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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门张光杰和彭亚新被判刑 家人营救

更新: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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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湖北荆门石化法轮功学员张光杰(女、50岁左右)被非法判刑三年,彭亚新(男、40岁左右)被非法判刑两年,二人各被勒索五千元。

目前两位法轮功学员的上诉已经立案,承办人是荆门中级法院刑二庭水双。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周一)上午,张光杰的妈妈到湖北省荆门市中级法院找了案件承办人水双。水双对张光杰的妈妈说:不可能减刑,三年是最轻的了。

水说要把张光杰送去武汉女子监狱。水还造谣说:我知道,张光杰也知道,法轮功给了律师一大笔钱。

当天下午,张光杰的律师约见了水双,当律师询问水是不是对张光杰的妈妈说过不能给张减刑?水又不敢在律师面前承认说过这样的话,水也更不敢在专业律师面前再说些给了律师一大笔钱之类的胡言乱语。公民请律师是符合法规法律的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了,这样戴着法官的帽子胡言乱语,实在是显得不专业,简直令人发笑。

张光杰上诉到荆门中院。根据一审判决书上写的内容,公安机关都没搞清楚张光杰到底具体做了哪些事。张的律师说,本案没有犯罪事实。律师见水时说:我作为一个律师,我是没有看到过哪条法律说法轮功是×教(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并质疑为什么给张光杰在没有犯罪事实的情况下重判三年。

一审判决书污蔑法轮功,根据判决书上的定义,那佛教、道教,凡是信仰神的宗教都要被邪党定义是邪教。其实中共才是一个真正的邪教,最邪恶的邪教。

另外彭亚新的律师和沙洋看守所的好心警察也认为彭的身体已经不适合继续非法关押,律师写了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邮寄给了水双,水双说收到了一个邮件。水双说二审不准备开庭,律师将书面辩护词给了水。

彭亚新的家人也写了书面要求变更彭亚新强制措施的申请,水双大致看了一下,没有接受申请,就把家属敷衍走了。水双说彭的身体比半年前好些了。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三日,湖北荆门石化彭亚新、张光杰等四位法轮功学员,在湖北沙洋沈集镇的一个乡村公路上,四人乘坐的车被数辆警车前后堵住,四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随即四人被非法关在沙洋行政拘留所。

湖北荆门中级法院 水双
湖北荆门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董煜华
湖北荆门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肖刚
邮编4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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