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辽宁省女子监狱非法禁止文英家属探视

更新: 2017年12月19日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2017年12月11日,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沈阳女子监狱的佳木斯法轮功学员文英的丈夫,千里迢迢从家乡赶到了沈阳女子监狱,准备会见被非法迫害一年半之久都没有见过面的妻子文英,却遭到了监狱方面既非法又无理的拒绝。

据家属讲:2017年12月5日晚,文英家属曾接到沈阳女子监狱一个女警察打来电话说:文英已经下连队一个礼拜了,在三监区二小队。文英丈夫问,我妻子身体怎么样?回答说:文英身体很好,状态也很好,并强调说:文英不认为自己有罪。本来可以减刑的,不认罪,也不遵守监规,她毕竟“犯罪”了,想减刑家里人就劝劝她,不然就不能减刑了,而且,文英申诉了,申诉也不能减刑……

文英家属问:文英不遵守什么监规?狱警说:她不想遵守的她就不遵守。家属说:我妻子在家庭中做得非常好,对我的老人都非常好,对孩子也非常好,我当然希望她早点回来,我关心她嘛,所以我也看了国家的相关法律,不是要以法律为准吗?再说,现在推进依法治国,国家会不会对这个事进行重新审定。狱警说:“我们都是小老百姓,只关心日子能不能好过了。”还说,“这种情况我们也不能让家属会见。”

2017年12月11日一大早文英的家属就赶到了沈阳女子监狱,进入会见接待室大厅。在窗口递交了合法证件登记后,被告知在一旁等待。接待厅一个负责的女警察领着文英所在的三监区的监区长来到了大厅,找到文英家属问:“家属来了几个人?”当得知只有其丈夫一人后说:“不叫来你怎么还来了呢?现在文英不能被会见,她思想没转变呢。”家属说:“我大老远来的,已经一年半没见到我妻子了。你们应该让家属会见啊。”俩个女警察却说“不行,不能会见。会造成她思想不稳定。”其中接待厅的女警察说:“电话里告诉过你,不能会见你怎么还来?给我们带来麻烦。”文英家属据理力争的说:“人被关到了这里,按照国家监狱法的规定家属是可以会见的啊。”这个警察却说:“我们这里有规定,法轮功的思想不转化就不能会见家属。”文英家属立刻回应道:“国家的监狱法规定可以会见,你们监狱的规定高于国家的监狱法吗?!”问的两个警察都哑口无言。“别跟他说了,走。”两个女警察就快步的离开了大厅往外面走。当时周围的人都在聚精会神的听文英家属和这两个女警察的对话。

文英家属追到大厅外,叫住了监区长问:“账户没办是怎么回事?没有账户无法存钱,生活用品就买不了?冬天的棉衣是否发到了我妻子身上?”警察给出的理由是:“农行实名制,一时办不下来。一批都没办呢。棉衣发了是免费的。”但据其他法轮功学员家属讲:被非法关押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都很长时间不给账号,家属一直无法给里面的亲人存钱,法轮功学员无法买基本的生活用品。

两个警察快步的往监区里面走,不给文英家属再说话的机会。文英的家属大声的说:不让会见就去找狱管科和监狱长我也要会见我家属。随后却发现在大厅有警察在盯梢。

当天下午文英家属又来到监狱,想找狱管科和监狱长要求会见,但是一直都无法找到。办公区是电子门锁,外人不许进。家属敲开大门后对门卫说:“要找狱管科,和监狱长。”门卫跟前还有两个警察,一听说要找负责人,就极力往外撵文英的家属。家属就和这几个人说:“我妻子没做任何坏事是好人,在家给孩子正做饭就被抓走了,因为信仰真善忍就被关在了监狱。家属一年半没见到亲人了,今天千里迢迢赶到这里,警察却不让家属会见。人被关到了这里,按国家监狱法规定家属可以会见。我要找狱政科和监狱长,要求会见我妻子。”门卫和警察不再像开始时那么凶了,但推脱说负责人不在这里办公。这事还得去接待厅窗口找让他们联系负责人。

家属返回接待厅窗口警察却说:“今天我这给你正常登记了,不让会见和我没关系。我也无法联系到领导,会见还是队长说的算,别人管不了这件事。”就这样文英家属一直也没有找到监狱负责人,也无法见到长期想念被迫害中的亲人。

文英女士是2016年6月28日被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大孤山派出所从孩子家中绑架的。2017年3月31日她被开发区法院非法冤判7年,罚金一万元。她上诉后,2017年8月16日大连中院非法维持冤判。文英聘请律师做申诉(上述情况明慧网早有报道),2017年11月21日文英被劫持到辽宁省沈阳女子监狱,现被非法关押在三监区2小队迫害。

中国国家监狱法:第三章、第四节、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监狱法:第一章、第七条还规定:《××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力不受侵犯》。第二章、第十四条还明确规定:《监狱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三 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四 侮辱××的人格;五 殴打或者纵容他人殴打××;…监狱人民警察有前款所列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以予行政处分。》然而,被中共非法关押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会见家属的权利却被辽宁省女子监狱非法剥夺。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辽宁省女子监狱正在虐待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还在逼迫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非法剥夺当事人及家属的所有合法权益!辽宁省女子监狱的做法,是犯罪行为!

江泽民从99年7月20日,一意孤行发动的迫害法轮功的运动,至今已经十八年了。辽宁省的公检法司系统一直是积极追随江泽民流氓集团的打压政策、辽宁省是全国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重灾区之一。历史走到了今天,那些曾经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掌权者、高官接连不断的遭到了恶报!周永康、李东生、薄熙来、王立军、王珉、苏宏章他们的可耻下场,就是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恶人的榜样!自古邪不压正!迫害佛法,残害善良一定不会有好下场!人不治天治!还在替“江家帮”卖命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司人员赶快清醒吧,再不醒悟,未来的下场极其可悲!只有放弃继续行恶、善待被迫害中的法轮功学员,将功赎罪,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

辽宁省(沈阳)女子监狱地址:沈阳监狱城
辽宁省(沈阳)女子监狱接待电话:024-31236169
辽宁省监狱管理局狱政科电话:024-31967102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