,将不粘贴贴在他的小区、单位,将短信发给他亲戚、朋友、父母、妻子及儿女,对他的震慑力非常大。

二、具体做法

举一例:甲同修因发真相资料被警察绑架,当外地同修来时,再有五天就要被非法开庭,当地同修协调配合,形成整体,按外地同修说的去做。

1、找家属做辩护人,配合家属递交辩护手续,主动到看守所找甲同修签字(不行找律师代办),当然,这过程就是讲真相的过程。以辩护人的身份将辩护词(也是真相资料)递交到庭长之手,庭长说以后有什么资料可以随时递交,这样就堂堂正正的将真相资料送到了法院,已经迈开了做辩护人的第一步。(说明一点,有一个家属在同修的配合下,现在已经阅完卷了)。用法院人的话说,这已经是破例了。

2、前面说了,不粘贴写的要有力度,曝光邪恶的所作所为,贴在警察的家属楼、单位、亲朋好友的小区。

3、邮信,将有关法律文件,真相资料,邮寄到家中或单位。

4、语音拨打电话或直接打。

5、以短信的形式发出,对方接收到的是彩信,不用流量。

三、整体升华

B同修看到外地同修在法中的正念、做事的智慧,默默的说:师父,我对手机明白一点,同修做的项目,要以短信的形式发出长篇文章,配合在一起,效果会更好。几天时间,有了结论,不用流量,以短信的形式发出,对方收到的是彩信,字数在1700—1800字左右。图片也能发到对方的手机,效果很好。

本地区精進的同修,已经将迫害致死致残的、精神失常的、在监狱的、在看守所的修炼人统计出来,找到家属,让他们走出来,找到相关责任人,由同修配合,進一步给他们讲清真相,无论在职或退休都需要讲,是救度他们的契机。也让没走出来的同修看到本地区的正念之场,溶入到证实法,救度众生中来。个人认识,有不妥之处,请指正。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